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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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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鄉村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

行政村位於鄉北4公里處,轄、積善村2個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户,822人,其中五保户6人,低保户104人,特困家庭5户。全村勞力483人,其中外出務工人員285人。村領導班子3人,村黨小組5個,共有黨員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畝、林地2450畝、草地2571畝。水澆地966畝,機井13眼,全部為管灌,以蔬菜、甜菜種植為主。2022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22年省級重點貧困村。

一、村土地流轉現狀

目前,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要形式為轉包和出租,均為外出務工農户與村留守種植農户之間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到2022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1880畝,佔全村耕地總面積的75%,流轉土地農户183户,佔全村總農户數的63%:其中較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3起,流轉土地農户32户,佔流轉土地農户17.5%,流轉土地面積320畝,佔流轉耕地17%;其餘為農户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村種植專業合作社規劃及運行情況

20xx年初,村支部書記組織村裏種植大户、回鄉創業能手等人,在三家種植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了“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

合作聯社通過積極爭取縣土地綜合治理資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個,鋪設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農户35户,入社農户基本為村留守種植農户,共流轉土地1247畝。採取自願入股的形式,每畝交納股金500元,合作聯社統籌建設育苗棚,購買化肥、農藥等。

種植專業合作社採取集中連片種植,統一管理、銷售,收益分紅,風險共擔,調動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農民積極性,給全村種植户做了表率,能夠有效帶動全村經濟發展,並增加農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轉,對土地進行平整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以及高效農業設施的引入,對土地的投入不斷加大。同時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經營模式,促進該村傳統農業開始向現代農業邁進。

三、存在的問題

少數村幹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徹底,在流轉過程中引導不力,方法不當。農户對土地流轉政策不夠熟悉,思想認識不足,心存顧慮,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經營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加上農民的戀土情結,寧願粗放經營,也不願轉出去。

農村土地流轉還處在自發階段,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缺乏調整的法律依據。政府部門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導土地流轉的政策性文件和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基層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資金短缺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門要本着支持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為出發點加大信貸支持,行政“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現有7眼機井配套資金不足,需相關單位給予一定支持。

【第2篇】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

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越來越小;同時,很多養殖大户、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的願望越來越強烈,土地流轉應運而生。特別是20xx年,縣委、縣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和生態旅遊文章打捆一起做”的總體部署,依託龍頭企業、產業化合作社及種糧大户,採取公司租賃、合作社承包、農户自發流轉等形式,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強化引導,示範帶動,促進了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民增收,根據縣領導指示,農業局組織人員對全縣農村流轉情況做了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土地流轉相關政策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將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簡稱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或土地流轉。2003年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流轉應遵循的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扣繳;承包方自願委託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並有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託,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户的承包土地。

二、我縣土地流轉的現狀

我縣共有16個鄉鎮318個行政村,農業人口50.2萬人,耕地面積46.7萬畝。人均0.9畝。目前全縣已實現農村土地流轉57747畝,土地流轉率達12%。其中,轉包27141畝,佔47%;出租19634畝,佔34%;轉讓3465畝,佔6%;互換2310畝,佔4%;入股xx55畝,佔2%;其它流轉形式4042

畝,佔7%。流轉入企業面積15974畝,流轉入合作社面積3449畝,流轉入農户面積38195畝,流轉入其它組織面積129畝;500畝以上的地塊 24宗合計29271畝。20xx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500畝以上的地塊 19宗合計19190畝。

分析我縣土地流轉現狀,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從流轉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轉包為主,佔流轉土地總量的81%,以轉讓、入股、互換及其它形式為輔,佔流轉土地總量的19%。二是從流轉地域看,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車村、田湖等二三產業發展較好的鄉鎮,或者像黃莊、九店及大坪等地處偏遠、土地貧瘠、土地資源豐富的鄉鎮。三是從承包對象看,除跨村跨鄉流轉土地的情況外,出現了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洛陽春豔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縣外企業來我縣承租土地的現象;四是從流轉主體看,土地正由農户間流轉向農户與種養大户、農民專業合作 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流轉,目前全縣流入專業合作社及龍頭企業的土地面積19423畝,佔流轉面積的34%。五是土地流轉組織化程度逐步提高,我縣及16個鄉鎮均成

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土地流轉正從農民自發流轉向有組織規模化流轉轉變。

三、土地流轉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組織,建立服務網絡。縣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有關部門為成員的土地流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印製全縣統一規範的土地流轉合同,構建完整的流轉信息網絡,收集發佈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轉枱賬,監督土地流轉合同的履行;各鄉鎮依託現有的農業服務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轉辦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具體指導土地流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台優惠政策。為推進土地流轉速度,規範土地流轉行為,根據(洛發【20xx】5號)文件精神,縣政府制定《嵩縣20xx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工作的目標任務,提出了工作重點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縣裏列出專項資金,重點對集中流轉5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户給以扶持,每畝一次性給予補貼100元。對及時成 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並順利開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鄉鎮,年底給予一定獎勵。”

三是多種形式,加快流轉速度。在流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負責從羣眾手中統一租來土地,然後通過拍賣的方式,承包給有實力的企業經營;有的是採取農民自發流轉、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將土地資源有效整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四是規範程序,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縣、鄉、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指導農户和業主簽訂流轉合同,監督土地流轉的履行,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縣成立土地流轉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鄉村難以調解的土地流轉糾紛,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四、土地流轉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土地流轉改變了一家一户分散經營的狀況,推動了土地的適度經營規模,增強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20xx年我縣新增土地流轉面積呈現“政府引導、集中連片、程序規範”等特點。今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連片500畝以上的19190畝。主要地塊有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 與車村鎮天橋溝村、下廟村、銅河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324畝,用於種植玫瑰、薰衣草;洛陽春豔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車村鎮車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800畝,用於發展牡丹、花卉苗木等產業;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1040畝,用於發展牡丹產業;嵩縣金農農業開發專業合作社與車村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650畝,用於發展花卉、苗木產業;嵩縣源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與車村等村簽訂流轉面積736畝,用於發展原生柴胡等中藥材產業。

【第3篇】鄉村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範文

行政村位於鄉北4公里處,轄、積善村2個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户,822人,其中五保户6人,低保户104人,特困家庭5户。全村勞力483人,其中外出務工人員285人。村領導班子3人,村黨小組5個,共有黨員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畝、林地2450畝、草地2571畝。水澆地966畝,機井13眼,全部為管灌,以蔬菜、甜菜種植為主。2013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13年省級重點貧困村。

一、村土地流轉現狀

目前,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要形式為轉包和出租,均為外出務工農户與村留守種植農户之間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到2013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1880畝,佔全村耕地總面積的75%,流轉土地農户183户,佔全村總農户數的63%:其中較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3起,流轉土地農户32户,佔流轉土地農户17.5%,流轉土地面積320畝,佔流轉耕地17%;其餘為農户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村種植專業合作社規劃及運行情況

20xx年初,村支部書記組織村裏種植大户、回鄉創業能手等人,在三家種植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了“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

合作聯社通過積極爭取縣土地綜合治理資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個,鋪設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農户35户,入社農户基本為村留守種植農户,共流轉土地1247畝。採取自願入股的形式,每畝交納股金500元,合作聯社統籌建設育苗棚,購買化肥、農藥等。

種植專業合作社採取集中連片種植,統一管理、銷售,收益分紅,風險共擔,調動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農民積極性,給全村種植户做了表率,能夠有效帶動全村經濟發展,並增加農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轉,對土地進行平整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以及高效農業設施的引入,對土地的投入不斷加大。同時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經營模式,促進該村傳統農業開始向現代農業邁進。

三、存在的問題

少數村幹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徹底,在流轉過程中引導不力,方法不當。農户對土地流轉政策不夠熟悉,思想認識不足,心存顧慮,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經營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加上農民的戀土情結,寧願粗放經營,也不願轉出去。

農村土地流轉還處在自發階段,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缺乏調整的法律依據。政府部門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導土地流轉的政策性文件和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基層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資金短缺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門要本着支持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為出發點加大信貸支持,行政“建鑫種植專業合作社聯社”現有7眼機井配套資金不足,需相關單位給予一定支持。

【第4篇】關於土地流轉的調研報告

浙江省臨海市小芝鎮是“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是個以農業為主的農業山區小鎮。關於土地流轉,浙江已經試驗過一段時間了,針對這次xx屆三中全會《決定》的精神,本人實地下村調查農村土地流轉情況。

一、小芝鎮農村面臨的形勢

小芝鎮目前有常住人口3.4萬,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8畝。小芝鎮地處臨海市東部山區,四周羣山環繞,是典型的山區小鎮。在75省道改造好之前,小芝鎮受地形地貌的限制,與外界交流很不方便。長期受交通、信息、資金投入等因素的影響,我鎮目前的情況是:村集體經濟普遍薄弱,第二、第三產業發展落後,農業經濟依賴傳統經營模式,現代高效農業發展緩慢。

作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我鎮將生態農業,休閒觀光農業以及農家樂建設作為今後工作重點。

二、目前我鎮存在的土地流轉形式

烏巖村是小芝鎮第一行政大村,以此村為例,根據我的調查,發現目前存在的土地流轉方式有:

1、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果園,以投標形式劃片承包給經營能手。經營能手根據市場信息來運作 ,達到一定的規模後,再將項目上報有關部門,爭取資金補助。此類情況大多為種植户,承包的林地都為種植水果、苗木及中藥材等。我鎮作為省十大新興花卉種植基地,此前的土地流轉面積達到了近6000畝,土地承包合同為23年,如此大面積,長時間的土地流轉是我市比較特殊的土地流轉方式。

2、農田承包

許多不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民將土地承包給種糧大户統一經營,種糧大户根據市場信息,搞特色效益農業。我在調查中發現,目前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並不高,一户人家基本是種一年糧食,就夠吃兩年,加上化肥,農藥成本,種糧的經濟效益並不明顯。而種糧大户通過集約經營,更能產生經濟效益。在我鎮,許多承包的田被用來種植高產油菜、大棚西瓜以及大棚蔬菜等。

3、土地互換,按面積大小輪流種植。

我鎮面臨着人多地少的嚴峻局面,人均耕地不足0.8畝。往往是一塊完整的地被分割成好幾塊再分給社員。就我家的情況來説,有一塊不到3分的田夾在一大塊田中間,要是分開種,達不到多少效益。協商的結果是,幾户逐年輪流種,按照土地的面積大小確定所種的年數。這種自發的形式,更加有效的利用有限的資源。

三、目前土地流轉存在的幾點問題

1、流轉土地面積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經營能手,種糧大户,他們的行為都是個體的,離現代高效農業有很大的差距。

2、土地流轉缺少長效持久性,承包户的抗風險能力有限。我鎮目前租給種糧大户的田地年均價為300元/畝,結合台州各地的市場價,這個價格還是偏低的。如遇颱風天氣,種植大棚西瓜的還有虧本的風險,所以種植户的規模長效性受到了影響。

3、經營方式落後,傳統農業色彩濃厚。土地流轉到一定規模後,許多時候搞得還是傳統糧食種植。在實際操作中,種植、打農藥、施肥都沒達到統一管理的目的,離現代農業的“綠色標準”還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質和效益。

四、對xx屆三中全會《決定》的幾點看法

xx屆三中全會《決定》對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做了詳細解説,以下是我個人看法:

土地流轉有“一個允許,三個不得”原則,充分肯定保證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是土地的真正主人,是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主體。

土地流轉政策雖不等於承認土地私有化,但切實保障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如果我們基層幹部按教條辦事,對上面政策理解不夠透徹,用以前強行徵地的方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是違背《決定》精神的。我們基層幹部要把握好在土地流轉中的定位,是引導者,不是主導者;是服務者,不是領導者。以前政府組織的徵地經常與農民發生衝突,我覺得地方政府要負大部分責任。沒有尊重土地的主人農民,往往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在土地賠償價格不規範,一塊地經過政府一轉手,就能賺好幾倍的差價。

基層政府如果以為xx屆三中全會《決定》支持鼓勵農民土地流轉,就可以干預農民土地流轉行為,是不恰當的。應該因勢利導,適當引導,要是時機不成熟,或者沒有更好的項目,也不該刻意勉強。基層政府應該做好的是,項目引進、市場信息的及時反饋、對農民的實用技術培訓等工作。

五、如何有效利用流轉土地,發展涉農產業

XX年,温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告的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面積不少於18億畝這條紅線的政策。如何貫徹科學發展規,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現在農村建設中的難點。在“一個允許,三個不得”原則下,如何發展農村,如何有效利用流轉土地,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小芝鎮發展農家樂、休閒觀光農業、農業科技園都是可行的探索。同時,也要克服現代高效農業建設過程中浪費土地的現象。在一些成立的農業科技園,基礎設施建設很完善,但裏面確是一個空殼。如何有效的把每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來,讓農户加入專業合作社,增加經濟效益,這在我鎮也是亟待需要解決的問題。

總之,如何有效引導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克服小農經濟意識,加快新農村建設是個任重道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