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天然氣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77W

天然氣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天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天然氣用户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天然氣規定。

2、管線、閥門、爐具等設施要做到無缺件、無破損、無漏氣,安全可靠,靈活好用。

3、爐具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廚房內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確保空氣流通,用户用氣時要打開抽油煙機或換氣扇。

5、用户停止用氣時必須關閉氣管線主閥門和爐具閥門。

6、所有爐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符合東營地區燃氣要求,嚴禁使用自制爐具。

7、外來探親人員用氣時,必須先學會操作,瞭解用氣常識和注意事項後方可用氣。

8、如發現室內有天然氣味,應迅速打開門窗進行通風,此時不準點明火和開關電器,要立即查找漏氣部位,及時消除隱患,經檢查確實無天然氣味方可用氣。

天然氣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圖書的`管理,提高圖書利用率,鼓勵員工多讀書、讀好書,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lng工藝、電氣、儀表、設備維修、質量安全環保、化驗、財務、綜合管理、運銷、勵志、人生、職場、名著、政治軍事、飲食健康、各類報刊等。

三、閲覽室開放對象

只供本公司內部員工使用,不對外開放。

四、閲覽規定:

1、閲覽室書籍報刊雜誌原則上只允許在閲覽室閲讀,如實需外借,必須在管理員處做好相關登記,借閲時間為每天8:30―21:30,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閲圖書不可超過三本,借書時須在管理員處填寫《閲覽室圖書借閲登記本》;

3、員工還書時應將所借閲圖書交予管理員驗收,驗收後將圖書放回書架內;

4、借閲的資料若遺失或嚴重損毀時,借閲者得依下列方式於一周內辦妥賠償手續:讀者要愛護圖書,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撕毀、污損塗寫等,違者照章賠償。

①借閲者自行購買原版數據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數據或影印本抵償;

②以購回相同書籍賠償,若因套書無法單本購買,則買同等價錢之書籍賠償;

③損壞輕微,可以修護復原者,其修護費由借閲者負擔。

五、圖書管理:

1、由青年委員會人員負責閲覽室的日常管理,並負責圖書的購買、整理、盤點等;

2、每週五進行盤點;

3、新購圖書除按順序編號外,應將書名、出版社名稱、作者、購買日期、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於《閲覽室登記總簿》;

六、閲覽室入室規則:

1、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喧譁、嬉鬧、起鬨,走路腳步要輕;

2、講究文明禮貌,衣着要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進入,違者謝絕入內;

3、保持室內清潔衞生,不得隨地吐痰、扔紙屑、果皮及其他雜物;室內不準吸煙、吃零食;

4、愛護公物,不得污損牆壁,嚴禁在桌、椅、書架等用具上亂刻、亂寫、亂畫,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5、閲讀完畢後,請將書籍放回書架上,並擺放整齊。

七、保護書籍:

1、用書籤夾住閲覽的頁次,不可摺頁、不可做記號;

2、借閲之圖書不可亂畫或撕毀;

3、看書時應將書平放在桌上,輕輕的翻頁。

天然氣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管道巡查人員的行為,以及巡查發現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公司的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於XXXX天然氣有限公司的高中壓天然氣管線、附屬設施、警示樁及高中壓調壓站外觀和閥井室外觀的安全巡查管理。

第三條管網生產運營部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檢查,牽頭組織公司力量解決管道安全問題。

第四條管網生產管網生產運營部負責監督管理巡線人員的日常工作情況,定期負責對管道運行中出現的佔壓、“三穿”及附屬設施等出現異常情況的處理及彙總、上報。

第五條巡線人員負責所轄區域內的管段巡查工作,監督管理屬地巡線工的日常工作,及時對發現的各類違章佔壓、第三方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的行為進行解決處理,同時做好企地協調工作、管道保護宣傳工作。實行“責任到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巡線人員職責及任務分配

第六條巡線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

第七條根據公司現有情況將整個管網分為2個巡線組,每組一人現配置電動自行車2台。

第八條巡線範圍巡線員所轄主管線、沿線閥井室、隧道、綠化帶、主支幹到、農田、建設工地等關健點等。

第七條巡線員必須熟悉所巡查的管線及附屬設備(凝水缸、閥門(井))的位置、技術參數、狀態、燃氣走向。並充分掌握燃氣管道及設施與其它地下設施的安全距離和規範要求。

第九條檢查天然氣管線及附屬設施是否泄漏;敷土是否完好,有無塌陷或開挖取土的現象;管線安全距離內是否有違章建築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無違章用氣、破壞燃氣設施的現象。

第十條管網巡線人員還應對天然氣管道相鄰的地裂帶、電力電纜、熱力、人防溝道部位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巡線員在巡查過程中要做到及時、到位。必須保證每日至少對轄區內管網及設施巡視一次,重點地段反覆巡查,並設專人盯守。

第十二條巡線內容

7.1、管道

7.1.1、檢查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米範圍內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修建養殖水場,排放腐蝕性物質,堆放大宗物資,採石、蓋房、建温室、壘家畜棚圈、修築其他建築物、構築物或者種植深根植物等現象。

7.1.2、檢查管道中心線兩側或者管道設施場區外各50至500米內有無修築大型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

7.1.3、檢查管道是否漏氣。

7.1.4、檢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夠。

7.1.5、檢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層是否完好。

7.1.6、檢查沿線通訊光纜保護套管有無損壞現象。

7.1.7、檢查“三樁”是否齊全完好。

8.2、管道穿越

8.2.1、檢查管道穿越公路、鐵路、河流的防護工程是否良好,穿越處是否完好、標誌樁是否完好。大開挖處是否回填完好並符合路況要求,標誌樁是否完好。

9.3、閥井室

9.3.1、檢查閥井室內設施是否完好,檢查氣液聯動執行機構各密封部位是否存在漏氣,是否漏油,供電和電壓顯示是否正常。

9.3.2、檢查閥井室內管件、閥門有無內、外漏現象,温度表、壓力錶是否工作正常。

9.3.3、檢查各閥門、管件等是否完好,閥位指示是否正常,有無泄漏。

9.3.4、檢查閥井室內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

9.3.5、檢查閥井室是否通風良好,有無積水、結冰現象。

9.3.6、檢查放空火炬是否豎直,接地良好,防腐層完好。

9.3.7、各閥門上的標誌牌是否誤用。

第十三條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巡線員要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一)建造建築物或構築物;

(二)堆放、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等物品;

(三)未經批准開挖溝渠,挖坑取土;

(四)未經批准打樁作業或者頂進作業;

(五)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塗改安全警示標誌;

(六)其它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第十四條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範圍,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五條巡線人員負責管道的日常巡查,管道周邊施工的協調,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並及時上報現場發現的問題。

第十六條巡線員所轄區域內出現施工等可能損壞燃氣管網的安全情況時,應及時與施工者或施工負責人溝通,瞭解施工情況、工期、進度、規模,以便確定監護時間、監護範圍、監護重點。根據施工情況,準確判斷施工是否影響燃氣管道。同時,將燃氣管道位置、埋深狀況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確保燃氣管網免遭破壞。

第十七條負責及時記錄和彙報日常巡線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要立即向施工方説明情況或制止施工,然後用通訊工具聯繫公司領導出面協調。

第十八條負責協調處理管線佔壓和各種安全隱患,需要領導出面協調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十九條巡線員在巡視的一天中,必須把一天所有經過的路段、路段中各種與燃氣設施相關的資料填入相關的巡線日誌中,填寫時要真實不得寫些與巡線無關的事物,字跡要工整、認真,內容、時間、填寫人的姓名一字不準缺少。

第二十條在巡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並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維護好現場,保護第一現場資料,設警戒區,疏散圍觀人員。

第二十一條定期對天然氣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線路交叉、水工保護、違章佔壓以及管道沿線環境情況進行現場察看了解,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不定期抽查管道(閥井室)及附屬設施、陰極保護系統、各有關設備儀器設施是否完好和正常運行,並按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進行管道專業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第二十三條安排管道巡護和維修人員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對管道進行相關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對已經發現的在管道附近20米外的施工納入重點巡查區域。對於可能交叉通過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範圍內的施工應提前告知管網生產運營部,以便採取對應措施。

第二十五條預防性協調與溝通。巡線人員在進行線路巡查,發現在管道25米外有施工時,就應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是否可能擴展到管道保護範圍,如果可能擴展到,應告知管道保護法規的要求,獲取聯絡人員的聯繫電話,確定進一步協調解決的方式和步驟,並將此情況記錄在案同時報告管網生產運營部。

第二十六條危害告知。管網生產運營部應派人到現場提前瞭解情況,做好如下工作:

(一)講清楚天然氣管道的潛在危害、後果及法律責任;

(二)告知我方管道保護的要求;

(三)簽訂燃氣管道保護協議;

(四)交換相互的聯繫方式和聯繫人員。

第二十七條施工進度報告。巡線人員應向施工單位瞭解施工進展,定期上報施工單位的進度情況及對管道的潛在影響,以便於公司相關部門制定措施。

天然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天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瞭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並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使用天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後開氣。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採取通風措施,並向工程部報告。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後方可離去。

四、對天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並做好記錄,每月報工程部備檔。

五、在天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六、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七、違反本制度按酒店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天然氣管理制度 篇五

1 總則

1.1 為加強計量管理,保證量值傳遞的準確和統一,依據計量法及實施細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負責所轄場站的日常計量工作。

1.3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商品天然氣貿易結算的計量管理。

1.4 生產運行部為公司計量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2 職責

2.1 生產運行部

2.1.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量的法律法規,推行科學的計量管理方法,監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計量業務工作。

2.1.2 負責調解處理與公司有關的計量糾紛。

2.1.3 負責公司計量器具的。週期鑑定、檢定及檔案資料的管理。

2.1.4 負責公司各備品備件的定額管理。

2.2 分公司

2.2.1 負責計量裝置的日常維護與檢查。

2.2.2 負責與上、下游合同單位商品天然氣貿易結算的計量簽單交接。

2.2.3 協助生產運行部處理公司與上、下游合同單位的計量糾紛。

2.2.4 協助生產運行部做好計量器具的週期檢定。

3 管理內容

3.1 計量交接管理

3.1.1 公司的天然氣計量交接工作應依據公司與上、下游合同單位簽訂的《天然氣購銷合同》執行。

3.1.2 天然氣計量交接工作由所屬分公司負責管理,按日由供需雙方簽單交接。

3.1.3 天然氣計量交接以上游單位(賣方)的計量為準。氣量交接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生產運行部負責組織相關分公司協調處理。

3.1.4 計量儀表發生故障,需調整計量數據時,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處理。

3.2 現場計量裝置及流量計算機管理

3.2.1 分公司儀表維修工應按操作使用規程對計量裝置進行檢查,並保證計量儀表及箱體的清潔完好。

3.2.2 計量儀表嚴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計嚴禁超差壓供氣。

3.2.3 根據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範圍,需要進行孔板更換時,由分公司填報《孔板更換申請表》,並向生產運行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進行更換。

3.2.4 更換孔板時,須提前24小時通知下游用户,由分公司計量儀表技術員修改孔板內徑參數。

3.3 計量器具檢定管理

3.3.1 貿易交接計量裝置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週期性強制檢定,檢定週期見《貿易結算計量儀表檢定週期表》。

3.3.2 計量器具屬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使用。

未按規定進行週期檢定的。

經過週期檢定不合格的。

已超過檢定週期的。

無檢定合格證的。

3.4 計量器具備品備件管理

3.4.1 計量器具備品備件包括計量點使用的壓力錶、差壓變送器、温度傳感器、孔板、孔板閥易損件、流量計算機及在線氣體分析儀的備品備件,原則上按使用總數的3%儲備。

3.4.2 計量器具備品備件的採購計劃由各分公司編報,由生 產運行部審批,物資公司負責採購,並經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3.4.3 各分公司負責對計量器具備品備件的倉儲管理。

3.5 計量器具檔案資料管理

3.5.1 計量器具使用説明書、合格證、檢定證書及備品備件説明書原件由生產運行部負責存檔。並負責向各分公司提供所需要的證書複印件。

3.5.2 各分公司應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負責計量器具及資料的管理,保證計量器具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

3.5.3 各分公司在更換或週期檢定計量器具後,應向下遊用户及時提供合格證書。

4 附則

4.1 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4.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公司原有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