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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評查報告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2.47W

案件評查報告

案件評查報告

尊敬的各位領導:

下午好!

下面彙報一下我們組案件評查情況,請批評指正。

一、本小組評查組織情況

4月10日,在動員會議結束以後,我們小組迅速行動起來。首先,根據分配任務以及案卷目錄,確定有無本人辦理過需要回避的案件;其次,按照兩人一組、交叉評分的方式,根據案件的性質、來源,合理分配案卷,平均每人對10本案卷進行評查。最後,由於我們小組絕大多數都是某某系統的案卷,我們一塊對某某系統案件評查標準進行了研究分析,有助於統一標準、客觀公正。在做好評查工作的同時,我們也充分做好了保密以及案卷安全的工作,不失密、不泄密,卷不離人,嚴格保管案卷。

評查過程我們是分開進行的,一旦遇到疑難複雜的問題,就聚在一塊協商,本着嚴肅認真、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從案件的辦案程序、法律適用、事實認定、文書規範、社會效果等方面進行評查,對案件質量進行了客觀公正的分析。

二、評查案件的總體情況 以及突出問題

從評查情況看,案件整體質量較好,得分均在85分以上,評查的絕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認定證據恰當,適用法律正確,裁判結果公正,文書製作規範,但案件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錯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在受、立、撤案方面。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沒有登記,製作接受證據材料清單;超過一個月未製作《立案決定書》。

2、在強制措施方面。

採取強制措施未製作填寫法律文書;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未及時通知居住地派出所執行 ;取保候審超過一年未作實質性查處;

3、在偵查取證方面。

傳喚未通知家屬;使用傳喚證未經審批;應當使用傳喚證而未使用;口頭傳喚未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沒有在傳喚證填寫傳喚結束時間;有自首、立功、坦白情節未查清;書證的副本、複印件未附有製作過程及原件、原物存放處説明;應當進行錄音錄像而未進行;對屬於聽證範圍的案件沒有告知當事人有申請聽證權利。

4、其他方面。

庭審筆錄合議庭人員簽字不全;缺少定期宣判筆錄;未計算準確訴訟費用承擔數額;應當收集付款單位的付款憑證而未收集。

三、有關涉訪涉訴情況

我們組共有10件涉訪涉訴的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件的評查,我們發此類案件存有一些共通點。一是時間漫長,年代久遠。當事人反映問題所涉案件時間跨度過長,有的是幾年甚至十幾年前的案件,有部分上訪人不信任公安機關的調查,故意歪曲事實,請求公安機關調查,公安機關做了大量細緻的調查工作,根據調查結果來看,確實無犯罪事實的發生,但上訪人僅僅出於個人的猜測,編造事實,無理取鬧,多次進京上訪,擾亂單位秩序。三是不講信譽,趁機斂財。有的案件問題不大,損失不多,相關部門依法對當事人給與了經濟補助,已經達成協議且已履行完畢。但上訪人當時承諾息訴罷訪,但拿到錢後不久,便又舊事重提,再次上訪,企圖再獲補償。

針對涉訪涉訴情況,我們建議:一、大力推行陽光審判、陽光執行、斷案説法、判後釋疑活動,讓當事人贏得明白,輸得服氣,從源頭上減少信訪案件的發生。二、認真核實上訪訴求,對於合理的上訪訴求,依法儘快為其解決,把羣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三、對那些借上訪製造事端、鬧事斂財、圖謀生利的違法上訪人,應該予以嚴肅處理,以儆效尤,以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四、建立信訪困難當事人補助基金,在嚴格審核的基礎上,對困難當事人予以適當經濟補助,使公平正義得到最大程度的體現。

四、下一步的工作建議和改進措施

一是從各個政法部門業務素質高、辦案能力強的業務骨幹中抽取人員建立“兼職評查員人才庫”,在每次評查工作開展時,從“評查員人才庫”中抽取評查人員,對案件進行常態化、專業性的評查。二是加強培訓,熟練掌握評查標準。在評查工作開始之前,先組織評查人員一塊對評查標準進行學習,杜絕差錯的發生,提高評查的質量。三是對評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通報,以便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改正。四是督促各個部門對存在的問題要整改到位,杜絕和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