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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監督工作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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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監督工作情況彙報

幹部監督工作情況彙報

一、主要成績

2018年幹部監督工作,主要圍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全面從嚴治黨對幹部監督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積極創新干部監督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新舉措,堅持依章依規、抓早抓小,着力強化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各項工作。

一是從嚴查核處理,防止幹部“帶病”提拔。舉辦“個報”培訓班,邀請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二處張豔茹處長對全區處級領導幹部進行集中培訓。全區處級領導幹部集中錄入個報系統336人。科級幹部集中填報595人。全年報審10批次,共75人。其中,如實填報68人,批評教育3人,誡勉4人。切實做到依法依規處理。今年的如實填報率達到90%以上。

二是用好懲防體系,嚴格黨員幹部出國(境)政審審批。下發《關於開展因私出國(境)審批和證照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並開展專項檢查,督促各單位將本單位科級幹部全部錄入出入境管理系統。全區處級領導幹部錄入出入境管理系統351人,集中保管證照367本。下發《區管領導幹部違反出國(境)管理監督規定典型案例通報》,對違反出國(境)管理規定的7人進行了組織處理,切實從嚴出入境監督管理。

三是加大檢查力度,突出科級幹部管理。下發《關於開展科級幹部選任檢查的通知》,對全區科技幹部選任情況進行檢查和自查。核定全區科級幹部職務職數,以部門為單位制作科級電子名冊62冊,科級《幹部任免審批表》電子檔案607人,全面系統掌握全區科級幹部任職情況。全年共對59名科級幹部進行任前審核,22名科級幹部進行任後備案。

四是拓寬監督渠道,建立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出台《綠園區黨員領導幹部個人重要事項報告暫行規定》,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遵紀守規、廉潔從政。區管處級領導幹部重要事項報告登記備案156人次。幹部監督信息渠道不斷拓寬,幹部監督合力初步形成。

五是針對省、市巡視巡查反饋意見抓好整改落實。下發《關於做好“三超兩亂”及“混崗混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一鎮兩區”科級幹部選任工作的通知》,對混崗混編和超職數任職的10名幹部進行了免職處理。對區委黨校的羣團組織及崗位名稱設置進行了重新規範。

二、形勢分析

一是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監督。2017年全年,個報如實報告率不到75%,因個報影響提拔18人次,28人受到誡勉或批評教育等組織處理。2017年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黨內兩項法規出台以來,仍有部分領導幹部存在僥倖心理,缺乏規矩意識和組織觀念,不能做到對黨忠誠老實,沒有嚴格按照《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要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下一步,我們在加強培訓的基礎上,對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加大組織處理力度。

二是進一步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一個時期以來,對一把手的監督一直是監督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究其原因,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自律意識淡薄,不願接受監督;對幹部重使用輕管理,疏於監督,班子成員之間礙於情面,不願監督;下級怕“穿小鞋”,不敢監督;羣眾知情少或不知情,無法監督;有些監督制度不完善,不利於監督。下一步,我們要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完善對領導幹部加強監督的有效措施。

三是加大函詢、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的力度。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問詢、和誡勉的實施辦法》,對羣眾有議論、幹部有反映、反映問題線索不具體的區管領導幹部要進行提醒談話或函詢;對羣眾意見大、經查核班子或幹部存在問題的要進行誡勉談話,逐步建立經常性提醒機制。對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問題、應當承擔責任的領導幹部,要加大組織處理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強化《幹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開展以落實《幹部任用條例》為主要內容的監督檢查工作,着力檢查程序是否合規、導向是否端正、風氣是否清正、結果是否公正,注重在發現問題和督促整改上下功夫。堅持普遍檢查、重點檢查和結果檢查相結合,注重發現問題特別是深層次問題,從選人用人風氣的實際情況出發,有針對性地對舉報反映多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滿意率低的、出現嚴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的部門和單位進行檢查,限時督促被檢查單位抓好整改,監督檢查工作結果將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檢查中既糾正違規行為,又注重健全制度機制,把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檢查過程中,做到開展一次檢查、收到兩種成效。

二是用好提醒函詢誡勉等組織措施,把預防工作做到前面。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誡勉的實施細則》,通過手機短信、書面信函、警示教育等渠道,對幹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教育。強化幹部科室和幹部監督科室的信息溝通,推動管幹部與監督幹部同頻共振、有機融合。與幹部日常管理監督相結合,運用好考核、審計、信訪、“一報告兩評議”、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等成果,有針對性的進行提醒、函詢、誡勉,防止幹部小毛病變成大問題,保證幹部健康成長。

三是突出“一把手”監督。適時出台“一把手”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辦法,督促一把手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不直接參與人事、財務、物資採購、招投標等,對重大決策實行終身負責制。加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堅持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建立班子建設季報制度和談話制度。一把手每季度書面彙報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和亮點工作,尤其要如實報告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並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持續深化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抓好超職數配備幹部、出國審批、裸官清查、違規在企業兼職、違反幹部交流回避制度和“帶病提拔”倒查工作,規範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我們將組成專項檢查組,逐項抓好落實,並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從嚴從速清理,對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幹部監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