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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攤販管理工作調查報告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75W

流動攤販是許多城市在推進城市管理中的一個難點問題,由於流動攤販隨機性強、流動性強,城管執法人員與流動攤販之間“貓捉老鼠”的遊戲幾乎成了城市管理的一個“慣例”。城管中隊從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出發,堅持“以疏為主、以堵為輔”的方針,着力於從源頭上治理流動攤販管理難的問題,逐步化解市容環境管理與設攤經營之間的矛盾,讓攤販城市管理和諧共處,實現了改善城市環境和維護羣眾利益的雙贏。

流動攤販管理工作調查報告

一、深入開展調研,從源頭髮現問題關鍵

面對流動攤販這一難點問題,城管隊員採取過“圍、堵、截”的管理措施,然而效果並不明顯,且容易發生執法糾紛,影響城管執法的聲譽。針對這一問題,城管執法人員深入調研,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認為流動攤販既有影響城市環境和衞生的一面,但也有方便羣眾生活的一面,其相對低廉的價格受到部分羣眾的歡迎。從消費羣體來看:1、夜市公園距離主要消費羣體過遠,過去不方便;2、很多員工休息時間有限,選擇就近解決;3、夜市公園部分商品價格過高,很多人選擇便宜又管飽的攤販售賣商品。從流動攤販來看:1、夜市公園商鋪售賣價格過高,在人流量不大的情況下很難盈利;2、流動攤販投入成本低,價格便宜,同時能根據人流量大小改變位置,可以最大的化的保證收入通過調研,城管執法人員認為:“流動攤販的產生有其自身內在的原因,不能簡單的以查處和取締來解決問題,必須遵循內在規律,因勢利導,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二、優化服務措施,注重流動攤販管理的社會效果

中央文明辦已經明確不在把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範圍,出台了“五允許一堅持”政策,其中允許設置臨時佔道攤點攤區、允許流動攤販販賣經營,堅持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釋放出了對城市面貌改善的積極信號。這一決策將推動城市治理的轉型升級,為城市發展和市民的生活帶來積極變化。

城管執法人員應該轉變管理理念,從以前的“抓攤位”轉變為“為羣眾找攤位”,把維護羣眾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加強宣傳引導,推進流動攤販規範化經營。城管執法人員面對面宣傳,主動向流動攤販講清違章設攤的危害性,引導攤販到夜市公園經營。加大對夜市公園的宣傳力度,廣告,微信公眾號都是一種方法,報道夜市公園良好的經營環境和便民利民的積極作用。要通過長期的努力,讓流動攤販認識到流動設攤的違章性質。二是積極對接夜市公園,反應攤販訴求,爭取將流動攤全部引入進夜市公園內,能夠在攤販和夜市公園中間尋找共贏的辦法。三是加強夜市公園管理,合理規劃攤位設置,落實優惠措施,讓羣眾受益。

三、多措並舉,引導流動攤販規範經營

流動攤販管理需要“疏”,但也離不開“堵”,城管執法人員在抓好疏導的同時,堅持嚴格執法不放鬆,對主要道路、公共場所的違章攤位,以及設攤擾民的情況堅決予以查處。

要從根本上解決流動攤販問題,疏導為主、治理為輔、疏堵結合的方針是重點,並逐步對攤販進行合法化引導,完善安全、衞生等管理制度、標本兼治,齊抓共管,使流動攤既方便市民生活又不影響市容、環境。

1、加強市容巡查,在鎮區主要道路和重點地段加強巡查,對於發現的攤販立即驅離,確保相應路段沒有流動攤販。

2、建立網格化的立體化管理,從過去的由城管單一管理轉變為由大家共同管理,讓企業、廣大羣眾都能夠參與其中,起到共同監督管理的作用。

3、轉變管理理念,使其合法化、法制化,實施許可制。

首先我們應該認清流動攤販存在的長期性、合理性和必然性。流動攤販不僅能緩解社會就業壓力,更能滿足居民生活需求。其次大力扶持弱勢羣體,將“以人為本”的思想切實落到實際中,由以往的打擊向幫助和引導轉變,促使流動攤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經營權利,逐步實現流動攤販經營合法化。最後我們要採取“許可制”制度,要求攤販辦理營業執照,杜絕無照經營的現象產生。同時提供良好的擺攤環境及設施,並對其進行統一培訓來提高經營者的整體素質,若是攤販不在規定的範圍內經營就對其進行處罰,真正盡到城市服務職責。

4、發揮夜市公園的引導、制約作用。在治理中,城管起引導作用,夜市公園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夜市公園為攤販提供公共服務和設施,通過不定期舉辦活動吸引人流量,同時在租金方面給予優惠,從而達到節約成本與提高效益。同時,公園方面要與攤販認真溝通,積極引導攤販建立各種形式的自制機制併發揮作用,使這一羣體嚴格遵守自律規定,互相監督,徹底的把攤販留在夜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