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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專項排查情況的報告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2.77W

一、排查工作開展情況

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專項排查情況的報告

(一)排查組織情況(可以包括領導小組、執行小組、人員配置等)

為加強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排查工作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執行小組,負責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組織督促各機構、各部門做好排查及整改工作。

執行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行政部,為中支全轄專項排查工作的組織部門,中支負責人為專項排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人事行政部為專項排查工作的牽頭部門、直接責任人。

(二)排查方案制定情況(可以包括方案的簡單介紹、排查範圍內容、排查流程等)

本次風險排查要在日常相關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文件精神,開展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專項排查工作,摸清風險底數,合理處置風險,杜絕風險隱患。排查重點內容包括:

1.落實公司防控風險的主體責任

根據監管要求,務必加強保險機構防控風險的主體責任,禁止各類“打擦邊球”行為,對公司業務經營中的各類商業保險行為進行風險排查。因此,此次排查對象覆蓋業內個人、業內機構,業外個人,業外機構,業內外勾結多種經營類別主體在內的商業保險行為。

2.突出重點領域,提升排查的針對性

加強對我公司可能面臨的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重點內容進行排查,加強對重點機構、重點業務、重點人羣的排查,加強對基層保險機構、一線業務人員的排查。針對不同類型的風險,找準排查重點和方式。

(1)對未經批准設立保險機構的,重點排查設立分支機構未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通過變更分支機構名稱、營業場所等方式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等違規形式。

(2)對未經批准經營保險業務或保險中介業務的,重點排查除傳統業務中未經批准經營保險業務或保險中介業務的情形外,需重點排查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重點自查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合規性。包括但不限於:是否存在與不具備經營資質的第三方網絡平台合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行為;非持牌機構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互聯網企業未取得業務資質依託互聯網開展保險業務等問題;以及其他違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開展業務的行為。

(3)以“會員卡送保險”名義變相經營保險業務的,通常指某些業外機構銷售“道路救援”、“醫療體檢”、“消費打折”等各類會員卡時承諾贈送保險,甚至將會員卡當成保險卡進行銷售的行為。

(4)以“買商品送保險”名義變相經營保險業務的;通常指某些商貿公司、網上商城等保險業外機構打着“買酒送車險”、“買車險不花錢”、“車險零元購”等旗號,直接或變相開展各類保險銷售活動,擾亂保險市場秩序,可能造成消費誤導。此外,部分商家往往借贈送保險的名義收集客户的詳細身份及家庭信息,甚至包括銀行卡信息,容易造成個人信息外泄和安全隱患,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5)以“互助計劃”形式違規經營保險業務的,通常指某些互聯網公司通過收取社會公眾交納的會員費,在內部建立資金池來應對未來賠付,其持續經營能力、賠付的可靠性、資金的安全性存疑,存在可能侵害消費者利益的風險。監管部門目前將該模式定性為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典型模式。

(6)製售虛假保險單證的,重點排查保險中介公司、公司保險銷售人員、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單證用以非法集資、詐騙等行為。

(7)銷售境外保險產品的行為。

(8)以“保險”為名宣傳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公司嚴格遵守保監會《關於修改<中國保監會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的通知》 (保監發〔2015〕100號)中的規定,即“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除外。”重點排查保險從業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情形。

(9)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或其人員參與、配合上述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或未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提供條件。

具體排查方式:

1.做好四項監測,切實防範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

一是做好輿情監測工作,深入基層、瞭解市場,通過各類媒體、自媒體的廣告、宣傳類資訊信息、網絡信息檢索排查等,及時發現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線索。

二是做好投訴監測工作,高度重視各類投訴案件,初步篩選後,對有嫌疑的投訴案件進行排查,通過客户回訪、實地查勘等方式,核實真實情況,防範非法商業保險活動。

三是做好資金監測工作,對下轄的各分支機構銀行賬户往來流水進行監測檢查,摸清賬户開立和流水情況,比對業務收入,核實有無異常。

四是做好人員監測工作,對從業人員的異常行為、業務指標的異動等方面進行監測檢查,切實防範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

2.多措並舉,確保排查不留死角

一是結合本地區、風險特點,細化排查措施,加強和改進對人員和業務的品質管理,充分調動行業內外力量,採取業務財務數據監測分析、媒體審讀、內部審計、客户投訴、公眾舉報、輿情監測、自查自糾、跨部門信息共享等多種方式,及時發現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苗頭。

二是健全風險監測排查機制,創新風險監測預警方法,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強非法商業保險風險識別預警,擴大涉嫌商業保險風險線索發現渠道,通過線上、線下打擊相結合,橫向建立查處不法機構和不法人員通過互聯網、利用保險機構名義或假借保險機構信用進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長效機制。

三是強調突擊檢查、實地任務執行,確保排查工作在基層機構紮實落地。成立檢查小組,不打招呼、不聽彙報,直接深入各地三、四級機構,進行明察暗訪的突擊式檢查,瞭解上級機構方案落地情況,掌握排查工作的第一手資料,按照即查即處的原則,保證檢查成果及時轉化,提高機構排查工作質量。

(三)排查宣導情況(可以包括對內的組織會議、晨會宣導等,對外的宣傳等)

一是製作統一培訓課件,下發各支公司、各部門,明確工作要求,提高全員對這次活動的重要性、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的認識;二是要求各機構通過晨會、夕會、微夕會及培訓會集體學習,圍繞“什麼是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如何識別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常見形式”等開展宣傳,特別提示了幾例有關保險業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案例的宣導;三是組織各機構在客服櫃面大廳展示屏及電視頻幕循環播放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的內容,要求各機構要不斷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增強宣傳效果。

(四)排查執行情況(可以包括排查工作量的概況、執行中的先進經驗總結等)

為了加強此次專項排查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中支總經理室多次在中支工作例會上強調此次工作的組織和落實,就各機構開展情況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要求人事行政部落實此項工作要分地區、分時間部署,並要求各機構在指定的時間之前將所開展的活動以報告的形式向中支人事行政部反饋。各機構的積極配合極大的推動了專項宣傳工作的有序、有效開展。

二、發現的風險隱患

經縝密排查,未在系統內部發現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案件,未發現從業人員參與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未發現其他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風險案件相關線索。

三、採取的處理措施和整改情況

我公司將繼續按照監管機構的要求,對照工作考核情況,認真總結排查,進一步細化措施,強化配合,把防範和打擊涉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作為一項常態的工作深入持久的開展下去,為淨化金融秩序發展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