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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山體打坑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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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瓜煤礦山體打榆林坑協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煤礦山體打坑協議

委託方: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礦

受託方:呂梁市大自然生態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為了迎接木瓜煤礦重大會議的舉行,對辦公樓對面山體進行綠化佈置——山體打榆林坑。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山體綠化佈置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協議約定事項

1、  打坑時間:共7天。

2、  打坑要求: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東亭對面山體和公寓後面山體進行打坑,打坑工作完成後,按坑數計算。

3、      數量:總共打坑數586個。

4、      金額計算:打坑8人,工期7天,人平均工資160元/天,總計8960元。(涵括高空作業費,危險作業意外保險,安全防護費)

二、 協議價款

本協議價款為8960元。大寫:捌仟玖佰陸拾元整。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負責提供合法票據。

2、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根據資金分期分批支付給乙方。

四、    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凡違反本協議約定,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協議價款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五、    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提請太原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六、    其他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礦

負責人:

代理人:

乙方:呂梁市大自然生態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負責人:

簽訂地點:方山、大武     

簽訂時間: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