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煤礦山體打榆林坑協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委託方: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礦
受託方:呂梁市大自然生態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為了迎接木瓜煤礦重大會議的舉行,對辦公樓對面山體進行綠化佈置——山體打榆林坑。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山體綠化佈置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協議約定事項
1、 打坑時間:共7天。
2、 打坑要求: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東亭對面山體和公寓後面山體進行打坑,打坑工作完成後,按坑數計算。
3、 數量:總共打坑數586個。
4、 金額計算:打坑8人,工期7天,人平均工資160元/天,總計8960元。(涵括高空作業費,危險作業意外保險,安全防護費)
二、 協議價款
本協議價款為8960元。大寫:捌仟玖佰陸拾元整。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負責提供合法票據。
2、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根據資金分期分批支付給乙方。
四、 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凡違反本協議約定,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協議價款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五、 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提請太原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六、 其他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礦
負責人:
代理人:
乙方:呂梁市大自然生態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負責人:
簽訂地點:方山、大武
簽訂時間: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