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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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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通用多篇

污水治理方案 篇一

為深入實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委辦〔20xx〕2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xx〕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和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積極探索具有雅安特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村環境質量,建設綠色發展示範市。

(二)基本原則。

突出重點,有序實施。堅持以城帶鄉、城鄉並進,加快城市(縣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帶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實施環境質量要求高的區域以及232個新村聚居點、15户或50人以上農村居民聚居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抓好農家樂、旅遊民宿、景區賓館等場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決農村治污能力不足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治理。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產生類型規模,因地制宜採取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理,做到農村生活污水應集盡集、應治盡治、達標排放。

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綜合考慮地方社會水平、財政狀況、污水規模和農民需求,按照低成本、達標準、利維護的要求,合理選擇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和設施設備。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縣(區)主體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引導農民以投工投勞方式參與設施建設和巡查維修;推進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PPP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參與污水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

二、目標任務

(三)總體目標。

從20xx年起,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處理設施運行監管不斷加強,處理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改善。通過5年努力,到20xx年,實現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推進階段(20xx-20xx年):推進城市(縣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完成232個新村聚居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其他農村聚居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農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攻堅階段(20xx-20xx年):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全面推動鄉(鎮)、農村聚居點和農村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鞏固階段(20xx年):鞏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升設施服務水平,建立持續穩定的農村生活污水建設運行管理機制。到20xx年底,確保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三、重點工作

(四)強化規劃引領。20xx年底前,以縣(區)為單位編制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和時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確保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五)加快設施建設。推進實施《雅安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優選資信好、投融資能力強、處理技術專業的企業實施污水處理PPP項目,以縣(區)為單位統籌區域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儘快形成污水處理能力。因地制宜推進設施建設,有條件的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向農村延伸,將農村生活污水納入污水管網統一收集進行處理;遠離城鎮的農村居民聚居點,配套完善管網設施、合理選擇污水處理技術進行集中處理;居住相對分散、污水難以統一收集的地區,就地就近採用無動力、微動力或生態處理技術進行分散處理。支持縣(區)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積極探索符合地方實際的治理模式。(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六)推進廁所革命。推進實施《雅安市“廁所革命”實施方案(20xx—20xx年)》,結合幸福美麗新村、扶貧新村、旅遊景區等建設,合理選擇改廁模式,加快推進農村户用廁所、鄉村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衞生廁所;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有效銜接廁所革命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衞生計生委、市旅遊發展委、市扶貧移民局)

(七)開展水環境治理。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庫、渠道、小溪溝等入河排污口監管力度。採取綜合措施恢復農村水生態,加快實施幸福美麗新村水庫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風景區建設。加強生態河塘、生態渠道、生態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後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消除農村黑臭水體,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八)強化技術支撐。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環境監督機制,加強排放水質監測。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污染源減排核查政策和技術研究,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研發和集約化處理設施推廣應用。鼓勵採用運行狀態遠程實時監控系統,綜合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建立數字化服務網絡系統和平台,重點對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受益農户100户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扶持力度,落實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支持政策。健全價格調整機制,對於收費不足以維持設施正常運營的,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補貼。鼓勵銀行為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應收賬款、收費權貸款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國網雅安電力(集團)公司)

(十)加大資金投入。建立縣(區)為主的政府投入體系,合理保障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統籌好中央、省、市、縣(區)各級專項資金,打好政策資金“組合拳”,支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是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壓實責任、分解任務,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標。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負責牽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加強監管考核。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積極推進農村衞生廁所改造、禽畜散養環境衞生治理、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關工作,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見效。

(十二)強化管理。各縣(區)、經開區要抓緊制定專項規劃和實施細則,明確牽頭和配合部門,細化職責分工,落實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項目實效檢測評價和情況通報制度,嚴格目標管理。推進“放管服”工作,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所涉及的統一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事項,儘量簡化審批手續,開闢綠色通道,優化服務質量。

(十三)加強宣傳。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通過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強化環境衞生意識,引導農民羣眾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動員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

污水治理方案 篇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和《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環土壤〔2022〕8號),鞏固“十三五”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進“十四五”治理工作,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力鄉村振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咬定“作示範、勇爭先”目標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為導向,立足我省農村實際和發展需求,統籌銜接衞生改廁、水系連通、黑臭水體治理和鄉村建設,紮實推進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機制,加大投入力度,構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協同、村民參與的共治共享體系,不斷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為實現鄉村生態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重點突出、梯次推進。根據村莊發展和羣眾期盼,制定差別化治理目標和成效要求,優先治理環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莊。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導,統籌整合有關資金,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提高農民環保意識,引導羣眾參與。

堅持因地制宜、科學施策。充分考慮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度、污水產生規模等,選擇科學適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堅持建管並重、長效管護。堅持以用為本,充分考慮後期運行維護,做到設施、管網與管護機制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落實,保障設施長期有效運行。

(三)主要目標。

到20xx年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建立。農村環境整治取得積極成效,新增完成3500個行政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0%以上,力爭達到40%左右,亂倒亂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

二、重點工作

(一)梯次推進,分類實施。結合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以保護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陽湖及重點湖庫水質,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為重點目標,以水源保護區、城鄉結合部、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旅遊風景區等人口集中村莊為重點區域,分類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勵其他有條件的村莊開展治理。各縣(市、區)年度村莊生活污水治理清單應於每年3月底前,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由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報送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經篩選、彙總後上報省生態環境廳。(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系統推進,協同治理。結合農村户廁改造,推進廁所糞污與污水協同處理,對已建污水治理設施的村莊,強化設施運行管護和覆蓋面延伸,廁所糞污做到應納盡納;對計劃建設污水治理設施的村莊,一體化推進衞生廁所改造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結合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試點縣建設,通過連通河道池塘、整治斷頭河等措施,連通鄰近宜連河湖水體,逐步恢復河湖、塘壩、濕地等各類水體的自然連通和水生態功能。結合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和治理,科學實施截污控源、生態修復、清淤疏浚和水系連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強化農村黑臭水體所在區域河長湖長履職盡責,實現水體有效治理和管護,防止“返黑返臭”。(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水利廳)對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及時納入監管清單,加強動態管理。對已完成治理的農村黑臭水體,開展整治過程和效果評估。對國家監管清單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體,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監測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項指標,原則上每年至少監測1次。(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三)規範推進,專業管理。按照《江西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指南(試行)》《江西省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設施建設技術指南(試行)》《江西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施工與竣工驗收技術指南(試行)》《江西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等地方標準要求,引導規範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等。堅持建管一體化,鼓勵以市、縣(區)為單位,將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網、設施建設和運維整體打包委託,優選專業公司統一負責。户內污水收集設施原則上由農户負責日常維護,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設施由運維實施主體負責運行維護。對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莊,優先採取資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對節假日人口潮汐現象明顯的地區,合理設計調節池規模,採用並聯處理等方式滿足處理要求。(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

(四)穩步推進,改造提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現有污水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根據排查結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類制定改造提升計劃,落實資金來源、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處理規模20噸以上)設施改造,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現有設施改造。依照《江西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集中式污水設施監督性監測和自行監測,有效提升設施正常運行率。(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無法提升改造擬報廢的設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明確報廢流程,依法依規辦理,並由縣級相關業務部門書面報送市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存檔。(指導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五)創新推進,試點示範。鼓勵各地在優化治理模式、拓展資金渠道、創新體制機制等方面開展試點示範。樹立一批典型,總結推廣經驗,以點帶面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申報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的項目,原則上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組織申報,專項資金優先分配用於項目法人明確且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的項目。(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產權及經營權歸屬,探索試點、總結經驗、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資產整合,逐步實現統一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對產權及經營權屬於集體或國有的,通過無償使用、租賃、作價入股、委託代管、兼併收購等方式整合;對其他情形的,鼓勵通過作價入股、兼併收購等方式進行資產回購,或待特許經營期限到期後實施整合。(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地方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責任主體,各地要將農村環境整治納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中統籌推進,進一步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成立工作專班,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工作調度,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省生態環境廳牽頭主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負責相關技術標準制定和執法監管,督促指導項目推進,開展工作考核等,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派駐縣(市、區)的機構協助縣級政府做好指導和監督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各地抓好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向周邊人口密集村莊延伸覆蓋。省鄉村振興局會同省衞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指導無需納管處理的户廁三格化糞池尾水開展資源化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實施,協同推進廁所糞污與農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廳負責農村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要加大政策、資金、要素保障,落實用電用地支持政策。

(二)加大資金投入。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資金保障,統籌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鄉村振興專項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資資金、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資金,用好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補平衡和土地增減掛鈎收入等相關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等,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維管護的投入力度。(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鼓勵採用政府直接投資和注入投資項目資本金相結合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申報範圍,支持符合規範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項目,拓展籌資渠道。積極探索實踐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資源產業開發、鄉村旅遊、現代農業等關聯項目或產業一體實施、統籌推進。(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文化和旅遊廳)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用電用地政策。在20xx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治理企業用電免收基本電費,優先納入用電安排。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時,預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用地,並符合《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線利用管理規劃》等規劃及有關河湖管理保護的政策法規要求,開闢用地審批綠色通道。鼓勵有條件地區依法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户付費制度。(指導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

(三)嚴格評估考核。每年對上一年度農村環境整治成效進行評估,20xx年開展總結評估。評估結果納入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鄉村振興實績考核,並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對各年度任務開展調度、督導和技術幫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予以通報。(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四)注重宣傳引導。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加強工作宣傳和政策解讀。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幹部模範帶頭作用和婦聯等羣團組織等貼近農村的優勢,組織羣眾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導農民羣眾形成良好用水習慣,減少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倒行為,不斷提高廣大羣眾的生態文明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婦聯)

污水治理方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鄉村振興戰略總體部署,突出重點區域,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創新治理體系,壓實屬地責任,完善保障措施,補齊環境短板,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美麗永城提供支撐。

二、工作目標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突出重點、梯次推進,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建管並重、長效運行”的原則,採取新建一批、鞏固提升一批等方式,優先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村莊農村生活污水進行治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8個鄉鎮(街道)雨污管網設施配套及升級改造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沿沱河、包河、澮河、王引河的蔣口、裴橋、大王集、雙橋、黃口、新橋、龍崗、卧龍、劉河、李寨共10個鄉鎮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其餘鄉鎮(街道)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建設工作。

三、重點工作

(一)強化規劃引領。科學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2022年6月底前,將我市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向社會公開並按年度實施。加強污水治理與改廁工作有機街接,對已完成水衝式廁所改造、具備污水收集處理條件的鄉鎮(街道),優先將廁所糞污納入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做到應納盡納。納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街道),要將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設計、同步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要與供水、道路建設、水系連通、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統籌銜接,實施系統治理,減少重複施工。對施工期間產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產生新的黑臭水體。

(二)全面摸清底數。開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生活污水現狀摸底調查,根據鄉鎮(街道)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及周邊水體等情況,將鄉鎮(街道)分為新建設施類、整治提升類、正常運行類三個類別。新建設施類是指目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尚未建設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鄉鎮(街道);整治提升類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但無法滿足當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運行需要進一步整治提升的鄉鎮(街道);正常運行類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且運行穩定,滿足當前生活需要的鄉鎮(街道)。摸底調查要全面紮實、深入細緻,確保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準。要建好各類工作台賬,實施台賬式管理。

(三)科學謀劃安排。以新建設施類、整治提升類鄉鎮(街道)為重點,按照以城帶鄉、城鄉一體原則,根據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縣域村莊分類和佈局規劃、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等,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突出重點鄉鎮(街道),明確目標任務和牽頭部門,細化責任舉措,定準時間節點,強化保障措施,切實把工作部署變成“施工圖”“計程表”,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四)加快新建設施。尚未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街道),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充分調研鄉鎮(街道)的規劃定位、人口規模及變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情況,科學選擇治理模式和工程內容。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啟動建設任務,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進水試運行,確保治污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加快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和服務向周邊延伸覆蓋,優先選擇納管處理模式,加快推進重點鄉鎮(街道)的農村生活污水納管工作。在人口較多且居住集中、經濟條件較好的鄉鎮(街道),規劃建設污水收集管網和集中式污水處理廠。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以廁所糞污為重點,採取減量化、資源化、生態化為導向的治理模式。建設污水處理廠前需全面調研、科學論證,採用符合實際、低成本、易維護的治理技術和管材設備。擬搬遷鄉鎮不建議新建設施,重點做好污水管控,可對污水進行統一收集後轉運至就近污水處理廠(站)處理。

(五)提升現有設施。對建有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但不能正常運行的鄉鎮(街道),要精準識別問題,分類改造提升。對污水收集率低、設施“吃不飽”的,提高管網收集覆蓋率,完善入户管網建設,打通污水收集“最後一米”;對設計規模小於實際污水產生量的,要儘快擴容擴建設施,確保滿足現階段需求;對出水不達標、污水來源發生變化或處理單元過於複雜的,應及時改造處理工藝,調整運行參數,確保設施達標穩定運行;對設備老化破損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設備;對進水水質異常的,要推進雨污分流,避免管網錯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產生活垃圾、雨水、景觀水等進入收集系統;對管網淤堵的,要加強日常巡查管護,及時修復更新老舊破損管道,清理管道及檢查井內淤積雜物,確保管網通暢。目前,全市8個鄉鎮(街道)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配套管網不完善,4個鄉鎮(街道)因設備老損等原因需及時維修或更換設備,市城鄉建設局、各鄉鎮(街道)要加快整治提升工作,於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進水調試,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六)嚴把工程質量。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達到一定投資額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工程應參照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要求,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質量檢測等,充分考慮防洪需要,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嚴格工程質量監管,結合鄉鎮(街道)污水處理設施工程特點,充實監督力量,強化參建各方質量責任,提升監管效能。加強施工過程控制,聘請專業監理單位開展建設全過)本站○(程監理,強化對進場建築材料和設施設備質量管理,規範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藝,做好隱蔽工程影像驗收留存。築牢安全生產意識,重點做好溝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

(七)強化運行管護。積極推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村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統一化、專業化、市場化,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的原則,統籌考慮設施建設和後期運行管護,擇優遴選專業公司統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運”。積極探索推進城鄉供排水一體化,加快構建“政府主導+專業公司(單位)建設運維+生態環境部門環境監管”的治理體系。加強設施運行監督管理,通過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建立統一運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監管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永城市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推動機制,明確部門職責,細化保障措施,切實將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重點任務。

(二)強化政策保障。結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保障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用地。落實村莊建設項目簡易審批政策,優化項目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推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與循環利用,探索農村水資源循環利用模式。推動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督查的運行管護機制。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治,推廣先進實用的農村污水處理技術,按照“成熟穩定、實用低耗、易於維護”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污水處理方式與處理技術。

(三)多方籌措資金。加大對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資金籌措力度,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有效保障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創新政府支持方式,通過政府債券、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等方式不斷拓寬融資渠道。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機制,逐步構建多元投入資金保障機制。

(四)發揮羣眾力量。堅持問需於民、問計於民,保障羣眾對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充分發揮村鎮基層組織和村規民約作用,調動農民羣眾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凝聚羣眾智慧力量,引導羣眾積極參與生活污水治理等相關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結合農村人居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村民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嚴格督導調度。將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作為各鄉鎮(街道)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人居環境整治考核、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評估的重要內容,將鄉鎮生活污水等突出環境問題列入市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疇。結合我市“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加強調度督導,對工作滯後的專項督辦,對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幫扶,對工作突出的通報表揚,確保任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