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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幹部監督工作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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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幹部監督工作情況彙報

全縣幹部監督工作情況彙報

 近年來,我們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四項監督制度為指導,認真貫徹全國全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切實抓好乾部監督管理工作。

一、堅持預防為主,認真學習《幹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近年來,縣委堅持預防為主,把《幹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貫徹於整個幹部選任工作的始終,加大學習教育力度,自覺規範選用幹部行為,不斷提高選用幹部水平。一是縣委中心組專題學。縣委將《幹部任用條例》和四項規章制度納入縣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要求每位中心組成員不僅要熟悉,而且要把握精神實質,自覺形成按《幹部任用條例》等規章制度辦事的觀念。二是組工幹部經常學。把《幹部任用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相關政策、法規作為組工業務學習的主要內容和練好基本功的重要教材,認真組織組工幹部集中學習討論四項監督制度,讓組工幹部既精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和原則程序,又知曉違反規定應承擔的責任後果,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四項制度的原則、程序和紀律等要求做好選人用人工作。三是黨員領導幹部主動學。全縣各級各部門黨組織主要領導帶頭學習《幹部任用條例》,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政策知曉水平。四是加大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的學習教育力度。將《幹部任用條例》等規章制度作為黨校各類培訓班的必修課,利用縣委黨校主體班,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作為新提拔的領導幹部、新任鄉局級單位黨組織主要人任前培訓的重要內容,增強各級幹部學習的自覺性。五是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為每名鄉局級以上幹部發放一份典型案例學習資料,作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警示教育材料。在大悟黨建網開闢整治工作宣傳專欄,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單位設立學習專欄,部機關定期通報整治工作情況,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營造良好氛圍。同時,以迎接“喜迎十八大、爭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為契機,充分運用報刊、電台、電視台和網絡等宣傳媒體,通過大悟黨建網、大悟電視台、手機黨建網等宣傳窗口,廣泛宣傳十七大以來我縣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成效。通過學習和宣傳,達到了領導幹部熟悉、組工幹部精通、幹部羣眾瞭解《幹部任用條例》等規章制度的目的,為《幹部任用條例》等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幹部選用行為。近年來,縣委嚴格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不斷加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制度建設,有效地規範了選用幹部行為。一是建立全程記實制度,嚴把幹部選用“程序關”。按照民主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職等步驟,全程予以記實。記實內容主要有:民主推薦參加人數、得票數與位次,幹部的主要優缺點,初次提名人選,黨委會討論意見,票決情況,公示期間社會的反映等。記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採取一人一表、一事一記、填審分離的辦法。記實結果作為幹部工作檔案長期保存,供幹部選任工作監督檢查使用。今年,已對252名鄉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了全過程記實,班子結構明顯優化,幹部積極性明顯增強,達到了調優配強、心齊氣順的目標。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把幹部“任前監督關”。幹部正式提拔任用以前,由紀監、計生、檢察、安監四部門負責調查,核實其在黨紀政紀、計劃生育、經濟問題、安全責任等方面的客觀情況。四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在黨委組織部門製作的“擬用幹部徵求意見書”上作出客觀評價,簽署“同意”、“不同意”、“暫緩任用”等明確意見,幹部如果任用失察,則追究相應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舉證責任。在縣電視台進行為期一週的任前公示,向社會公佈擬任幹部的姓名、年齡、學歷、現任職務及擬任職務,設立舉報電話,安排專人值班。羣眾來信、來函、來電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則追究值班工作人員責任。近兩年,先後5次徵求意見和電視公示,涉及科級幹部41人,副科級幹部4人,有1人因未過“任前監督關”暫緩提拔。三是推行票決制度,嚴把幹部任用“表決關”。出台了《縣委全委會表決鄉(鎮)黨政正職擬任人選或擬推薦人選暫行辦法》和《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幹部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暫行辦法》,提出在縣委幹部管理權限內決定擬任免人選或擬推薦人選,決定向市委呈報的擬任免人選或擬推薦人選,擬推薦縣級後備人選,均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無記名投票由縣委常委會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一人一票,當場填寫,與會常委對擬任免人選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表決意見。

三、擴大民主選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縣委始終把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作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序推進的重要保證,創新做法,擴大民主,提高黨員羣眾對幹部工作的參與程度,確保黨員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增強選人用人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實行任前考察預告。就考察工作、考察對象的有關情況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張貼預告,擴大羣眾的知情權。今年以來,我們開展考察預告185次,涉及幹部570人(其中,年輕幹部成長工程對象318人)。幹部羣眾對組織工作滿意度明顯提升。二是切實落實“四權”。在縣鄉集中換屆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積極推行民主推薦結果反饋、考察預告、考察結果反饋、任前公示等制度,充分擴大廣大幹部的選擇權、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在今年進行的縣直局級班子調整中,縣委注意聽取各單位“一把手”對班子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此舉在全縣黨員幹部中引起較大反響。既擴大了幹部選用工作中的民主,又增強了主職幹部的榮譽感、自豪感和責任心,也在一定程度上理順了廣大黨員幹部的心氣。三是加大競爭上崗力度。縣委加大了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5月份,在縣公安局拿出國保大隊長、巡邏大隊長、刑警大隊長、交警大隊長和城關派出所長等5個副科級領導職位,在內部推行競爭上崗,經過宣傳發動、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考察,一大批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

四、落實監督責任,築牢用人不正之風的“防火牆”。一是強化自我監督。在縣鄉換屆工作中,縣委堅持把匡正選人用人風氣作為重中之重。將四項監督制度和換屆紀律要求編印成冊,分發到全縣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學習,提高了黨員幹部遵守換屆紀律的自覺性。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先後聯合下發了關於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保持高位的防範態勢。換屆以來,縣委書記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主要負責人分別與鄉局級單位主職幹部、領導班子成員座談,明確紀律要求。重點抓全縣各級領導幹部、“兩代表一委員”、擬提拔對象和紀檢、組工幹部的責任承諾。編印了《給領導幹部、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函》、《提醒卡》,分層次簽定了《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承諾書》。在嚴肅紀律的同時,我們還採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範工作,在鄉鎮換屆和縣直局級班子調整中,均集中在有限時間內召開完所有的民主推薦會議,有效地預防了拉票現象發生。二是強化組織監督。縣鄉換屆後,為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努力實現全縣選人用人公信度“穩中求進、穩步提高”的目標,縣委印發了《關於開展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交心談心活動的通知》,廣泛徵求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建議。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活動,認真聽取幹部職工對本部門、本單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工作意見和建議,瞭解幹部職工思想狀況,及時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切實做到“十個必談”:即下級黨政正職必談、新進班子成員和新提拔幹部必談、交流轉任的幹部必談、即將退下來的幹部必談、差額考察對象必談、落選的幹部必談、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必談、有思想情緒的幹部必談、羣眾有反映的幹部必談、家庭遇到重大變故的幹部必談,以深入掌握情況,主動傾聽意見,疏導思想情緒,及時提醒幫助,更好地做到知人善任。各部門採取主動約談、上門訪談、個別交流、集體懇談等多種形式,聽取他們對提高本單位本部門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建議,並制定加強和改進工作的相應措施。三是強化羣眾監督。充分發揮12380舉報電話、舉報網站、來信來訪“三位一體”羣眾舉報平台的作用,進一步暢通羣眾反映問題和意見的渠道,讓羣眾全過程、全方位地參與到幹部選任工作中來,在更廣泛的空間“透視”幹部選任工作,確保幹部工作開展到哪裏,權力行駛到哪裏,監督工作就監督到哪裏,堅持做到有案必查、加強協查,做到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查處、嚴格問責,堅決查處違反“四項監督制度”的行為,增強制度的影響力和威懾力。特別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跑官要官、帶病提拔和帶病上崗、突擊提拔調整幹部等幹部羣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進行重點查核,堅決處理,讓搞不正之風的人沒有市場,無處遁行,受到遏制。今年以來,我們共收到羣眾來信來電5批次,涉及科級幹部2人,副科級幹部1人,助理級幹部2人。經調查核實,有1人暫緩提拔,1人改任副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