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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支隊半年工作總結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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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支隊半年工作總結多篇

【第1篇】市環境監察支隊上半年工作總結

XX年上半年,在局黨組的堅強和正確領導下,支隊嚴格按照市環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確立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春季環保執法專項檢查取得實效。自4月上旬以來,市、縣(區)環保部門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採取現場檢查和取樣監測相結合,企業彙報和調閲資料相結合方式,不走過場,查清問題,督促整改到位。檢查期間,共對134家企業(含醫院)進行了檢查,發現存在環境問題的有40餘家,並依法實施了行政處理。其中:對學習顏料有限公司、學習閥門股份有限公司、學習立醫院等18家企業實施了限期整改;責令學習化工有限公司、學習山黃金礦業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立即糾正環境問題,並對其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學習特種線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可能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函告學習區和學習區政府,要求對轄區內這些石料廠等5家石料礦山企業實施徹底關閉(實施斷電、拆除設備等措施);函告市經信委對學習爐料有限公司、學習選礦廠燒結項目是否屬落後產能進行認定。

(二)污染減排項目環境監察圓滿完成。

1、完善我市國控、省控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管理檔案,配合市環境中心站開展一、二季度國控企業污染源在線設施現場比對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國控企業污染源在線數據有效性審核報告工作。

2、指導企業開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裝污染源雨水電動閥門1套,對在線設施存在問題的10多家企業下達限期整改函,督促國控煙氣在線存在問題企業對在線設備的更換,對污染源在線運營商(學習公司)進行現場污染源在線運營商資質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並召開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研討會。

3、加強國控、污染減排項目的環境監管,按要求開展每月1-2次的現場環境監察,開展國控企業污染源駐點監察工作並編寫駐點監察報告,開展笑嘻嘻電力的旁路擋板的鉛封工作,上報學習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統計和電力行業鉛封月報。

4、陪同省環境監察局來銅對排放重金屬企業進行檢查,迎接省廳一二季度國控、省控重金屬及電力行業的季度巡查,對存在問題企業下達限期整改函,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污染防治的現場檢查和建檔工作,開展涉重金屬採選、電鍍企業檢查工作。

(三)排污申報與排污收費工作進展順利。

1、督促企業按時完成了XX年排污申報,全面完成XX年排污費核定工作。

2、按省廳要求上報XX年排污申報年報、XX年度排污申報有關數據分析,對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國控企業排污費進行網上公示。

3、根據擴展排污費徵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測算並徵收了學習發電公司、學習發電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費,利用在線監測數據徵收了上峯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費。

4、根據環保部國控校驗工作要求,對XX年國控申報數據庫進行了完善,同時督促縣區進行數據錄入。

5、根據《學習省環境保護廳轉發環保部辦公廳關於推行排污費徵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開展排污費徵收全程信息化管理準備工作和軟件部署調試工作。

6、赴紹興、嘉興市考察排污權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權交易資料,擬定排污權交易考察報告,準備排污權交易的試行工作。市本級6月底前將完成XX萬元以上排污費徵收目標。

(四)環境信訪案件處理積極有效。

1、加強元旦、春節,國家、省、市“兩會”以及我市重大活動敏感期間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糾紛排查,即時啟動環境信訪應急機制,快速處理信訪投訴,經常梳理我市較大、較敏感的環境信訪,全面掌握我市環境污染糾紛和不穩定因素。

2、切實加大對信訪直接和會同辦理件的查處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穩控措施,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進行跟蹤辦理,及時召開學習市鐵路噪聲協調會、學習學習社區居民座談會學習社區、學習社區法制宣傳會等多種形式,解決了多起疑難、敏感性信訪案件,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羣眾權益。

3、加強了對轉入區縣和相關部門處理的油煙、噪聲、氣味、煙塵等污染投訴件的各類轉辦工作,努力落實投訴件處理的責任主體,防止推諉扯皮,並取得初步成效。

4、順應網絡媒體投訴增多的時代及民眾要求,簡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對各級各類網絡、媒體環境信訪的轉辦、辦理及跟蹤辦理工作。

(五)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初見成效。

1、先後制定《學習市XX年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深化工程實施方案》、《學習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強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2、加強對水泥、電力、鋼鐵等重點企業的環境監管,督促富鑫鋼鐵公司實施粉塵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峯、海螺公司實施污染治理提標升級改造並簽訂責任書。

3、聯合交通運輸局、公安局開展了道路運輸揚塵污染整治聯合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並報告市政府。

4、自3月份開始對我市南部城區、東部城區、石料礦山企業等重點區域揚塵綜合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查、監測,有效遏制了礦山揚塵污染反彈的勢頭。

5、為落實市政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粉塵治理專題會精神,及時制定了《學習市石料礦山企業粉塵防治技術規範》,使得保留的石料礦山停產整治有章可循,同時會同市經信委對石料礦山企業安裝視頻在線監控系統。揚塵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參保服務類項目)工作已全面展開,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為0.085 mg/m3,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類環境信訪有效舉報403件,已辦結390件(其它信訪件正在辦理),結案達到96%,其中省環保廳交辦11件,市委、市政府、紀委交辦8件,信訪局轉辦7件,人大代表和政協提案5件、網絡投訴133件,行風熱線投訴10件,羣眾來信5件、來訪4件,12369電話有效投訴220件。

(六)綠色護考專項執法成效明顯。

1、根據今年以來受理的各類噪聲投訴和處理情況,全面開展噪聲源專項調查摸底工作,掌握噪聲敏感區域和敏感點情況,及時與市招生辦等部門對接,研究制定加強中大學聯考期間加強噪聲污染監管工作方案,會同公安、教育、行政執法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學習市XX年中、高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並公佈相關部門投訴監督電話。

2、加大“禁噪通告”宣傳,給各工地等噪聲源發放近百份“禁噪通告”,並將“禁噪通告”在銅陵日報上進行刊登。

3、會同縣區環保局、媒體記者開展夜查,對建築工地、娛樂場所進行突擊檢查,及時制止噪聲源,並由市報社、電視台進行監督和曝光。

4、成立大學聯考噪聲污染防治應急小分隊,在大學聯考日組織市、縣兩級環境監察人員在各個考點周邊進行巡查,對突發性噪聲污染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

(七)環境突發事件處置有力。

1、2月份在滬渝高速國小習段先後發生的苯泄漏、不飽和聚酯樹脂泄漏兩起環境突發事件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穩妥方式對泄漏液進行了緊急清理,確保未出現殘留,有力維護了事故周邊的環境安全。

2、積極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出動執法人員100餘人次,對轄區內24家化工企業進行了排查,發現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5家,其中涉及環評手續不全的1家,危險廢物管理不規範2家,未履行環保“三同時”驗收2家,針對發現的問題,要求企業立即進行整改。

3、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按時上報突發環境事件月報、季報,緊急重大信息第一時間上報、第一時間處理,沒有發生一起漏報、瞞報、遲報、輕報的情況。

4、開展部分重點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更新完善和評估,嚴格按照《突發環境事件預案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針對涉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的國控、省控企業進行環境應急預案更新完善,要求企業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強化人員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

(八)能力和隊伍建設深入推進。

1、根據市局學習活動月要求,支隊制定了春訓活動方案,切實把春訓活動與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的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2、組織環境監察人員彙編《學習市重點排污污染源監察手冊》,對25家企業環保信息、生產工藝、污染治理設施工藝等進行整理彙編,提高環境監察工作水平。

3、加強重點區域環境監管,執法四科、五科辦公前移,提高環境監察效率,及時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處理。

4、按照市委落實“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開展了治理“庸懶散奢”問題的整風行動,切實有效地改善了辦事效能。

5、根據省廳要求,針對實際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環境執法培訓,通過在線學習不斷加強人員執法素質、規範執法模式、提高執法效能,為全面提升我市環境監察系統的整體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堅實的基礎。

6、按照省環監局統一部署,積極組織實施環境移動執法項目,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

按照國家、省環保專項行動統一部署,結合我市環保實際,認真組織實施XX年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質量。

(二)繼續加大重點企業和減排項目環境監管。

一是深入開展執法前移相關工作,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實施駐點監察;

二是加大對轄區企業巡查、督查力度,組織夜間、節假日的環保專項行動;

三是繼續開展國控、省控企業環境現場監察工作,對轄區內新建項目、技改項目驗收監測進行現場監察;四是繼續開展對國控、市控、2電、2水和污染減排項目的環境監察,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企業的處罰工作。

(三)繼續加大排污徵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開展對雙閃、合成氨、安納達等新項目的排污申報核定工作,開徵新民和西湖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費,力爭完成省廳下達的4900萬元排污費徵收工作目標;

二是按時完成排污費月、季、年報及排污申報軟件錄入、季報及年報的彙總上報工作,督促縣區開展排污費全程信息化系統錄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對縣區的排污費稽查工作及環境監察稽查試點工作;

四是全面開展2022年排污申報工作,加強對新擴改建項目試生產期間的排污申報登記工作,同時開展排污許可證的年審與換證工作。

(四)大力推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一是嚴格落實一週一巡查、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獎懲的考核機制,將檢查結果作為揚塵整治績效考核結果的重要依據,並加大督查問責力度,確保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對重點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巡查力度,組織一次建築施工揚塵污染聯合執法行動,並將結果進行通報;

三是會同縣、區環保局,加快落實揚塵監控點的設置安裝工作,儘快發揮其作用;四是督促經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礦山企業的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工作,同時做好保留石料礦山的整治督促、指導、驗收工作。

(五)繼續深化環境信訪解決機制。

一是根據省環保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繼續對熱點難點重點信訪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糾紛,落實局領導幹部帶案下訪制度;

二是強化信訪個案特別是熱點、難點信訪投訴件的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糾紛聯合辦理制度,將個案落實到局各科室、縣區環保局的責任人,加強工作協調與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訪訴求未落實而導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計抓好初信初訪的受理、查處及催辦跟蹤落實工作,完善信訪辦理跟蹤督辦制度,對潛在重大、敏感或反覆投訴的信訪下發督辦通知書,繼續實行現場一線督辦制度。

(六)繼續加強污染源在線設施管理。

一是繼續開展和完善我市國控、省控及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在線設施排查、整治和建檔工作;

二是配合監測站開展國控企業污染源三、四季度現場比對試驗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線設施數據有效性審核報告;

三是繼續開展我市在線設施的檢查,完成新增國控污染源在線設施的安裝、聯網和驗收,逐步更新在線設施,與省廳聯繫,確保我市在線率不低於95%;

四是繼續開展國控重金屬排放企業排污口標誌牌的檢查和整治工作。

(七)繼續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在加強支隊內部管理的同時,積極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優化內部管理,進一步提升環境監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和業務培訓,督促冶煉、化工等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評審(評估),提高環境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加大環境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我市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第2篇】執法監察支隊2022年上半年工作總結範文

20xx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週年,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繼續夯實基礎,增強後勁之年。支隊在省執法總隊的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安監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以建設和諧社會為目標,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繼續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團結協作、敬業奉獻”的工作要求,堅持“監察與服務並重,處罰與教育結合”的原則,全力推進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現將支隊20xx年監察執法工作情況暨****年工作要點報告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執法隊伍整體水平

支隊進一步加強了政治理論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把學法、用法與依法行政、廉潔勤政、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起了學法用法制度,着重提高執法人員的監察執法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為進一步提高市、縣執法人員的監察執法能力,今年5月26-27日,支隊舉辦了全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人員培訓班,對全市的執法人員和分管執法大隊的副局長進行了業務知識培訓,還特邀了省安監執法總隊總隊長周彤、市監察局效能辦主任王軍前來講課。此次培訓取得了預期的效果,也為我市打造一支業務精湛、作風文明的行政執法隊伍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充實支隊力量,強化規範化建設,樹立安監執法形象

****年,通過公開招考和考調的方式,錄用執法人員4名,及時調整充實了行政執法力量。支隊編制12名,現已全部到齊。

支隊今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重新修訂了《行政執法文書規範》、《行政執法示意圖》、《行政執法文書填寫要點》等支隊制定的相關制度。支隊在年初時還根據《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的要求,制訂了《****年監察執法計劃》,明確了支隊監察執法工作目標和任務,推進監察執法工作制度常態化。

今年在市安監局的大力支持下,支隊統一了全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機構的執法服裝樣式,市支隊、雁江區、安嶽縣、樂至縣都配備了統一的執法服裝,下一步將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都統一着裝,樹立好安監執法形象。

三、切實履行職能職責,堅持依法行政,大力開展安全監察執法,以及積極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按照****年監察執法工作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客運、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機械製造、水泥生產、非煤礦山、道路事故等企業進行了監察執法,共開展監察執法 60餘次,其中對非煤礦山企業開展監察執法9次,危化企業5次,客運企業10次,煙花爆竹企業6次,機械製造企業2次,水泥生產企業2次,高速公路、高速鐵路施工企業8次,其他行業20餘次,發現安全隱患50餘處;發出現場檢查記錄32份、《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3份、《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5份、《整改複查意見書》5份。

積極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是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打擊違法行為、樹立安監形象的一個重要途徑。今年支隊共牽頭調查處理一般事故4起(1.25車輛傷害事故、5.31物體打擊事故、8.31物體打擊事故、10.6高處墜落事故),參與其他事故調查5餘起。目前支隊牽頭調查的1.25車輛傷害事故、5.31物體打擊事故、8.31物體打擊事故已結案並處罰完畢,牽頭調查的10.6高處墜落事故已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待事故調查組討論。

支隊高度重視立案查處案件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必須佩戴執法證件,亮證執法,至少2名執法人員同時取證、作詢問筆錄、文書送達等。現場收集的物證、文字材料、圖片等證據必須被查單位簽字蓋章,確保證據的完整性、準確性、時效性、有效性等。

今年支隊立案處罰10起,其中一般行政違法行為3起,共處罰金3.55萬元;去年事故今年立案處罰案件4起,共處罰金50.54萬元;今年已結案事故處罰案件3起,共處罰金37.51萬元,全年共收罰金91.60萬元。

四、做好舉報案件的受理、調查工作

**** 年支隊認真做好舉報案件的受理、調查、答覆等工作,對接到的舉報,不管真假,首先到現場或外圍調查核實,把情況調查清楚後,根據權限移交或支隊受理。全年支隊共接羣眾舉報案件15餘起,其中調查處理12起,轉交其他部門處理3起。對羣眾舉報做到有報必查,經查必果,件件有答覆、事事有着落,充分調動了羣眾廣泛參與、關注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也震懾了有些想瞞報事故的企業。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執法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現場執法經驗不足,法律法規的應用還需進一步增強。

2、執法裝備不足。一方面缺少專用設備,影響部分行業執法的公信度;另一方面沒有專用執法車,執法量明顯不足。

3、聯合執法開展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強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行業標準、規範的學習,熟練掌握執法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等。

2、加大執法力度,狠抓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監察執法。重點查處未執行“三同時”規定的工程項目。

3、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執法。

4、加強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不及時申報、治理的行政執法力度。

5、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重點加強與住建、交通運輸、水利、特種設備等部門的聯合執法。

6、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對負有責任的事故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要立案處理,確保處罰到位。

7、進一步完備執法裝備,如辦公電腦、執法專用車、執法服裝等。

8、加強對縣(市、區)執法大隊的業務指導。

【第3篇】2022年市環境監察支隊上半年工作總結

xx年上半年,在局黨組的堅強和正確領導下,支隊嚴格按照市環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確立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春季環保執法專項檢查取得實效。自4月上旬以來,市、縣(區)環保部門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採取現場檢查和取樣監測相結合,企業彙報和調閲資料相結合方式,不走過場,查清問題,督促整改到位。檢查期間,共對134家企業(含醫院)進行了檢查,發現存在環境問題的有40餘家,並依法實施了行政處理。其中:對學習顏料有限公司、學習閥門股份有限公司、學習立醫院等18家企業實施了限期整改;責令學習化工有限公司、學習山黃金礦業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立即糾正環境問題,並對其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學習特種線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可能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進一步調查處理;函告學習區和學習區政府,要求對轄區內這些石料廠等5家石料礦山企業實施徹底關閉(實施斷電、拆除設備等措施);函告市經信委對學習爐料有限公司、學習選礦廠燒結項目是否屬落後產能進行認定。

(二)污染減排項目環境監察圓滿完成。

1、完善我市國控、省控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管理檔案,配合市環境中心站開展一、二季度國控企業污染源在線設施現場比對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國控企業污染源在線數據有效性審核報告工作。

2、指導企業開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裝污染源雨水電動閥門1套,對在線設施存在問題的10多家企業下達限期整改函,督促國控煙氣在線存在問題企業對在線設備的更換,對污染源在線運營商(學習公司)進行現場污染源在線運營商資質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並召開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研討會。

3、加強國控、污染減排項目的環境監管,按要求開展每月1-2次的現場環境監察,開展國控企業污染源駐點監察工作並編寫駐點監察報告,開展笑嘻嘻電力的旁路擋板的鉛封工作,上報學習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統計和電力行業鉛封月報。

4、陪同省環境監察局來銅對排放重金屬企業進行檢查,迎接省廳一二季度國控、省控重金屬及電力行業的季度巡查,對存在問題企業下達限期整改函,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污染防治的現場檢查和建檔工作,開展涉重金屬採選、電鍍企業檢查工作。

(三)排污申報與排污收費工作進展順利。

1、督促企業按時完成了xx年排污申報,全面完成xx年排污費核定工作。

2、按省廳要求上報xx年排污申報年報、xx年度排污申報有關數據分析,對xx年4季度及xx年1季度國控企業排污費進行網上公示。

3、根據擴展排污費徵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測算並徵收了學習發電公司、學習發電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費,利用在線監測數據徵收了上峯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費。

4、根據環保部國控校驗工作要求,對xx年國控申報數據庫進行了完善,同時督促縣區進行數據錄入。

5、根據《學習省環境保護廳轉發環保部辦公廳關於推行排污費徵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開展排污費徵收全程信息化管理準備工作和軟件部署調試工作。

6、赴紹興、嘉興市考察排污權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權交易資料,擬定排污權交易考察報告,準備排污權交易的試行工作。市本級6月底前將完成xx萬元以上排污費徵收目標。

(四)環境信訪案件處理積極有效。

1、加強元旦、春節,國家、省、市“兩會”以及我市重大活動敏感期間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糾紛排查,即時啟動環境信訪應急機制,快速處理信訪投訴,經常梳理我市較大、較敏感的環境信訪,全面掌握我市環境污染糾紛和不穩定因素。

2、切實加大對信訪直接和會同辦理件的查處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穩控措施,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進行跟蹤辦理,及時召開學習市鐵路噪聲協調會、學習學習社區居民座談會學習社區、學習社區法制宣傳會等多種形式,解決了多起疑難、敏感性信訪案件,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羣眾權益。

3、加強了對轉入區縣和相關部門處理的油煙、噪聲、氣味、煙塵等污染投訴件的各類轉辦工作,努力落實投訴件處理的責任主體,防止推諉扯皮,並取得初步成效。

4、順應網絡媒體投訴增多的時代及民眾要求,簡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對各級各類網絡、媒體環境信訪的轉辦、辦理及跟蹤辦理工作。

(五)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初見成效。

1、先後制定《學習市xx年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深化工程實施方案》、《學習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考核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強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2、加強對水泥、電力、鋼鐵等重點企業的環境監管,督促富鑫鋼鐵公司實施粉塵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峯、海螺公司實施污染治理提標升級改造並簽訂責任書。

3、聯合交通運輸局、公安局開展了道路運輸揚塵污染整治聯合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並報告市政府。

4、自3月份開始對我市南部城區、東部城區、石料礦山企業等重點區域揚塵綜合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查、監測,有效遏制了礦山揚塵污染反彈的勢頭。

5、為落實市政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粉塵治理專題會精神,及時制定了《學習市石料礦山企業粉塵防治技術規範》,使得保留的石料礦山停產整治有章可循,同時會同市經信委對石料礦山企業安裝視頻在線監控系統。揚塵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參保服務類項目)工作已全面展開,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為0.085 mg/m3,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類環境信訪有效舉報403件,已辦結390件(其它信訪件正在辦理),結案達到96%,其中省環保廳交辦11件,市委、市政府、紀委交辦8件,信訪局轉辦7件,人大代表和政協提案5件、網絡投訴133件,行風熱線投訴10件,羣眾來信5件、來訪4件,12369電話有效投訴220件。

(六)綠色護考專項執法成效明顯。

1、根據今年以來受理的各類噪聲投訴和處理情況,全面開展噪聲源專項調查摸底工作,掌握噪聲敏感區域和敏感點情況,及時與市招生辦等部門對接,研究制定加強中大學聯考期間加強噪聲污染監管工作方案,會同公安、教育、行政執法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學習市xx年中、高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並公佈相關部門投訴監督電話。

2、加大“禁噪通告”宣傳,給各工地等噪聲源發放近百份“禁噪通告”,並將“禁噪通告”在銅陵日報上進行刊登。

3、會同縣區環保局、媒體開展夜查,對建築工地、娛樂場所進行突擊檢查,及時制止噪聲源,並由市報社、電視台進行監督和曝光。

4、成立大學聯考噪聲污染防治應急小分隊,在大學聯考日組織市、縣兩級環境監察人員在各個考點周邊進行巡查,對突發性噪聲污染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

(七)環境突發事件處置有力。

1、2月份在滬渝高速國小習段先後發生的苯泄漏、不飽和聚酯樹脂泄漏兩起環境突發事件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穩妥方式對泄漏液進行了緊急清理,確保未出現殘留,有力維護了事故周邊的環境安全。

2、積極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出動執法人員100餘人次,對轄區內24家化工企業進行了排查,發現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5家,其中涉及環評手續不全的1家,危險廢物管理不規範2家,未履行環保“三同時”驗收2家,針對發現的問題,要求企業立即進行整改。

3、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按時上報突發環境事件月報、季報,緊急重大信息第一時間上報、第一時間處理,沒有發生一起漏報、瞞報、遲報、輕報的情況。

4、開展部分重點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更新完善和評估,嚴格按照《突發環境事件預案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針對涉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的國控、省控企業進行環境應急預案更新完善,要求企業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強化人員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

(八)能力和隊伍建設深入推進。

1、根據市局學習活動月要求,支隊制定了春訓活動方案,切實把春訓活動與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的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2、組織環境監察人員彙編《學習市重點排污污染源監察手冊》,對25家企業環保信息、生產工藝、污染治理設施工藝等進行整理彙編,提高環境監察工作水平。

3、加強重點區域環境監管,執法四科、五科辦公前移,提高環境監察效率,及時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處理。

4、按照市委落實“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開展了治理“庸懶散奢”問題的整風行動,切實有效地改善了辦事效能。

5、根據省廳要求,針對實際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環境執法培訓,通過在線學習不斷加強人員執法素質、規範執法模式、提高執法效能,為全面提升我市環境監察系統的整體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堅實的基礎。

6、按照省環監局統一部署,積極組織實施環境移動執法項目,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

按照國家、省環保專項行動統一部署,結合我市環保實際,認真組織實施xx年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質量。

(二)繼續加大重點企業和減排項目環境監管。

一是深入開展執法前移相關工作,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實施駐點監察;

二是加大對轄區企業巡查、督查力度,組織夜間、節假日的環保專項行動;

三是繼續開展國控、省控企業環境現場監察工作,對轄區內新建項目、技改項目驗收監測進行現場監察;四是繼續開展對國控、市控、2電、2水和污染減排項目的環境監察,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企業的處罰工作。

(三)繼續加大排污徵收稽查工作力度。

一是開展對雙閃、合成氨、安納達等新項目的排污申報核定工作,開徵新民和西湖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費,力爭完成省廳下達的4900萬元排污費徵收工作目標;

二是按時完成排污費月、季、年報及排污申報軟件錄入、季報及年報的彙總上報工作,督促縣區開展排污費全程信息化系統錄入工作;

三是完成xx年度對縣區的排污費稽查工作及環境監察稽查試點工作;

四是全面開展2022年排污申報工作,加強對新擴改建項目試生產期間的排污申報登記工作,同時開展排污許可證的年審與換證工作。

(四)大力推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一是嚴格落實一週一巡查、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獎懲的考核機制,將檢查結果作為揚塵整治績效考核結果的重要依據,並加大督查問責力度,確保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對重點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巡查力度,組織一次建築施工揚塵污染聯合執法行動,並將結果進行通報;

三是會同縣、區環保局,加快落實揚塵監控點的設置安裝工作,儘快發揮其作用;四是督促經信委、公安做好石料礦山企業的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工作,同時做好保留石料礦山的整治督促、指導、驗收工作。

(五)繼續深化環境信訪解決機制。

一是根據省環保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繼續對熱點難點重點信訪深入排查,梳理矛盾糾紛,落實局領導幹部帶案下訪制度;

二是強化信訪個案特別是熱點、難點信訪投訴件的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完善跨界污染糾紛聯合辦理制度,將個案落實到局各科室、縣區環保局的責任人,加強工作協調與配合,防止合理的信訪訴求未落實而導致矛盾激化;

三是千方百計抓好初信初訪的受理、查處及催辦跟蹤落實工作,完善信訪辦理跟蹤督辦制度,對潛在重大、敏感或反覆投訴的信訪下發督辦通知書,繼續實行現場一線督辦制度。

(六)繼續加強污染源在線設施管理。

一是繼續開展和完善我市國控、省控及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在線設施排查、整治和建檔工作;

二是配合監測站開展國控企業污染源三、四季度現場比對試驗工作,完成二、三、四季度在線設施數據有效性審核報告;

三是繼續開展我市在線設施的檢查,完成新增國控污染源在線設施的安裝、聯網和驗收,逐步更新在線設施,與省廳聯繫,確保我市在線率不低於95%;

四是繼續開展國控重金屬排放企業排污口標誌牌的檢查和整治工作。

(七)繼續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在加強支隊內部管理的同時,積極探索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整合和優化內部管理,進一步提升環境監察水平和效率。加大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和業務培訓,督促冶煉、化工等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評審(評估),提高環境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加大環境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我市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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