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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經濟效應分析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33W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經濟效應分析(2019)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經濟效應分析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税收優惠政策實施以來,在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速產業升級,助力大眾創新方面發揮了積極的引導作用。但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也存在加計扣除政策不完全適應企業研發活動中的一些新要求以及核算管理和審核程序相對複雜等問題。因此我們以XX區近三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數據為樣本,並結合實地調查情況,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税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情況及其效應進行研究分析,梳理查找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據此探尋改進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對策建議。

一、基本情況

2019年度,我局管轄的税務登記户14122户,比上年增加2879户。應參加彙算清繳户為13007户,實際參加彙算清繳數據為12438户,彙算清繳面為95.63%。在參加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的企業中,有188户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4.6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68户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3.83億元相比,優惠户數增加11.31%,優惠金額增長20.37%。

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宣傳方面,一是摸清底細,統籌安排。主動聯繫科技局獲取《高新技術企業和中小科創企業名單》,並結合市局下發名單進行分析,擬定510户重點宣傳輔導户,指導税務所進行一一摸底、精準輔導,實時跟進納税人享受情況。二是指定專人,定期掃描,確保納税人應享盡享。通過系統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疑點數據進行定期掃描,對存在問題的及時糾正,對漏享受的及時通知,讓納税人準確享受、最優享受。

XX區2017-2019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享受情況如下(單位:萬元):

年度

申報享受户

户數增幅%

享受加計扣除金額

加計扣除金額增幅%

2017

76

14309

2018

167

119.74

38327

167.85

2019

188

12.57

46030

20.10

2018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户數和金額與2017年相比都大幅增長,2019年處於穩步上升趨勢。

二、政策依據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主要優惠事項為: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税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税前攤銷。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税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訴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據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三十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

(三)《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税〔2015〕119號)

(四)《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

(五)《財政部、税務總局、科技部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税〔2017〕34號)

(六)《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8號)

(七)《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

(八)《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14〕85號)

(九)《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十)《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211號)

(十一)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税〔2018〕76號)

(十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彌補年限有關企業所得税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號)

(十三)《財政部 税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18〕64號)

(十四)《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税【2018】99號)

三、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局管轄的納税人近幾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無論户數還是享受金額,都有較大幅度的提升,但在實際工作中發現,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研發活動難以界定

在後續管理中税務部門難以準確認定企業的研發活動。對於企業已取得研發成果的研發項目還相對比較容易認定,但仍存在部分企業的研發項目已開展多年,但是未取得實質性進展,也沒有產生相應的研發成果,失去了研發活動本身的意義。

(二)研發費用難以準確歸集

準確核算和歸集研發費用,是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前提條件。在實際執行中,對於一些尚未設立專門研發機構或者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業務的企業,極易混淆,難以準確劃分。如白條進入研發費用,比如專家評審費,僅憑專家的簽字,不符合所得税前扣除憑據合法性的原則;人員費用超範圍歸集,分配表無工作量統計;職工福利費進入人員費用;委託境外研發歸集到可允許加計扣除的費用;環保費、房屋裝修費歸集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研發材料領用手續不規範;費用歸集項目錯誤,如將其他費用歸集到無形資產攤銷項目;對企業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未衝減研發支出;形成的樣品、試製品未視同銷售,對應的材料加計扣除等等。

(三)管理難度大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研發活動進行了定義,對需要留存的備查資料進行了規範,但是企業在研發過程中形成的階段性成果、文件、進度情況等資料往往收集不齊,税務機關根據企業留存資料難以判斷企業的研發活動、研發項目。

(四)監控難度大

部分納税人發生了研發費用而未享受該項政策,出現這種情況一是部分納税人虧損,不需要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二是部分納税人對該項政策不瞭解,不熟悉,對新的政策變化缺乏認識,存在畏難情緒,不知道怎麼享受政策。

四、意見建議

(一)加大政策宣傳培訓力度

通過對納税人的培訓,幫助納税人正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支出,激發企業創新動能,加速產業升級,助力大眾創新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通過對税務幹部培訓、實地核查,不斷提高總結,摸索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管理要點,提高政策執行水平。

(二) 規範企業財務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要求企業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對於研發過程中需要報銷的費用嚴格按照企業規定流程進行申報,材料設備使用時填寫相應的項目領用單,註明該材料的用途,多個項目中的直接投入費用按合理規定分攤,項目完成時提供結項報告或鑑定意見書等證明材料,並附有相關部門責任人的經濟責任簽名;財務部門應充分了解研發項目目標、總體預算、進展情況等,合理安排資金,建立研發項目專用賬户,合理界定及歸集研發費用,做好研發費用的確認、計量、計錄和報告等工作。

(三)與統計、科委進一步加強聯繫

通過橫向的溝通聯繫,取得存在研發費用的企業名單,為有針對性的政策宣傳培訓打下基礎;通過與科委的進一步溝通銜接,提高税務人員對研發活動的判斷能力,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的力度。

( 四)對中小企業的特別優惠

這對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相對匱乏,起步階段易發生虧損等情況下,研發税收優惠需要對中小企業的創新給與相應支持,可以制定針對中小企業的特別優惠條款。在優惠方式上可以選擇對研發費用不足抵扣的中小企業,可採取當年返還其税收的政策,這樣可以直接增加企業當年的現金流入,一定程度上緩解其融資難的問題。經過多年的呼籲,目前,已出台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彌補年限,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這對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具有一定的促進力。

(五)制定較為詳細的指導手冊,指導企業規範核算

政策要求多用途對象人員、儀器、設備、無形資產,同時從事或用於非研發活動的,應做必要記錄,並按實際工時佔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應進一步明確企業應作哪些必要紀錄,哪些分配方法是合理的,以便更具有操作性,減少税企之間的爭議,更好的幫助納税人準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