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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精選多篇)

欄目: 經驗交流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5.32K

第一篇:怎樣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怎樣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精選多篇)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髮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已成為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的關鍵。深化政務公開,作為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對政府工作監督的重要手段,是發揮政務信息促進經濟發展提高社會效益的有效方式,是貫徹十七精神,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促進廉政建設,提高政府形象的有效措施。政務公開就是要求政府的行政行為、事務向社會公開,要求政府向社會公開其所掌握的相關信息。但如何讓政務公開真正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呢這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值得深思和研究的課題。

一、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政務公開發揮作用的前提和基礎。

中央提出政務公開已歷時多年了,但效果甚微,今年用法律的形式將政務公開法制化,將大大地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和職能的體現。但傳統思想根深蒂固,要發揮好政務公開應有的作用,必須廣泛地開展宣傳,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把政務公開工作紮實地落實到位。其次要在觀念上逐步實現兩個轉變。一是要由人治向法治轉變。黨和政府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牢固確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思想。依據法律自覺將行政決策、執行過程及有關政府資訊向公眾公開,增加透明度,接受公眾的監督。二是要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規範權力運作,把權力置於公眾監督之下,權責相結合,把黨和政府的各級領導及其工作人員逐步由“官”真正變成“僕”,由“領導者”變成“服務者”,把“管理行政”變成“服務行政”。

二、明確責任、加強監督是政務公開發揮作用的保障。

制度是靠人執行的,沒有監督,沒有責任,如同虛設。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制和監督制度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保障,政務公開工作做得好,其作用才能正常發揮。因此,要做好以下二方面工作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一是研究建立科學的目標責任體系。將工作細化,分解到人,責任到人,並把政務公開工作與政府其他各項工作統籌起來研究和部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的監督考核制度。採取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考核要客觀公正,結果要對社會公開。凡工作不力,或者考核結果不達標的予以通報批評,視情節,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三、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提供信息服務經濟發展的有效手段。

政務公開的信息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兩種功能,直接調控功能和間接調控功能。政務公開的信息:一是政府調控社會經濟的政策和法規;二是政府這特殊的職能所能掌握的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各種信息指標。這兩種信息對社會公眾的影響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眾必須執行或遵守的準則,是直接調控;後者是部份公眾可能對政府公開的信息進行再分析,從而推測社會發展趨勢而做出的抉擇和取向,正確及時的信息指標對社會經濟具有間接的調控作用,可以讓公眾自覺自我調節發展方向,可以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對和諧社會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讓公眾在第一時間瞭解或獲取各自所需的信息是政府的義務,政府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才能保證政務公開有效服務經濟發展。一是政務公開遵循的原則。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二是規範的政務公開的形式。規範的公開形式有利於公眾的瞭解,(來源説明好範 文網)有利於監督。“主動公開”的事項,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或單位,要採取有效形式,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依申請公開”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請公開,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及時,準確公開,這是政府的義務。三是確保政務公開信息的準確和及時。要加強對信息公開經辦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同時要對失職人員進行懲戒。

四、把政務公開作為促進政府工作的有效平台。

政務是政府的行政行為,包括政府在履行其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主要職能時發生的行政行為。政府在履行行政行為時所表現的效率和效益,是否符合社會利益,和公眾利益,政府工作是否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在維護公眾利益上是否有所作為,這都要讓公眾瞭解、知情。保障人民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等民主權利,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基礎。要發揮政務公開促進政府工作,必須尊重公眾的表達權,只有當公眾的表達權受到重視,政務公開促進政府工作的作用,才能真正得到體現。政府還應有一個豁達的胸懷,對公眾的表達要正確對待,應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要充分重視公眾表達的觀點,修正政府工作的偏差和不足,讓公眾“參與”政府工作,才能真正實現“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公眾的參與度或滿意度,體現政府的工作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政府改進工作方式,工作作風,加強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政府工作只有公開,公眾才有表達權,公眾有了表達權,才能促進政府工作。

五、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廉潔自律,防止腐敗,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方式。

政府的權力運行容易滋生腐敗,反腐敗工作,單靠制度建設是不夠的,制度建設是需要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在一定時期必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特別是權力運行缺乏透明度時,為有的部門、一些幹部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客觀上提供了可能。“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路燈是最好的警察”。因此,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深化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徑。政務公開就是政府做事要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暢通社會公眾對行政權力運作的監督渠道,能有效地防止腐敗,防範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範,促進社會向公平、公正發展,促進廉政建設,是遏制和預防腐敗的有效機制之一。通過政務公開制度讓公眾充分行使對政府的批評權、建議權、控告權和檢舉權,讓政府在公眾的監督與制約下運行,才能使政府及其公務員勤政、廉潔,才能使政府取信於民,使國家長治久安。

第二篇:ccc:如何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滄浪區規範行政執法徵文參評作品

如何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地一項重要部署。廣受社會各界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首次從法律上對政府信息公開做了明確規定,使廣大羣眾對行政機關的職責權限、辦事程序、辦事結果、監督方式等信息能夠一目瞭然,保障了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許多老百姓説,這是“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是加快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一個重大舉措。

近年來,政府採取“行政審批大廳”、“一站式服務”等便民行動,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決策由政府組織聽證會;搞企業的,覺得紅頭文件少了,行政審批環節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問題,有“便民熱線”、“市長電子信箱”等等。很多人認為這就是服務型政府。其實,雖然這些做法確實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做是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全部內容。並不是政府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務,多開設幾個服務大廳,就是服務型政府了。那麼,到底什麼是服務型政府?建設服務型政府都有哪些要求?對此,胡錦濤總書記有過精闢的論述:“建設服務型政府,根本目的是進一步提高政府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關鍵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完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重點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設服務型政府,首先要創新行政管理體制。要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加強公共服務部門建設,推進以公共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制度,完善公共服務監管體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規範政府職能和行政行為。”

“要按照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要求,圍繞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改進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胡錦濤總書記的這幾段重要講話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關鍵因素、重點任務、指導思想、建設思路等方面全面闡述了服務型政府的建設理念,為我國開展服務型政府建設指明瞭正確方向。

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的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工作作風開始轉變,各種服務 1

措施不斷推出,服務型政府建設邁出了堅實的步伐。但是也要看到,服務型政府建設畢竟是一項艱鉅而複雜的系統工程,還需要穩步紮實推進。

一、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作用,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建立以公共服務為取向的政府業績評價體系和科學的行政問責機制。

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好發展觀問題。我國當前出現的部分經濟社會矛盾,與以gdp為取向評價政府和官員的業績有密切的關係。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儘快調整政府績效評估指標,把公共服務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的增長、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政務公開制度的完善等納入到政府績效評估體系中。因為,相當種類的公共服務水平的高低很難通過投入水平或是產出水平的高低來衡量,其最終的衡量標準只能是公民評價滿意與否。1所以,要儘快按照公共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強化政府的社會服務功能,堅持以人為本,讓每個政府部門的具體服務對象更多的參與到績效評估中,將政府職能切實轉變為社會提供基本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上來,建立以公共服務為取向的,日常化的、正常化的部門績效評估機制。與此同時,建立科學的行政問責機制,追究政府行政機關和官員在公共服務職能方面失職的責任。

二、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作用,以建立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表達機制,集中解決最突出的經濟社會問題為重點。

目前中國社會分化與失衡問題已經非常嚴重,要扭轉這種趨勢,國家就必須承認社會利益高度分化的現實,承認不同的社會羣體追求自己利益的合法性並保護其權利,特別是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具體事項,如果暗箱操作,有關政策規定、實施程序、辦理結果向羣眾公開不夠,羣眾沒有了解和參與的機會,羣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必然會受到嚴重挫傷,甚至還可能引發許多不穩定的因素。當前,一是要為農民工提供最基本的人身權利保障,建立有效機制,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等相關問題。我國目前有1億左右的農民工,分佈在各大城市,不僅沒有享受到任何社會保障,而且經常遭受人身權利的侵害。這是我國當前社會城市化最大的隱患之一。二是各級政府要強化就業服務職能,關注城鎮待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難也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對家庭和社會心理的衝擊很大。三是建立最基本的救濟體系,為城市下崗職工提供有效保障。目1 這部分的內容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下列文獻的啟發:魏 姝、温晉峯,《公共服務型政府建設:問題與對策——以某地方政府為例》,《美中公共管理》2014年第2期。

前,雖然各級政府已經重視和開始建立城鎮救濟體系,但是由於資金短缺和措施不到位,許多生活困難的下崗職工事實上處於無人過問的境地。四是近幾年來,在城市建設中的房屋拆遷產生了相當尖鋭的矛盾,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主要表現在沒有一個合理的補償機制,居民的財產權受到侵害。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作用,就是要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為不同羣體表達自己的利益以及為追求自己利益做出制度性安排,要從關注弱勢羣體的角度出發,特別關注和保護弱勢集團。2

三、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作用,必須以依法行政為保障。 我國的改革開放走到今天,政府與社會的關係、政府與老百姓的關係、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伴隨我國社會關係的日益深刻變化,依法行政,不僅是政府職能轉換的需要,更是社會生活對國家、對政府民主政治提出的現實要求。政務公開是依法行政的一柄雙刃劍,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吏、依法治權,依法行政的本質是規範和制約行政權力,尤其是涉及到關係社會事務的公共權力,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手段就是政務公開,政務公開自始自終要接受羣眾的監督。政府只有充當規則的遵守者和衝突的裁決者,積極推進行政程序、行政執法和政策評價的法定化、公開化,才能切實保護公民權利,有效保障政務公開正常實施。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從上至下加強政府官員的法律意識教育,建立嚴格的法律問責制。

四、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作用,以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為途徑。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有關服務型政府建設部分明確提出要“推行電子政務,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強調了電子政務在政府改革進程中的重要作用,這標誌着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已經進入與政府改革同步並進的新階段。電子政務,是通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政務改革和政府管理體制變革的創新工程,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將藉助網絡手段得以實現,以更有效率的行政流程為人民羣眾提供更廣泛而便捷的信息和服務。政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務透明度,也可以通過網絡讓更多公眾參與,推動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公眾可以通過互聯網快捷方便、及時準確的瞭解政府機構所制定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一些重要的信息。電子政務的開放性還能大大減少腐敗現象的滋生,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進一步密切2遲福林、方栓喜,《加快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的若干建議》,《經濟研究參考》,2014年13期。

黨羣和幹羣關係。面對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新需求新任務,如何更好的發揮電子政務在政務公開中的作用?我們認為,要切實把電子政務建設的各項工作轉到支撐服務型政府建設的軌道上來。

1. 啟動“政府服務上網行動計劃”。 通過互聯網政府服務上網應當重點從政務信息公開、在線事務處理和網上參政議政三個方面同步推進。各級政府都應當制定並向社會公開政府網上服務目錄,提出服務上網數量和質量的承諾,公佈所有服務上線時間表,明確各項服務的提供部門和負責人,建立政府網上服務問責制。

2. 啟動“最後一公里行動計劃”。重點解決電子政務服務項目向社區、村鎮延伸服務的問題。把電子政務建設與社區信息化、農村信息化緊密結合,試點推行移動電子政務,促進電子政務與數字電視相結合,發展低成本信息終端,加大公共和公益性網絡接入場所建設,加強社區、街道、村鎮等基層單位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化人才培養。

3. 啟動“重大民生工程行動計劃”。圍繞資源環境保護、醫療和社會保障、食品藥品監管、公共應急管理等重大民生問題,國家有關部門應當有計劃、有組織地推出一批重點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工程,大幅度提高電子政務促進改善民生的水平。

4. 啟動“共性任務試點行動計劃”。我國各類政務信息系統、網絡平台、安全保障體系等電子政務建設領域存在大量共性任務和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的資源,完全可以通過統一建設、統一開發、共同使用等方式大幅度提高電子政務建設的集約化程度,切實提高電子政務建設的投入產出效益。3

當前,我國的改革面臨經濟、社會全面轉型的挑戰,這是一個更為深刻、更為複雜的改革新階段。政務公開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響政府改革發展的順利推進,影響經濟社會建設的順利推進。無論是重大決策的制定、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還是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具體事項,只要把政務公開工作做在前面、做得好,人民羣眾就支持,工作就順利。相反,如果我們辦什麼事情都不向人民羣眾公開,得不到人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就難以順利推進,“十一五”發展目標也就難以實現。在這個特定的大背景下,我們自覺的推進政務公3王長勝,《發展電子政務建設服務型政府信息化建設》。

開工作,加快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勢必對我國的改革發展全局產生深遠影響。

第三篇:淺談如何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推動政府信息公開 打造“陽光政府” ————淺談如何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開,一個以前看起來很陌生的詞語,現在正日益被廣大羣眾所熟知,也正日益滲透到各級政府的服務型建設工作中來。政府信息公開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的重要舉措,政府信息公開是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服務政府的需要,政府信息公開是建設電子政務的重要內容。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推廣不僅是人民的訴求,同時也是政府行政職能的轉變。

以政府信息公開為抓手,緊緊圍繞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打造“陽光政府”,進一步改善政府部門的形象,提升政府管理和決策的水平,為社會公眾提供更高質優效的服務。但如何讓政府信息公開真正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發揮出其獨特的作用,在打造“陽光政府”的模式中立足呢?

一、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基礎:擺脱傳統觀念束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時代在進步,就要順應時代要求,要亟須擺脱傳統觀念的束縛,政府職能從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轉變,從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政府的“職能轉變”還需官員的“心態轉換”,少點官氣,少點官文,多點民味,在“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補位”,實現管理與服務有機結合,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管理不只是管制,服務型政

府並非取消管制,只是這種管制是有限度的,受法律嚴格約束,有固定的範圍、程序和明確的責任機制,是為服務而管制,而非為管制而管制。有了“公僕意識”、“服務意識”、“顧客意識”,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根基才能打的堅實。

人才隊伍建設是信息化建設的基礎,在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中廣泛開展信息公開基本規範的培訓,特別增強信息化業務人才的培訓,加強政府新聞發言人隊伍建設,提高對信息公開的領導能力,建立高效靈敏的發佈機制。把握全局,掌控信息,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代表政府機關回應公眾質疑,澄清虛假信息,闡釋政府有關政策,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傳播,為政府信息報道和公開打下夯實的基礎。

二、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保障:強化主體責任、完善監督機制

要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保障措施必須跟上。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給予人、財、物方面的有效保障;理順工作體制,配設專門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明確相關責任,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執行到位。

積極探索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放到政務公開工作中統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開與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結合起來;要加強督查考核,定期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編髮政府信息公開簡報,通報工作情況;要將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結

合起來,以強有力的督查考核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作用;從本機關的基本職能和具體業務出發,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如: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行政程序制、限時辦結制和效能考評制等,以制度來規範、約束其行為;抓緊探索建立長效機制,逐步實現政府信息公開的規範化、信息化、科學化、實用化和便民化。

三、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途徑:明確公開範圍、政府透明化

政府信息公開應堅守:“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的原則。即使是所謂的“例外”,也有極其嚴格的界定,只是指涉及國家安全、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的信息。政府透明化應做到三個“公開”:政府組織公開、政府決策公開、政府管理公開。無論是政府決策還是政府審批都不能暗箱操作,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為保障人民羣眾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要明確公開範圍:如政府服務項目、管理規章、辦事事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辦理經過、辦理結果等;如政府所擁有的經濟信息、社會信息、科技信息、地理信息等一律公佈於眾。以“公開權力、公開程序、公開結果”為主要抓手,以“公開財權、公開事權、公開人權”為主要內容,突出公開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做到“一擴二增三延伸”, 一擴:就是擴大公開的範圍,二增:就是增加公開內容,三延伸:就是由一般公開向熱點公開延伸,由結果公開向過程公開延伸,由單向公

開向互動交流延伸。

四、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平台:擴寬公開渠道、建設電子政府

政府公開信息通常有兩個渠道,一方面是傳統的公報、報紙、新聞媒體,另一方面就是迅速發展的政府門户網站,其中網站最為快速便捷,傳播面廣,並且便於查詢,是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強有力的平台。

以政府門户網站體系建設為載體,以部門網站為支撐,投入一定資金來保障公開渠道的暢通。要現實四個“統一”:統一數據中心,統一交互中心,統一網絡平台,統一安全保障體系,紮實建立起與羣眾互動的政府服務平台。加強對網站信息的維護和管理,優化結構,實現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和信息維護管理的規範化和制度化;用網絡體系來完成電子政府的建設,這對宣傳政府,樹立政府形象,讓羣眾瞭解政府,對外交流和促進發展都能發揮出其重要作用。

在暢通公開渠道的基礎上,擴寬政民互動渠道,如:開設“網上直播”類欄目,根據政府的各項工作需要,有選擇地進行圖文直播,目的就是讓區內的幹部羣眾通過訪問互聯網,足不出户即可瞭解到整個政府會議的進程和內容,不僅能讓會場外的每一位市民可以身臨其境地感受到現場氛圍,而且還可以通過專門開設的實時論壇與直播欄目的現場會議主持人進行在線交流,通過互動參與到會議中來;還可以開設“網上建議”類欄目,羣眾可在此對城市建設、政府管理等各方面進行諫言獻策,不但能給政府的決策方向提供意見,又能搭建一個

嶄新的政府與百姓溝通的橋樑和紐帶。

五、政府信息公開發揮作用的突破口:創新服務體制、助推政府效能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新生事物,必須注重實踐探索和理論創新,不斷革故鼎新,用新思維指導新實踐,用新實踐創造新業績,不斷實現政務公開工作新突破,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層次和水平。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從信息發佈向信息交互與事務處理拓展。積極創造各種條件,讓社會組織、企業和公民更廣泛地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從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延伸到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公開、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推進基層政務事務公開,讓服務型政府的建設邁上新台階。

圍繞“信息公開、在線辦事、政民互動”三大核心內容,建立起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繼續完善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政務大廳”,將政府工作中分散的部門、紛繁的管理、複雜的程序在政務服務體系裏集中、匯合、梳理和規範,形成一站式服務,使政府服務效能在網絡中得到提升。同時,要提高政府的在線服務能力,如開發“政務公開在線諮詢系統”,可以實現政務公開諮詢的外網受理、內網辦理和外網反饋的智能化工作體系,所屬各部門以協同辦公的方式,迅速地解答羣眾提出的各類諮詢問題。

雖然在實施過程中還會碰到這樣那樣的困難、問題乃至阻力,雖然這一工作離完善離成為人們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還有一定的距離,但是,政府信息打破神祕感,走向透明化,已是質的飛躍,是重大變革。推進政務公

開是一項複雜、系統、長期的社會工程,我們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為契機,站在優化發展軟環境、建設和諧社會、率先全面振興的高度,從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全面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打造羣眾最滿意的“陽光政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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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文華.新時期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措施研究

[j] .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4年01期.

第四篇:論政務中心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文章標題:論政務中心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摘要: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參與全球經濟競爭的客觀需要,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是人民羣眾的迫切願望,是從源頭治理腐敗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參與全球經濟競爭的客觀需要,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是人民羣眾的迫切願望,是從源頭

治理腐敗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是推進民主政治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效探索。而政務中心建設,作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載體和平台,決定了它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一、加快政務中心建設勢在必行

政務中心就是將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集中起來,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通過流程再造,達到簡化審批程序的目的,解決審批程序繁多,收費不規範,服務質量和水平不高,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及審批行為不規範,審批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以上這些現象的長期存在,不但影響着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形象,同時制約着招商引資工作的成效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實踐證明,政務中心這一機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其特點是顯而易見,首先從空間距離上,方便了申報相對人。目前,我們的各職能部門,辦公地點分散,要申報一項目,就只能分別到各部門的駐地,進行漫長的申請,空間距離的分散決定了只能在串聯審批的方式下進行審批,這種方式不但使項目審批時間長,效率低,在一定意義上擴大了審批工作人員的自由裁量權,為滋生腐敗提供了土壤。如果遇上扯皮的項目,也沒有一個機構從中協調,使申報人苦不堪言。而政務中心實行的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解決了空間距離帶來的問題,從而降低了申報成本;其次是通過工作流程再造,進一步理順各審批單位之間關係,達到了簡化審批程序的目的,再通過運用“聯合審批”將以前的“串聯式審批”,改為“並聯審批”,審批時限有了很大縮短;三、收費更為規範,以前搭車收費、亂收費的問題,從源頭上得到治理;四、吃拿卡要等為政不廉和審批工作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的問題,將得到較為徹底的解決;五、統一了審批標準和條件,以前各職能部門的審批標準和條件,都是各單位在強調管理的思路下形成的,他注重的是管理,而不是服務,這就出現各行其事,互不照應的情況,給申報人很多限制性的規定,造成審批難。政務中心通過運用審批軟件,從而在審批標準和條件上,相對統一,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六、監督到位了。以前監察部門對各職能部門的監督,是事後監督,也就是民不舉、官不究。只要沒有舉報,監察部門無法進行全程、全方位的有效監督。而監察部門進駐政務中心,將監督從事後移到了事前,實現了全程、全方位的監督,從而使監督更為直接有效,運行更為順暢,審批時限的嚴肅性得到充分體現,我認為這是最有效的辦法之一,這應該説是政務中心的辦公方式和運行機制,在建設服務型政務中心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七、在一定程度上,初步解決了政府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缺位和越位問題,政府組成部門,代表政府實行專項管理職能,由於部門之間的協調、協商不夠,在運用審批職能時,往往要出現:“給單位能帶來利益的你爭我奪,而對權力表現不充分的項目或純服務性的審批項目,誰也不問。儘管這屬於體制設置的問題,但這種表現使政務中心全方位服務社會的目的沒有達到;八,對防止減少後審批項目的反彈,將具有現實意義。

幾年來的實踐證明,這是地方黨委和政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探索的成果,是具有生命力的,是大事所趨,勢在必行。以四川、吉林和安徽等省市為代表的省級政務中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視、支持和幫助下,積極進取,勇於探索,不斷完善制度,創新管理方式,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取得了成功的經驗,為優化當地的投資環境和建設服務型政府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為其他省區,提供了可借鑑的成功經驗。我們西藏就是在學習、借鑑四川、吉林、安徽經驗的基礎上,於2014年7月3日,成立了“西藏自治區一站式審批服務中心協調管理辦公室”,首次進駐單位16家,審批項目179項,工作人員36名。儘管我們在進駐單位、運行機制建立、服務內容、管理辦法等方面與兄弟省市區相比,還存在很大的差距,與自治區成立中心的初衷和向巴平措主席提出的“進一家門辦成,蓋一次章辦好,交規定費辦完,按承諾日辦結”的要求,都有相當大的差距。但我們畢竟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我們相信,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關懷下,隨着進藏鐵路試運行成功,將為西藏帶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也為中心的發展提供契機,為不斷拓寬的服務內容,改進管理方式,規範運行機制,加快西藏建立服務型政府的進程,實現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創造了條件。

這幾年的實踐證明,全國政務中心的發展可謂是方興未艾,發展勢頭很好,為地方政府轉變職能,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發揮了應有的作

用,受到羣眾的好評,社會的公認,但我們應清楚的看到,有些深層的問題,制約着政務中心的發展。

二、政務中心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一)對政務中心建設必要性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增強。政務中心建設和發展,全憑地方黨委、政府的重視,而領導的重視程度,取決於領導的認識程度。從全國政務中心的發展情況看,解決認識問題

,是全國政務中心建設的關鍵所在。

(二)政務中心建設在全國的發展還不平衡。從我瞭解的情況是,全國地縣兩級政務中心建設,發展較快,而且幾乎涉及到所有的地縣。而省級政務中心建設,仍屈指可數。是不是省級職能部門沒有審批項目,還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只需要下面進行,省級就不需要改革。顯然不是,而是有更多的深層次原因。

(三)政務中心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的作用,還不明顯。這不是説政務中心機構存在什麼問題,也不是工作人員的問題,而是新舊體制交替過程中,舊體制的排異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礙着政務中心的發展。

(四)窗口沒有審批權,只是原單位一個收發室。這種狀況不是普遍現象,但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就以我們西藏而言,這一狀況一直困擾着我們,從中心成立後不久,我們也發現了這一問題,並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再三反映,至今沒有改觀,相反,大有惡化之勢,難以維繼的情況已經顯現。

(五)全國政務中心的名稱繁多,機構性質各異。我們西藏叫“西藏自治區一站式審批服務中心”,有的稱之為“便民服務中心”,有的稱之為“政府服務中心”。我認為:作為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產物,理應有統一的名稱。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層次的,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是法律地位的缺失。政務中心的建設,到目前為止,仍是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探索,具有一定的自發性,存在一定的區域性和局部性,在改革方面,往往是中央沒有文件,地方是不會主動改革現行體制的,這點在中國的西部地區較為明顯,這就需要國家對建立服務型政府的歷史進程加以推動。也應對地方這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成果,及時加以確認和推廣,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政務中心還不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政府部門,這就對該機構,在國家層面的合法性帶來問題。當今社會是一個信息化的時代,是創新、改革的時代,中央應及時總結,地方改革和創新的成功經驗,加以推廣。同時,對其法律地位,儘快加以明確,這樣既保護了地方黨委、政府改革、創新的積極性,也可推動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進程,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向深入。

二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任重道遠。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政府部門服務意識不強,轉變政府職能,還需一個較長的過程,全能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的意識,在部分幹部的頭腦中,根深蒂固,這在經濟落後地區,尤為突出,以“審批代管理”的工作方式,在現實工作中,仍佔上風,在強調“特殊”的名目下,強調平穩改革,職能部門的審批權、審批程序是法定的,不是隨意可以改變的。這種認識上的差異,導致在政務中心建設上的水平不一。而且有個別人還發出:審批項目進入政務中心,部分人員從事審批業務,還有部分人員幹什麼去?是乎這個部門就是為審批而設立的。在這種思想觀念的支配下,政務中心建設和發展的阻力是非常大的,工作的難度可想而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的工作任務還十分繁重。因為這畢竟是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涉及到部門的權和利。在這種狀況下,國家應加大改革力度,確保全國在體制上銜接,框架上一致,不應該有特殊地區。而經濟欠發達地區,更要克服阻力,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迎頭趕上,不斷優化自己的投資環境,吸引國內外投資商落户,以寬鬆的環境使其發財,使我發展。國家應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有統一的標準和時間表,以推動政務中心的發展,使建設服務型政府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沒有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通的格局。據有關資料反映,全國地、縣兩級都基本建立了政務中心或類似的機構,省一級的政務中心還屈指可數,不是説省級各職能部門沒有審批項目,也不是他們的服務水平和質量到了不需要改革地步,而是阻力大,再説國家也沒有把各部委集中起來,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這就很難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通的格局,單就審批而言,理應形成全國性互動的網絡體制,只有這樣,才能切實簡化辦事程序,杜絕暗箱操作,克服審批中的隨意性。建好各職能部門的審批大廳,把內部職能整合後,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也是改革的選項之一。否則,統一收費標準和條件,規範收費和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就難以實現,或許過一段時間還會回到過去的方式下運作。從長遠看,建立政務中心是權益之計。就我們西藏而言,目前地、縣兩級沒有一家成立政務中心或其他政務中心這樣的機構,經濟社會的落後,帶來人們思想觀念的落後,表現及其充分,這不是説西藏的投資軟環境很好,政府的服務很到位,而是另有原因。這就需要國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步伐,推動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開放,優化投資環境改革的力度,儘快轉變政府職能,增強經濟發展的能力,儘快推動產業升級,不斷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壯大地方經濟總量,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與全國同步。

三、對策建議

一、應儘快明確政務中心在政府機構中的法律地位,確保運行的合法性。儘管我們有部分省、市區的政務中心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法律地位問題,已不是影響政務中心運行的主要問題,但從國家層面,還存在一個法律地位問題,請專家、學者們,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呼籲國家儘快解決這一問題,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由地方行為,變為國家的改革行為。

二、如果通過總結和論證認為,政務中心在建設服務型政務方面具有可行性,請國家應儘快加以推廣,促進經濟落後地區,認識模糊的地方,學習借鑑成功省市區的經驗,以此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在體制上全國銜接,框架一致,把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引向深入。

三、國家應統一政務服務中心的名稱,避免目前這種名稱五花八門,功能差異較大,服務不到位的狀況,使政務服務中心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應有貢獻。

四、規範運行方式,充分發揮政務中心,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的作用。從發展水平看,全國差異較大,在簡化審批程序方面,也不盡如人意,政務中心還不是實際意義上的審批服務機構,因為有些審批項目仍需到原單位審批,這種情況在全國有一定的普遍性,。

這説明政務中心的建設和規範管理,還需要一個過程,需要中央給予極大的關注,在總結地方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加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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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政務公開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一部社會發展史也就是人類的社會治理不斷文明化的歷史,反映在政務活動中,也就是政務走向公開的方向所留下的軌跡。政務公開是社會治理體系開放性的基本標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這項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多次下發文件,部署這項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探索實踐,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積累了寶貴經驗。當然,我們也要看到,與人民羣眾日益高漲的需求相比,我國政務公開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特別是在一系列社會熱點事件中,公眾的質疑和批評也為政務公開提供了很大的動力。

深化政務公開是推進文明治理的重要舉措

對於社會治理而言,民主化、公開化和開放性是密切聯繫在一起的,我國政務公開的歷程對於社會治理民主化的追求是有着啟發意義的。回顧我國政務公開的歷程,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的村務公開。隨後,逐步擴大到鎮務公開、廠務公開、警務公開、檢務公開等領域,創造了大量的“點題公開”、“全程公開”等鮮活的經驗,為了總結、推廣並規範這些好的做法,各部門、各地方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規文件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2014年11月廣州市政府率先頒佈了《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從2014年到2014年進入建章立制的高峯期。據不完全統計,到2014年4月底,中央政府部門發佈的有關政務公開的法規文件達31部,而地方黨政機關發佈的法規文件達90部之多。伴隨着《行政許可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頒佈實施,中國基本確立了政務公開制度。

當然,制度的完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一方面需要國家法律體系的統一和協調,另一方面需要整個社會觀念和行為的轉變,其中行政改革實踐就是一個重要的制度完善過程。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一些地方政府創新行政方式,探索建立政務(行政)服務中心,公開辦理以行政審批為主要內容的政務服務事項,產生了良好效果。實踐的發展生動地證明,通過深化政務公開,將公開的要求貫穿於政務服務各個環節,使公開與服務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已經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有效舉措。2014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結合起來,不僅將公開視為服務的重要內容,而且將公開作為服務的有效方式,這是對新形勢、新期待的迴應,是對現有政務公開制度的繼承和發展。

一旦將公開和服務的理念引入政務活動,行政管理的改革創新便成為一個永續的過程。更為重要的是,這能有效地推進社會的文明治理,而文明治理是政治

文明的重要體現,政治文明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一方面,文明治理意味着將“官”納入治理範圍,自我管理良好、行為規範,防止“公權”成為“公害”。另一方面,文明治理意味着政府對社會事務管理有方,政府需保證社會事務公正、有效、有序地運行。《意見》規定推行行政決策公開、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大行政審批公開力度、深入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着力深化基層政務公開、加強行政機關內部事務公開等深化政務公開的任務,《意見》要求統籌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這些無疑與文明治理的目標訴求是同一方向的。

黨的十七大後,服務型政府建設已經成為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目標,這在客觀上反映了全球化、後工業化對社會管理(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儘管服務型政府建設是一項更加巨大的綜合性社會和政治工程,但是,以政務公開為切入點去尋求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道路,則是最為可行的方案。所以,在今天,我們需要把政務公開與服務型政府建設聯繫起來考慮,通過政務公開而為服務型政府建設添磚加瓦,促進社會治理文明化。

公眾參與是深化政務公開的不竭動力

根據《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的解釋,政治可以被簡要地定義為一羣在觀點或利益方面本來很不一致的人們作出集體決策的過程,這些決策一般被認為對這個羣體具有約束力,並作為公共政策加以實施。公共政策的形成是一個集思廣益、兼聽則明的過程。只有努力創造和維持一種相互信賴的氛圍,才能保證參與者形成的“意見網絡”(issue network)具有穩定的流量和真實的意見表達。儘管羣體代言人是理性地協商、交換、妥協的主角,但是公共政策的制定離不開“公眾的敏鋭嗅覺、主動參與和大聲呼籲”,只有這樣才可能更好地發揮公眾的認同和提示作用,因為“呼籲有助於一個充滿活力和積極向上的政治程序的形成,而漠不關心、麻木不仁的沉默卻具有破壞性作用。”

當前,政府治理因為互聯網的普及而受到了“權力多中心化”和“自主治理”的滲透,就如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1999)所言:“治理意味着一系列來自政府但又不限於政府的社會公共機構和行為。它對傳統的國家和政府權威提出挑戰,它認為政府並不是國家唯一的權力中心。各種公共的和私人的機構只要其行使的權力得到了公眾的認可,都可能成為在各個不同層面的權力中心。” 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是政府治理的責任所在,是行政機構的社會承諾,但是在實踐中往往因為延時和冷漠而轉化為行政機構的“權力”。

公眾的廣泛參與是政務公開不斷深入、政務服務不斷強化的大規模、可持續、建設性力量。只有在公民的持續關注、廣泛討論之下,認識才能不斷深入、共識才能不斷達成。以北京市為例,在吸取了公眾廣泛討論的意見之後,市級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已經從“要不要公開”邁向“該怎樣公開”的階段,實現了公開時間、格式、説明、口徑的“四統一”, 這種“共同體式”的參與有效推動了行政透明度的不斷改善。國際社會大量的案例研究表明,自上而下的服務正在被自下而上的服務所取代,通過彙集公民意見並告知公共部門和非公共部門改進公共服務,帶來了真正意義上的透明政府,這種政府對於公眾來説是透明的,而公眾的需求又成為政務服務的出發點和歸宿點。

從理論上看,政務公開是一種理念,是一切行政活動遵循的原則,按照這個原則去開展行政活動,就可以拆除政府與公眾之間的籬笆,就可以有效地消除公眾對政務活動的各種懷疑和誤會,就能夠有效地改善幹羣關係,就可以增強政府與社會間的信任。當然,開展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既可以選擇傳統行政的方式,也可以選擇電子政務的方式。但是實踐中,互聯網已經成為一個最廣泛、最常見的參政議政場所,成為公眾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個公共領域,互聯網的自發性、多元化和交互性不斷增強,它不僅超越了社會哲學意義上的公共領域,而且成為承載現實社會已經存在的各種公共領域的平台。那些希望獲取政務信息和公共服務的行政相對人通過網絡提交的公共服務申請、所表達的呼聲或者怨言,不僅會獲得廣泛的社會認同,形成公共價值,而且也會轉化為行政機構創新政務服務模式的動力來源之一。

據歐盟的一項調查,由於公民的積極參與,電子政務提供的20種一攬子服務的有效獲取性已經從2014年的20%上升到2014年的66%,同時,在線綜合集成服務已經從2014年的81%上升到2014年的92%。儘管存在政體差異,但是政務服務“以人為本”的特性預示着中外電子政務服務,不僅可以相互借鑑,而且具有共同的創新基礎。當然,這也帶來了新的問題。“數字化不平等”(digital inequality)可能會產生新的歧視,這就使得互聯網普遍服務和國民信息素質改善成為政府必須優先解決的問題。

從我國當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社會構成的多元化,由於公眾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上的差別,“數字鴻溝”是一個短時期內無法完全解決的問題。但是,它決不能夠成為阻礙政務公開的因素。相反,它會促進我們探討政務公開途徑的多元化,要求我們針對不同的人羣去發現不同的政務公開途徑。總之,政務公開是不

變的理念,而將其付諸實施的路徑是多條的,只要我們堅定地抱持政務公開的理念,服務於這一理念的任何途徑都能夠發現,一切服務於這一理念的方法和措施都是有益的。

政務公開可以成為行政問責的有力保障

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閘門一旦打開,就會調動起公眾參與的熱情,而且會形成一種“多米諾骨牌效應”,從而對民主決策、權力配置和民主法治等其他配套措施和制度提出全面要求。如果沒有決心進行這些領域的改革,《意見》的效力會在頒佈之後逐步喪失,逐漸走向衰竭。當然,更好地將司法力量和行政力量結合起來,尤其是將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與政府利益的驅動結合起來,是《意見》效力上揚、延伸到政策執行階段的重要保障。我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願意看到謠言滿天飛、公眾怨言多甚至對政治安定形成威脅的局面。從這個角度看,政府部門其自身也是有着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驅動力的。

事實上,政務公開對於改善政府自身的行政管理是有益的,特別是對於行政問責而言,政務公開可以提供一項有力的保障。在責任政府的理念下,近些年來,我國政府大力推行行政問責制,嚴格執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問責力度。但是,行政問責除了需要政府部門自身擁有實施的決心之外,除了需要來自黨以及人大和政協切實有效地履行問責職能之外,還需要在公眾那裏獲得有力的支持。所以説,政務公開,使公眾獲得政務的知情權,已經成為行政問責的有力保障。出於行政問責的目的,也需要大力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作為一種責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行政問責激勵政府及其公務人員形成向公眾負責的行政品質並嚴格履行職責;另一方面,也能夠在約束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方面發揮有效的作用。顯而易見,行政人員在開展公務活動的時候必須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這種權力是行政人員根據實際情況而從實際出發解決問題所必需的。但是,在實踐中,行政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如果得不到約束的話,就會被濫用,而且,會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的損害。在法治的思維路徑中,西方國家一般是通過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事後審查來矯正和預防其濫用的,但是,從實踐來看,效果並不理想,特別是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情社會中,事後的矯正往往會流於“大事化小”的狀況。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通過政務公開去約束行政自由裁量權不失為一個理想的途徑。

通過政務公開約束行政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實際上是把行政問責機制前移的做法。也就是説,行政問責無非是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約束和追究通俗表述,對行政人員的“不作為”和“亂作為”進行問責,歸結起來,在理論上,就是一個對行政自由裁量權加以審查的問題。政務公開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所發揮的是過程控制的功能,而不是傳統的事後審查的功能。特別需要考慮的一個問題是,我們今天所處的是一個複雜性和不確定性迅速增長的時代,政務活動經常性地遇到以往從未有過的事件和環境,許多問題在解決起來可能缺乏先例和既有的法律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公眾的意見就變得至關重要了。要想讓公眾參與到政務活動中來,就必須實現政務公開,讓公眾有更多的知情權。公眾的知情是公眾參與政務活動的前提,也是政務活動在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條件下不犯錯誤和少犯錯誤的保障。所以,通過政務公開而讓公眾獲得知情權,反映了時代的要求,反映了社會治理文明化的客觀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