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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行業工傷保險實施情況的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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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持續深入推進《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普及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增強建築業用人單位和職工知法守法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工傷和職業傷害,切實維護建築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現將相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建築行業工傷保險實施情況的彙報

一、2020年工作開展情況

從開展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以來,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我局認真落實上級有關要求,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採取措施,強力推進建築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取得了顯著成效。2020年全區共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兩起,目前其中一起已由人社局工傷部門認定處理。

二、採取的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奠定製度基礎。省、市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制度實施後,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人社局主要領導任組長,人社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衞健委、應急局、鐵路辦、水利局、總工會等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人社部門牽頭總負責,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培訓宣傳,增強保險意識。堅持把宣傳培訓作為推進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落實的有力抓手。持續開展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政策宣傳,努力提高建築企業和農民工政策知曉率和覆蓋面。印製發放《工傷保險條例》、《農民工維權知識手冊》等宣傳品2萬多份。4月份,我局配合人社部門對景尚名城、桃李豐華兩個工地進行了實地場景培訓,達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措施得力。我局規定了建築施工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前,按不低於工程總造價的1.5‰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同時,也規定了在辦理建築受監時,應提交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建築施工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未提交的一律不得受監。針對近年來建築企業工傷事故增多,工傷糾紛案件頻發的現象,我局主動出擊,對在建的工程項目實施定期檢查,對一些未及時辦理受監手續和工傷保險的項目,要求停工並督促及時辦理工傷保險和施工許可手續,切實築牢了參保人員的工傷保險“保護傘”。至目前為止,2021年全區受監項目51個,全數辦理了工傷保險。

(四)強化事故預防,建立長效機制。為確保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健康發展,我們建立了較為科學合理的長效運行機制。由勞動保障執法監察大隊牽頭,適時組織人員開展對建築企業的安全預防工作,對參保的建築企業工傷預防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積極開展工傷預防安全教育,組織企業對從事工傷保險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事故進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傷事故的發生。

三、下一步措施

繼續保持與人社局、應急局等部門的密切聯繫,大力加強工傷保險政策的宣傳,特別是實名參保、工傷認定和工傷待遇報銷等建築企業普遍關注的政策,實時掌握項目動態,將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持之以恆地開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