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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56W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1、總則

本制度明確了收款管理權責劃分,規範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審批流程,為收款管理工作開展提供了制度依據。

2、職責

本制度的主責部門為各公司財務部,按本制度規定嚴格執行收款管理要求與流程。

3、範圍

本制度規範的收款內容包括:物業費收入、車位管理費收入、開發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種經營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類收款總體要求

4.1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各項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監督、收款票據領購、下發及核銷等內容。

4.2各類收款業務均需在EAS系統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結,如遇特殊原因無法當天錄入的,轉天補錄的業務日期必須與收款日期一致。

4.3財務人員應在每日及每月底將EAS系統中的收款報表與財務系統總賬進行核對,確保數據一致。

4.4收費人員應確保各類票據連號使用,在保證當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礎上,及時將整理好的單據及銀行回執傳遞給公司財務部,相關財務人員應對交來的錢款票據逐筆進行核對。

4.5各類票據使用完後應及時到財務部核銷並領用。

4.6財務人員每月至少兩次對收費現場的庫存現金、票據管理情況等進行盤點抽查並保留檢查痕跡,確保現場收費的操作規範性。

5、收款管理具體要求

5.1物業費收入、車位管理費收入、租金收入、多種經營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後一日,由客服部指定專人對收費軟件中的房屋客户設置和客户收費設置進行檢查,財務負責核對,確保計算應收費用前系統設置的真實、準確。

5.1.2財務人員應於每月1日將當月應收取的週期性費用(如物業費、車位費等)及時進行應收費用計算,並在EAS收費系統中生成應收費用數據。

5.1.3臨時性費用(如出入證工本費、場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務收入等)根據實際情況生成應收費用,並及時收取。

5.1.4收費人員收費前應核對業主資料(房號、業主姓名、應收款項等信息),口頭告知業主應繳費用的明細及金額,收款後將蓋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據交業主作為已繳款憑據。

5.1.5收費人員在每日工作結束前,應將當日的收款票據、收款金額、報表核對一致。

5.1.6財務人員每日負責對收款事項進行檢查及審核,無誤後進行賬務處理。

5.2與開發公司相關的收入

5.2.1範圍:空置管理費(未出售)收入、開辦費收入、售樓處物業收入(服務費)、為開發公司服務收入、前期顧問諮詢服務收入。

5.2.2各公司財務部根據業務部門提交的應收款數據進行審核,督促業務部門及時簽訂相應合同。

5.2.3與開發公司相關收入結算的總體原則是:結算及時並實現資金快速回流。

開發公司與物業公司雙方的各項業務,需由開發公司相關業務部門先立項並簽訂相應合同,而後開始實施。簽訂的合同中要明確服務標準、管理要求、費用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對於由開發公司移交給物業進行後續管理的事項,要求明確承接的現狀,對未盡事宜的責任要界定清晰。

物業公司根據各項目進度及受託協議的執行情況,由物業公司專人於結算資料齊全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開發公司提交費用結算申請。

物業公司需持續跟進與開發公司之間的結算進度,確保在結算資料提交後的7個工作日內開發公司方面完成對結算申請的審核及確認。

物業公司根據開發公司審核確認後的相關審批資料,及時跟進開發公司的立項審批及合同審批進度。

5.2.4財務部根據收到的籤批完整的合同開具相應的發票,跟進開發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資金安排,待開發公司付款完畢或收到款項時確認收入。

5.2.4財務部應建立開發界面收入台賬,內容包括:合同編號、簽訂日期、合同名稱、開發界面收入類別、涉及的具體項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額、累計已發生金額、合同餘額等。 5.3免單收入

5.3.1包括銷售免單、售後減免和內免,主要是指開發公司在房地產銷售階段促進銷售、售後階段解決客户訴求以及物業公司在承接項目後解決業主遺留問題而開具的減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的書面優惠證明。銷售免單和售後減免都是由開發公司和業主簽署的優惠免單;內免是物業公司和業主簽署的優惠免單。

5.3.2物業公司財務部收到業務部門提交的籤批完整的確認單(銷售免單、售後減免)以及開發公司給付的款項時確認收入。確認單上必須有業主、開發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的簽章確認。

5.3.3內部免單需由業務部門提交申請,籤批後,在EAS收費系統中對應收費用進行相應調整。

5.3.4物業公司財務部應分別建立開發公司免單及內部免單台賬,台賬內容需包含:所屬項目、客户資料、免單類型、免單金額、免單期限及免單事由,以備查詢。

5.4代收款項的管理

5.4.1包含內容:代為收取的水費、電費、公攤水電費、燃氣、煤氣、採暖費等費用,以及代為收取的其他收費,例如代收小區寬帶費等。

5.4.2代收款項應建立相應的代收代付台賬並及時核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及時結清代收款項。

6、收款現場管理

6.1當日收取的款項必須當日送存公司指定銀行賬户,非工作時間收款須存入經物業集團財務管理部備案的無卡存款銀行賬户,當日現場無卡存款金額需短信告知財務人員。 6.2收費人員入户收取的各類款項必須當日錄入EAS收費系統。

6.3收費人員交接班要有交接記錄,現金、收款單據等憑證必須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

6.4收費人員當日下班前,必須清點票款,打印POS結算單,核對報表,保證賬實相符。

7、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根據物業集團業務發展情況適時修訂。本制度由物業集團財務管理部起草並歸口管理。

物業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為了強化物業保潔員的各項工作行為管理,提高物業保潔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給大家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物業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嚴格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服從督辦人員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苟。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緻的對衞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衞生區域包括:大廈(休閒區)、小樓(辦公室、走廊、衞生間、玻璃、百葉窗、暖氣片等)衞生。其中玻璃、暖氣片、百葉窗,每月擦拭兩次。

3、休息日為週六(每月休二天)。

4、物業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業保潔員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物業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衞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譁,嚴禁與公司同事閒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乾淨,工裝每週滌一次;不濃粧豔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3、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後必須立即行動。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衞生包括辦公室、前台、走廊(掛畫),小樓衞生。其中辦公室衞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櫃、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杆、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走廊衞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前台衞生包括:前台桌椅、飲水機、小櫃子、白板等。

衞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衞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

小樓衞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衞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物業保潔員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衞生包乾區不衞生的,每次扣物業保潔員獎金50元,並責令其立即打掃。

2、衞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衞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髒、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四、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附則

1、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施行。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1、熟悉掌握物業轄區業主和物業的基本情況;

2、建立收費台帳,掌握收費動態,及時收取、催交各項應收費用;

3、負責辦理業主入住、遷出手續,監督管理裝修事務;

4、負責巡視物業使用情況,以及保安、清潔、維修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對外包服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與業主溝通、回訪,有效處理業主的投訴。

物業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 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築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牆;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户外的牆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築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 業主應按照有利於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採光、裝飾裝修、環境衞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係。

第十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徵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後,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告知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儘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並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大門口、佔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佔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 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擅自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塗改、刻畫;

(六)踐踏、佔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後大聲猜拳、酒後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有關規定,並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製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説明情況,並在第三方(如、居委會、派出所或業委會委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後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後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大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委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委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委員會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大會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於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 本規約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後的規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電氣負責人或值班負責人命令執行。

2、電氣倒閘操作必須由熟悉現場設備,熟悉運行方式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有權擔任電氣倒閘操作和有權擔任監護的人員名單,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並書面在現場公佈。

3、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擔任操作,有監護權的人員擔任監護,在進行操作的全過程不準做與操作無關的事。

4、倒閘操作票必須填用倒閘操作票,操作票必須票面整潔,任務明確,書寫工整,並使用統一調度術語。

5、在進行倒閘操作時,嚴格按照基本步驟操作,電氣倒閘操作的基本步驟為:

(1)受令、審令;

(2)填票、審票;

(3)操作準備;

(4)模擬演習;

(5)執行操作;

(6)複查;

(7)彙報記錄。

6、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所謂“一個操作任務”具體含義如下:

(1)將一種電氣運行方式改變為另一種運行方式。

(2)將一台電氣設備由一種狀態(運行、備用、檢修)改變以另一種狀態。

(3)同一母線上的電氣設備,一次倒換到另一母線。

(4)屬於同一主設備的所有輔助設備與主設備同時停送電的操作。如一台主變和所供電的全部出線間隔設備,由一種狀態改變為另一種狀態。

(5)操作票由當班執行操作的人員填寫,填票人按照調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運行方式,設備狀態後,再填寫操作票。填票人和審票人應對操作票的正確性負責。

自設安全措施的裝、拆、要填寫操作票。

7、下列情況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1)事故處理。

(2)單一操作,僅拉、合一台開關;拉、合一組刀閘;投、退一塊壓板。

(3)拉開全廠(站)僅有的一組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站)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4)為了解救觸電人或為了避免即將發生的人員觸電事故。

(5)壓負荷。

8、操作票保存一年。

9、評價與考核。

每值應對上一值已執行的操作票進行評價。班長和電氣負責每月進行一次評價。

操作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按規定應填寫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稱無票操作)。

操作項目遺漏,操作順序錯誤,主設備、開關、刀閘等編號,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詞句寫錯者。

操作任務不明確,安全措施不具體,人員不符合規程的要求,應經審查簽名的手續不完全。

執行不認真,不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塗改超過三處,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已執行的操作票遺失者。

10、操作票合格率計算辦法:

操作票月合格率=(當月使用票數-不合格票數)/當月使用票數×100%。

物業公司高壓工作票制度

1、一切運行中的電氣設備上的工作,均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頭、電話命令執行,除事故檢修外,嚴禁不使用工作票在運用中的電氣設備上工作。

2、工作票必須使用統一格式,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應字跡清楚。

3、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 許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工作證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

一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接受兩張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張工作票的任務之後,並辦理了工作終結手續,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許可人收執,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已執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變站備查,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帶回保存。

5、配變站,一張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況允許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連接於同一母線上的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同時停送電者(但需在各備註欄內辦理工作轉移手續)。

一台主變壓器停電檢修時,其保側開關也配合檢修,且同時停送電者。

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時,所有不同地點不同類型的工作。

一個配電裝置雖未全部停電,但只有個別引入線帶電,並對帶電部分採取了可靠的隔離安全措施者。

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依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工作,可以發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6、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第張只能用於一條線路或一個工作地段。

但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填用一張第一種工作票或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1)一條線路或同杆架設且同時停、送電幾條線路。

(2)與停電檢修線路交叉,鄰近的另幾回線路,同時停送電者。

一個工作班在同一天內對同一電壓等級,在不同的幾條線路上的多處配電變壓器上進行同一類工作,配電線路無需停電。

第二種工作票,對同一電壓等級,同類型工作,可在數條線路上共用一張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許可手續,但開工前應與調度聯繫,工作結束後應通知調度。

幾個工作班共用一張工作票時,分組負責人應持有工作總負責人簽發的工作命令單,並必須得到總負責人的許可後方可開工。

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配變站工作,應有專人監護。

工作票保存一年。

物業公司值班員崗位責任制度

按時巡視設備運行情況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認真準確抄錄各種儀表讀數。

正確執行雙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發生事故時應按電氣負責人命令處理,並把事故詳細情況和處理經過,記錄於運行日誌。

管理好安全用具,儀表工具、做好環境衞生和設備衞生。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撤離職守。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組織觀念,維護正常的勞動、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全體員工必須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對工作不服從分配,經教育仍不能到職到崗的視為曠工處理。

三、做到按時上下班。

嚴格考勤制度,各物業管理站必須堅持每日簽到考勤。月底彙總,於次月1日報經理審查後交財務科備案,是每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

四、對無視公司工作紀律,屢次違反,將調離其本人工作崗位或待崗學習。

五、嚴禁打架鬥毆,聚眾鬧事。

六、水電工要嚴格執行水電工崗位責任制,水電查抄及費用徵收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

八、對業主提出的各種合理性服務要求,在規定範圍內的要立即去辦。

九、業主(或使用人)對收費(含代收費項目)標準提出異議時,要首先向其耐心宣傳解釋上級的規定和批准的收費標準,直到業主理解和滿意為止。

獎懲制度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

行統一表彰。

二、對各有償服務範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處罰:

一、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

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後為一天)。

二、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三、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五、嚴格考勤並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並於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後備案並編制本月工資表。

考勤制度

一、全體幹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

三、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彙總,並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四、凡因查抄水電等入户佔用的非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事後也不予以補休,可適當安排提前1小時下班,但不能推遲上班時間。

五、考勤記錄要於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後備案並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

財務管理制度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

四、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後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水、電工管理制度

一、由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建立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要齊全。

三、操作人員即水、電管理員要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

四、水、電管理員要定期查抄水、電錶,編制每月水、電的收費、損耗情況。

五、嚴格控制小區內水、電、暖的損耗情況,隨時查處偷水、電等現象,維護

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六、如業主發生水、電、暖損壞時,水電工應在短時間內給予修復,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

七、水、電、暖管理員設備房應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八、保證路燈、樓道燈完整無損。出現損壞及時修復,最遲不能超過兩天。

九、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保安隊的職責

一、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維護物業小區治安秩序,保障小區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搶劫工作,確保小區內休閒椅、路燈、草坪燈、圍牆護欄、圍牆燈、消防栓、電子監控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的完整無損,確保小區的安全。

三、對小區內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治安保衞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

四、負責管理好小區內交通秩序。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和特殊性任務。

環衞保潔工管理制度

一、保潔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堅守崗位,行為規範。

三、環衞保潔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運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潔。

2、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每日清掃,綠地內不得有人為性垃圾,路燈每月清潔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