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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46W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目 錄

總則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章證照管理制度

第六章證明函管理制度

第七章會議管理制度

第八章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九章公司車輛管制度

第十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通迅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借款和報銷制度

第十三章員工招聘、制動、離職等制度

第十四章計算機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衞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技術部門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項目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項目經理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章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章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二十五章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章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章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九章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第三十章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章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章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章危險源辨識、評價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章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章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章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章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章職業病預防措施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章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四十章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章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四十二章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章材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章庫房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章倉庫防火制度

第四十六章售後服制度

總 則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接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 、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按“薪酬方案”規定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6、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制訂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文件由行政辦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按時間順序按時登記文件收發管理台賬。

三、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啟文件(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行政辦登記簽收 。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3. 公文的編號保管

(1)行政助理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閲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公司承辦或歸檔的公司領導親啟文件,公司領導啟封后,也應交行政辦人員辦理正常手續。

(2)本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行政助理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4. 公文的閲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別由行政部門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閲籤後,由行政助理分送承辦部門閲辦,重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閲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閲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閲簽完,緊急文件要立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行政辦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行政辦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閲,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5、文件的傳閲與催辦

(1)傳閲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閲範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閲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 閲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閲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還交行政辦人員,閲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2天,閲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行政辦人員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文件閲完後,應送交行政助理,切忌橫傳。

(4)行政助理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並徵得行政助理同意後,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第二章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季度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季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閲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行政人員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預算,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本部門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及複印件均由行政人員歸檔並輸入電腦,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2、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3、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八、檔案資料借閲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閲需先請示領導。

九、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投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及相關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行政辦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係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後由總經理指定專人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並留好印章樣圖。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後交由行政行政辦備案,並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准後送交行政辦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過總經理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理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行政辦)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並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1)公章:公章由公司總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行政辦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准後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籤批,蓋章後經手人需將籤批申請表交由行政辦公室,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行政辦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2)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於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行政辦領取並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經理審批,並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籤批,經手人需將籤批後申請表交由行政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行政辦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分公司經理核准後交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公司經理核准後,籤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後,交由行政辦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並呈公司經理核准後,交由行政辦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範疇:

對於公司主要印章管理,採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行政辦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公司經理)籤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3)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4) 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及時歸還。

(5)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籤批後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籤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6)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於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7)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後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 證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證照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二、證照是指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證書、批文等。

如: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書、税務登記證、經營許可證等等。

三、證照的使用包括借用、複印等。

四、證照使用必須填寫《證照使用申請單》。

五、證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借用完畢後,應在時限內歸還證照保管人。

六、證照複印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副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如證照複印件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證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則須總經理核准。

八、證照複印件必須加蓋“再複印無效章”。

證照保管人必須做出登記,認真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

第六章 證明函管理制度

一、證明函的範圍包括: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

二、公司證明函由總經理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三、使用證明函必須填寫《證明函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核准後方可。

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書須經總經理核准。

五、使用證明函必須做好登記,填寫《證明函使用登記表》。

六、嚴禁開出空白證明函或外借證明函。

七、證明函開出後,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迅速採取相應措施,避免造成損失;如證明函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行政辦。

行政辦應妥善保管證明函存根。

第七章 會議管理制度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公司領導、或總經理指定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行政做好會議記錄。

2、開會時間: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總經理可提議隨時召開。

3、會議主持:由總經理主持或由總經理委派人員主持。

4、會議要求:

(1)凡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各部門須以書面形式上報行政,經行政呈領導審閲認可,由總經理審定是否為會議議題。

(2)凡提交會議研究有關經營決策、銷售策略、設備更新、項目投資等重大問題必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反覆醖釀,並提出方案供領導決策時參考。

5、會議主要內容:

會議着重討論研究公司各階段行政工作,如安全生產、經營管理、項目投資、成本控制、資金運作、更新改造、後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6、會後工作:

(1)行政辦公室應根據辦公會議形成的決定,三天內下達“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事項通知單”或“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2)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其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必須以“決定事項通知單”或“會議紀要”為依據,在限期內認真執行落實。如有特殊情況,難以執行時,應提前將具體原因和情況反饋到相關部門或公司分管領導。

(3)無特殊情況,對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拒不執行,拖延不辦或不按原則執行的,公司將追究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總經理辦公會議下達的決定內容由行政負責解釋。

(5)有關部門必須將決定的執行情況於下達決議之日起限期內反饋。行政應對總經理辦公會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跟蹤調查、並督促辦理,以確保公司政令的暢通。

第八章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為規範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和保管,節約不必要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消耗。現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就辦公用品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採購、印刷品印製:

1、公司日常所用辦公用品,應由行政負責統一採購,經批准購買專屬辦公用品或工索具應由行政派員陪同。

2、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應按“購物申請清單”中各項內容要求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後,送行政待辦。

3、行政應將“購物申請單”彙總分類,依據財務審批權限規定報批。除生產急需用品外,應集中辦理採購,不得一事一辦。

4、行政採購物品應在有關人員陪同下辦理,但陪同採購人(證明人)和驗收人不得為同一人。

5、採購人員應認真負責,精挑細酌,力爭做到價廉物美,經久耐用。

6、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行政統一印製。

二、領用:

1、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核籤後,到行政簽字後,方可領取。

2、除筆墨紙張外,凡屬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複領用時,一律交舊換新。

三、保管:

1、辦公用品應由行政進行登記造冊,分類放置統一保管。

2、保管員應認真維護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發生潮、鏽、蛀、黴等。

3、保管員應在每季度末向經理彙報物品消耗情況和台帳記錄。

第九章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公務用車,由各負責人部門先向行政辦公室申請,填寫“用車登記”,説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行政辦公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統籌安排用車。

二、車輛使用按先急後一般的原則;先滿足緊急公務和接待任務,後安排其他事務的原則。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第十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外出時,需向行政説明去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同意。

二、作息時間:每週工作五天。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如有調整,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為準。

三、考勤

1、本公司員工應準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一分鐘至十五分鐘以內到崗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為早退。遲到及早退的扣款,以分鐘計算,每分鐘扣款¥1.00元,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2、無故超過15分鐘上班或提前15分鐘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無故超過30分鐘上班或提前30分鐘下班者以曠工全日論;無故不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按曠工處理;在工作時間內未經准許,擅自離開工作場所或外出者,以曠工論。

3、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辦負責。

四、事假

1、全年事假14日,全月3日為限;事假請假單位以2小時為單位。

2、事假扣當時工資(按所請事假的時間計算)。

五、病假

1、員工每次病假以3天(含)為限;超出天數視為事假。

2、病假扣當日工資50%(3(含)天之內),試用期人員不享受病假工資。

3、連續兩日(含)以上者應附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可先口頭請假,並於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六、婚假

轉正員工享有婚假。符合男滿二十五週歲女滿二十三週歲年齡的婚者婚假十天。未滿者只享有三天婚假。

七、喪假

1、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公司給與6天喪假。

2、非直系親屬(指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時,公司給與3天喪假。

3、其他親屬的喪事如有必要參加,按事假處理。

4、其親屬在外地的喪事,公司可根據路程遠近,給與相關的路程假。

八、產假/陪產假

1、休假按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2、申請此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供《孕婦體檢手冊》。

九、年假

1、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員工,可享有年假10天。

2、病假累計兩個月以上者,不享有此假。

3、享有醫療期、產假的員工不享有當年年假。

4、年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每次休假不能少於1天。

5、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不能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對員工未休的年假天數,將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200%支付年假工資報酬。

第十一章 通訊管理制度

為提高辦事效率,精減話費,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特訂立本規定。

一、固定電話:

1、部門因業務或工作需要安裝電話,應由所需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送呈行政辦公室,經總經理批示後由行政辦公室聯繫裝機事宜。

2、各部門安裝固定電話後不得隨意移動,在使用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如使用不當應照價賠償。

3、內線電話主要用於機關各部門間的短暫聯繫或傳達通知等,嚴禁談心或長時間通話,否則,一經發現處罰20元。

4、禁止拔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未經許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經濟處罰。

5、業務需要拔打長途,應嚴格控制和掌握通話時間,杜絕電話裏吹牛談心。

6、因各部門電話由其負責人監督管理,並有權拒絕非本部門人員使用電話。

7、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本規定,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電話使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嚴重不負責的處罰20元。

二、移動電話(根據情況而定)

第十二章 借款和報銷的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公司的規範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公司各部門一切費用開支和財務開支,由公司總經理負責,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一、借款審批及標準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款憑證”,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後,經財務核准,報總經理批示,方可借款。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單位、個人因私借款,填寫“借款憑證”後,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凡公司職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公司員工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數,如有特殊情況,須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後結清所欠部分金額。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財務部門負責監督借款人還清全部借款。否則,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補齊,並扣罰當月30%工資。

(四)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備用金等,按相關規定辦理。

(五)允許借款範圍:

1、階段性預付款(按進度付款)。如土建工程,購機械設備、大宗材料等。

2、採購零星材料,累計達100元以上的。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公司規定部門或人員所需的備用金。

5、確實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不允許借款範圍:

1、沒有特殊情況,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墊付的各種款項;

2、未經審批的任何借款。

二、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採購標準及審批

1、各部門需新購入固定資產和單價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先作好採購計劃,並以書面形式報告,經行政辦、財務部簽字核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如需向公司借款,按第一條標準執行。

2、各部門添置其他低值易耗品,應本着節約的原則,確實需要添置的情況下才添置。各部門應事先填好購物申請單,報行政辦公室、財務部審核,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購買。

三、各項費用報銷要求

1、報銷單據必須是帶税務章的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2、報銷單據不管多少均須貼報銷封面,報銷封面須用鋼筆填寫,同時,不同經濟內容的發票要分門別類予以報銷。

3、報銷手續要齊全完備

報銷的正常程序是:經辦人、證明人簽字,註明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簽字,財務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報銷。

根據財務管理要求,凡購買實物均須有驗收人簽字並附入庫單,否則不予報銷。

四、補充説明

如總經理出差在外,不得辦理借款。

第十三章 員工招聘、調動、離職等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報“用工”申請表,向行政辦申請並提出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齡、性別、學歷等)。

2、由行政辦根據公司用工需求擬定招聘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准。

3、行政辦經市“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收集應聘人員相關資料後再進行初步篩選,根據情況組織筆試和麪試,經初選合格後,經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准。辦理試用手續。

4、部門經理以上人選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親自筆試和麪試。

5、員工的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滿,可聘為公司合同制員工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規定辦理“養老保險” 等手續。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幹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以公司文件為準。

三、員工調動:

1、公司幹部和員工在公司範圍內調動,由用人部門提出擬調人員申請,行政辦求得雙方負責人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

2、公司各部門需增加人員,須向行政辦提出用工申請,由行政負責調配或招聘。

3、公司幹部和員工持行政辦公室開具的“職工調動通知書”,在原任職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再到新任部門報到。調離人員到新單位後,以實際聘任崗位和任職時間為準,其相關待遇以月度分段實施。

四、離職

1、試用人員離職應提前三日寫出書面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行政辦辦理辭退手續。

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確須辭退時應向行政辦説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予以辦理辭職手續。

4、員工本人辭職、被公司辭退、開除或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等,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財物(如:文件及相關業務資料等)。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章 計算機管理制度

一、公司計算機由行政負責管理和維護,行政監督計算機管理規定的執行。

二、未經計算機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機。

三、未經培訓的員工,應在計算機管理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上機操作,以免丟失重要文件。

四、不得在計算機上放影碟、玩遊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查實,參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條處罰。

五、上網只允許查尋與工作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嚴禁進入聊天或遊戲室。一經發現,參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條處罰。

六、公司起草的文稿,非特殊情況應在顯示屏上直接校稿,方可打印。

七、計算機管理人員要定期對電腦進行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計算機處於最佳狀態。

八、計算機管理員,應對經批准的上機操作人員,做好備忘錄,以免責任界定不清。

九、非公司人員上機操作,須經計算機管理人員許可,並在計算機管理人員的陪同下進行操作,且嚴禁打開公司各項文檔。否則,給予當事人處罰。

十、離開計算機時,保持計算機待機狀態,下班時,關閉計算機。

第十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在律師確審核認之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律師審核確認無誤後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2、合同由律師審核確認後經總經理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有效性。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總經理負責,歸管理部門為行政;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行政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行政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第十六章 衞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環境衞生管理的範圍為公司總部及下屬各部門、分公司的工作、生活區域和公共區域的衞生。

二、全公司範圍內的室內、外環境衞生保持乾淨整潔,如:辦公桌椅、照明燈、電風扇、空調、門窗、四壁、書櫥、檔案櫥及其附屬等物品,要求物品擺放整齊,室內外環境衞生清潔乾淨、無蛛網、無灰塵,各類座套乾淨整潔;電腦、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各辦公室的衞生,由辦公室自行負責。公共區域衞生由保潔員負責。

第十七章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税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説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3、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日常費用報銷流程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三、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4、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5日前由行政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每月10日由財務部支付上月工資;

第十八章 員工工資發放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

二。 工資計算方法

1、工資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固定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2、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評定標準確定其工資標準。

第十九章 技術部門管理制度

1、學習、熟悉設計文件、招標文件和監理細則中有關施工技術的內容。

2、嚴格按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合同文件、監理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貫徹執行項目部的技術、質量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3、在項目部經理和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實施細則。

4、參加技術交底、圖紙會審,組織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協助項目經理會同相關部門辦理設計變更。

5、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及作業計劃的執行,保證工程質量、施工計劃的完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6、參加項目部內安全施工方案、環、水保方案的編制,並對相關內容在工作中認真執行、實施,確保本工程安全目標、環保目標的實現。

7、負責施工資源計劃的編制,制定項目部施工周計劃,提交項目經理審核。

8、參加中間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工程移交等工作;收集工程項目的各種技術文件、資料。

9、收集工程索賠資料及中間計量資料,做好中間計量工作;審核勞務合作單位的工程量,配合計劃財務部作好支付工作。

10、負責向監理、業主單位及上級管理單位上報工程相關事項。

11、配合上級單位和項目部組織的質量檢查、安全檢查、文明施工檢查等工作。

12、積極有效參與、配合項目部的其他工作,完成項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章 項目工程管理制度

一、圖紙自審制度

1、圖紙自審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

2、接到圖紙後,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並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説明、設計總説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4.3平面圖所標註座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4.5建築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衞、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座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5、圖紙經自審後,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二、圖紙會審制度

1、圖紙會審目的

瞭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2、會審參加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4、會審組織

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儘快組織會審。

5、會審內容

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5.3審查建設項目座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註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項目之間的幾何尺寸關係以及軸線關係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5.4審查圖紙及説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核對建築、結構、上下水、暖衞、通風、電氣、設備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係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5.5審查建築平、立、剖面圖之間關係是否矛盾或標註是否遺漏,建築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5.6審查建設項目與地下構築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於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説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採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5.9對設計採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採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於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6、會審程序

6.1會審由建設單位召集進行。並由建設單位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6.2會審分“專業會審”和“綜合會審”,解決專業自身和專業與專業之間存在的各種矛盾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採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後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6.3會審時,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並作記錄。會審後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後生效。

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7、會審記錄內容

7.1工程項目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會審時間(年、月、日)。

7.4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覆修改的。(要註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説明)

2)施工單位為便於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築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商結果與解決方法。(要註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説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並蓋章後生效。

8、會審記錄的發送

8.1蓋章生效的圖紙會審記錄由業內技術人員移交給項目資料員,由資料員發送。

8.2會審記錄發送單位

1)建設單位(業主)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項目部:技術、質安、經營預算、工程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隊(班組)、預算員,資料員自存三份作交工資料用。

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制度

1、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2、編制原則

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採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並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2.4必須採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2.6儘量減少臨時設施,採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3.2由項目內業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自行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目錄,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定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後,由內業技術人員彙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後,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後定稿。

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建築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准,並報局科技處備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4.4特大或羣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於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並經原審批單位批准後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6.1經過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佈置等。

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並歸檔。

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範圍及管理

7.1經批准後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後,列表登記發放,發放範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四、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制度

1、施工作業指導書以施工難度較大、技術複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新技術項目為對象編制的,是具體指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技術文件。

2、施工作業指導書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為編制依據,按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對施工組織設計的進一步細化。

3、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編制,項目內業技術人員以及有關人員參加編制。

4、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並督促實施。

5、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內容

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2施工進度計劃。

5.3勞動力計劃及勞動組織。

5.4機具設備計劃,特別是主要施工機具。

5.5主要材料需用量計劃。

5.6技術組織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雨期、冬期、施工技術措施、降低成本技術措施。

6、經批准後的施工作業指導書,由內業技術員交資料員登記發放。

7、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發放範圍:技術、質檢、生產、安全、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有關施工隊及工長、資料員自留存檔等。

五、技術交底制度

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工程難點及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工程質量標準,做到心中有數。

2、項目技術交底分三級: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並做好記錄;隊技術員向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班組長向工人交底。

3、技術交底範圍劃分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經批准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向項目全體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交底參加人員也可擴大到班(組)長,視具體情況確定。

3.2專業隊技術員對班(組)技術交底,是各級技術交底的關鍵,必須向班(組)長(必要時全體人員)和有關人員反覆細緻地進行。

3.3班(組)長向工人技術交底;班(組)長應結合承擔的具體任務向班(組)成員交待清楚施工任務、關鍵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項。

4、技術交底的要求

4.1除領會設計意圖外,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和變更的要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範、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4.2整個施工過程包括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均須作技術交底,對一些特殊的關鍵部位、技術難度大的隱蔽工程,更應認真作技術交底。

4.3對易發生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的工種和工程部位,在技術交底時,應着重強調各種事故的預防措施。

4.4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底內容字跡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簽字。

4.5技術交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進行,作為整個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的一部分。

5、技術交底的內容

5.1項目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重點單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項工程的設計圖紙;根據工程特點和關鍵部位,指出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必須採取的技術措施。

3)重點單位工程總記與交叉作業過程中如何協作配合,雙方在技術上措施上如何協調一致。

4)本單位初次採用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5)土建與設備安裝工藝的銜接,施工中如何穿插與配合。

6)交待圖紙審查中所提出的有關問題及解決方法。

7)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中的關鍵問題。

8)冬、雨季特殊條件下施工採取哪些技術措施。

9)技術組織措施計劃中,技術性較強,經濟效果較顯著的重要項目。

5.2施工對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施工圖紙。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項)工程的具體部位,標高和尺寸,予埋件、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

4)土建與水、電、暖、設備安裝之間,各工種之間,隊與隊之間在施工中交叉作業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條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7)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8)單位工程測量定位,建築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9)現澆砼、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10)預製、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製作、綁紮、安裝等要求。

11)管線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12)單位工程平面佈置圖。

13)砼、砂漿、瑪蹄脂、防水、絕緣、防腐材料和耐火膠泥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快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藝。

15)打樁、構件校正、試水記錄、砼冬季施工和瀝青瑪蹄脂的測温記錄,設備開箱、設備試運轉記錄、測試打壓記錄等填寫方法。

6、技術交底記錄的歸檔,實行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交底記錄並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

六、技術核定制度

1、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於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屬建設單位原因產生的,由建設單位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並通知有關單位。

2、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

3、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寫,並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重大問題須報公司總工審核,核定單應正確、填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要寫明變更部位、圖別、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和變更後的內容和要求等。

4、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送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辦理簽證,經認可後方生效。

5、經過簽證認可後的技術核定單交項目資料員登記發放施工班組、預算員、質檢員;技術、經營預算、質檢等部門。

七、單位工程施工記錄制度

1、單位工程施工記錄是在建工程整個施工階段,有關施工技術方面的記錄;在工程 竣工若干年後,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發生問題而影響其功能時,是查找原因,制定維修、加固方案的依據之一。

2、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由項目部各專業責任工程師負責逐日記載,直至工程竣工,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其完整性。

3、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的主要內容

3.1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術資料供應情況。

3.2因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由設計(或建設)單位在現場解決的設計問題及施工圖修改的記錄。

3.3重要工程的特殊質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3.4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施工方法。

3.5質量、安全、機械事故的情況,發生原因及處理方法的記錄。

3.6有關領導或部門對工程所作的生產、技術方面的決定或建議。

3.7氣候、氣温、地質以及其它特殊情況(如停電、停水、停工待料)的記錄等。

4、施工記錄的記載方法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後,將逐日記錄的施工、技術處理等情況加以整理,擇其關鍵記述,填寫在單位工程施工記錄表上,並經主任工程師或技術科有關負責人審核是否確實,並簽名後,納入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八、技術複核制度

1、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複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

2、技術複核的主要內容

2.1建築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網)樁的座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網)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2.2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2.3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砼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2.4磚石工程:牆身中心線、皮數杆、砂漿配合比等。

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質量等。

2.6鋼筋砼柱、屋架、吊車樑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狀、尺寸等。

2.7管道工程:各種管道的標高及其坡度;化糞池、檢查井底標高及各部尺寸。

2.8電氣工程:變、配電位置;高低壓進出口方向;電纜溝的位置和方向;送電方向。

2.9工業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程度、數量及規格,以及根據工程需要指定的複核項目。

3、技術複核記錄由所辦複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複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並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複查意見和簽字。

4、技術複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5、技術複核記錄由所辦技術員負責交項目資料員,資料員收到後應進行造冊登記後歸檔。

九、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凡隱蔽工程都必須組織隱蔽驗收。

一般分部(項)隱蔽工程由施工隊長(技術員)組織驗收,邀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派人蔘加;重要的請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技術科、治安科參加。

2、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是工程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隱蔽工程經三方共同驗收後,應及時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隱蔽檢查記錄由技術隊長(技術員)或該項工程施工負責人填寫,工程處質檢員和建設單位代表共同回籤。

3、不同項目的隱蔽工程,應分別填寫檢查記錄表應複寫一式五份,建設單位、計劃、經營部門各一份,自存二份歸檔。

4、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4.1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座標記錄。

4.2鋼筋砼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鏽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預應力鋼筋的對焊、冷拉、控制應力、砼、砂漿標號及強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況。

4.3磚砌體:抗震、拉結、磚過樑配筋部位品種、規格及數量。

4.4木結構工程:屋架、檁條、牆體、天棚、地下等隱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處理。

4.5屏蔽工程:構造及做法。

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乾燥程度、防水層數、馬蹄脂的軟化點、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層做法,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4.7水暖衞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鏽、防腐、保温及預埋件等。

4.8鍋爐工程:保温前脹管情況,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試驗等。

4.9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4.10完工後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5、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表的填寫內容

5.1單位工程名稱,隱蔽工程名稱、部位,標高、尺寸和工程量。

5.2材料產地、品種、規格、質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5.3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編號。

5.4地基土類別及鑑定結論。

5.5砼、砂漿等試塊(件)強度、報告單編號,外加劑的名稱及摻量。

6、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文字要簡練、扼要,能説明問題,必要時應附三面圖(平、立、剖面圖)。

十、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管理制度

1、項目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四新”成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並負責組織編制推廣應用計劃,落實推廣應用項目的責任人及要求完成時間等,並組織實施。

2、項目經理參與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的編制,並負責解決科技開發和科技推廣項目所需的經費和人員。

3、項目內業技術人員協調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並參與實施工作,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隊技術員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負責對實施中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並進行總結。

4、對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項目在工程上實施後,取得的經濟效益,應按規定每季向公司(區域公司)上報,本項工作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報。

十一、施工技術總結

1、施工技術總結的編寫範圍

採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項目;本企業首次施工的特殊結構工程,新穎的高級裝飾工程,引進新施工技術的工程以及有必要進行總結的項目。

2、編寫內容和要求

2.1總結要簡明扼要地介紹工程概況,以圖、表形式為主,文字敍述為輔。

2.2涉及採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優化選擇,主要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效果;採用的先進技術、工藝的經濟比較結果,技術性能、關鍵技術與國內外先進技術相比達到的先進程度;質量要求和實際達到的情況,勞動力組織、施工準備、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經驗教訓和體會,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和防治對策,需要有待進一步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經濟效益對比等,要詳細敍述。

2.3施工中採用的標準、規範、規程、規定。

2.4施工中採用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和實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措施。

2.5提供必要的插圖、照片,條件許可時應提供施工錄像帶。

3、項目各類技術人員的職責

3.1內業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技術總結計劃,並與科技開發和推廣計劃一併下達。

3.2施工技術總結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從工程開工之日起,技術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分工負責蒐集工程項目及“四新”項目的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3.3項目工程及“四新”項目完成後,應立即編寫技術總結,並上報技術管理部門。

3.4技術負責人在組織編寫施工技術總結的過程中,項目部的有關部門和人員應提供下述資料和其他必要的資料;

1) 內業部門提供計劃工期與實際工期的對比狀況;

2) 材料部門提供三材節約情況,核實材料節約率;

3) 動力部門提供機械設備性能、配備情況及使用率對比情況;

4) 質檢部門提供達到質量標準的實際水平;

5) 實驗室提供試驗、檢測資料;

6) 經營部門經濟效益的分析對比工作;

7) 財務部門經濟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 安全部門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資料。

4、施工技術總結編稿完成經審批後,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向公司技術部門上報。

十二、技術標準管理制度

1、施工過程中,要配備齊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規範、標準、規程、規定,以供施工中嚴格執行。

2、施工過程中,要建立項目的技術標準體系,編制技術標準目錄,本項工作由項目資料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完成。

3、標準管理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資料員具體負責。

4、項目工程所需的各類規範、標準,根據項目編制的技術標準目錄配齊,保證滿足工程需要。

5、配給專業隊、質檢、鋼筋翻樣、安全等有關技術人員使用的技術標準、規範、規定、規程,須按登記發放。當有關人員調離本項目部時,應上交資料員。

6、當某標準作廢時,標準化管理人員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交舊發新防止作廢標準繼續使用。

十三、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1、工程技術資料是為建築施工提供指導和施工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記載的技術文件。也是竣工後予存查或移交建設單位作為技術檔案的原始憑證。

2、單位工程必須從工程準備開始,就建立工程技術檔案,彙集整理有關資料,並貫穿於施工的全過程,直到交工驗收後結束。

3、凡列入工程技術檔案的技術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各級技術負責人正式審定。所有資料、文件都必須如實反映情況,要求記載真實、準確、及時、內容齊全、完整、整理系統化、表格化、字跡工整,並分類裝訂成冊。嚴禁擅自修改、偽造和事後補作。

4、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分類

4.1是為了構建築物的合理使用、維修、改建、擴建的參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時隨從其它交工資料一併提交建設單位保存(稱為交工技術資料)。

4.2是為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的經濟技術資料,並由施工單位保存(稱為施工技術資料)。

5、工程技術檔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人員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施工單位保存的工程檔案資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後統一交項目部資料員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藝、新技術等由技術科資料室保存;並根據工程的性質確定保存期限。

6、各種技術資料檢查評分標準按現行全優工程檢查記錄執行。資料檢查直營公司每季度各項目部檢查一次。

7、各種資料由施工技術隊長收集並初步整理,臨交工之前將資料交技術科統一整理,資料一般應一式兩份。

第二十一章 項目經理管理制度

為更好的落實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更好的實現項目效益,為了項目工程的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程項目以項目經理負責製為基礎,公司進行全方位的支持、監督、控制、以確保工程能順利進行。公司與項目經理為實現共同協定的目標,共創雙贏,使公司資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成本得到最合理的控制,項目經理能得到最合理的回報。制定本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要將所管理工程項目的施工計劃、進度計劃和有關規章制度報送公司,經公司批准後,在公司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靈活自主地開展項目施工活動。

2、在不違背公司管理原則的基礎上,健全項目本身的各種規章制度,並將其落實到實處,發揮各種規章制度應有的效力。

3、準確理解、執行、優化公司的管理意圖;認真執行、遵守公司制定或由公司頒佈實施的各項規章制度。項目經理須遵循在公司指引下進行各項工作;項目經理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項目經理必須遵守公司對項目部的各項管理。

4、財務管理方面,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如因實際情況需要,亦可在不違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適當補充,但必須事先經公司書面同意。

5、落實公司與項目部約定的各項指標,及時補充或修正完成各類指標的先決條件。

6、文明施工,積極維護公司良好社會形象與商業信譽。

7、對因組織、指揮並參與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所瞭解或知悉的關於公司或任何公司的業務合作伙伴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項目部聘請項目人員時必須要求入職人員出具各種資格證書、職稱證明及其它各類相關證件,所聘人員須與項目部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

9、嚴格按照業主對工程的質量要求組織施工隊伍進行施工建設;遇質量事故應及時召集所有相關責任人員分析原因,確定解決方案,嚴厲整改,追究相關人員經濟責任,並及時向公司彙報。

10、作為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第一人,項目經理應嚴格按照業主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開會分析,找出原因,確定責任劃分,提出改進措施,並及時向公司彙報。

11、根據業主與公司的總體要求負責組織、編織各種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實施。

12、以控制工程造價成本、經濟合理利用原材料、最大限度降低消耗為原則,編制項目工程建設要求的各類材料的總體計劃和月度計劃,報公司審核。

13、負責與項目各施工隊、各工種班組簽訂勞務施工合同、安全協議、大宗材料承包合同等各種協議。

14、嚴肅對施工隊伍的管理,並將經施工隊負責人簽署確認的施工隊伍人員名單交公司核實存檔,該名單由項目經理跟進每月更新一次;同時,項目經理每月代施工隊伍負責人向農民工直接發放工資(工資標準由施工隊負責人書面約定),並將工資簽收表交公司備案。

15、項目經理應與項目部各管理人員緊密配合,通過各種制度及措施最大限度的激發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與潛能,使之自覺形成端正的工作態度與務實的工作作風,將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為己任,盡職盡責,團結一致。

16、嚴肅對施工隊伍的管理,各施工隊進場的同時必須知會甲方,並將經施工隊負責人簽署確認的施工隊伍人員名單交甲方核實存檔,該名單由乙方跟進每月更新一次;同時,乙方以項目部的名義每月代施工隊伍負責人向農民工直接發放工資(工資標準由施工隊負責人書面約定),並將工資簽收表交甲方備案。

17、項目經理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私刻帶有公司全稱字樣的印章。如發現項目經理有私刻公司印章的行為,公司將追究項目經理的法律責任。

18、工程項目施工檔案資料中涉及工程竣工驗收的資料要在公司技術處、經營處、安全處、財務處、辦公室會籤後方可蓋章。

19、工程項目在竣工驗收45日內,項目經理要將工程竣工檔案上報公司存檔。逾期不能上報竣工檔案時,公司將不再支付工程款。

20、項目經理在進行施工現場管理時除滿足國家、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要接受公司的統一規劃方案。

21、項目經理要對所聘用的人員以公司的名義參加相關的安全、技術等培訓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22、項目經理在工程管理上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法律訴訟、糾紛等,由項目經理負責賠償公司損失。

第二十二章 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目的

制訂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以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得到控制,並最終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以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建設方的要求。

1、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施工設計、施工準備、施工質量和服務的控制。

2、工作程序

2.1策劃

2.1.1組織準備

總經理確定每個項目的項目經理,以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並配備相應的人員,以滿足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需要。

2.1.2技術交底

項目經理部應按規定接收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與項目施工有關的人員應通過學習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工程參建單位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點、設計意圖,掌握相關的工程技術和質量要求,並從施工的角度提出設計修改和優化意見。

2.1.3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

對於確定的建築裝飾裝修合同,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技術、質量、預算、採購等人員),依據項目招投標策劃情況,合同要求及技術交底情況,對該工程項目施工質量進行策劃,形成項目策劃書,包括:項目質量目標和要求:質量目標包括單項單位工程,分項分部工程目標,可包含檢驗批優良率、合格率的目標。

項目經理部組織機構,人員及崗位職能分配、圖表或説明內容。

施工管理依據的文件清單和文本,包括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的要求。

勞動力配置計劃、臨時設施和施工機具配置計劃、主要工程物資採購計劃、分包計劃、施工方案編制計劃,施工詳圖出圖計劃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劃,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質量關鍵點及其控制措施,關鍵工序施工方案,特殊過程管理方案。本公司裝飾裝修工程,含隱蔽工程,按制訂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工藝標準》執行。

進度計劃及控制措施。

檢驗試驗計劃(各工序、施工階段需要進行的檢驗試驗的指標與檢測方法),質量檢查和驗收流程(包含預檢、隱檢、交接檢的時間、頻次、驗收標準和方法)。

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包括預案、應急方案、事故報警、搶救險情等)。

對違規事件的報告和處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質量事故的評審、處置和改進)。

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流程(包括應收集的信息內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溝通和傳遞的方法)。

與工程建設有關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門、企業相關部門等)的溝通方式。

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清單、記錄表式和保存要求。

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

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其它要求。

2.1.4項目策劃書須得到發包方或監理方的認可。則相應項目質量計劃、施工方案等報審表應經發包方或監理方審批。

2.1.5項目策劃書的動態管理

當項目的施工要求發生變化時,項目經理部對項目策劃書進行評審,並適當地進行調整,對調整情況再次向企業相關部門領導以及發包方、監理方報批。項目經理部按新的文件要求組織施工。公司工程技術部對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文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2.2施工設計

本公司建築裝飾裝修,無設計資質,由項目經理部按分包管理要求,進行委託設計,選擇合適的設計單位,對施工圖出圖時間進行控制,工程技術部隊設計過程進行跟蹤,對設計輸出進行評審和確認。

2.3施工準備

2.3.1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根據項目策劃書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工作內容如下:

(1)辦理開工手續。

(2)項目工程的劃分與編號,以便控制、檢查、評定和監督。

(3)技術準備,包括施工交底等(4.3.3)。

(4)現場準備,包括:工程定位和標高的基準控制,施工平面佈置。

(5)材料準備,包括:工程材料設備選型、採購或租賃,進場安裝驗收。

(6)施工機械設備準備,包括:辦理、採購材料設備並組織進場,選擇分包並組織進場,搭建臨時設施。

2.3.2項目經理部按規定向監理方或發包方進行報審、報驗。公司項目經理確認工程項目施工已經具備開工條件後向監理方、發包方提出開工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開工。

2.3.3施工交底

項目經理組織工程技術部,向參與施工和質量檢查的人員(包括髮包方的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交底以書面方式進行並輔以口頭説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員和質檢人員對工程特點、技術質量要求、施工方法與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統瞭解,以便於科學的組織施工,避免質量、安全事故發生,交底內容:

施工範圍、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進度要求。

施工圖紙的解説

施工方案措施。

操作工藝和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工藝質量標準和評定方法。

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

技術記錄內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項。

交底應形成記錄,記錄的形式按項目所在地技術資料的管理規定執行。

2.4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2.4.1項目經理部對施工過程質量進行控制。包括:

(1)正確使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驗收標準及適用的施工工藝標準、作業指導書。適用時,對施工過程實施樣板引路;

(2)調配符合規定的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按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規定,配備適用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機具、檢測設備;

(4)施工過程監控

項目經理部應按圖紙規範和方案等要求組織施工,按檢驗試驗計劃及時進行檢查、監測。對施工過程的檢查、監測包括:對工序的內部檢查、技術複核,施工過程參數的監測和必要的統計分析活動;

(5)根據現場管理有關規定對施工作業環境進行控制;

(6)根據設計要求採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工程技術部對此進行指導,項目經理部對此進行監控;

(7)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項目經理對施工隊、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管理控制,確保滿足施工進度計劃,並保證施工質量;

(8)採取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並監督實施

項目經理制訂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確保相應責任人,通過施工作業時的相互監督、巡迴檢查等方法,確保施工全過程做到防盜、防火、消防及物資的維護;

對不穩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過程、突發事件實施監控;

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實施監控,詳見分包管理制度要求。

2.4.2施工過程的確認

主要針對隱蔽工程的事先確認,包括:

對工藝標準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審,並對操作人員上崗資格進行鑑定;

對施工機具進行認可;

定期或在人員、材料、工藝參數、設備發生變化時,重新進行確認。

2.4.3公司施工過程中應做好施工過程及進度標識,確保施工過程具有可追溯性。可採用以下措施:

(1)記錄人員做好過程記錄,包括施工日誌、檢驗和試驗報告等表明施工過程狀態;

(2)施工現場標識:根據施工過程特點建立標識,根據施工進度變化調整標識,根據施工變化突發情況改變標識,施工完工後撤銷標識。標識的管理需與施工進度相匹配,與施工需求相適宜。通過記錄可對施工過程進行追溯性。

2.4.4施工過程信息溝通

項目經理部負責做好與工程建設有關方:顧客、監理、設計、分包方等的信息溝通工作,包括:

工程信息(包括與工程有關的要求);

合同的處理,包括對其的修改;

建設方問詢的處理、建設方反饋、包括投訴。

2.4.5項目經理組織建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包括:

(1)施工日記和專項施工記錄;

(2)交底記錄;

(3)上崗培訓記錄和崗位資格證明;

(4)施工機具和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記錄;

(5)圖紙的接收和發放、設計變更的有關規定;

(6)監督檢查和整改、複查記錄;

(7)質量管理相關文件;

(8)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結果中規定的其他記錄。

施工記錄應符合記錄管理制度的記錄控制要求,並在工程竣工交付後由項目經理負責移交給公司檔案室存檔。

2.5服務

2.5.1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的防護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由項目經理制訂成品保護措施,確定相關責任人,通過施工作業時的相互監督、巡迴檢查等方法,確保工程防盜、防火、消防及各物資、設施的維護。

2.5.2服務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實施

公司管理組織制訂服務管理制度,由項目經理部按服務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用户服務工作,包括:

保修;

非保修範圍內的維修;

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

2.5.3項目經理部按服務管理制度要求,及時處理各項目階段的服務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響應、有效實施服務措施、及時測量服務效果,進一步改進服務。

2.5.4項目經理部根據上述4.5.3服務信息收集及處理情況,用於質量分析和改進。

第二十三章 建築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控制

1、建築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後,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並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週、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着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着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為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核,落實獎罰制度。

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煙,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為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防護意識和自身保護意識,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分公司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

第二條:對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後要填寫三級教育卡並進行考試(試卷存檔),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

1、公司教育內容:包括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內容: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技術負責人或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和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內容:由班組長或班組兼職安全員組織進行,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與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範對策。

第三條: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架子工等。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並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准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的不準上崗。

第二十五章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技術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二十六章 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加強防護用品採購使用保管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管理人員做好工作。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市安監站頒發的《準用證》,三證不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於施工生產中,同時,必須對施工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損壞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條:防護用品庫內存放佈局合理,符合防火要求,分類存放,上蓋下墊,防腐、防鏽,設有標誌牌,做到四定位:定庫號、定架號、定層號、定位號。碼放整齊,標誌明顯。

第四條:倉庫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學化,擺放規格化,整潔衞生化。

第二十七章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條: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要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煙,嚴禁明火。

第三條: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賬,設專人管理,並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

第四條: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及有毒有害物品不能保存放在露天庫。

第六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並在專人監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庫房照明燈泡不得大於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庫房內外設置防火標誌,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於3.5米寬的消防通道,並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的消防器材並在明顯部位設置火警電話119警示牌。

第二十八章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一條: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受傷者或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用電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安監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事故的正式快報須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報公司安全負責人,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單位名稱、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死因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第二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及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書》並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第三條:對於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和責任者不查處不放過。

(一)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證、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的制定並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

第六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查看、開除。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和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積壓、拖延執行《安全檢查表》造成事故的。

(三)對新工人或新換崗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職業禁忌症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現場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八)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九章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第一條:班組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條:班組必須設有兼職安全員,協助班長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班組長或兼職安全員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四條: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開好班前會,並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第五條:班組每變換一次工作內容或同類工作變換工作地點,都要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經常自檢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不能解決的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第七條:班組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並組織全班組人員認真分析採取防範措施,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並組織好搶救工作。

第八條:要對本班組的新工人做好入場安全教育,並認真填寫教育記錄卡。

第三十章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分公司消防器材、設備由分公司統一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條: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違者給予批評和處罰。

第四條: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條: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產管理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第六條: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第七條:電氣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現場外,還須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監護。

第八條:工地電動設備、機械必須有專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臨建和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九條: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火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和消防人員批准。不得在建築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條:凡明火作業嚴格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項目部向公司提出使用明火申請,經檢查現場消防措施和技術交底落實後方可使用。作業後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一條:凡公安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必須馬上整改,對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採取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凡對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准給予精神或物資獎勵。

第十三條:凡在火警、火災事故中,報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實後給予一定獎勵。

第三十一章 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推行現代管理辦法,科學的組織施工(生產)做好施工現場的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生產)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為了抓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第一章已經明確規定了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各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體系,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條: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並把目標管理責任明確分工,分解到人,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項目經理部要根據現場實際結合上級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本項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並組織落實,主要內容包括: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現場治安防範措施。

(三)、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現場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現場防粉塵、防噪音及施工不擾民措施。

(六)、施工現場宿舍保暖、防煤氣中毒和防蚊蠅及衞生措施。

(七)、門衞制度、食堂、廁所衞生責任制等項制度。

第五條:檢查制度:公司在檢查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文明施工工作。項目部平時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經常性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不足,認真整改,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較高的文明施工狀態。

第六條:持證上崗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七條:會議制度:施工現場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文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文明施工在現場健康發展。

第八條:施工現場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場所、機械基礎等要做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道路要暢通,排水設施要完善,保證無浮土,無積水。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購市安監站有形市場有推薦證明的產品,三證齊全:《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監站開據的《準用證》的產品。

(三)、建築物主體施工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嚴密。

(四)、建築材料、構件、料具要按總平面圖佈局堆放整齊,並掛定型標誌牌,建築廢料、建築垃圾要設固定存放點,分類堆放並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機械設備要按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設置,掛統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牌,中小型設備要搭設符合標準的防護棚,棚內地面硬化,排水良好。

(六)、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活完場地清。

(七)、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組織,分清職責,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和義務消防人員。

(八)、現場動火要辦理動火手續,動火時要設專人監護。

(九)、施工現場要設置吸煙室,禁止隨意吸煙。

(十)、温暖季節搞好綠化佈置。

第九條:環境保護及衞生管理。

(一)、認真執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環境衞生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守各項法令、標準、法規。

(二)、工地成立環境衞生領導小組,劃分衞生包乾區,責任到人。

(三)、有專職保潔人員負責工地環境的保潔,無泥土污染公路。

(四)、辦公室、會議室、宿舍等整齊清潔、窗明地潔,無積灰現象。

(五)、施工現場圍檔封閉符合規範要求。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開堆放,並及時清運。

(六)、切實做好工作,把做好的工作與經濟效益掛鈎,真正做到工完料清場地淨。

(七)、工地上建築材料分類堆放在各區域指定地點,分規格、型號堆放整齊,並進行標識。

(八)、保持施工場地的排水系統暢通,施工現場無大面積積水。

(九)、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十)、施工現場設有禁止遊動吸煙的標牌。

(十一)、工地內設有飲水處和吸煙處,公共水杯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杯。

(十二)、每次安全檢查時都必須將衞生檢查列入檢查項目。

第三十二章 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一、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活動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種手續後,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衞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章 危險源辨識、評價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範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並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准。

二、分公司項目部負責排查、識別所轄範圍內的危險源並實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彙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四、危險源識別範圍:a) 本公司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b) 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c) 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五、危險源識別方法危險源的識別採用現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場進行識別、觀察。

六、風險評價採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所產生後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面因素,採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環境的潛在危險性。

七、分公司項目部安全員根據本程序的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並實施控制。

八、重大危險源管理:

1、分公司、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體系和識別監控小組,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

2、分公司、項目部分別制定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管理制度。

3、項目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對該施工工程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監控時間和監控巡查時間。

4、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識別監控台帳。

5、項目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及監控責任制度,報安全負責人審批。

6、項目部針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施工前必須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進行現場公示。

7、項目部必須設置專人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檢查,並留有監控檢查紀錄。

8、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施工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第三十四章 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1、妥善處理泥砂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2、除設置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3、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道或者採取其它措施,處理高處廢棄物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撒。

4、採取覆蓋和封閉等有效措施(攪拌機棚、砂、石堆)控制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粉塵。

5、施工現場(工作場所)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做妥善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做土方回填。

6、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音擾民、和職業危害。

7、運輸散體、流體建築材料或清運垃圾等,載體要嚴密,裝運要適量,為防止運輸中撒漏飛揚,污染市容,要妥善覆蓋建築垃圾要清運到當地規定的地點卸放。

8、施工現場道路指定專人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第三十五章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為更好地搞好械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於機械設備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項目部要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分公司、項目部機械設備管理人員須根據工程需要,填寫工程設備、應急救援設備請購申請和採購計劃,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採購部門統一採購。

3、杜絕使用國家、行業和地方明文規定的淘汰的施工生產設備。

4、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應根據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於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並告知相關人員。

5、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審批後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不懂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進行裝、拆作業。

6、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勤檢查,勤保養,禁止設備帶病運轉,並做好機械台班運行記錄。

7、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禁止無證作業。

8、項目部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即時反映及排除,以保證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

9、中小型機械進場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機械做到定人、定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所有機械都必須落實維修保養責任人,定期檢查、定期保養;中小型機械必須做到每天清潔保養。

第三十六章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明火前,必須報項目部檢查,同意後方能動用明火。

二、動用明火時,必須保證安全,設專人看管,當需要焊接、切割工作,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消除,近旁應放有滅火設備。

三、冬季取暖火爐和烘烤用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看守,禁止緊靠爐火烤衣物和可燃物品。

四、易燃易爆場所,如油庫、木工棚、暖棚以及冬季保温場地,嚴禁使用明火或吸煙,並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

五、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自做電器燒水、取暖、做飯。

第三十七章 職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文明工地建設,保證職工有一個舒適乾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管理制度如下。

1、要根據生產班組合理安排住宿,並設專兼職服務人員,負責公共衞生,宿舍設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衞生等項工作。

2、宿舍應堅固、美觀、保温、通風、照明、防火、防潮濕、宿舍地面應硬化。

3、宿舍應設單人牀或上下雙層牀,禁止職工睡通鋪,並保持整潔、衞生、文明。

4、宿舍用電要符合用電規範,不準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接線,接電褥子,接燈和點長明燈。

第三十八章 職業病預防措施制度

我公司容易導致的職業病一般為:接觸各種粉塵,引起的塵肺病;電焊工塵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動機械引起的手臂振動病 ;油漆工、粉刷工接觸有機材料散發的不良氣體引起的中毒;接觸噪聲引起的職業性耳聾;長期超時、超強度地工作,精神長期過度緊張造成相應職業病;高温中暑等,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職業病預防控制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依法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障職工獲得相應的職業衞生保護,依法為職工交納工傷社會保險。積極推廣、應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設專人負責各在建工程職業衞生、勞動保護情況監督,加強對職工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職業病防治的知識,提高職工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各在建工程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加強職工勞動過程中,為職工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章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認真執行《勞動法》,貫徹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的規定,同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持證制度。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工作,並要隨身攜帶,項目安全員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檢查,對發現一次未持證上崗工作,對其進行教育;兩次發現,對其進行經濟處罰50元;發現三次,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發現無證從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當即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條:特殊工種定期參加操作證年度複審(兩年複審一次)不經複審的操作證無效。項目安全員負責檢查,發現持不經複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工作,視無證情況進行處理。公司安全處隨時對其進行檢查,如發現無證,操作證不復審的操作人員上崗工作,有權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同時對該項目經理、班組長進行100-500元經濟處罰。

第四條:項目工地要準備充足的安全防護用品,併發放到特種作業人員手中,班組長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情況嚴重的對違章者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或停止工作。

第四十章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第二條: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及三相五線制系統,PE、N線必須分開設置,禁止使用四芯電纜外附一根導線的做法。PE線上嚴禁設置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第三條:每個項目部必須設一名專職持證電工對臨時用電系統進行維護、檢查接線等工作。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基礎進行硬化。

第五條:電纜線路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第六條: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邊、機動車道、起重機等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要符合規範要求;如果達不到安全距離的要求,必須採用防護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櫃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在總箱內和開關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達到兩級保護。其漏電動作電流和漏電動作時間要符合規範要求。

第八條:總配電箱內應設置總隔離開關和總漏電保護器或各分支保護器;分箱內設置總隔離開關和分支隔離開關;開關箱內設置隔離開關和漏電斷路器。

第九條:PE線除在配電室或總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或末端處做重複接地,接地電阻值符合規範要求。

第十條: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複接地,同一台機械電氣設備的重複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複接地阻值的要求。

第十一條:每台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開關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電設備,實現“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第十二條:無自然採光的地下大空間場所,應編制單項照明用電方案。

第十三條: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現口,應設在箱體底面。

第四十一章 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施工生產發生各類事故後能有效得到控制,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努力將事故損失和不良影響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建立各職能部門的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設指揮中心和搶險救災前線指揮及救援隊伍。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和分頭負責的原則,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第三條:做好應急救援裝備 、器材、設施及維修保養。

項目部在施工前應備齊救援物資:草袋、鉛絲、鍬、鎬、滅火器材、急救箱、擔架等,由現場總指揮統一調動。

救援物資能夠滿足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每年定期對救援物資中的年檢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檢測,由項目部負責組織,安全設備科負責實施。

第四條:做好事故搶險救災緊急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立即電話通知本公司安全負責人,簡明敍述事故發生的項目名稱、地點、時間、事故情況(傷亡人員及財產物資)、事故類別,並派人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

總公司及發生事故單位所屬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門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等級採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封鎖事故現場,疏散現場作業人員,調動搶險救援的器材、設施,首先搶救傷員,瞭解傷員情況,原則上是就地搶救,傷勢較重或不能就地搶救,立即與社會救援醫療部門取得聯繫,同時,與社會救援相關部門取得聯繫,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條:應急救援組織或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加強對應急救援組織或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應急救援人員應瞭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採取有效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報警系統,如何使用救援設備,增強專業技能的操作規程知識,正確掌握和懂得應急救援操作規程和報警程序。

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重複發生類似事故。

第四十二章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各級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必須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第二條: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開必須做到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結合。

第三條:會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上一階段存在的共性問題,今後採取的相應措施;討論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原因;部署下段時間的工作情況。

第四條:安全生產會議要求人員到位,會議內容精練,有時效性和貫徹性、及時發揮其會議的本能作用。

第四十三章 材料管理制度

為了強化材料管理制度工作,實施“精細化管理”,提高員工的成本意識,依據局、處材料管理制度,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細則:

一、材料計劃審批制度:工程材料計劃包括材料總計劃以及材料分月計劃。材料計劃由工程部依據本項目工程量編制,主管領導核對審批後交物資部。材料總計劃應涵蓋本項目所有工程材料,數量準確,規格清楚,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應註明項目部各部門所需材料由部門主管填寫《材料採購單計劃》,主管領導審批交物資部經辦。

二:材料採購制度:材料採購之前,必須進行廣泛的市場調查,“貨比三家”。大宗材料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選擇“質優價廉”的產品以及信譽良好,有能力的供應商,確保所供材料保質、保量,及時運到施工現場。採購人員不得自行其事,不得隨意增減材料採購計劃數量或變更材料規格,若給本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將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三、材料驗收制度:採購員、保管員對入庫材料應當面辦理交接,保管員按採購計劃、購貨發票核對材料數量規格,及時入庫材料應分類擺放整齊、防潮、防鏽。大宗材料進場,必須稱重或驗尺,按實際數量填寫《材料驗收單》。水泥、鋼材應附《質量保證書》和《材質報告單》。進場的地材,要堆放整齊;水泥、鋼材要做到上蓋下墊,標識齊全。

四、材料領用制度:項目部所屬各部門領料一律憑《領料單》。《領料單》應寫明領料部門、用途、材料名稱、規格、領用數量。由領料人、部門主管填寫,領料人簽字後即可發放。本項目所屬外協作業隊要由該作業隊法定負責人到項目物資部辦理授權委託書。每月25日報工程材料計劃單,經現場工程師審核,工程部長認可後由外協作業隊負責人或被委託人到機材部辦理《材料調撥單》,機材部方可供料。主材、地材出庫時應加適量損耗。

五、內業統計制度:建立健全相關台帳,帳務處理要及時、準確、帳面清楚;對外結算要認真核對結算憑證,並及時報財務部門。每月末應同財務部核對材料帳。收集、整理好各種原始憑證,妥善保存。統計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材料的庫存、使用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部門主管提供相關材料信息。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按期完成各種材料報表的編制。

六、材料人員守則:全體材料人員要遵紀守法、潔身自好。嚴禁損公肥私。以任何藉口向供應商或外協作業隊索要回扣、禮品,損害單位的利益和聲譽,一經查出,將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七、本制度適用於本項目部及所屬各外協作業隊。

第四十四章 庫房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着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的要求籤字,應當認識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塗色標誌,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並隨同託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總是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務使國家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准。

13、倉庫要嚴格保衞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衞科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材料 。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或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並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後發貨。

17、對於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採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帳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21、允許範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第四十五章 倉庫防火制度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爐、電熱器具和液化氣、煤氣。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各類加工場,禁止在庫房內吸煙。

4、不準在庫房內架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得在倉庫內存放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

7、要將堆放的物品留有頂、牆、柱、垛等防火間距。

8、要認真檢查物資堆放的安全情況,離庫時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倉庫要按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9、要熟練掌握所儲存物資的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後,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並及時參加滅救工作。

第四十六章 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1、上崗佩帶工作牌,儀表大方,舉止文明。

2、到户服務,敲門輕重要適度,主動表明身份,説明來意。

3、必須隨身攜帶維修工具、出示公司標識(名片、工作表格等)。

4、熟悉信息系統的性能、結構和原理,掌握調試和安裝方法,能夠準確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

5、根據維修任務單和預約時間及時到用户處按記錄單註明的內容,,進行檢查和維修,準確排除故障。

6、為用户説明故障原因及預防措施。

7、維修完畢後為用户清潔維修現場,請用户簽字確認,禮貌道別。

8、外出服務後誠懇徵求用户對維修服務的意見和要求,對用户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提高服務質量,擴大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譽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9、認真填寫維修記錄,對用户的建議和要求要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彙報。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為貫徹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建設方針特定本制度如下:

項目經理是建築施工過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項目的質量法人代表,對承建的項目質量負總責。為了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嚴把質量關,應做到: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質量驗收標準,不得隨意降低質量評定標準。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術力量,各級技術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

三、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特點,落實質量保證體系。

四、杜絕不符合國家建材標準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對外物件要有相應資質的工廠加工,到場後經檢驗合格方能進行施工,對分包工程納入標準質量管理體系監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工程技術難點、疑點的技術處理,實行各項技術交底工作,嚴格執行自檢、互檢。職能部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落實各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使技術管理資料歸檔存查。

七、組織落實質監站對單住工程的總體質量評定工作。

八、組織落實竣工移交驗收工作將質量好、工期短的建築產品奉獻社會。

項目經理責任制

一、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對所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足。

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組織交底與實施。

四、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責任制,承包責任要有安全指標(輕、重傷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五、負責組織對本施工區內的主要監建設施、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安全技術檢查、鑑定與驗收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廠前的第—級培訓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活動,並有記錄資料入檔。

七、負責組織每週一次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發生事故後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困,實施改進措施。

九、嚴格按規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並主要用於保證和提高勞動安全生產,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規定和上級指示、決議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貫徹措施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第一責任,必須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每週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討論安全生產動態,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有關部門檢查執行情況。

四、加強對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經費,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不斷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六、必須按上級要求,設置符合條件的專(兼)職安士管理(檢查)人員並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

七、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必須做到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限期整改不留隱患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1、熱愛公司、熱愛部門、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恪守職業道德、注重專業素質的提高、誠信待人、誠信做事,杜絕利用工作之便通過刁難或維護業務單位來謀取非法所得,藉以給予業務單位謀取額外利潤。

3、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計價規則及國家清單內容,認真落實執行公司相關制度。

4、保守公司相關機密,不得隨意將本公司相關造價單價通知與其他部門人員或外界人員。對外輸出數據嚴謹、統一。積極做好瀋陽騰越公司後勤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合約造價部的工作職能所在。

5、具有強烈成本意識,能積極減少公司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6、履行份內職責,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規範的服務行為,積極配合公司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的同時能分擔其他業務。

7、積極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我素質。及時收集信息,資料分類整理,單價分類統計,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清晰可見,方便工作中隨時查閲。

8、生活中團結友愛,工作上互相幫助、資源共享、爭取效率最大化。

9、每月按時完成相關專業工程結算工作,不推諉不延時,切實可靠地保證公司制度的推進,及時將相關班組及專業分包單位結算款落到實處。

10、每月15日-22日為各種進度款審核時間,要對現場進度、合同、計量方式進行核實,做到準確無誤,工程量要經得住推敲。

11、算量工作自接到工作後,別墅、多層15天,高層25天,車庫20天完成(完成標誌為出含量分析表、預算書);勞務合同簽訂自接到單價審批單後2天內完成,專業分包合同,自定價後3天內完成(完成標誌為雙方簽字蓋章完);單價審批自接到項目部申請後3天內完成,完成標誌領導簽字完畢

12、土建、安裝造價人員每月不得少於4次去現場瞭解施工進度及可能涉及公司造價的一切事宜。部門負責人每月會對各位片區負責人進行考核,此考核計入年底獎金。

13、嚴格遵守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按時開展工作,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按公司人力制度執行。事前需請假,並填寫假期申請表。請假不提前申請者扣當日工資,半年連續三次無故曠班,按自動離職處理。

14、嚴格遵守公司日常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圍及工作環境。堅決杜絕在辦公時間、辦公室做私活;嚴禁上班時間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月累計超過三次,扣本員工當月個人電話福利);上班期間不許登錄與工作無關的網頁、QQ、MSN、網絡購物及收取與工作無關的快遞郵件、玩遊戲或者其他網絡溝通方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在當月工資裏面扣除,月連續三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降薪10-20%,情節嚴重者將進行辭退處理。

15、認真並按時完成部門負責人交予的任務,禁止消極怠工,若發現一次警告、二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降薪、調職或者辭退。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按要求定期彙報完成情況。

16、工作態度嚴謹、負責、細緻,做到數字零誤、字眼清晰無歧義。造價部的工作禁止出現:差不多、大概、基本上、應該是、或許是等模稜兩可的文字。文字語言要緊密。禁止與業務部門、業務單位有過多的接觸。

17、上述規章制度從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工程安全目標標準。

(二)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組長,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要素的指揮者,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全面責任。

(三)、要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納入工作議事日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四)要組織好對本工程項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五)負責本工程項目的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的施工驗收工作,經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並履行交驗簽字手續。

(六)項目經理要組織好每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組織好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安全生產教育等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長抓不懈。

(七)要選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熱愛本職工作的人任專職安全員。要大力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發揮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使他們在生產方面真正有職工、有責、有權。

(八)有權拒絕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違章指揮。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根據情節分別給予批准教育、罰款及行政處分,使責任者和職工受到教育。

(九)、保證本項目安全防護用品用施工用電氣產品的質量,對本項目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用電氣產品,執行準用證制度,嚴禁購買和使用偽劣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

(十)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和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十一)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上報,協助事故調查組搞好事故調查工作。對發生的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使幹部職工受到教育,防止此類事故在此發生。

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達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對項目施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技術責任。

(三)以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為原則,編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終處於安全的良好狀態。在解決施工難點時從技術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四)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施工方法要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生產安全。

(五)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編制對職工安全生產教材。參加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提出技術性的整改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六)參加項目的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三寶”及“四口”防護等,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負責編制項目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作好交底簽字手續入檔。

(八)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九)對項目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針對事故原因,編制出預防事故再次發生的技術措施。

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

(二)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思想意識。

(三)搞好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和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崗位職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四)工長是施工生產的指揮者,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施工隊長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懲罰。

(五)配合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評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六)負責組織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和施工機械安裝後使用前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八)對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專庫、專人進行嚴格保管並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領、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要平整暢通,排水設施良好,各種機械設備要按施工總平面進行佈置,各種材料構件堆放整齊有序,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

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 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 配合公司進行每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和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並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記錄入檔。

(三)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並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四)負責對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工作,並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五)負責編制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作好交底記錄入檔。

(六)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安全生產技術資料,按公司規定每月向公司安全處報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各種資料,作到安全技術資料與生產同步,內容真實、齊全。

(七)、安全員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有責任,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並作好懲罰記錄入檔。

(八)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並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迴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協助施工隊長作好“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並負責整改銷項工作,作好檢≮≯查整改記錄入檔。

(九)協助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有關班組長等對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三寶”及“四口”防護,進行檢查驗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驗簽字手續,並作好檢查驗收記錄入檔。

(十)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語,安全生產標誌牌,各種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章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和登記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後,協助工程處長、施工隊長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協助事故調查工作,並作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入檔。

班組兼職安全員

(一)、班組兼職工安全員在專職安全員的指導下,協助班長開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產中要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

(二)、配合組長,經常組織本組工作學習作規格和新工作入廠安全教育工作。

(三)、協助班長,堅持執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並做好記錄。

(四)、教育督促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個人防護用品,並在生產隨時檢查執行情況。

(五)、檢查和維護班組的安全設施,做好作業現場狀況自檢工作,發現生產中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並報告。

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對本班組生產的安全負責。

(二)參加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組織開好班前安全生產交底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操作。為違章指揮,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搞好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崗位職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四)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廠(班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的違章作業人員,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五)配合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六)參加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解決後,才能使用和作業。

(八)、在生產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檢查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請上級採取措施,保證安全方可繼續作業。

(九)、組織本組安全生產競賽和評比,及時表揚好人好事,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十)參加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組織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逐級上報,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庫房保管員安全責任制

(一)庫房要經常打掃衞生,保證庫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齊有序。

(二)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別設專庫進行嚴格保管,並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領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對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要堅持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準用證,對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堅決拒收。

(四)對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發放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後必須檢修合格,對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時修復或進行報廢處理,並向有關人員提供產品使用情況。

(五)對批准的施工電氣產品及安全防護用品,要納入供應計劃,保證及時供用。

(六)負責制定項目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制度並跟蹤落實,保證項目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七)負責物資和設備的防潮、防雨、防鏽、防曬、防火工作,危險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單獨隔離存放並加鎖及防盜工作。

保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項目經理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努力作好本質工作。

(二)護場守衞人員要佩戴執勤袖標,保衞好施工場區的一切財物,按規定作好夜間值勤巡邏,防止施工場區財產被盜。

(三)堅持做好場區出入制度,禁止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四)主動配合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開展好羣眾性安全生產活動,狠抓事故苗頭,消除治安災害事故隱患,重點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五)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範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消防保衞檢查,並建立保衞消防工作檔案。

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揮。

(三)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四)正確穿戴個人的安全防護用品,維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整改意見,並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五)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整改意見。

(六)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上報,要聽從統一指揮,積極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工程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包單位有對分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管理的權力和責任。

(二)總包單位必須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沒有安全資質的單位,不得發包工程。

(三)對分包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要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認真的監督檢查。

(四)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蠻幹的分包單位,有權勒令停工,並進行有效經濟懲罰。

(五)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發生的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並按承包合同的規定,處理分包單位的工傷事故。

二、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分包單位領導一把手是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分包單位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總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分包單位領導第一把手是該單位施工生產的指揮者,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四)分包單位有權拒絕總包單位的不安全生產指令,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總包單位,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的前提。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加強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與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才能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規定,對入場的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嚴把新工人安全生產素質關,入場的新工人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做好新工人入場前三級教育記錄入檔。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後並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6、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准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7、採用新工藝、新設備、製造新產品時必須由採用新工藝、新設備、製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8、公司對各級領導幹部(包括經理、項目經理、工長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9、公司每年冬閒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11、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項目部)每月底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一個月來的安全生產情況,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並做好會議記錄入檔。

13、班組每週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在班前或班後進行。其內容是:學習國家、省和本單位隨時下達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週安全生產要求;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形勢,表揚好人好事。

14、適時安全教育根據施工特點堅持“五抓緊”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放鬆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思想麻痺,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作業環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心情不穩定,要抓緊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或根據各自的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如: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典型事故、圖片展覽、電視片、黑板報、牆報、簡報等等。安全教育要講究實效,並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一是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從而採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二是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標準;三是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羣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四是通過檢查,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吸取教訓;五是通過檢查深入瞭解安全生產動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加強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塔吊、傷亡事故的處理等等。

3、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A、公司對項目部施工現場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掌握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對檢查了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組織落實“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評分記錄入檔。B、項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對不能糾正解決的疑難問題,要採取臨時措施,並及時上報,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並作好檢查記錄入檔。C、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所處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除事故隱患。互檢:班組之間開展安全檢查,可以做到互相監督、共同遵章守紀。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長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後或合格後,方能交給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要經過交接檢查。D、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範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並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E、每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立的“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F、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細緻。特別是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採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理由。G、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評價。H、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的最終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限期、整改、複查、銷項。

4、對事故隱患的處理:A、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不僅是檢查整改情況的依據,也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況研究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B、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重視,對凡是有限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受檢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C、對於違背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必須當場指出,立即糾正;D、受檢單位領導對存在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進行治理,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E、整改完成後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派人員進行復查,經複查合格後,進行銷項。

5、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龍門架(井字架)、施工機具、腳手架、“三寶”“四口”的防護及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塔吊、外用電梯、打樁機、壓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項目,在施工前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完成後,在使用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有關作業班組長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報公司安全處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驗收報審表》報工程所在地安全監督站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後簽發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驗收合格通知書和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安全準用證,準用證要懸掛在機械設備的醒目位置,未經安監站檢查驗收合格簽發驗收合格通知書和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並履行好交驗資料入檔。

6、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併發通報。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7、安全處每月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限期整改。

8、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項目部的生產安排制度巡迴檢查,對本單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並上報公司安全處。

9、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週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並作為週一教育的內容。

10、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迴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11、各項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項目經理帶隊,安全、機械、電氣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危險作業審批管理制度

總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屬於危險作業範圍的都務必經主管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特制定此制度:

1危險作業範圍:

1、1高處作業(無固定欄杆、平台且高於基準墜落面2M)

1、2帶電作業

1、3禁煙火範圍內進行的明火或易燃作業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1、6危險的起重運輸作業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較大危險可能導致重傷以上事故的作業

2審批手續

2、1凡屬從事危險作業範圍內工作的單位,務必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一式二份,交資產運營部(屬於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衞部)審查和現場檢查後提出方案,經公司主管副經理批准後方可施工。

2、2特殊狀況無法履行審批手續時,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並有具體的安全措施,在狀況允許後立即通知資產運營部並補辦審批手續。

2、3資產運營部應及時對危險作業點進行現場調查、施工中應派人或佈置安全值班人員做重點檢查。

2、4各單位應認真遵守執行此制度,未執行者按違章作業處理。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暫行條例》、《XX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搞好安全生產的務必和禁令》等法規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2、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3、特殊作業人員,務必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4、進行危險作業,務必辦理作業票如:“動火許可證”、“帶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罐內作業證”、“起重作業證”等等。作業時,務必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並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罐內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1)“罐內作業”:凡進入塔、釜、壇罐、爐膛、鍋內、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閉塞場所作業,均稱為罐內作業。進行罐內作業,務必辦理“罐內作業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經有關技術負責人審批後,才能執行。“罐內作業”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幾種:

安全隔離。

清洗和轉換。

通風。

加強監測和罐外監護。

防護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業”:“起重作業務必辦理”“起重作業證”。務必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在確認起重環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狀況下,應嚴格遵守以下“十不弔”的原則: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地下埋設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②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③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採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杆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務必使用安全帶或採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務必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採取隔離措施。

⑥腳手架的安全要求:務必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行超過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首先要檢查梯子主杆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狀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4)“動火作業”:務必嚴格遵守“安全生產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5)“帶電作業”: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特殊狀況時,務必辦理“帶電作業票”,並在安全防護及救援措施完備的狀況下,在安全管理人員、電氣專業人員的指導、監護下,才準專業操作人員作業。

5、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務必由經過嚴格專業培訓的專職化驗員進行操作,並執行“劇毒危險化學品付出儲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6、其他危險作業務必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