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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保健科工作制度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42W
基層保健科工作制度
基層保健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長和主管院長的領導下,堅持“依法監管、改革發展、網絡規範、住院分娩”的婦幼保健工作思路,認真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
2、協助衞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市婦幼保健工作計劃和產科質量考核標準,並對計劃的實施、標準的執行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3、開展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出生缺陷等婦幼衞生調研監測工作,及時瞭解全市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影響羣體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干預措施,做好羣體保健工作。
4、對全市婦幼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檢查評估,並負責縣級婦幼保健人員的培訓工作。
5、嚴格執行母嬰保健相關證件的管理制度,把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市場準入和《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管理關口,為取締、打擊非法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和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提供依據。
6、定期對全院計算機及網絡進行檢查、維護,根據各科請購電腦申請編制採購計劃,報院長批准執行。
7、加強院內網絡管理工作,及時排除網絡系統中出現的故障,並按醫院發展要求,提供發送網絡信息。
8、做好全市婦幼衞生報表和產科質量報表等婦幼保健信息資料的收集、審核、分析、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