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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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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通用多篇

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 篇一

一、機構設置及人員規定

公司成立地測防治水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公司生產技術部設地質測量科,具體監督、執行、檢查各生產礦井地測工作,負領導責任,並具體進行三量管理。設科長一人,工作人員二人以上。

各生產礦井成立礦總工程師(或技術科長)領導下的地測科(組)。

二、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相關地質測量防治水方面的決策、方針、制度,按時統計和報送相關資料、數據、圖表。

2、根據需要制定有關業務細則,日常檢查和指導下屬礦井地測防治水業務內的工作,對其地測防治水工程質量進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組織地質測量及防治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編寫的相關資料及繪製圖紙和為採掘服務的質量進行評比、鼓勵,促進專業人員的服務水平和業務的提高。

4、檢查、督促各礦井測量、貫通的準確性,對永久導線控制點的佈設、管理規範到位,各種設計、通知單編制、發放及時。

5、隨煤礦的採掘變化、延伸,在各生產階段督促各礦井對其煤量賦存、地質構造進行探測,對探測揭露資料、數據收集、記錄分析,針對性的編制各種規範、預報,做到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行。

6、督促各礦井對各種水害的調查、分析、預計,編制相關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構築物的保護)。水文觀測系統健全,排水系統規範。對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採掘影響的地表情況,編制針對性防治措施。

7、監督各煤礦對採動影響區域定期調查,並有專門的整治方案,對影響的地表建築、村莊、植被、水源、公路、線纜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規範各種設計、預報、圖紙、資料等,相關檔案完善、齊全。

9、組織技術力量,為各礦井解決上報的地質、測量技術難題。對各礦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解決。

10、負責“三量”管理,對各礦井的儲量、開採、損失情況、回收率定期測算。為公司安排制定各礦產量進尺計劃提供資料,保證採掘銜接正常,對不合理的煤炭丟失提出建議。

11、參加公司月度、年度計劃的制定,對各礦採掘設計方案提出意見。

12、參加公司組織的質量標準化檢查,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積極促進各礦的標準化工作。

13、吸收引入外部先進的地測防治水技術及管理經驗,在各煤礦積極開展應用。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

1、煤礦防治水工作是保證煤礦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要認真學習落實好最近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煤礦防治水規定》的有關要求和規定。

2、建立健全防治水專業機構,配備足夠的設備和技術人員協助資質單位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以此制定防治水措施。

3、加強技術管理,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應繪製礦井重水性圖、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和相關圖件和各種台賬。

4、應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進行充水條件分析,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根據採掘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隱患,做到月有月報、季有季報、年有年報。

5、嚴格執行井下探放水的各項規定,對受水害威脅的區域要編制探放水設計及措施,使用探放水鑽機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探放過程中的有異常現象要及時彙報採取安全措施。

6、對井田範圍內採空區及舊巷的積水、相鄰報廢的小煤礦、斷層、陷落柱、富水區等補給範圍、途徑要調查清楚,特別是井田內的小煤窯更為重要。

7、帶壓開採的礦井要有資質部門編制審批的專門設計措施。在底水加大或有異常情況下,必須採取有力措施,要停止作業、留設煤柱或修築防水閘門。

8、相鄰礦界或以斷層分界時,都必須根據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產狀、圍巖性質、開採方法及巖移規律等因素,設計留足夠的防水煤柱。

9、井下排水系統(主要)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井下主要水倉必須有主水倉和副水倉,保證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能正常使用。水倉容量要滿足不小於4小時的正常礦井湧水量。

10、井下排水系統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線路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使用完好。

11、做好防洪準備,查清該礦區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水情況、歷年降水量、洪水位、礦井疏排水系統是否完善,特別是工業廣場及井口標高系統低於最高洪水位時,築堤、溝渠是否滿足防洪需要,確保礦區井口範圍不受洪水威脅,嚴防灌井事故發生。

12、有漏水的溝渠、河牀、積水區、地面裂縫要及時安排填堵。可能發生發生雨季滑坡、危巖等地段要有重點加固措施,在洪雨季節要加強巡查防範。

13、各礦每年雨季前應在公司、礦指揮部的領導下對防排水各項工作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並組織好搶險隊伍,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洪搶險物資,做好抗洪準備工作。

四、地質測量管理制度

1、地質測量工作須及時滿足礦井改擴建需要的工業廣場點的補測、標定、以及繪製需要的圖紙。若因人力技術達不到無法完成時向上級公司要求共同解決。井下測量根據規程要求及時測設導線和水準高程、標定中腰線、延長中腰線,保證井下掘進巷道按計劃正確掘進;保證貫通巷道的安全貫通,誤差不超過規程規定的範圍或滿足生產設計的需要。凡有磁性物質影響的巷道不準用羅盤給向。保證測量原始記錄的準確性、整潔性。貫通工程必須按規定距離填報貫通預報通知單。

2、原始記錄檢查無誤後才可進行計算工作,按規定由二人獨立對算,無誤後計算成果方可使用,保證計算薄的'整潔性;一個工作面完成後及時把導線數據記入測量導線台帳;導線台帳要保管完整和完好。定期存檔。

3、須熟練掌握本礦井宏觀地質情況、煤層賦存情況、地質結構、水文地質情況。現場地質變化判斷準確,煤層頂底板巖性熟悉;按規定進行地質編錄、地質產狀測量、描述準確、現場記錄整潔、清晰。對礦區內老空,礦區外圍老窖及現生產礦井井下采掘情況和水文地質掌握必要的資料;對探放水作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報礦和公司批准後方可執行。

4、根據礦井對地質圖件的要求,須繪製各種地質平面圖、剖面圖,特別是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和礦井儲量計算圖,參與採掘設計方案的編制。

5、進行礦井三種煤量的管理,提供可靠的“三量”數據,為礦井採掘和工作面的合理平衡接替作好工作。定期修繪儲量計算圖和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定期編制儲量、“三量”和損失量計算表。

6、在工作面開掘前兩個月調查清所涉及的相關地質及水文地質情況,並編制好掘進地質説明書,回採地質説明書經礦相關領導及科室會審簽字報回生產技術部。

7、各煤礦配備一台先進有效的物探儀器,且地測人員掌握儀器的原理及操作方法,能準確分析物探成果。

8、方格網和導線展點精度均要符合規程要求,線條、數字、註記、顏色、圖例、符號必須按《煤礦地質測量圖例》標準進行繪製,不得自行創造。遵循先畫上後畫下、先畫左後畫右、先數字後文字、先鉛繪後着墨、先淺色後深色等原則。

五、地測部門職能規範及獎罰制度

1、地質測量工作是煤礦建設和煤礦生產的排頭兵,其基礎資料和圖紙是礦山的眼睛。地測資料或圖紙出錯或不準確,將給建設和生產造成重大失誤和損失,同時嚴重地影響到礦井安全及資源的回收率。因此,地質測量責任重大,任務繁重,各級領導及從業人員務必高度重視。

2、地質測量部門及其從業人員必須要有高度責任心、認真細心的工作態度、不怕吃苦的工作作風。任何一點粗心大意都將給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和職工生命威脅。

3、《煤礦測量規程》、《礦井地質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是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標準和指導書,務必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4、獎勵制度

①各礦地測部門全年有重大井巷貫通工程(指閉合導線距離5000米以上)的,其貫通精度符合規程規定,一次性獎勵10000-30000元。 ②掘進巷道3000米以上測量,其貫通精度符合規程規定,經公司評比為質量創優的單項工程,給相關地測部門3000-10000元獎勵。 ③經公司組織的有關地測防治水工程現場管理、資料編寫或圖紙質量評比活動中獲得第一名的礦井,獎勵5000-20000元。④地質判斷預測較準、措施得力、預報及時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指探放水、探放瓦斯)獎勵2000~20000元。

5、處罰制度

①因給線不及時或給線錯誤造成巷道質量等外品(公司安全質量檢查嚴重不合格需要返工處理的)罰地測科(組)長100-500元。

②因測量或計算錯誤,標定巷道方向偏差造成報廢巷道的每發生一次,罰責任人1000元,科(組)負責人500元。

③因測量錯誤或預報不及時造成重大貫通安全事故,除追究責任人外,對地測科(組)罰款2000元。

④因地質判斷失誤造成地質損失,使採面無法採出,資源不合理損失的,對當事人罰款2000元。

⑤因地質調查不詳,對老空範圍,老空積水估計失誤,探放水方案有重大技術錯誤造成瓦斯湧出或透水事故的對礦技術負責人和地質人員除按事故處理外,罰款1000-10000元。無探放水方案的按重大隱患和嚴重違章處罰條例執行。

⑥凡生產礦井因地測工作不力,責任心不強,服務不及時造成較大事故的,礦長或技術負責人(總工、技術科長)負有管理失職的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⑦地測防治水相關軟件資料有缺項或嚴重錯誤的,給予適當罰款。

⑧部門在對煤礦的日常檢查中對其屢次提出而未認真整改的問題罰相關負責人100-500元

⑨經公司組織的有關地測防治水工程現場管理、資料編寫或圖紙質量評比活動中獲得最後一名的礦井,罰2000-10000元。

6、獎勵項目由部門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煤礦防治水的安全技術規程措施

1、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防止含水層或與工作面相鄰老空積水在煤層開採過程中突然湧水,發生水害事故。

2、探放水打鑽鑽進時,如發現煤礦安全規程291條中的預兆時,必須停止鑽進,嚴格按照291條的規定執行。

3、定期觀察地表塌陷區塌陷情況,對容易積水的地方必須填平填實或採取排水措施,…本站 …防止積水滲入井下。

4、地表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防止地表水沿裂縫流入井下。填塞裂縫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坑內。

5、嚴禁在各種防隔水煤柱中採掘,不得開採已留設的防水煤柱。

6、地測部門必須做好水文地質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施工單位必須做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開採過程中遇到煤礦安全規程266條規定的突水徵兆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8、工作面必須在風、機兩巷建立疏排水系統,及時將工作面湧水、積水排出。

9、排水系統使用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疏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系統能夠正常運轉。

10、施工單位必須在機巷迎頭準備一台37千瓦的備用水泵,當工作面湧水超過正常湧水時能將湧水排出工作面。備用水泵必須完好。

L3315綜採工作面初採初放防治水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

1、L3315工作面西邊是L3115工作面採空區留設15米區段保護煤柱,採空區有積水4200m3,截止7月25日採空區水已放完,現3-22鑽孔湧水量3m3/h,工作面採過鑽孔時卸掉閥門。

2、L3315工作面頂部為L3314工作面和L3114工作面採空區,L3114採空區水通過3-11、3-12號鑽孔湧入L3314工作面採空區,L3315工作面初採初放時頂板初次垮落,L3314工作面採空區部分積水湧入L3315工作面,影響工作面回採。

3、地表潛水層:L3315工作面頂板垮落裂隙帶和地表潛水層連通,預計頂板初次垮落時有湧水,湧水最大60m3/h,4小時以後湧水穩定並開始減少,8小時以後湧水減少到20m3/h。

二、防治水措施:

1、工作面開採前,必須在工作面風、機兩巷建立完善的疏排水系統,排水系統使用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疏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系統能夠正常運轉。

2、根據水文地質情況,在工作面開採前必須在機巷迎頭準備一台22Kw和一台55Kw的水泵,並處於完好狀態,以備排水,一台和注氮管接通,一台和排水管接通。另備用一台55Kw水泵,備用水泵吸水管、底閥、連接軟管、接頭齊全,並準備好備用水泵電源,緊急時備用水泵與排水管路接通。供水管作為備用排水管,用5.5Kw潛水泵排水。工作面開採前所有排水設施必須接通,做抽水試驗,隊上做好試驗記錄,並向礦調度室彙報。水泵正常排水後工作面方可開採。

3、預計L3315工作面初次垮落步距10~12米,頂板垮落時工作面有湧水。開採過程中遇到《煤礦安全規程》第266條規定的突水徵兆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4、工作面在初採初放期間,每班派專人檢查水泵運轉完好情況並做好記錄。

5、工作面開採前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防止含水層或與工作面相鄰老空積水在煤層開採過程中突然湧水,發生水害事故。

6、地測部門必須做好水文地質預報,施工單位必須做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避水災路線:

L3315綜採工作面→L3315風巷→+1186m車場→軌道上山→地面

L3315綜採工作面→L3315風巷→+1186m車場→+1186m膠軌聯絡巷→皮帶上山→地面

機巷避水路線:

L3315機巷→+1143m車場→軌道上山→地面

L3315機巷→+1143m車場→+1143m膠軌聯絡巷→皮帶上山→地面

8、其它仍嚴格執行《L3315綜採工作面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如何做好整合煤礦的防治水工作,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認為要做好一下幾點 篇二

1、健全防治水機構,充實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落實煤礦防治水安全責任制。防治水人員配置不全或技術力量薄弱,就沒有能力實施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基礎工作做不到位也就談不上開展防治水工作,所以一定要健全防治水機構,引進或招聘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另外要建立和完善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專業探放水制度、水患停產撤人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隊伍。

2、做好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的編制和落實。整合礦井要根據礦區水文地質特徵和歷年來發生的水害事故特點,綜合分析水害威脅程度與防治難度,編制礦井防治水規劃,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礦井水害特徵,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礦井負責人要依照防治水規劃和計劃做好工作安排,確保人財物到位。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礦井實際水害程度,提出具體的防治水實施方案,完善各級崗位責任制,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為保證,抓好環節控制,嚴禁不探測行為,防止誤探現象。

3、加強培訓和教育,提高水害防治意識和技能。通過培訓樹立煤礦防治水理念,增強防治水安全意識,掌握和識別水害預兆和治理措施等基本知識。凡涉及防治水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參加培訓,未培訓以及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對井下職工要進行防治水知識的全員培訓,確保職工掌握必要的防治水知識,具備抵禦水災和緊急避險能力。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分析判斷能力,做到水害綜合分析、提前預測預報。要加強煤礦事故警示教育作用,認真分析每一起事故,深刻接受教訓,舉一反,要汲取煤礦水害事故的教訓,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普及防治水知識、水害辨識知識和應急避險知識,讓職工“用眼睛去觀察、用心靈去感受、用頭腦去思考、用行動去改變”,推動防治水工作,有效防範同類水害事故的發生。

4、加強“雨季三防”工作。要成立雨季“三防”組織領導機構,組建搶險隊伍,編制搶險預案,組織搶險演習,編排實施雨季“三防”工程計劃,制定並嚴格落實雨季防治水措施,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做到雨季“三防”領導機構、搶險隊伍、搶險物資、搶險預案、工程計劃、防治措施“六到位”。對礦井排水設備和供電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和聯合排水試驗。對礦區河流、溝渠、積水坑、地面塌陷區、古井井口等滲漏水地段,採取堵漏或溝渠、河牀改道等措施,嚴禁擅自提高煤層開採上限。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脅時,必須定時排查防洪堤壩、泄洪渠等措施,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繫,及時防範、科學果斷處理汛期險情。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後,礦井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象。如發現漏水情況,跟班領導幹部和調度員要發出指令,立即停產撤人。

5、加強現場管理和專項整治,認真落實探放水有關規定。整合煤礦要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對受水害威脅的區域,要及時編制探放水設計,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必須堅決貫徹落實“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採”,嚴禁在水文地質條件不清和掘前採前不探的情況下生產作業。通過建立探放水激勵機制、驗收制度和探放水鑽孔工程量計件制度,充分調動區隊職工的積極性,真正做到“物探先行、鑽探驗證、有掘必探、不探不進”,保證探放水鑽孔質量滿足防治水有關規定。堅持檢查制度,對開掘區隊不按設計和規程、措施進行探放水的,探水鑽孔深度不符合要求的或探水超前距離小於規定的,跟班安監員有權要求停止作業並向上級報告;對已發現突水跡象或有可能發生突水的,要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撤人指令,並向上級報告,由礦總工程師委派專門的防治水技術人員和隊伍處理。在井下工作的掘進、採煤區隊,沒有跟班幹部、安監員的當班工人有權不開工,壓風、排水管路不到位的不能往前開掘,嚴禁“三違”現象的發生。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水規定》有關要求留足防隔水煤柱,嚴禁在各類防隔水煤柱中進行採掘活動。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用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礦井要及時開展礦井水害隱患排查和治理,根據礦井充水條件分析,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

6、加強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管理,嚴格地質報告審查。整合煤礦按照《防治水規定》有關要求完善各類防治水基礎地質資料,編制礦井充水性圖等有關圖件,圖件內容要真實可靠並實現數字化。建立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氣象資料等有關基礎台帳,為防治水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煤礦水患防治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我們堅信,只要高度重視,科學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水規章制度,煤礦防治水安全一定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