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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門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87W

公司部門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部門規章制度 篇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繫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 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採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 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 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並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於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乾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乾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牀、鑽牀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 生產製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並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後,應關閉機牀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鈎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 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預防脱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 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後,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由專業電工佈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 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並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對用電設備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摸,嚴禁用濕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摸電器設備,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 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彙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 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 公司範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准,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並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 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並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 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並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 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範圍內劃出施工區域,並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説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並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後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並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説明單位、地址、聯繫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 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後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 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着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後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 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 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範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 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範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並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 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 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 在廠區內未經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後需休假1日以上,一週以內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 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重傷,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報警並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併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部門規章制度 篇二

公司工資制度範本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鈎,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兑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温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各部門規章制度 篇三

一、總則

1、目的

為方便員工,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心,特設立員工食堂,為員工提供工作餐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員工。

3、職責劃分

(1)食堂炊事員負責及時提供無質量問題的食品。

(2)綜合辦公室部負責協調相關事宜,並對食堂進行整個管理。

4、基本內容

(1)員工餐的標準

員工每日就餐標準為15元,包含早餐、中餐和晚餐。

(2)員工餐的費用及質量控制

①員工餐由公司聘請的專職廚師負責生產製作,公司辦公室安排負責人進行原料採購。辦公室應建立每日採購明細賬,以隨時備核。

②公司對餐費實行目標控制和據實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即根據實際採購金額進行報銷,但報銷總額不得超過餐費標準。報銷實需提供實際票據。

③綜合辦公室每月應定期抽查一次,瞭解並核實進貨的數量和質量。

5、監督管理制度

(1)建立食堂監督管理小組,由公司書記任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

(2)監督小組每月對食堂衞生進行一次檢查,對衞生不合格處提出批評通報;

(3)監督小組每月召開一次碰頭會,對食堂飯菜、炊事人員服務質量等問題進行討論,對需要整改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見並及時告知辦公室。

二、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1、公司食堂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食堂以保證服務為宗旨,要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2、食堂要保證飯菜新鮮可口,防止腐爛變質,炊具要做到一洗、二衝、三刷、四消毒。

3、炊事人員要保證有健康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發現傳染病者,立即調離炊事崗位:日常工作中要講究個人衞生,勤洗手、剪指甲、理髮,工作期間必須穿廚師服,保證食堂衞生清潔,個人身體狀況良好。

4、廚房要天天沖洗,食堂要天天打掃,保持乾淨,食堂餐具個人保管,不得混用,共用餐具使用前後都要消毒。

5、公司食堂要按照收支平衡原則,建立食堂監督管理小組,有公司書記統籌管理。

6、食堂管理監督小組每月對食堂衞生進行一次檢查,每月做一次調查報告。

7、外來人員一律按照人均用餐標準每月交納用餐費用。

8、食品進庫、出庫均按財務手續做好台賬。

9、食堂要保證公司開水供應,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0、及時掌握好就餐人數,按時做好飯菜,滿足供應時間,保證職工吃好、吃飽。

11、做好市場調查,把握好職工口味,把好採購關,每天公佈菜架,檢查採購原料,注意營養,增加品種,提高飯菜質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12、食堂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做到人走斷電,門窗鎖好。

13、公司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在食堂就餐,不準將飯菜帶到辦公室及宿舍就餐,不得酗酒。

14、工作表現不好,烹飪技術不高,服務態度差及健康狀況不佳的廚師及時進行教育培訓,屢教不改者,直接辭退。

三、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1、就餐時間

早餐07:00-07:30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按時就餐,如因工作原因需推遲就餐時間,請提前1小時告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應準備。

2、遵守秩序,打飯菜時要自覺排隊,不得插隊亂擠,不得喧譁咆哮。

3、盛飯打湯適量,避免浪費,用餐後,餐具放到各自櫥櫃,不得混放。

4、做到文明用餐,遵守文明就餐公約。

5、就餐人員要服從食堂管理和辦公室監督,愛護餐具,講道德,對故意損壞公物者,嚴懲不貸。

6、講文明,講禮貌,相互尊重,對食堂管理服務有建議或意見,及時向辦公室反映。

7、就餐人員不得將餐具帶回辦公室用餐。

四、文明公約

1、依次排隊,相互謙讓,舉止文明,用於禮貌;

2、用餐時請保持桌面清潔,剩餘飯菜倒入指定地點;

3、保持就餐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

4、愛護公共設施,餐具僅限餐廳內使用,嚴禁帶出;

5、勤儉節約,珍惜糧食,杜絕浪費;

6、餐廳內不得追逐打鬧,不得喧譁等影響他人就餐。

五、食堂衞生基本要求

1、食堂在加工食品時,要做到生進熟出。

2、食堂必須配備防蠅、防塵、通風、廢棄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設施。

3、食堂工作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後上崗,做好個人衞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飾物,上崗前和便後應洗淨雙手,操作時穿戴清潔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煙。

4、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食品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紀錄。

5、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

6、食品必須燒熟煮透,供應的熟食品應在備餐間內存放和供應,不得供應生食水產品、生冷拌菜和改刀的熟食滷味。

7、食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做好先進先用。

8、接觸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後應及時清洗乾淨,妥善保管。接觸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誌,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應經有效的消毒。

9、經常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整潔,清潔用工具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並定期清理。

六、食堂清潔衞生制度

1、食堂必須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有髒隨時掃。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後必須進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須按照初洗、精洗、清洗過程嚴格分開,未清洗的食品不得進廚房。

4、食堂內根據現有的防蠅蚊設施,進一步加強滅蚊蠅措施,做好消滅蚊蠅、蟑螂、老鼠等有害動物。

5、非食堂有關人員,禁止進入食堂。

6、工作人員要樹立服務意識,對員工態度要熱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煩,不能與員工發生任何爭吵。

七、食品衞生檢查標準

1、倉庫:

(1)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整齊,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進出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灶面:

(1)每日炒菜結束後,作料桶加蓋,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圍牆磚保持清潔,油煙機、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3、工作間:

(1)蒸飯車、消毒箱、淘蘿、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潔。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鐘以上),保持地面清潔。

4、餐廳

(1)餐廳內做到四無:無鼠、無蟑螂、無蜘蛛、無蛛網、無寄生蟲。

(2)做好餐廳內桌椅、地面、門窗整潔。地面無垃圾、無積灰、無痰跡。

5、個人衞生:

(1)個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場所抽煙,不許對食品打噴嚏,不許戴耳環、戒指。

(2)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後,處理被污染物從事與食品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操作期間應經常洗手。

八、食堂人員上崗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是能嚴格按照衞生要求做好食品衞生人員,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法》以及相關法規。

2、食堂人員必須是個人衞生習慣好,講究衞生的人員。

3、食堂人員上崗前必須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員必須是健康、無傳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門要求進行定期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九、食堂消毒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前必須更衣、帶帽。

2、食堂所用的熟食餐具、不得外借。

3、生熟食具嚴格分開,不得混用。

4、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後必須全部進入消毒。

5、廚房間門窗勤關,杜絕有害昆蟲進入。

十、食堂進貨制度

1、不得采購、加工、銷售腐爛變質、假冒偽劣、不經檢疫、有毒的食品,如有發現從嚴處罰並追究經營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並由其承擔一切後果。

2、禁止購進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衞生的食品。

3、禁止採購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及其製品禁止進貨。

5、購進貨物,根據用量情況,堅持適量、勤購、保持新鮮。

6、食品由專人按需採購,專人驗收食物的質和量,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堅決退換。

7、食品驗收後入庫,專人保管。

十一、食堂招待管理制度

為加強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規範食堂內部招待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外部來人用餐原則上以食堂招待為主;

(二)招待人員範圍:

1、上級機關人員;2.業主;3、監理;4、政府部門;5其他人員。

(三)食堂招待用餐標準:

1-2人:二葷二素;3-4人:三葷三素:5-6人:四葷四素;超過6人以上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四)申請程序及流程: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招待,招待部門填寫《食堂內部招待申請表》,註明用餐時間、用餐人數、用餐事由、並經相關領導簽字批准,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公司部門規章制度 篇四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部門規章制度 篇五

為規範本部門資產管理,明確本部門資產管理和使用人在資產管理的職責和權限,確保資產的真實、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據集團公司的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產管理範圍

本規定所稱資產包括本部門所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如:設備、儀器、工具、辦公設施等)。

二、資產管理體系

本部門資產管理實行分類歸級管理:

1、一級管理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其職責為:

1) 建立、健全各項資產管理細則、程序;

2) 對資產的申購、調撥、改造、變賣、報廢等有關情況進行有效控制和監督;

3) 隨時檢查資產的保管、使用和維護情況;

4) 及時瞭解本部門資產的使用現狀:資產有無長期閒置、使用不當的情況,有無保管不妥、維護不夠精心的情況;

5) 發現不需用的資產,要做好內部調劑,儘量做到物盡其用;

6) 指導做好資產盤點工作,保證資產安全性;

2、二級管理責任人為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暫定助理),其職責為:

1) 負責資產的賬務管理,建立真實完整的資產明細賬,及時、準確地反映資產類別、數量、使用年限、原值、折舊和淨值。

2) 每月25日前對本月變動的資產進行核對。

3) 每年六月二十五日與十二月二十五日與管理部共同進行資產盤點,管理部監督資產管理工作,做到資產賬實相符。

4) 編制資產增減變動表。

3、三級管理責任人為資產使用人或指定負責人,為資產的實物管理人,其職責為:

1) 負責資產的實物保管。

2) 負責資產的使用與維修的申請、驗收。

3) 發現毀損的資產,提出申請及時修復,保證資產完好

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內的所有設備、儀器、工具、辦公設施等資產建立明確的責任人。資產責任人應在其負責的資產明細表上簽字確認並承擔管理責任。無責任人的,由部門主管承擔直接責任。

三、資產的檔案管理

1、建立資產卡片,全面反映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存放地點、生產廠家、購置日期、原值及資產大修理與流轉情況,資產卡片由技術工程師負責制定和更新,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負責保管。卡片一式三份,管理部、財務部和本部門各一份,在資產購置、調撥、報廢、盤點等過程中,三方須簽字認可。

2、資產在本部門間調撥時,應在卡片上註明調撥日期,並由調入實物的責任人簽字,以明確責任。

3、同時在資產卡片的基礎上,建立資產管理檔案,保管好資產使用説明書和保修卡,認真做好設備修理及各種突發性事故的'記錄,由技術工程師負責制定和更新,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負責保管。

4、部門內資產實施編碼管理,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則對本部門的資產進行編碼。

四、資產的申購程序

資產的購置實行月度申購制,每月24日由使用人提出申請,交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於25日按資產類別填寫“物料申購單”,交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申購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審核後按公司採購程序進行各項審批和採購。採購時,必須要求供應商明確其保修或維修責任。

五、資產的驗收

購置或調入的資產需經申購本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辦理相關領用手續。

資產的驗收由技術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

1、產設備的驗收按照《動力設備管理制度總則》中的相關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2、工具和儀器的驗收按照《動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3、其它設施如:辦公設施等的驗收參照公司的資產的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4、驗收報告交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管理

六、資產的領用

1、驗收入庫的資產和調入的資產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申領手續。

2、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對資產登記作帳目處理後,使用人可按審批數量進行領用(或調入)。領用(或調入)時必須有簽字確認。嚴禁他人代簽。設備和公用資產由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並負管理責任。

七、資產的移交

移交是指內部資產調整或工作異動等原因,對所管理的責任資產進行責任移交。

1、移交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提供移交清單。

2、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按相關規程進行資產帳目處理。

3、移交的資產由接交人按資產移交清單進行清點和檢查,如發現與帳目不實應立即提出核查。監交人負責整個移交過程的組織與監督工作。

八、資產的盤點

1、每月25日由各資產負責人組織自查。

2、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會同各資產負責人實施對資產進行盤點。

3、每年12月25日部門負責人組織聯合進行一次年終資產狀況全面清查與盤點。

4、每次盤點記錄由盤點人簽字確認後,交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保存。

九、資產的維修和報廢

如資產損壞後,根據鑑定報告判定是使用中正常損壞,由資產管理責任人提出書面申請維修報告,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予以修理,無法修復的資產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向管理部提出申請報廢。

十、資產的閒置處理

資產閒置後應進行維護後,清洗乾淨並封存,存放於指定地點,做好標識。由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管理填寫申請報告,向管理部申請調出處理,並做好相應資產帳目管理。

十一、資產的損壞和報廢的鑑定

凡資產的損壞和報廢必須經鑑定後再上報處理,其鑑定程序如下:

1、具的鑑定按照《動力部工具管理制度》中的相關程序進行。

2、設備的鑑定按照《動力設備管理制度總則》中的相關程序進行。

3、其它設施如:辦公設施等的鑑定參照公司的資產的相關程序進行。

4、由工程師出具資產鑑定報告,交部門兼職資產管理員管理。

十二、資產的維護和保養

1、資產的維護和保養實行部門負責人負責制,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2、資產管理按要求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把資產管理納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3、各使用班組對所轄資產應派專人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兼職資產管理員和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使資產處於良好使用狀態。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在正常情況下應按所規定的技術參數使用,禁止超負荷運行設備,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及使用壽命。

十三、責任界定

1、管理不善造成公司資產損失者,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的相關責任;因使用不當,誤操作造成公司資產損失者,追究當事的相關責任。

2、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或將公司資產借給出他人使用,否則按偷竊資產處理,一經查處,按公司《獎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屬偷竊、故意損壞公司資產者,給予當事人開除處分,並追償由此造成的公司損失,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所有人員(含主管)在崗位變更(包括職位調整、離職)時應辦理資產交接手續,具體工作由財務部派人對照資產登記表進行監交併做好相應記錄,資產移交不完整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5、本部門如出現資產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部門主管隱瞞或不及時上報的,由部門主管負直接責任。

6、本部門如出現資產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處理無結果,責任界線不清楚的,由部門主管負直接責任。

7、本部門如出現資產損壞,丟失等責任事故,部門主管不處理的,由部門主管負直接責任。

十四、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和修改權在動力部。

2、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

公司行政部門規章制度有哪些 篇六

總則

第1條為規範辦公管理,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2條適用範圍: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

第3條人事行政部負責此規章制度的監督和施行。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1條每個崗位月休天數由人事部根據崗位情況安排,時間為4-8天,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調整公佈。

第2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安排值班輪休或加班。

第3條公司實施指紋打卡考勤

1、員工親自到公司指定地點進行指紋打卡,每日兩次,早晚各一次。

2、員工忘記打卡,須以書面形式説明情況,並附有部門主管簽字報人事行政部留存。

3、如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打卡的,事後應由上級領導簽字,無簽字的視為曠工。第4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在上班時間半小時以內視為遲到,半小時後到且無事先請假者視曠工一天。

2、早退在休息時間之前離開者視為早退,無事先請假早退者視曠工一天。

3、曠工無任何辦理手續、無故缺勤者視曠工。

4、請假詳見休假管理規定。

5、出差、外勤因公在外辦事,調休均需按要求填寫相關單據。

第5條連續曠工或當月累計曠工3天的,公司予以開除。

第6條考勤處罰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遲到早退達

到5次的扣除當月基本工資的10%。曠工:曠工1次,扣除3倍日工資;

曠工2次,扣除10倍日工資;3次以上,予以辭退。

第7條以上規定適用除總經理外其它全體公司員工,特殊員工不考勤需總經理批准。

二、休假管理規定

(一)種類及標準

第1條國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一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十一國慶節三天。第2 條事假因事休假,按批准天數休假。一般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負責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及以上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事假由總經理批准。員工事假不計發任何工資。

第3條病假因病休假,具有醫院證明視為病假處理,其它一律視為事假。憑區級及以上醫院病休證明,並按證明天數休假,無病假證明醫院檢查記

錄亦可,一般員工請病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病假由總

部門規章制度 篇七

為切實提高廣播電視工作的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發揮廣播電視工作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的主流媒體作用,打造“即墨廣電優質服務品牌”,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特制定政務公開制度如下:

一、推動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我局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為目標,通過實行政務公開,增加機關重大活動和重要工作事項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

推行政務公開的基本原則:局機關依據行政管理相對人辦事方便、行政要求公開透明、行政行為接受監督的基本原則實行政務公開。

二、基本內容

(一)機關工作人員的相片、姓名、部門、職務、職責;

(二)機構設置、行政職能、辦公區域分佈;

(三)辦事規則、程序、時限、標準、結果;

(四)用人、財務和分配情況;

(五)其它需要公開的內容。

三、基本形式和要求

1、實行對外政務公開的內容,根據具體情況通過廣播、電視、專欄、上牆、發放“明白紙”等形式公開;對內公開的內容通過政務公開欄、板報、會議文件、簡報等形式進行公開。

2、公佈部門職責權限、辦事依據、辦文時限、辦事程序、

收費標準、監督投訴處理辦法。

3、機關人員實行掛牌上崗。

4、實行首問責任制。熱情接待羣眾來信來訪和辦理公務。

5、對內實行重大決策集體討論決定製度、公示制度,對外實行行政處罰重大事項聽證會制度,廣泛吸取羣眾意見。

6、制度性、政策性的內容實行長期公開,經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開。

四、基本方法

(一)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每季度定期檢查一次各部門、有關科室公開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凡應該公開而沒有公開以及公開內容不規範、不標準的,由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責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並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要求扣除相應分數。

(三)政務公開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各科室、個人當月績效工資考評依據和年終考核的一項內容,並由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檢查並提出獎懲建議。

各部門規章制度 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有計劃地組織公司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增長員工的工作知識和技能,滿足公司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訓的原則在於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二章 培訓機構的職責

第一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的培訓管理職責

一、公司培訓制度的制訂;

二、公司年、月度培訓計劃的制訂;

三、公司共性培訓課程的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四、培訓評估及其改善對策的制訂;

五、外部培訓講師的聯繫聘請管理;

六、對各部門培訓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七、本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核審批培訓事項的審核審批;

八、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崗位基本知識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二條 各部門培訓管理職責

一、本部門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

二、協助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實施公共課程培訓;

三、本部門員工的上崗前和在崗培訓的計劃編制、教材選編與培訓實施

第三章 培 訓 類 別

第三條 按組織實施機構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大類;按培訓內容大致不同分為員工知識培訓、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三大類;按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企業文化培訓、安全意識培訓、質量意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六大類。

一、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內部組織的包括技能競賽、野外訓練、員工上課等方式的培訓活動;

二、外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外部培訓是指公司通過外部聘請的具有專業培訓資格的培訓師通過面授、錄音、光盤等方式進行的培訓活動。

三、員工知識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基本情況,如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經營方針、經營狀況、規章制度等,便於員工參與公司活動,增強員工的自信心。

四、員工技能的培訓

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備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處理人員關係的技能等,與此同時培養、開發員工的潛能。

五、員工態度的培訓

通過培訓,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訓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培訓員工應具備的精神準備和態度。

六、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目的在於使新員工迅速瞭解、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單位最基本的工作行為準則,該做什麼,怎麼做,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麼錯,該如何處理。

1、新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門完成:

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企業發展史、目前企業的基本情況,公司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主要教材為《員工手冊》

由部門負責的培訓內容包括:崗位技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車間工藝流程等。

七、企業文化培訓

1、目的使員工瞭解企業文化,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2、培訓內容應該包括雅堂之家的發展史,組織架構、基本管理制度、經營項目與品牌,公司文化活動,員工發展通道等。

3、該部分的培訓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組織並進行培訓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種類

第四條 培訓計劃按制訂實施單位、計劃期間、主要內容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種: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

三、部門年度培訓計劃

四、部門月度培訓計劃

第五條 公司培訓計劃的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公司各部門填報《年度培訓計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擬編《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負責人審核

4、總經理批准

5、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二、公司月度培訓計劃編制審批備案流程:

1、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依據《年度培訓計劃》擬編《月度培訓計劃》

2、公司負責人批准

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第六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規範

第六條 內容完整

各部門或各車間的年、月度培訓計劃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下發的通知或計劃模板進行編制。培訓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培訓項目、培訓對象、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授課人、課時

第七條 上報按時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上報來年的培訓計劃;

2、月度培訓計劃在計劃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3、當培訓計劃發生變動時,應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備案;

4、當培訓完成後,必須在一週內向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遞交培訓記錄表;

第八條 制定培訓計劃的原則

1、必須符合部門業務發展需求

2、必須符合員工發展需要

3、應針對特殊工種、新入職人員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

4、滿足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對人力資源的需求。

5、月度培訓計劃是實施年度計劃的具體安排。

第七章 培訓評估管理

第九條 培訓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培訓收益評估:評估培訓目的的實現情況,調查受訓員工學得怎樣。

二、培訓效果評估:評估內部培訓責任人和外聘培訓講師的培訓能力與水平,調查培訓責任人、外聘培訓講師教得怎樣。

三、培訓組織評估,評估培訓內容課題是否適合公司發展要求,是否受員工的歡迎,調查培訓組織責任者培訓計劃安排做得怎樣。

第十條 培訓評估方法

一、評估方式有閉卷考試、課堂作業、現場提問、評估表等方式進行,通過培訓評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訓評估的主要常用辦法,是通過員工填寫集培訓收益評估、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組織評估於一卷的《培訓評估表》來進行評估的。

二、考試考核主要用於評估培訓的收益。

第十一條 培訓評估的實施

一、每次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培訓評估。

二、培訓評估,應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不同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

1、培訓收益評估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⑴培訓內容為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專業理論知識等的培訓評估可以採用閉卷考試的方法,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⑵以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做課堂作業,在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講師出題,培訓組織責任人制發試卷,組織實施;也可以由學員在培訓結束後撰寫培訓小結。 ⑶以提高崗位操作技能為目的的培訓,培訓評估可以採用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的方法,在培訓計劃中作出評估安排。

⑷。培訓效果評估,可以採用由學員填寫培訓評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訓課程講課結束後即時進行,由培訓組織責任人實施。

⑸培訓組織評估,可以採用培訓效果的評估方法,可與培訓效果同時進行。

三、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在培訓部門完成培訓後三天內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評估完成後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門備案。

第八章 培訓紀律

第十二條 培訓組織紀律

一、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等的準備工作。

二、員工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後找到自己的受訓位置。

第十三條 課堂紀律

培訓責任人、員工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不準在講課時間説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第十四條 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按考勤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必須補課的應按培訓計劃要求辦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九章 其它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及車間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所有

單位各部門管理制度範本(四)

第一節 職工招用

第1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 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4條 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1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條 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同意續訂,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14條 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公司如下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

2、對生產,經營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節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5條 公司連續生產崗位實行綜合工作制,銷售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崗位實行標準工作制。

第16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後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17條 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 工資福利

第18條 職工基本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19條 安排職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20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第21條 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額度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後的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2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五節 社會保險

第23條 公司按政府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六節 勞動紀律

第24條 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上班時間為:8:30-11:30、13:00-17:00,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3)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4)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5)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6)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報告》;

(7)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公司方與其辦理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