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欄目: 學習培訓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85W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 篇一

《條例》的'出台實施是堅持依法治疆、推進新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表現新疆學習《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新疆學習《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豔華説,我們將充分發揮宣傳系統優勢,在全市掀起學習貫徹《條例》的熱潮,讓《條例》家喻户曉,讓各族幹部羣眾充分認識“極端主義”的反動本質,增強辨別力,營造人人主動參與去極端化工作的濃厚氛圍。

《條例》明確了‘極端化’的定義,對我們開展好去極端化工作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4月6日,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李文傑説,“作為基層組工幹部,我們要帶頭學習《條例》,充分發揮好乾部、教師、宗教人士隊伍的作用,開展‘去極端化’大宣講活動,用‘苞谷饢’式的語言,深入宣傳《條例》。同時,不斷完善和推進縣、鄉、村三級去極端化工作網絡,通過在村(組)、社區開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多措並舉,切實預防、遏制和消除極端化的影響,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4月6日一大早,烏恰縣黑孜葦鄉康什維爾村駐村管寺幹部託合提白克·克亞孜就帶着200份《條例》宣傳單和30塊去極端化宣傳圖板,趕往康什維爾村召集村民進行宣講,通俗易懂的語言、簡明扼要的圖畫讓村民對“極端化”的表現有了進一步認識。託合提白克·克亞孜説:“《條例》頒佈以前,我們進行去極端化宣講缺乏法律依據,有時幹部講不明白,羣眾聽不明白,工作不好開展。現在有了《條例》,我們開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後,我們一定要學好用好《條例》,讓更多羣眾擦亮眼睛,自覺抵制和反對‘極端化’,維護好民族團結,帶領各族羣眾共同建設美麗家園。”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 篇二

歷時兩年,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4月1日起實施,這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繼《自治區實施<反恐怖主義法>辦法》後,向極端化宣戰的又一利器。

去極端化工作事關自治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中央對此高度重視,對深入推進去極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自治區黨委積極行動,主動作為,統籌謀劃,協調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和經驗

自治區去極端化立法工作於2015年年初啟動。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專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成立了去極端化立法領導小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乃依木·亞森擔任組長,確定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自治區政法委、統戰部、公安廳、司法廳、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等十三個單位派人蔘加,組成去極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對《條例》非常關注,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見。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多次聽取審議情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也把制定該《條例》作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點突破。

在《條例》制定過程中,自治區人大常www.本站baihuawen本站委會多次進行立法調研、專家論證,並向中央新疆辦、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區政協、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和自治區二十多個相關廳局廣泛徵求了意見。

在常委會審議環節,常委會組成人員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暢所欲言、集思廣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見和建議。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乃依木·亞森説,《條例》出台實施後,對維護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有意義;對依法治疆、長期建疆、團結穩疆有意義;對維護社會安定和諧有意義;對強化重點區域防控有意義;對推進宗教和睦和順有意義;對確保意識形態領域安全有意義;對加強教育轉化有意義;對促進民族團結融合有意義;對協調推進、綜合治理、落實責任有意義;對保證各族羣眾安居樂業有意義。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 篇三

4月1日,吐魯番市工商局召開全體幹部大會,專題學習貫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同時進一步學習傳達市委關於全市開展維漢雙語學習的動員會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自治區黨委頒佈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是圍繞總目標、落實總目標,深入開展新疆反分裂鬥陣具體措施。局黨組要求全體幹部職工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學習好落實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

二是加大學習力度。局領導尤其是黨員幹部要帶頭髮揮好作用認真學習宣傳,機關全體幹部要通過集中學習、自學等多種方式開展學習,撰寫心得體會。通過加強自身學習、帶頭學習領會好《條例》的內容,在思想上時刻保持清醒的認識。

三是擴大宣傳覆蓋面。在做好自身學習的基礎上,結合當前開展的非公企業和廣大個體工商户中廣泛開展的行業“去極端化”宣傳教育工作,擴大宣傳教育內容,近期把《條例》作為宣傳教育重點開展宣傳教育和講解,不斷提高《條例》在廣大非公企業和廣大個體工商户中的覆蓋率和知曉面。

四是組織考試測試促進學習效果。在組織學習後並開展全員測試,機關全體幹部對《條例》內容進行了測試,通過測試提高全員學習效果。

最後,市工商局主要領導要求全系統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明確工作職責,管好自己和家人,並以學習傳達雙語學習為契機,分析了近幾年反恐維穩的形勢,要求全系統幹部要學習入腦入心,紮實學習貫徹落實好《條例》實施。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 篇四

3月31日,地區人社局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召開會議,地委組織部副部長、地區人社局黨組書記張曉東傳達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

張曉東指出,《條例》是當前去極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據和根本準則,《條例》的出台為我們當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做好“去極端化”工作指明瞭方向,提供了遵循。

為深入做好學用轉化,張曉東結合“去極端”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高度統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自治區黨委的系列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到開展“去極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力以赴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二是全面深入學習。縣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先學,全局要以支部為單位,組織全體黨員幹部對《條例》全文學習,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撰寫心得,確保每名同志入腦入心,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堅持把制度建設作為第一保障,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政治紀律與反分裂鬥爭方面制定和完善相應制度,在行動上和言行上具體化,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執行力,發揮懲戒的約束力和威懾力;四是切實轉變作風。

幹部職工要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與“去極端化”工作有機結合,以“學轉促”專項活動為抓手,緊密聯繫思想和工作實際,對照目標任務和崗位職責,採取多種形式查找問題,做到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真改過,確保幹部工作作風得到根本改變,以良好的工作作風促進人社事業發展,為地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奠定堅實基礎。

學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 篇五

該《條例》規定,受極端主義影響,下列言論和行為屬於極端化,予以禁止:宣揚、散佈極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強迫他人蔘加宗教活動,強迫他人向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提供財物或者勞務的;干涉他人婚喪嫁娶、遺產繼承等活動的;干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驅趕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離開居住地的;干預文化娛樂活動,排斥、拒絕廣播、電視等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強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極端化標誌的;以非正常蓄鬚、起名渲染宗教狂熱的;不履行法律手續以宗教方式結婚或者離婚的;不允許子女接受國民教育,妨礙國家教育制度實施的;恐嚇、誘導他人抵制享受國家政策,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户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污損人民幣的;故意損毀、破壞公私財物的;出版、印刷、發行、銷售、製作、下載、存儲、複製、查閲、摘抄、持有含極端化內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視頻的;蓄意干涉或破壞計劃生育政策實施的;其他極端化言論和行為。

《條例》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抵制和反對極端化,檢舉揭發極端化言行,對在去極端化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條例》要求,去極端化應當準確把握民族習俗、正常宗教活動、非法宗教活動與極端化行為的界限,區分性質,分類施策,堅持團結教育大多數,孤立打擊極少數。應當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標本兼治,與改善民生、脱貧致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等緊密結合起來,實現相互促進。應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反滲透、反分裂鬥爭,禁止利用各種媒介宣揚極端化,擾亂社會秩序。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借課題研究、社會調查、學術論壇等傳播、宣揚極端化。

《條例》明確,去極端化應當開展大宣講、大學習、大討論,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教育羣眾崇尚科學、文明,用法律知識教育羣眾學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駁斥邪説謬論,引導信教羣眾確立正信正行,自覺抵制極端化。應當做好教育轉化工作,實行個別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合,法治教育與幫教活動相結合,思想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矯正與技能培訓相結合,教育轉化與人文關懷相結合,增強教育轉化成效。應當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發揮社區、行業部門以及各類企業作用,做好流動人口去極端化工作。

《條例》強調,違反該條例規定,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節較重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予以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陳彤認為,該《條例》出台實施後意義極其重大:對維護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有意義;對依法治疆、長期建疆、團結穩疆有意義;對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有意義;對強化重點區域防控有意義;對推進宗教和睦和順有意義;對確保意識形態領域安全有意義;對加強教育轉化有意義;對促進民族團結融合有意義;對協調推進、綜合治理、落實責任有意義;對保證新疆各族羣眾安居樂業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