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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公職人員中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02W

一、集中整治時間及範圍

教育系統公職人員中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總結

2019年上半年,在市教育系統公職人員中開展集中整治。

二、集中整治重點

(一)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重大決策部署方面突出問題

1.重點整治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工作重要論述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不結合教育系統實際,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進行傳達;只做表面功夫、只圖過關了事;落實工作形式化、表面化、口號化、“一刀切”。除上級規定外擅自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2.缺少大局意識,把各科(室)、校(園)及中心利益擺在首位,對上級部署要求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陽奉陰違。

3.教育政績觀不正確,急於求成、急功近利,拔苗助長,成績第一,單純用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學生、評價教師、評價學校、評價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不力,解決義務教育“擇校熱”力度不夠。

4.在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缺乏擔當、互相推諉,牽頭科(室)抓總意識不強,協辦科(室)主動作為不足。機關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推諉扯皮,拒落實受局黨組工作安排部署。

(二)在責任擔當、履職盡責方面突出問題

5.缺乏責任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缺乏創新意識,存在“隨大流、一般化、過得去”等“懶散拖"問題。

6.履職履責不到位,上推下卸責任,未履行職能職責,濫用屬地管理,將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責任層層轉嫁給下級部門或單位,迴避問題和矛盾。

7.不顧實際情況、不經科學論證、不按程序辦理,違反規定程序亂決策、亂排板、亂作為。違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造成不良後果。

8.弄虛作假,編造假經驗、假典型、假案例、假數據;對職責範圍內工作疏於監管,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或對發現問題瞞報、漏報、錯報,以及隱藏、遮掩問題。在教育事業統計中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造成統計數據嚴重失實。

(三)在學風會風文風方面突出問題

9.學風漂浮,理論脱離實際,學用脱節,流於形式,不尚實幹,學習不深入、不透徹、不務實。

10.以會議貫徹會議,開會講規格、講規模,重形式、輕內容,不研究真實情況、不解決實際問題,同一事項重複開會。

11.在貫徹教育部、省教育廳、成都市教育局重要工作部署,不結合崇州教育實際簡單層層加碼。文件照抄照轉,不結合自身實際,不研究、不商討、不統籌;機械化、超篇幅、超範圍發文,重複發內容相近文件,不重實際重包裝,不幹實事,只做面子功夫。不及時清理、修訂失效的規範性文件,影響工作正常開展。

(四)在檢查調研方面突出問題

12.調查研究搞形式、走過場、不深入,走馬觀花,搞走秀式調研,真正沉下身子廣泛傾聽教師、學生和家長意見建議少,對調查情況不做深入細緻的分析研究。

13.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濫,多部門重複考核同一事項,考核內容不務實,只在辦公室聽彙報、看資料、查照片等,檢查工作僅停留在紙上。

14.過分強調工作留痕,任何事項都要求做台賬、留痕跡,頻次多、表格多、材料多,剛佈置的任務就要求報進展報成效;以筆記本的多少來體現工作的細緻化,以記錄的好壞來呈現工作落實的好壞。

(五)在聯繫羣眾、服務羣眾方面突出問題

15.忽視學生、家長利益和訴求,漠視羣眾疾苦,對學生、家長反映強烈問題無動於衷、消極應對;工作作風不實,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對學生、家長態度傲慢、言語粗暴、頤指氣使;搞特殊、耍特權,在學生、家長中造成惡劣影響和強烈不滿。

16.文件會議、檢查考核過多、簡政放權工作不落實;對待諮詢招生入學、諮詢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訴求等羣眾態度生冷硬;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

17.在服務校(園)、學生及家長中,辦事效率低、態度簡單粗暴,不能急羣眾和師生之急、解羣眾和師生之難;機械、教條執行制度規定,辦事程序拖沓、手續繁瑣,為羣眾和師生辦事“騰挪閃避繞”,給羣眾和師生造成不便。

18.注重表面功夫,對有關政策宣傳解讀流於形式,僅在公開公示欄一貼了之,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羣眾、深入一線加強宣傳解讀,致使羣眾對政策知曉率不高,致使上級決策部署落實打折扣、沒有落地生效。

三、集中整治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推動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和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及全國教育大會講話精神,堅定落實“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決不允許當“兩面派”做“兩面人”,決不允許作選擇、搞變通,決不允許空喊口號、作秀造勢,以堅強的政治定力抓好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決策部署落地落實。機關、校(園)各黨支部開展專題組織生活會,着力查找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牽頭科室:人事科、黨辦

責任單位:機關各黨支部、各校(園)黨支部

2.嚴格落實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市教育局必須按規定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有關重要工作,決不允許先斬後奏、邊斬邊奏、甚至斬而不奏。領導幹部必須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牽頭科室:辦公室、人事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3.勇擔“主幹”責任,堅持敢想善謀勇為爭先,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的每一項重大決策部署都要研究具體方法、拿出過硬措施,真正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實處。切實加大對口援助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工作力度。

牽頭科室:辦公室、人事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二)強化作風建設推動責任落實

4.營造敢於擔當的幹事氛圍。各科(室)、校(園)、中心負責人和黨員領導幹部要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引導和帶動黨員幹部主動作為、積極作為,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營造全市教育系統黨員幹部真抓實幹、敢於作為的幹事創業氛圍。

牽頭科室:紀檢監察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5.用好用準問責利劍。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缺乏責任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的,對履職不到位不盡責,分管範圍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

牽頭科室:紀檢監察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三)改進完善督查檢查考核方式

6.嚴格督查檢查管控。嚴格執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全面清理各類督查、督導、檢查、考核、評比,按照市級部門原則上每年只能開展1次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要求,能撤銷的堅決撤銷、能合併的堅決合併,涉及多個科室、中心的儘量聯合組團。整治期內,對學校(園)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減少50%以上。

牽頭科室:督導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7.優化督查檢查方式。督查檢查活動一般安排在下一層級,對確需向下延伸的督查檢查事項,要多到艱苦、偏遠、矛盾突出的校(園)開展。同一單位的同一項工作,上級已督查檢查過的,本級不再重複督查檢查。不得以調研指導為名行督查檢查之實,不得剛安排就督查、剛部署就考核、剛啟動就問責。

牽頭科室:督導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8.注重督查檢查實效。各科(室)、中心督查檢查時要多深入校園、實地考察、走進班級,多以暗查暗訪、個別訪談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資料,着力減少不必要的陪同,原則上不召開專門會議聽取彙報,一般不要求準備書面彙報材料。開展督查檢查應安排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督查檢查中不能只提問題,不教方法,堅決防止督查檢查走形式不解決實際問題。

牽頭科室:督導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9.增強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完善考核形式,科學設置指標,強化日常評價、暗查暗訪和羣眾評價。把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情況納入考核重要內容,減少文字總結、台賬報表等形式的考核內容,降低留痕事項在考核中的權重,增加工作實績和羣眾對教育事業的滿意率。

牽頭科室:督導室、辦公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四)開展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

10.集中整治過度留痕問題。除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的必要留痕事項外,各科(室)、校(園)、中心自行提出的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保留的,需嚴格審批報備,實行清單化管理。除中央、省委省政府明確規定外,任何科(室)、校(園)、中心不得就單項工作印製專門工作記錄本或要求單項工作用專門筆記本記錄,不得把專本專用作為考核指標。一般不得要求下級報送日報、週報、月報、季報,確有需要的,有業務科室報人事科彙總報黨組會同意後實施。不得要求事事做工作方案、事事組專卷備查,不得要求通過QQ、微信、專用APP等載體曬工作痕跡。

牽頭科室:人事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11.集中整治濫用屬地管理問題。全面清理簽訂責任書事項,凡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和崇州市委市政府沒有要求籤訂的責任書,一律取消。對中央未規定或未經省委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和崇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設置的“一票否決”事項一律取消。不得以屬地管理為名,或已簽訂責任書等形式,將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轉嫁給下級單位或部門。

牽頭科室:人事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12.集中整治宣傳標語口號散濫問題。按照“誰發佈誰審核把關”原則,嚴格宣傳標語口號內容審核把關,注重適時適度進行宣傳,決不允許刻意標新立異、無限拔高,堅決防止“低級紅“高級黑”。不得對校園設置宣傳標語和宣傳欄的數量、規格、位置等提出不切實際的硬性要求,着力解決校園“一室多牌”“滿門有牌”“滿牆是牌”等問題。整治期內,除經審核批准宣傳中央和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重大會議、重要精神的時政類標語口號按時限予以保留外,其他各類宣傳標語數量要壓縮50%以上。宣傳標語形式要莊重、筒樸、實用,一般不得專門設置展板,原則上不得使用高檔材質。

牽頭科室:德體藝衞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五)不斷改進文風會風和調查研究

13.深入治理文山會海。要儘量減少會議數量,實行年度會議計劃管理制度,原則上能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問題一律不開會。要控制會議規模,少開大會,減少參會人數,只安排與會議內容相關的單位和領導參加。加強發文統籌,嚴控發文數量,科學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發文計劃,減少臨時性發文。沒有實質內容、可發不可發的文件,一律不發。

牽頭科室:辦公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14.不斷改進調查研究。要突出調研實效,原則上採取不打招呼、直奔現場、實地走訪等方式開展。要精準聚焦調研主題和重點,不得開展主體不明確、針對性不強、“走馬觀花”式的調研活動。要強化基層蹲點調研,着力摸清基層實情,廣泛聽取羣眾意見建議。要注重解決問題,能解決的問題當場落實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跟進解決。

牽頭科室:黨辦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六)着力提升為民服務的意識和水平

15.堅持密切聯繫羣眾。堅決踐行黨的羣眾路線,經常性深入羣眾、深入校園、深入班級收集、瞭解家長、教師及學生的批評和意見,通過“壩壩會”、走訪座談、進村入户等方式,聽民聲、訪民意、察民情,積極解決羣眾合理訴求反映,決不允許高高在上、漠視羣眾疾苦。切實減輕教師教育教學任務之外的過重負擔,幫助教師靜心教書、潛心育人。

牽頭科室:人事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16.不斷規範服務行為。建立健全教育系統工作制度、規範市教育系統公職人員行為,進一步改進服務態度,做到熱情、周到、耐心、細緻,推進全市良好教育環境。

牽頭科室:辦公室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17.持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常態化推進不作為及“懶散拖”問題治理,認真落實《崇州市治理“微腐敗”實施細則》,緊緊圍繞嚴肅查處、通報曝光、反思剖析、回訪督改、反饋促建等重要環節,強力懲治“微腐敗”,抓好掃黑除惡同“拍蠅”結合,將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納入治理“微腐敗”範圍,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牽頭科室:紀檢監察室、黨辦、人事科

責任單位:各科(室)、各校(園)、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認識。各科(室)、校(園)中心要把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作為正風肅紀、反對“四風”的首要任務、長期任務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履職盡責、層層壓實責任。要堅持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把階段性任務與長期目標有機統一起來,堅決打贏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攻堅戰持久戰,為崇州市打造“五個樣板區”,加快建設生態宜居的現代田園城市貢獻教育力量。

(二)全面自查自糾。各科(室)、校(園)及中心要認真對照文件中提出的5個方面18類問題表現,認真摸排,精準查找本科(室)、本校(園)、本中心、本人身上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找準問題根源,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有效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症。對自查自糾敷衍應付、內容空泛、措施不具體的,要堅決要求重新自查自糾,針對存在問題於4月底之前整改完成。

(三)完善制度機制。各科(室)、校(園)、中心要緊密聯繫工作實際,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強化立規執紀,推動問題解決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從根本上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斷鞏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