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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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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4年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

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尋烏縣2014年執法監察工作總結

2014年,我縣執法監察工作在縣紀委常委會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縣紀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的部署和《贛州市監察局2014年執法監察工作意見》的要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深化重點工程全過程監督為重點,紮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執法監察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圍繞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加強了對擴需促增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按照“三個百分之百”的要求,強化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履行職責,組織縣發改委、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全縣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對38個新增中央投資項目進行了重點檢查,發現存在問題7個,下發了《整改通知書》12份,督促相關部門對存在問題進行了整改。

二、圍繞源頭治腐,進一步深化了重點工程全過程監督 圍繞全縣“十大工程”建設的目標要求,加大源頭治腐力度,積極探索“五位一體” 重點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模式,有效遏制了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推動了項目建設順利實施,促進了工程建設與黨員幹部健康成長的“雙贏”。

1、以整合監督資源為重點,創新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監督保障機制。縣紀委、監察局採取主動跟進、全程監督的方式,改革和強化監督工作,成立了“尋烏縣2014年重點工程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從縣紀檢監察系統內抽調了30名領導和幹部,組成了10個監督小組,對全縣“十大重點工程”分別安排人員實行專人專項全過程監督,整合了監督力量,形成了監督合力。並制定出台了《尋烏縣2014年重點工程監督工作方案》,明確了監督原則、監督內容、監督方式、監督要求等,用制度保障監督到位。

2、以築牢思想防線為重點,建立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防腐保廉教育機制。通過創新教育形式,把廉政教育從工程項目負責人延伸到項目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和工程施工負責人,全力構築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一是在工程開標前,縣紀委安排領導幹部在縣招投標中心對投標企業管理人員及工程負責人“上廉課”,針對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法律法規和黨風廉政等方 1

面的教育,使工程建設在開工前敲響警示鐘;二是在工程施工期間,組織中標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了集中教育培訓,開展廉政教育,做好常提醒。

3、以抓住關鍵環節為重點,強化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運行監督機制。緊緊抓住工程建設中容易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切實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一是以實行工程預算審核製為抓手,加強了標前重點環節的監督。成立了財政基本建設管理中心,負責監督財政基建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以及審核財政基建投資項目工程的概、預(結)、決算,通過規範施工圖預算計算原則及定額基價套用原則,減少工程增項、漏項、重項的發生,使工程預算儘量接近實際,從源頭上控制了項目工程造價虛高的現象,規範了項目工程造價和資金的管理。據統計,2014年來,縣財政基建中心共審核政府投資金項目255個,審核工程總造價5.87億元,核減項目預算資金7863萬元,核減率達13.4%;二是以改進招標投標方式為抓手,加強了標中重點環節的監督。對部分重點工程試行了網上發佈招標文件、網上投標,並在各銀行分別設立了祕密賬户,通過科學的手段來改進我們現有的招投標方式,有效防止了圍標、串標現象的發生。三是以推行“雙公示制”管理為抓手,加強了標後重點環節的監督。出台了《尋烏縣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雙公示制管理暫行辦法》,全縣“十大重點工程”中的29個項目全部實行了雙公示制,有效遏制了圍標串標、轉包、非法分包和工程質量低劣等問題。

4、以查處違法違紀問題為重點,建立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責任追究機制。通過各種方式拓寬案源渠道,在縣紀檢監察網站專門開闢了“重點工程全過程監督工作專欄”,及時公佈縣重點工程的實施情況、管理情況等內容,讓全社會人員共同參與到重點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中。2014年,縣紀委監察局對某單位1名主要領導因重點工程監管不力,進行了問責。

5、以強化制度建設為重點,構建重點工程項目防腐保廉長效機制。先後制定了《尋烏縣2014年重點工程監督工作方案》、《尋烏縣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督暫行辦法》、《尋烏縣建設工程直接發包操作規程》、《尋烏縣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雙公示制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了重

點工程全過程監督長效機制。

三、圍繞規範建設市場秩序,深入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對2014年1月1日以來在建和竣工,總概算或實際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共疏理項目32個,其中500萬元以上項目14個(25個標段),涉及項目資金2.1億元,健全完善了項目台賬,真正做到實施項目“底數清、情況明”,並紮實開展了自查自糾“回頭看”工作。結合擴大內需和重點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督工作,組織對14個專項治理項目進行了重點檢查。發現工程項目管理人員不夠到位、工程變更審批程序不夠規範、工程建設項目進度比較慢、工程項目建設資料不夠齊、工程監理把關不夠嚴等問題5個,下發了專項治理《整改通知書》3份,督促相關部門對存在問題加強了整改。

四、圍繞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紮實開展了徵地拆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縣紀委監察局會同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聯合開展了徵地拆遷違法違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聯合發佈了《關於堅決查處徵地拆遷過程中違紀違法行為的通告》,明確規定了專項治理的8項重點問題,公佈了專項舉報電話。立案查處徵地拆遷過程中的違法違紀案件2件,糾正違規安置問題16起,有力地打擊和震懾了徵地拆遷領域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做到“陽光徵地拆遷”。

五、圍繞規範土地市場秩序,開展了土地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專門成立了尋烏縣土地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尋烏縣土地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2014年以來12個批次用地,31個供應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批而未徵土地1宗,供而未用土地6宗,用而未盡土地2宗,企業破產而閒置土地1宗。查處非法用地案件1件,對1名單位責任領導進行了行政處分。

六、圍繞“四項制度”、安全生產、民生問題等工作,開展了經常性監督檢查

1、加強了對工程建設招投標、工業和經營性用地使用權出讓招拍掛、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四項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

檢查。按照一手抓規範,一手抓打擊工作思路,以規範投標市場秩序為重點,加強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出台了《尋烏縣建設工程直接發包操作規程》,對限額以下直接發包工程實行搖號選擇施工隊伍,建立了投標押證制度,切實防止了圍標串標現象。今年來,共受理工程招投標告知205件(次),土地出讓告知9件(次),政府採購情況告知7件(次),產權交易告知6件(次)。督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入縣招標投標中心統一交易,不定期到招標投標中心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加強了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對瑞尋高速公路b7標段“5.1”機械傷害事故進行了調查處理。

3、加強了對廉租住房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廉租住房建設情況及廉租住房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督促行政主管部門對我縣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户進行了公示、複核,對第二期128套廉租住房公開搖號過程進行了全過程監督。

一年來,我們雖然做了(推薦訪問範文網)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組織的要求和人民羣眾的期望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執法監察中發現的有價值的案件線索不多,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二是對執法監察的深層次工作思考和研究不夠到位;三是執法監察工作亮點不多,創新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明年,我們將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明確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創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實,着力解決影響經濟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着力解決羣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把我縣執法監察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中共尋烏縣紀委執法監察室

2014年12月15日

第二篇:執法監察室2014年工作總結

執法監察室2014年工作總結

2014年,按照執法監察和監察綜合兩室職能的要求,工作進展如下:

一、 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推進 圍繞規範工程建設項目決策、項目招標投標、土地礦產權審批和出讓、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政府採購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排查內容,完成14個項目軟件信息錄入,重點對塔河林業局棚户區改造、廉租房建設、外立面改造、城鎮綠化、滴翠園改造、污水處理廠建設、醫院改擴建等7個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一是加強項目建設程序監管。嚴格執行項目工程審批、核准、備案管理等程序,規範項目決策,確保工程項目審批和建設依法合規。二是加強項目招標投標監管。規範工程項目招標方式和資格審查。配合建設局等有關部門治理工程招投標圍標、串標、資質掛靠、標後轉包、違法分包等違規行為,加強對黨員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項目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確保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三是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對項目建設實施全過程跟蹤檢查,對合同履行中項目資金撥付、管理、使用、工程竣工驗收、決算審計、結算等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符合有關法規與合同規定。四是加強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安全措施,強化施工監理,嚴防項目工程質量與安全事故發生。通過紀委監察局會同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上述7個建設項目決策程序規範,招投標程序合法,備案材料齊全。做到監督覆蓋率達到100%,竣工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安全達標率達到100%。

二、 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深入展開

根據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4年工作規劃》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歷時兩年,對教

育局、發改局等全縣36個部門單位進行了權力規範,按照“權力分解、責權統一,監管分離、相互制約”的原則,通過確定規範權力目錄、起草制度樣本、組織評審驗收和發佈實施四個階段,形成規範權力目錄427條,編制了《塔河縣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彙編》,並在塔河縣政府門户網站對外公佈實施。制定並完善了《塔河縣建設工程招投標、評標定標辦法》和《塔河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實施辦法》,取消行政審批1項,初步建立了權力分解和制衡機制,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今年把塔河鎮和十八站鄉作為規範權力運行向基層延伸的試點。目前,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網頁創建完畢並實施運行,最大限度地擴大基層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的覆蓋面和認知度。

三、 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活動深入開展

根據《關於加強塔河縣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確定42個廉政風險防控重點部門和5個重點聯繫單位,通過動員部署、排查廉政風險、制定防控措施和落實提高四個階段分步推進,召開座談3次,工作推進會3次,宣傳簡報10期,印製《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知識彙編》宣傳單1000張,懸掛宣傳條幅6面,上報信息52篇,大興安嶺日報宣傳報道稿件4篇,縣電視播發新聞稿件4次,填寫《個人崗位風險點自查表》、《單位內設機構崗位風險點自查表》、《單位風險點專項清查表》和《崗位風險點清查彙總表》2800餘份,通過召開階段總結、轉段、推進、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縣共建立防控措施1481條,制定防控制度715項,優化流程圖64個,實施項目管理72項,建立了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台賬和1-4階段資料檔案,為下步防控措施的實施打下了

堅實的基礎。

四、 國有房屋出租和“三費”摸底調查圓滿完成

今年5-9月,根據張伯林縣(局)長的指示,由紀委、監察局會同政府辦、財政局、財務科、市政管理中心、自來水公司、供暖站、生產科等單位,圍繞房屋產權、房產管理、租金使用和“三費”(水費、電費、取温費)情況,對鎮內126處房產進行調查,查清未上繳財政租金61.84萬元,為縣(局)節省賬面三費近百萬元,並提出指導性意見。

五、下步工作展望

歲末年初,利用年末剩餘的時間,抓好執法監察和監察綜合的收尾工作,準備好各項總結和相關上報材料,迎接地紀委年終的工作考核。2014年的主要任務是:

1、突出“一個重點”, 關注社會民生,切實維護羣眾合法利益。重點集中查處徵地拆遷、住房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鎮低保、教育收費、惠農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等方面損害羣眾利益突出的問題,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進一步從源頭上遏制防治腐敗。

2、健全“兩項制度”,着力推進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和廉政風險防控體制建設。以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和重要崗位為廉政風險防控的關建結點,一是建立權力分解和制衡機制。着力解決權力過於集中而又缺少制約的問題。二是最大限度壓縮裁量權空間,科學制定裁量權標準。三是科學設定行使權力程序。在申請、受理、審查、

決定中引入專家評審、集體決策、聽證、公示等手段,提高行權的公信力。四是突出高效便民。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等措施,實現服務對象便利化。五是實現公開透明。把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以外的行權事項制度、實施和結果全部向社會公開,接受羣眾的監督。六是認真開展“廉政風險防控預警”工作。按照《大興安嶺地區廉政風險防控預警辦法》,防範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

3、注重“三個協調”,增強辦案合力,確保執法監察取得實效。一是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協調,爭取上級領導的支持,為執法監察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與同級相關部門的協調,加強與財政、審計、土地、建設、發改、公安、司法等部門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執法監察的合力。三是與委局科室的協調,聯合辦案。只有狠抓案件查處,才能使執法監察工作更加有力度,更有震懾力。

4、開展“四項督查”,維護政府權威,保證政令暢通。

一是圍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開展督查,增強廣大黨員幹部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圍繞縣委中心工作開展督查,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森林防火、資源管理、棚户區改造、新農村建設等工作作為執法督查的重點,為實現縣委制定的“最富裕、最文明、最和諧的生態型花園式新林區”的發展目標保

駕護航。三是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繼續開展專項督查,重點排查工程項目決策、規劃、審批、招標、安監、工程質量、物資採購和資金安排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四是圍繞“小金庫”專項治理問題繼續開展專項督查,主要包括以假髮票套取資金、虛列會議費和培訓費套取資金、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地方財政補助收入等設立“小金庫”,虛列成本費用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進行消費、娛樂等。

5、完善“五項機制”,創新工作方法,深入推進執法監察工作。一是完善信息機制。建立健全執法監察網絡,以委局聘請的行風監督員為主體,強化信息員的監察責任,確保早發現、早報告、早防範。二是完善巡查機制。建立巡查台帳,填寫巡查報告,堅持定期與不定期巡查相結合,對重點單位和部門採取明察暗訪形式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取得執法監察的實際效果。三是完善聯動機制。建立與公安、司法、審計、法治等部門聯合辦案制度,定期召開執法監察聯席會議,建立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監察高效的聯動機制。四是完善查處機制。明確執法監察人員的職責,增強執法意識,強化執法監察責任,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五是完善問責機制。對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篇:2014年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

在市紀委、監察局指導下及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下,按照中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八屆三次全會、市紀委二屆三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的要求,緊貼我縣經濟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好執法監察工作。現將全年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好執法監察工作的各項任務

(一)加強和改進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

為使我縣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 督促行政主管部門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機制,強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管,規範建築市場交易行為,推進招投標制度建設。會同發展改革、建設等部門認真總結招投標統一平台和有形建築市場建設的經驗,積極探索廉潔、高效、公開招投標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縣共進行招投標55個,其中公開招標25個,邀請招標30個,共涉及工程金額3399.4萬元,節約資金61.4萬元。簽定《工程廉政合同》55份。對在招投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建議2條。

(二)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會同安監部門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和生產單位的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促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為防止事故背後有腐敗問題,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加強對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督促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規範和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的機制和程序。我縣與20個鄉(鎮)、重點部門和重點企業簽訂了安全責任狀,明確了政府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形成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xx年年至2014年4月全縣開展了地毯式隱患排查整治行動3次,排查隱患及時整改。

xx年年10月至2014年10月我縣共發生工礦企業生產安全責任事故12起,死亡人數12人,經濟損失305萬元。現已結案3起,處罰罰金33.8萬元。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注重調查在事故中是否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或事故背後有無腐敗等問題。提出建議2條。

(三)對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我縣成立了城鎮廉租住房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和城市住房保障領導小組。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檔案。制定了《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城市住房發展規劃》、《xx—2014年度房改租金標準》和兩個配套辦法《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問題,納入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家庭建設規劃。

我縣2014年止建設廉租住房120套,投資1006萬元。廉租房建設工程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擇優選擇了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開發廉租住房建設。提出建議2條。

(四)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

此次專項清理工作由縣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共同組織清理工作,共同對本縣轄區內xx年1月1日至xx年年月12月31日期間供應的所有建設用地供地情況、宗地供應前規劃情況、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過程的規範性、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供地後宗地使用情況進行了逐宗清理。通過檢查存在着協議出讓宗地多,招標掛牌拍賣出讓宗地少;檔案管理不規範,部份檔案無編號或部份檔案資料不齊全的問題。提出建議3條。

(五)加強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檢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門:一是完善採購制度,規範採購程序。建立和完善我縣政府採購配套制度,逐步實現政府採購的法制化、透明化、規範化管理。二是規範操作。進一步擴大政府採購範圍和規模,使採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從源頭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採購資金的監督失控。通過對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檢查,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採購活動的透明度,促進了廉政建設。提出建議2條。

(六)對“6·3”地震恢復重建項目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瀾滄縣“6·3”地震恢復重建項目工程和資金分為兩部份,一部份是民房恢復重建項目,資金總額為450萬元。其中恢復重建410户。實際撥付民房恢復重建資金69.1萬元;修復加固1500户,實際撥付民房恢復重建資金380.90萬元。另一部分是公共設施項目,資金總額為275萬元,其中衞生監督所綜合樓項目120萬元;縣中醫院醫技樓項目95萬元;縣第二中學學生食堂項目60萬元。通過對“6·3”地震恢復重建項目申報、審批、實施、變更及驗收情況、款物補助發放卡簽字認可情況、恢復重建的基礎和公共設施項目管理情況、恢復重建資金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督促民房恢復重建項目實施鄉鎮及時報帳,進一步完善報帳手續;督促恢復重建項目實施單位及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做好相關資料的歸檔和整理;建議項目建設單位和項目監管單位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督促檢查,確保建設項目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

二、執法監察工作中困難和問題

(一)執法工作範圍廣、領域寬、任務重、人力少,造成顧此失彼的現象。如項目資金檢查,項目多、資金大,不可能逐一地檢查,只能靠單位自查,自查又不能實事求是地反映和揭露問題,導致檢查流於形式。

(二)知識面不夠寬、業務不夠精湛,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的執法監察工作。

(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糾正力度不大,對深層次問題的監督力度不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圍繞四項制度開展好上級統一部署和安排的執法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是緊緊圍繞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標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三是繼續加強業務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拓寬知識面面,提高自身素質,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的執法監察工作。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抓住不放,跟蹤督察,避免檢查流於形式。

四是加大效能監察力度,查糾機關效能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全縣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深入開展,促進機關部門轉變工作作風,改善服務態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篇: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

一、主要工作回顧

(一)、切實加強對國家及區重點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一、為進一步做好中央投資項目的實施工作,確保中央投資落實到實處併發揮效益,紀委監察局組織財政、經發、審計等部門對我區xx年中央投資的6個項目進行督查,經檢查,中央補助資金602.4萬元已全部到位,並且已專款專用,其中,峯尾鎮農村安全飲水工程(二期)、縱深防護林、聯户沼氣、農村沼氣項目鄉村服務網點等4個項目共完成投資594萬元,已全部完成建設;泉港區石化企業信息化與電子政務協作服務平台、崢嶸海堤等2個項目共完成投資1400萬元,基本完成中央下達投資計劃。檢查中也發出,個別項目進度緩慢,已當場責令相關項目業主加快工程進度。二、全力服務前期重大項目。敦促7個前期項目業主做好相關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煉化新建1200萬噸/年煉油、台灣石化專區、湄洲灣南岸鐵路支線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力促項目早日生成,確保重點建設有序、持續推進。

(二)、建成交易服務平台,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為更好地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我區按照監管和和運作分離的原則,成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來規範交易行為,對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將分散於不同部門管理的建設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權轉讓、產權轉讓、政府採購等交易機構進行整合,實現了由分散到集中,監管與業務相分離,監督與操作、監督與再監督相互制約機制,真正做到陽光交易;從而也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公共報務質量,達到從源頭治理腐敗的目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配備了專業的視頻監控系統、信息發佈系統、綜合評標專家管理系統、專家隨機抽取系統以及自動通知、指紋識別系統,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於5月15日正式掛牌成立,目前一切運行良好有序。

(三)、清理規範市場中介,嚴歷查處中介組織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建立健全了舉報投訴制度、服務跟蹤制度、中介組織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行業組織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行業監督員制度,提高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機率。二是以價格欺詐、提供虛假信息、不正當競爭等羣眾強烈反映的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加大了案件查處力度,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除經濟處罰外,還採取了限制其進入中介市場、取消執業資格、清出中介市場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專項整治其間,通過綜合監察,立案查處了4家未按規定明示相關信息的經紀中介機構。

(四)、繼續加大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違約查處力度。

一是加大違法違規案件行政處罰力度。自xx年底以來共立案查處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違法違規案件6宗,總共處罰金額達61.801萬元;其中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單位,泉州泉港華福樹脂有限公司處罰金1.41萬元、泉州市泉港博文中學處罰金25萬元、泉州市泉港區寶澤電子廠處罰金5.625萬元、泉州市泉港圓滿橡塑有限公司處罰金0.81萬元;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施工單位福建省中興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處罰金2.956萬元;對存在違規行為的監理單位福建海川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處罰金1萬元;二是加大合同違約行為處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對南部截污管道各標段監理、施工單位違約行為處罰36次,涉及9個單位,累計處罰金額達60.75萬元。其中對福州閩教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處罰4次,處罰金額2.4萬元;對福建弘信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處罰1次,處罰金額1萬元;對福建海川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處罰3次,處罰金額1.4萬元;對福建成建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處罰1次,處罰金額0.3萬元;對福建長興建設有限公司處罰6次,處罰金額5.5萬元;對福建順榮建設有限公司處罰6次處罰金額10.3萬元;對福建省中興建設有限公司處罰7次,處罰金額13.45萬元;對福建中瑞建設實業有限公司處罰5次,處罰金額7.9萬元;對福建永春新興市政建設有限公司處罰3次,處罰金額18.5萬元。其中,還督促相關主管部門將福建永春新興市政建設有限公司納入省建設系統的違法違規檔案。

(五)、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開展監督檢查。一是加強對強農惠民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切實維護羣眾利益。通過開展強農惠民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向7個鎮和5個區直部門發出了整改通知書,及時糾正拖延發放和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行為。二是加強對羣眾反映的的熱點問題進行檢查,從而保持社會的穩定。根據羣眾反映的問題,3月份,紀委監察局組織有關部門對我區南埔鎮邱厝村村級財務進行清查,查處該村委會主任在xx年南埔火電廠一期項目海域徵用補償工作中,夥同另外2名村幹部,利用職務之便,採取仿造手段,騙取公款人民幣近十萬元,已將3人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同時,全面推行問責制,根據監督檢查從而加大問責力度,上半年來,共問責幹部7人,單位3個。其中,亂作為、慢作為被問責的幹部有5人,因慢作為被問責的單位有3個。三是加強對“三資”網絡監管平台的建設,確保村務公開。根據去年開展村級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以及重點對扶貧款、低保金、救災款物等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為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預防腐敗,從而建成了農村“三資”網絡監管平台,使得監管更加到位、村務更加公開。

(六)、開展服務企業促進項目建設,着力為企業排憂解難。一是建立交流聯動機制。通過向企業發放徵求意見表和效能建設監督聯繫卡,雙向互動,監督檢查機關部門的作風、服務、效率等方面的情況,積極為企業提供幫助。二是建立掛鈎聯繫企業機制。實行委局班子成員掛鈎聯繫機制,組織相關人員深入各重點企業及項目,瞭解生產經營情況和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共走訪企業63家,收集34題,認真協調幫助企業解決問題。三是建立協調處理機制。召開相關部門座談會,將收集的34個企業以及項目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分解到各個部門,並要求在4月底之前協助落實解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開展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等專項監察。

(二)、結合上級精神,對海洋和漁業系統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監察。

(三)、對環境保護開展專項監察以及對環保系統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監察。

第五篇: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

2014年監察局執法監察室工作總結

在市紀委、監察局指導下及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下,按照中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八屆三次全會、市紀委二屆三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的要求,緊貼我縣經濟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好執法監察工作。現將全年開展執法監察工作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加大工作力度,落

實好執法監察工作的各項任務

(一)加強和改進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

為使我縣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 督促行政主管部門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機制,強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管,規範建築市場交易行為,推進招投標制度建設。會同發展改革、建設等部門認真總結招投標統一平台和有形建築市場建設的經驗,積極探索廉潔、高效、公開招投標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縣共進行招投標55個,其中公開招標25個,邀請招標30個,共涉及工程金額3399.4萬元,節約資金61.4萬元。簽定《工程廉政合同》55份。對在招投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建議2條。

(二)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會同安監部門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和生產單位的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促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為防止事故背後有腐敗問題,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加強對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督促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規範和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的機制和程序。我縣與20個鄉(鎮)、重點部門和重點企業簽訂了安全責任狀,明確了政府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形成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2014年至2014年4月全縣開展了地毯式隱患排查整治行動3次,排查隱患及時整改。

2014年10月至2014年10月我縣共發生工礦企業生產安全責任事故12起,死亡人數12人,經濟損失305萬元。現已結案3起,處罰罰金33.8萬元。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注重調查在事故中是否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或事故背後有無腐敗等問題。提出建議2條。

(三)對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我縣成立了城鎮廉租住房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和城市住房保障領導小組。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檔案。制定了《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城市住房發展規劃》、《2014—2014年度房改租金標準》和兩個配套辦法《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問題,納入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家庭建設規劃。

我縣2014年止建設廉租住房120套,投資1006萬元。廉租房建設工程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擇優選擇了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開發廉租住房建設。提出建議2條。

(四)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

此次專項清理工作由縣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共同組織清理工作,共同對本縣轄區內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月12月31日期間供應的所有建設用地供地情況、宗地供應前規劃情況、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過程的規範性、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供地後宗地使用情況進行了逐宗清理。通過檢查存在着協議出讓宗地多,招標掛牌拍賣出讓宗地少;檔案管理不規範,部份檔案無編號或部份檔案資料不齊全的問題。提出建議3條。

(五)加強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檢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門:一是完善採購制度,規範採購程序。建立和完善我縣政府採購配套制度,逐步實現政府採購的法制化、透明化、規範化管理。二是規範操作。進一步擴大政府採購範圍和規模,使採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從源頭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採購資金的監督失控。通過對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檢查,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採購活動的透明度,促進了廉政建設。提出建議2條。

(六)對“6·3”地震恢復重建項目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瀾滄縣“6·3”地震恢復重建項目工程和資金分為兩部份,一部份是民房恢復重建項目,資金總額為450萬元。其中恢復重建410户。實際撥付民房恢復重建資金69.1萬元;修復加固1500户,實際撥付民房恢復重建資金380.90萬元。另一部分是公共設施項目,資金總額為275萬元,其中衞生監督所綜合樓項目120萬元;縣中醫院醫技樓項目95萬元;縣第二中學學生食堂項目60萬元。通過對“6·3”地震恢復重建項目申報、審批、實施、變更及驗收情況、款物補助發放卡簽字認可情況、恢復重建的基礎和公共設施項目管理情況、恢復重建資金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督促民房恢復重建項目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