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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水路交通執法體系建設, 開創安全監管新局面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5.3K

抓好水路交通執法體系建設,開創安全監管新局面

抓好水路交通執法體系建設, 開創安全監管新局面

XX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等法律、法規授權的水路交通運輸管理機構,主要職責是為航運暢通提供航務管理保障、水路運政管理、港政管理、水上安全管理、航道管理、航運建設項目管理、航運規劃與統計、船閘管理航運技術標準擬定、航運人才培訓等管理工作,近幾年來,我處切實履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職責,水路交通安全監管形勢明顯穩定,保證了全區未發生水上交通事故,安全考核三項指標為零。

一、基本情況及內設機構

根據XXXX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批准的內設機構設置海事股、航務股、辦公室、船檢股,內設機構配備負責人1名。根據XX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明確XX所屬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的批覆》規定,核定我單位領導職數3名,實有正職1名、副職1名。根據XXXX文件,核定了我單位事業編制23名,現有在編職工21名,其中取得海事行政執法證件人員14人,資金來源是全額撥款,現有執法車輛2輛,執法監督艇2艘。

二、當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高

(一)安全監管保障能力明顯提高

我處由領導帶頭,逐級劃分責任制,通過包片、包渡的形式,大力推進渡口渡船、鄉鎮船管站、砂石生產作業組、安全監管網格化;加強信息化建設,對20處渡口、重點碼頭,20艘渡船實現北斗(GPS)監控,信息化監管網絡不斷完善;強化監管裝備建設,現有2艘海巡艇、 1艘海事衝鋒舟,2輛海事執法車,網格化監管基礎不斷夯實。

(二)建章立制,突破創新,依法治安水平明顯提高

根據四川省出台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四川省渡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加強了水庫、渡口渡船等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先後制定實施網格化監管、責任分片包乾、水上安全約談等10餘項從嚴從實的監管制度,建章立制、精細管理成為新常態。

(三)優化服務,惠民便民,羣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大力推進渡運“民生工程”建設,推行渡船標準船型,完成21艘農村老舊渡船更新改造,全區渡船平均船齡不足5年,為人民羣眾水上出行築起了安全堡壘。積極探索建立渡運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建立了公益性渡口渡工、安全員、簽單員由財政補貼的機制。

(四)把握重點,治本抓源,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大力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隱患,開展港口危貨安全排查、“打非治違”、渡船治理專項行動等專項整治活動,省安委會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整改銷號。嚴格加強船員、船舶、公司管理,建立並運行公司、船員規範化管理制度。

(五)應急管理不斷加強,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高。

修訂完善XX區水上搜救應急預案,搜救中心基本建成,各通航鄉鎮船管站也建立了水上應急救援服務隊,通過夜間巡航、水上交通應急救援演練的形式加強應急管理水平。

三、深化“三化建設”,着力構建水上交通安全五大體系,不斷提升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開展水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構建一體化的安全應急責任體系。

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制度,將水上交通安全責任納入對地方政府主要領導考核內容,實行安全責任落實與職務晉升掛鈎。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與企業等審批發證掛鈎,督促全面落實區、鄉鎮、村組、船主“四級”責任制,完善渡口渡船責任落實與燃油補貼掛鈎機制,完善領導分片包乾和“網格化”監管機制,釐清省、市、縣安全監管責任邊界,堅決落實企業、行業管理部門和政府“三個責任”,不斷健全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監管責任體系。

(二)構建嚴密有效的安全應急法規制度體系。

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嚴格執行內河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制度、船員管理監督檢查制度、安全與防污染的監督檢查制度。嚴格規範執法程序,加快構建權責統一的水上交通安全行政執法管理機制。以“三化”為引領,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不斷構建依法治安、依規治安體系。

(三)構建科技化的安全應急支撐保障體系。

堅持科技興安,加快建立並完善區級水上應急搜救指揮系統,加快推進水上監管和應急綜合訓練系統等建設,加快推進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救助一體化建設,繼續推進基層安全監管、執法、應急、救援海巡艇及通訊設施等建設,基本形成信息系統監管與海巡艇、海事車監管互為補充的現代化監管體系。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活動,打擊船員、船舶、砂石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構建長效化的安全應急預防預控體系。

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水上搜救應急預案體系,不斷完善專家庫、資源庫等,建立通航安全信息預警、預報機制,適時組織開展不同級別、不同科目的水上搜救應急演練,提高預控和處置能力;大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數字化體系建設,制定危貨運輸、旅遊碼頭等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標準,建立隱患曝光制度、嚴格落實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堅持問題嚮導,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開展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演練系列活動。以渡運、危險品運輸等為重點,在重點水域、重點碼頭、重點船舶上,針對不同形勢、不同情況,組織開展消防、救生、溢油等水上交通安全聯合應急演練,完善應急準備,提高實戰能力。

(五)打造全覆蓋的水上交通安全應急宣教培訓體系。

圍繞“平安水域”創建,深入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宣傳的普及性、實效性和針對性,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等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常識,深入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識進渡口、進碼頭、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機關,不斷提升水路交通從業人員和公眾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經驗交流系統活動開展船員綜合技能大比武,評選 “安全誠信船員”,發揮優秀船員示範帶動作用。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識進校園”宣傳系列活動。通過開展水上救生救助和防溺水等知識理論授課、案例分析、趣味互動等活動,發放《國小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讀本》,倡議在校師生全力關注、支持和參與水上交通安全進校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安全意識,養成安全出行習慣。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諮詢和警示教育系列活動。在港口碼頭、渡口等船舶密集場所,開展“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宣傳諮詢日”活動,深入宣講“6.1”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8.12”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等典型案例和防範措施,汲取事故教訓,用事故教訓推動企業落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