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會議安排,現將**區2023年民生實事計劃編制情況彙報如下:
一、編制依據
2023年全區民生實事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有關要求,以“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為指導思想,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鬥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堅持深入羣眾、深入基層,採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着力解決好人民羣眾急難愁盼問題,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紮實推進共同富裕。
二、編制原則
1、堅持民生實事的連續性與發展性相補充的原則。一是將省巡指導督辦的民生實事納入計劃,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行動和安裝液化氣報警鈴裝置專項行動等;二是把今年啟動但尚沒有完成的民生實事項目納入明年計劃,如復興橋體育中心、人民醫院病房樓等;三是把與今年民生實事互為補充、提質增效的民生實事納入計劃,如**高級中學二期改擴建工程。
2、堅持民生工程和民生小事相統籌的原則。既包含部門排定的年度民生工程任務,又有街鎮個性化的實事,同時考慮到與羣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小事實事。注重做好雪中送炭,防止好高騖遠。突出羣眾就業,強化創業就業優先導向。2023年將加大力度開發見習崗位、提供充足就業崗位,加強困難羣體就業兜底幫扶。
3、堅持量力而行和盡力而為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民生實事推進與經濟發展同步,與財力狀況相匹配,把對發展有
影響的、老百姓反應強烈的、過去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作為重點。明年民生實事當年計劃投資佔財政預算支出仍然保持在八成左右,同時提前研究要素保障,規劃要獲批、土地要合規、財力能承受、資金有保障。
4、堅持與市民生實事同步推進的原則。區發改委(民生辦)工作人員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前往市改委(民生辦)組織召開的南京市2023年民生實事涉農板塊專場座談會,並主動與上級部門充分對接,明確由我區落實的或需要我們配合的民生實事全部納入計劃。
根據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多次調度會要求,在多輪廣泛徵求意見和反覆論證篩選的基礎上擬定了《**區2023年民生實事計劃(送審稿)》。
三、徵集過程
根據全市統一要求,今年國慶節前就開始徵求意見,截止目前,共徵求到各類意見和建議1416條,其中羣眾建議1206條佔比89.6%,部門建議90條佔比6.4%,街鎮建議38條佔比2.7%,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20條佔比1.4%,共從6個渠道開展徵集工作:
1、通過“12345”熱線徵集建議1198條。
2、通過媒體網絡徵集建議62條。
3、通過部門徵集建議90條。
4、通過街鎮徵集38條。
5、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黨代表徵集建議20條。
6、前往基層實地徵求高齡居民等意見和建議8條。
四、項目構成
根據徵求到的1416條意見和建議,在多輪梳理論證研究的基礎上,最終初步篩選57條。對照省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務規劃體系,為便於分類票決、調度和督查推進,結合我區實際,我們建立了項目庫,將這些實事進行了科學合理分類,共分為九大類45條:健全公共衞生體系5條、提高社會保障水平6條、增強創業就業能力4條、推進教育均衡發展6條、改善城鄉生態環境7條、優化公共交通出行4條、推進住房保障建設4條、豐富羣眾文體生活5條、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4條。
**區2023年民生實事計劃(送審稿分類)
序號 | 類別 | 數量 | 佔比 |
1 | 健全公共衞生體系 | 5 | 11.1% |
2 | 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 6 | 13.3% |
3 | 增強創業就業能力 | 4 | 8.9% |
4 | 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 6 | 13.3% |
5 | 改善城鄉生態環境 | 7 | 15.6% |
6 | 優化公共交通出行 | 4 | 8.9% |
7 | 推進住房保障建設 | 4 | 8.9% |
8 | 豐富羣眾文體生活 | 5 | 11.1% |
9 | 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 4 | 8.9% |
10 | 合 計 | 45 |
五、與2022年民生實事對比情況
1、從數量上比較,新增就業創業一類民生實事,項目個數增加4個。
2、從投資上比較,總投資增加10.5億元,當年計劃投資增加2.1億元。
3、從性質上比較,續建項目新增2個,市分解至我區新增2個。
與2022年民生實事對比表
序號 | 比較內容 | 2022年 | 2023年 | 與2022年 對比情況 |
1 | 類別 | 8類 | 9類 | 新增創業 就業一類 |
2 | 項目數 | 41項 | 45項 | 新增4項 |
3 | 總投資 | 113.3億 | 123.8億 | 增加10.5億 |
4 | 當年計劃投資 | 51.7億 | 53.8億 | 增加2.1億 |
5 | 續建項目 | 12個 | 14個 | 多2個 |
6 | 市民生實事分解到我區情況 | 11個 | 13個 | 新增2個 |
六、下步打算
1、進一步完善民生事項。根據區政府常務會和區委常委會的要求,結合市裏民生實事事項,動態跟蹤,補充入庫。
2、進一步論證要素保障。提前行動,統籌推進,對新開工項目涉及到的資金、能評、環評、穩評、土地手續和施工圖設計等開展新一輪的評估,確保第一時間招投標,第一時間開工建設。
3、進一步做好人大票決準備工作。進一步與區人大聯委彙報,第一時間反饋全區民生實事編制情況,及票決項目備選清單,按區人大的要求,做好民生實事票決準備工作。
現提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後再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決策。
附件
**區2023年民生實事計劃
(送審稿)
一、健全公共衞生體系
1、續建區人民醫院病房樓。(責任單位:區衞健委)
2、區人民醫院醫療專項及配套改造工程。(責任單位:區衞健委)
3、新設自動體外除顫儀並完成CPR+AED等急救技能培訓1萬人次。(責任單位:區紅十字會)
4、新建甲級村衞生室。(責任單位:區衞健委、金牛湖街道)
5、新建2家女職工康乃馨服務站。(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二、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6、新建區救助管理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7、實施農村低收入羣體危房改造,實施適老化改造300户。(責任單位:區建設局、區民政局)
8、完成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約310個。(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9、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約11萬人。(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10、竹鎮養老服務中心提檔升級。(責任單位:竹鎮鎮)
11、為全區各類困境青少年新建“夢想小屋”不少於5間,實現“新年微心願”不少於800個。(責任單位:團區委)
三、增強創業就業能力
12、全年城鎮新增就業8900人(含大學生就業4900人)。(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13、新開發就業見習崗位150個,全年完成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9000人次。(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14、全年支持成功自主創業700人。(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15、幫助15名殘疾人就業。(責任單位:區殘聯)
四、推進教育均衡發展
16、龍湖半島、鷺島榮府和鷺島北苑幼兒園運營主體變更及惠民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17、新建旭光路國小一期工程和中專校教學樓。(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18、續建旭光路初級中學、復興路初級中學和程橋高中體育館。(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19、續建雄州中心區留右中國小(南京師範大學**實驗國小、中學),新建雄州中心區留右幼兒園(南京師範大學**實驗幼兒園)。(責任單位:區新城集團)
20、續建龍袍新城1號國小和國中,南師附中**分校(龍袍新城3號國小、2號國中)。(責任單位:龍袍新城)
21、實施**高級中學二期改擴建工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五、改善城鄉生態環境
22、新建雄州污水處理二廠二期污水工程。(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23、完成泉林水庫等11座小型水庫庫容恢復及生態清淤工程。完成重點泵站更新改造及重點塘壩綜合治理。(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24、新增市級美麗鄉村宜居村140個。(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25、新建香塘路東南角口袋公園。(責任單位:區建設局)
26、創建11個省級垃圾分類達標小區。(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27、新建龍袍新城2號垃圾站。(責任單位:龍袍新城)
28、完成冶山東王、竹鎮石婆等翻水線更新改造。(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六、優化公共交通出行
29、新建體育路(體育南路至龍池路)、體育南路(濱河路至商城路)。(責任單位:區交運局)
30、完成雄州西路三期和永寧路出新改造,完成10條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責任單位:區交運局、區城管局)
31、完成龍袍趙壩村農路提升改造。(責任單位:龍袍街道)
32、新增1000個停車共享泊位。(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七、推進住房保障建設
33、建成揚平公司西側地塊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和龍華路周邊1、2、3號地塊安置房。(責任單位:區房產局)
34、續建針織廠B地塊和朝天街2號、4號地塊安置房。(責任單位:區房產局)
35、續建四柳安置房一期工程和七裏社區中心及綠地公園項目。(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
36、實施**區燃氣設施建設,新增燃氣設施居民用户4000户,建設中壓管網20公里,低壓管網15公里,區域調壓櫃10座。(責任單位:區建設局)
八、豐富羣眾文體生活
37、實施70套老舊器材更新改造。(責任單位:區文旅局)
38、組織全民健身活動120場次,開展國民體質監測4400人次。(責任單位:區文旅局)
39、續建復興橋體育中心。(責任單位:區文旅局、公用集團)
40、續建新棠鄰里·雨花廣場和新棠鄰里·鳳凰廣場社區中心項目。(責任單位:橫樑街道、雄州街道、區新城集團)
41、送戲(演出)不少於50場,送書不少於10000冊。(責任單位:區文旅局)
九、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42、開展農村道路配套完善及安全提升2023年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交運局)
43、完成液化氣居民用户“報警鈴”免費安裝行動。(責任單位:區建設局)
44、“三合一”場所安裝獨立煙感報警器、簡易噴淋裝置專項消防安全行動。(責任單位:消防大隊)
45、獨居老人安裝獨立煙感報警器專項消防安全行動。(責任單位:消防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