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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培訓(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21W

公司規章制度培訓(精品多篇)

公司規章制度培訓 篇一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部門內部講師人選,並配合、支持內部培訓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培訓 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__公司(項目部)對各部門、部門、項目部、班組、作業隊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風險,防範安全事故,維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公司(項目部)相關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__公司所有在建項目(__項目管轄範圍)。

第二條安全培訓遵循“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原則,公司(項目部)應根據職責分工,明確教育培訓責任部門。

第三條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屬各項目進行生產活動的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接受安全培訓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公司(項目)安全管理部門為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實施和監督的責任部門。

第五條各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應保證安全培訓所需人、財、物等資源的配置。

第六條安全管理部門是安全培訓的責任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實施和監督,並定期對培訓工作進行總結。

第七條項目部、分包單位、生產班組負責對現場管理、作業人員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三級安全培訓及日常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工作。

第八條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生產專項培訓。分包單位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全面負責,並向發包單位提供經過安全培訓合格的勞務人員。

第九條應將分包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納入項目部的統一管理,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第十條安全教育實行逐級負責制,應確保從業人員受到應有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安全操作規程知識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安全素質的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公司(項目部)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情況檢查機制,結合開展的各類安全檢查工作一併對安全培訓情況進行檢查。

(一)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和安全生產培訓檔案的管理情況;

(二)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三)以現場作業人員、新進人員為重點的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

第十三條公司(項目)安全管理部門門每年應對開展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並將工作成效納入對單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包括:各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現場生產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師、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安全專業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取證後方能上崗任職。

第十五條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原則上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

第十六條生產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包括: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教育、復工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專項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安全晨會)、違章行為安全教育等。各項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組織、指導,其他各部門和各分包單位有關人員配合完成,並留存教育記錄。

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公司級、項目級、作業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經考試合格、登記備案後,方可上崗作業。新進場的各類人員包括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及作業人員。教育時間:公司級教育不得少於15小時,項目級教育不得少於15小時,作業班組級教育不得少於20小時。工程項目可根據工程規模及特點對各級安全教育的時間做適當的延長。

1、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級安全培訓專員進行培訓,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項目級安全教育培訓:由項目部安全培訓專員進行培訓,主要內容為本項目工程規況、施工特點、注意要點、風險重點、案例分析及項目管理制度、現場施工環境、安全風險因素及基本的事故報告流程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培訓,主要內容為本崗位施工風險因素、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環境、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機械設備、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點等。

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結束後,應進行能力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級安全教育卡上簽字,做到一人一卡,並將三級安全教育資料交總承包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從其他工程項目轉入新工程項目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接受安裝工區組織的至少8小時的轉場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經安裝工區考核合格、登記備案後上崗。

教育內容:新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對於春節放假回家或因各種原因離崗30天以上(傷愈復工、休假復工、待崗復工)的人員,重新上崗時必須由所在作業隊、班組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描述節後綜合徵應對辦法,宣貫項目安全管理制度、規程概況、周邊環境特點、現場作業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項、崗位操作規程、員工安全生產職責及“四不傷害”等內容。

對休假不足30天的復工者,一般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其進行復工教育。

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必須接受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做好記錄。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經項目考核合格、登記備案後方準上崗。

教育內容: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除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外,還必須按國家頒發的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並按特種作業人員有關管理辦法按要求進行年審,同時進入現場作業時應將有效的操作證複印件交總承包綜合管理部登記備案。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將追究安排者的責任。

各項目對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頻率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於4小時。

教育內容:特種作業人員所在崗位的工作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隱患和安全注意事項;特種作業崗位的安全技術要領及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本崗位曾經發生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在進行大件拼裝、吊運、加工和進行其它有危險性作業前,應對操作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的培訓教育及安全操作技術的交底,要有明確具體的要求和規定。

工程項目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適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做好記錄,時間不少於2小時:因故無法完全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實施重大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更新儀器、設備和工具,推廣新工藝、新技術;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節前假後及執行特殊施工任務;出現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現經常性違規違章行為等,安全生產發生了變化。

班組應堅持每日召開安全晨會,(雨雪等特殊天於室內召開),參會工友不低於當天上班人數的80%,公司將以智慧工地導出數據為準進行檢查,晨會召開地點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統晨會視頻監控範圍內。晨會進行不少於5分鐘的班前安全活動交底,並收集影像資料,做好籤字記錄,視頻體現講解當天危險源宣貫、隱患治理措施、工序轉換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項。

教育內容: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本班工作內容、施工中的危險點和應採取的對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等。

對存在違章行為的人員,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獎懲實施細則》進行相應的處罰外,還應進行不少於0.5小時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根據違章可能導致的事故後果);公司及各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違章處罰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程(根據違章事實);有關事故案例(根據教育需要)。

第十七條除開展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活動外,還應根據各項目特點,開展全員、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員安全教育面達到100%。開展全員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廣播、電視、錄像、報紙、黑板報、宣傳欄、圖片展覽、報告會、講座、演講、知識競賽、安全知識授課與考試等。

第十八條各項目應加強安全培訓教材的編寫,不斷總結安全培訓教育經驗,提高培訓效果。安全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應包括:

1、作業班組人員視同正式職工一樣接受“三級”、“三工”、“四新”等各類安全教育。

2、作業班組新入場前,由總承包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協作隊伍從業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並對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審核和備案。考試及考核合格者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3、作業班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項目部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按規定參加省(部)級安全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4、作業班組凡增補、更換人員或發生工種變更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5、作業班組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第二十條凡未按照本制度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績的項目負責人、作業隊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將按《安全管理處罰實施細則》中的相關條款給予處罰。

第二十一條因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而接受違章教育的人員,除接受相應的處罰外,必須接受違章教育,並且納入該工區、作業隊或班組安全生產考核。

第二十二條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並造成傷亡事故的,除責令整改外將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

第二十三條凡無理阻撓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的,按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第二十四條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將與其它安全指標同時考核,考核情況將作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項目)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公司規章制度培訓 篇三

1、目的

通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範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項目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範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項目部負責對項目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一欄中予以註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瞭解、熟悉、掌握。

瞭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閲或藉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閲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瞭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採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着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考試實施

5.3.1筆試

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後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並指定監考人。

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並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考試結束後,監考人收回試卷並清點無誤後,送交閲卷人。

閲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閲卷人須本着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閲卷工作。

試卷用紅色標註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閲卷人將閲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並註明考核方式。

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註冊。

5.4.3登記註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項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於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註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於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持性文件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