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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規章制度彙編(實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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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規章制度彙編(實用10篇)

篇1:機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機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財務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執行《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科技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不足的矛盾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財務收支實行局長負責制,各項支出堅持“三支筆”簽字把關。

二、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預決算,如實反應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管理財務,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完善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各項支出和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保障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預決算的編報

(一)預算編報:局機關每年底編報收支預算,經分管領導審閲後提交局長辦公會討論,局長辦公會通過後,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市財政局。

(二)會計決算:會計決算由局機關和各事業單位分別組織,經分管領導審核後提交局長辦公會通過。

四、支出的管理

局機關凡因公務所發生的一切支出活動,要至少提前一天編報用款計劃,填寫《支出審批單》,科級以下幹部因公出市必須填寫《出差審批單》,召開有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縣區科技局及有關企業人員參加的會議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後實施。在公務活動中,凡未預先申請用款計劃,或未經局領導批准而自行開支的,一律不予報銷。專項經費(包括科技三項經費、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知識產權補助經費)的撥付,由經費所在科室(單位)提出撥款計劃,按照審批程序辦理。

(一)差旅費

1、市內:職工因公出差按誤餐次數報銷伙食補助費,(不包括xx區駐地),每天早餐補助2元/人、中晚餐各補助5元/人。憑單據報銷公共車費,一律不報銷出租車費。在崗正常上班人員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報銷月票,個人負擔12元/月;其餘人員一律不報銷月票和車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補助。按出差天數報銷,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機伙食補助實行包乾,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實際出差天數與同行人員一起報銷,但必須按照實際天數(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內伙食補助。

(2)乘車。乘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凌晨7時之間,在車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硬卧票;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含科級)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飛機,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應事先經局領導批准,處以上幹部(含處級)乘坐飛機按普通艙位報銷;乘坐輪船時處級幹部按二等艙位、其餘人員按三等以下艙位報銷;其它>交通工具按實報銷,一律不報銷出租車票。

(3)住宿費。除會議統一安排的外,處級幹部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特殊地區(深圳、珠海、廈門、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過300元/人;其餘人員一般地區每天不超過160元/人,特殊地區每天不超過200元/人,超標準部分費用自負30%。

3、報銷時間: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員和司機,返回後五日內報銷出差費,同時將借款一次還清,否則,不再辦理借款手續;司機人員的出差補助費和市內過路過橋費由辦公室彙總審核後,每月第一週週五下午(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報銷一次。其他各項支出的簽字報銷安排在每週一、週三、週五下午。

4、出差人員要認真貫徹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虛報冒領。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二)會議費

1、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定程序報局領導批准。未經局領導批准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2、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

3、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4、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並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5、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於2人。

(三)易耗(衞生)品購買

易耗品、衞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共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四)固定資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後簽字報銷。

(五)車輛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字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七)為企業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督

(一)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並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於2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字,同時註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字。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督促建立並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後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領取手續,並在出庫存單上簽字。

(四)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五)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項收入情況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年5月及10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單位每半年向局長辦公會彙報一次財務執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字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字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字把關;科技情報所、xx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於落實“三支筆”簽字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並報局同意後,由局統一公佈簽字把關人員。科級事業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字把關,xx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一監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後,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字把關。除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10000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20xx0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篇2:機關保密工作規章制度

一、本部門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涉密內容較多,做好保密工作十分重要。

二、保密範圍:有關黨和國家機密事項和本部門業務中尚未公開和不準公開的事項,在規定時間內不準泄密。

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人員調動事項;

(二)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機構的設立、調整、撤併、更名、掛牌等變動事項;

(三)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涉及編制核撥、單位領導職數及機構規格確定等事項;

(四)需提交市編委會研究決定的其他事宜。

三、機要文件均要由機要負責人拆封、登記、收發、保管、傳閲,機要文電、資料要存放在專用保險櫃內,按規定定期清理、歸檔、銷燬。機要文件交接時,要認真清理登記並履行簽字手續。一切載有祕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和記事本都要作為祕密文件管理。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借閲的機要文件,要嚴格履行借閲手續。傳閲、借閲的機要文件一律在辦公室內閲辦,不得把機要文件帶到家中或公共場所。外出開會攜帶機要文件,要嚴防泄密、丟失;帶回的機要文件、材料,要及時交機要負責人收存。

五、制發文件,要根據文件內容嚴格按照密級劃分範圍,註明祕密等級、發放範圍、閲讀級限。祕密以上文件的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及打印清樣,必須同正式文件一起登記存檔,不需要存檔的,應及時銷燬。

六、帶有祕級文件,一般不許複印,特殊情況,須經常務主任同意,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複印、分發,並做好登記,持有複印件人員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七、機要負責人要嚴格遵守紀律,保證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接受保密教育,遵守保密制度,嚴守機密。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篇3:機關考勤規章制度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嚴明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修訂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辦事處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勤辦法

1、實行每月一張“考勤表”的辦法進行考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事處處級領導幹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門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2、每月最後一天由各科室負責考勤的同志將“考勤表”交科室負責人校核、簽名後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彙總,有扣發情況的,填寫《深圳市直機關公務員扣發臨時崗位津貼審核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區人事局審核後(編外人員和臨聘人員由辦事處審定),由財務中心按規定核發工資及津貼補助。

三、請銷假規定

1、處級幹部請假經辦事處主要領導批准,並通知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備案。

2、科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批准並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報告。

3、其他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批准,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兩天以上的,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領導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須持醫院的有關證明和請假條。批准權限按上述第三項第1、2、3條規定執行。

5、請假到期的,按請假程序和權限由請假人報告銷假,需要延期的,須重新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6、休年工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領導審批,如果辦事處已統一安排外出參觀考察學習的,應減除當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規定履行請銷假規定的作曠工處理。

四、發放崗位津貼和獎金具體規定

1、發放日均崗位津貼,以每月21.5個工作日計算。

2、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工資補助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全部工資補助),全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扣發年終獎。

3、工作人員請事假,時間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其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實際事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工資補助60元);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貼)。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年終獎。

4、工作人員請病假,1個月內病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累計在10天(含)以內的,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0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發工資補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助)。每年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扣發年終獎。因公受傷人員在治療期間不扣發崗位津貼。

以上曠工、事假、病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5、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崗位津貼全額發放。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後,經單位批准請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崗位津貼按60%計發。

6、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下年度崗位津貼按其應發額的75%發放,當年不發年終獎。

7、享受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犯罪被依法審查、採取強制措施或羈押的,在此期間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停發,年終也不發獎金。經審查、審理,不構成違法、犯罪且不受處分的,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和獎金予以補發。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補發。

五、要嚴格考勤制度,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負起責任,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不如實上報考勤結果的,扣發考勤人的當月崗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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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機關管理規章制度

(一)局黨組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黨組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黨組書記決定召開。會議人員由局黨組成員組成,會議由局黨組書記召集和主持,每次參加人員須過半數,依據會議的內容可請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2、時間安排。局黨組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的重要指示、決定、決議;

(2)研究全市審計工作的長期發展規劃;

(3)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4)討論決定局內設機構設置和人事工作,決定任免、獎懲幹部;

(5)研究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研定機關黨總支工作任務;

(6)召開民主生活會;

(7)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8)研究其他需由黨組會議決定的事項。

4、組織安排

(1)局黨組會議研究討論的議題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黨組成員參加並通過,方可形成決定;

(2)黨組會議議題由黨組成員會前提出,報黨組書記確定。

(3)人事教育科負責會務工作;

(4)黨組祕書負責會議記錄並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審定後,簽發至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

(5)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列入督查;

(6)會議記錄定期立卷存檔。

(二)局長辦公會議(業務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託的副局長主持,參加會議人員由局領導、辦公室、綜合科、財政科組成。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時間安排。局長辦公會議每週一上午8:30分在局五樓會議室召開,因故可以臨時通知。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省審計廳、市委和市政府關於審計工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省廳會議精神的措施和實施方案;

(3)審定審計工作安排、重要請示、報告和領導講話稿,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討論和審議有關審計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審計管理辦法、措施等;

(5)討論研究局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6)討論研究幹部職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關事項;

(7)討論決定各科室的業務分工;

(8)需要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4、組織安排

(1)科、室、局上會議題應準備會議材料,並將電子版於週五上午下班前送局辦公室。

(2)辦公室進行彙總後,報局長或會議主持人審定,並送計算機審計科進行投影準備。

(3)局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負責會務,記錄並整理會議紀要,局長或主持會議的副局長審定簽發。會議紀要發各相關部門落實。

(4)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列入督查;

(5)會議材料立卷存檔。

5、將業務會議併入局長辦公會議。審計業務會議由會議召集人主持召開,參加人員包括局領導、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綜合科複核人員、審計組組長和其他有關人員。

(三)局務會議(縣區審計局局長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其他局領導主持,參加人員為局領導、縣區審計局長、

各科室局主要負責人。

2、時間安排。局務會議一般每季度末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和省廳重要指示、決定、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

(2)傳達貫徹局黨組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下一個時期的審計工作重點;通報有關全市性工作和局機關的重要情況;

(4)縣區審計局、科室局主要負責人總結交流工作;

(5)討論和審議有關審計工作規章制度;

(6)需要由局務會議討論的其它事項。

4、組織安排

(1)局務會議議程由局長辦公會議確定。

(2)需要印發會議討論的材料由有關部門負責準備並提前送綜合科。

(3)會務工作由綜合科負責,負責會議通知和記錄,並根據需要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審定簽發。

(4)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列入督查,會議材料立卷存檔。

(四)專題工作會議制度

1、專題工作會議主要研究解決、協調涉及多個部門的專題工作。

2、專題工作會議由局領導召集並確定議題,會議的組織工作由牽頭科室負責人組織。

3、會議決定的事項需要印發會議紀要的,由牽頭科室整理,送會議召集人簽發,並以專題會議紀要的形式印發。

(五)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中心組學習由局領導、綜合部門負責人蔘加。

2、時間安排。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一般每月15日左右舉行。

3、會議主要內容。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史黨建知識;學習現代科技、管理科學知識和各類相關的法律法規。

4、組織安排

(1)局人事科負責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的會務工作;

(2)擬定局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

(3)準備每期的學習內容、做好考勤和記錄工作;

(4)認真做好會議的總結及其它具體工作。

(六)職工集體學習制度

1、參加人員。局在職全體工作人員。

2、時間安排。週五上午8:30在局九樓會議室。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和省廳重要指示、決定、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

(2)傳達貫徹局黨組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

(3)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審計重點工作;

(4)通報有關全市性工作和局機關的重要情況。

(七)淮南市審計局業務會議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防範化解審計風險,推動審計機

關效能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和《審

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機關對審計項目實行審計業務會議審定製度,未經審計業務會議研究決定的,機關各科室一律不得作出審計報告。審計業務會議根據審計項目的重要性原則分為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和一般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

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是指對重要審計項目的審前調查結果報告、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報告及其他特定事項進行審議,並作出決定的專門會議。一般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是指除對重要審計項目外的其他審計項目的審前調查結果報告、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報告及其他事項進行審議,並作出決定的專門會議。

第三條 審計業務會議根據審計工作開展情況不定期召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議定審定事項,並形成書面材料和會議紀要。

第四條 審計業務會議審定的重要審計項目主要指:

(一)署定、省定或市局制定審計工作方案統一組織由不同級次審計機關或多個審計組

參加的審計項目;

(二)需要對外公告的審計項目;

(三)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要審計項目;

(四)審計查處違法違紀金額100萬元以上或擬作出收繳違法違紀金額5萬元以上或審

計查處問題複雜、情節惡劣的審計項目;

(五)被審計單位與審計組對審計報告中的有關問題存在較大分歧的審計項目;

(六)審計查處涉及追究個人經濟、行政或刑事責任事項的審計項目;

(七)其他需要提交審定的審計項目;

第五條 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由分管副局長提議,經局長或其指定的副局長同意並主持召開。

第六條 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參加人員包括局長、分管副局長、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審計組組長(或主審)、綜合法規復核人員等相關人員。

第七條 除本制度第四條規定的審計項目及審計事項以外的審計項目,應當經一般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審定。

第八條 一般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由分管副局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九條 一般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參加人員包括分管副局長、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審計組組長(或主審)、綜合法規復核人員等相關人員。

第十條 提交審計業務會議討論審定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基本情況、審計評價、查明問題及定性和處理處罰依據、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者的意見、審計組意見、業務科室意見和綜合法規復核意見。

第十一條 審計組所在部門或主辦部門負責辦理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一般審計項目審計業務會議的會議通知、會議材料準備、會議記錄,根據經會議主持人審籤的會議決議編寫審計業務會議紀要,將業務會議紀要形成書面材料2日內印送至局各位領導及有關科室,並辦理具體相關事宜。

第十二條 審計業務會議討論的書面材料、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應歸入審計項目檔案。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4月22日起施行。

(八)會議紀律及有關規定

1、局領導不能參加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中心組學習會議須向局長請假;如對議題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提出;

2、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得遲到、缺席,如遇特殊情況應在會議開始前20分鐘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會議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走動;

4、會議期間應關閉手機,有特殊情況不能關機的,應把響鈴聲設置為振動狀態,不得在會場接聽電話。

5、會議地點,除局在職全體工作人員集體學習外,以上各類會議的會場均設在局五樓會議室。

6、會議形成的各項決定,由會議確定的部門,按規定的時間,負責具體落實,相關部門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委扯皮,拖延不辦。

7、會議內容未公佈之前,參加會議人員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散佈會議內容。如有違反會議規定的,一經發現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公司關於印發公司會議制度的通知

字體:[大][中][小]

(20xx年12月30日)

為進一步規範和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效率,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關於印發〈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會議制度〉的通知》(中油辦字〔20xx〕672號)精神,對公司會議制度進行了相應的修訂調整,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現將修訂後的《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會議制度》印發給你們,請依照《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會議制度》,對相關會議制度作相應調整。

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會議制度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

(一)領導工作例會由公司經理或經理委託的副經理主持,一般於每週一上午召開。

(二)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和集團公司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各分管領導通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本週工作任務;公司主要領導通報重要事項,確定議定事項。

(三)領導工作例會參加範圍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經理助理、副總師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四)領導工作例會由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經理辦公會紀要》,由經理辦公室負責起草,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後,由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經理簽發。

二、公司經理辦公會議

(一)經理辦公會議由經理或經理委託的副經理主持,由經理根據需要決定召開。

(二)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或由機關各部門提出建議,經理確定。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如對議題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三)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公司重大事項,主要任務是:

1.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和集團公司的重要會議、文件、指示和決策精神,落實公司黨委的工作部署;

2. 審議公司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項目、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項目;

3. 審議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4. 審議公司業績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5. 研究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

6. 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7.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8. 審議通過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9. 討論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公司各單位、機關各部門和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彙報;

10.經理認為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四)經理辦公會參加範圍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經理助理、副總師。根據會議議題,機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

(五)經理辦公會議議定事項形成《經理辦公會紀要》,由經理辦公室負責起草,由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經理簽發。

(六)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的有關文件原則上會前要送達與會同志閲研。經理辦公會議的材料、記錄、紀要均為公司涉密文檔,應妥善保存,並於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歸檔。查閲會議材料、記錄、紀要須經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三、公司季度經營形勢分析會

(一)季度經營形勢分析會由經理主持,一般在每季度第一個月中旬召開。

(二)季度經營形勢分析會主要任務是:研究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建設項目和投資完成情況,預算執行情況,成本控制情況,主營業務、兼營業務生產運行和指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解決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季度經營形勢分析會參加範圍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經理助理、副總師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四)季度經營形勢分析會由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辦公室通報》,由經理簽發。

四、公司專業辦公會議

公司專業辦公會議是公司領導成員依據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經理委託,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業辦公會議由公司副經理、總會計師、經理助理、副總師召集和主持,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由有關業務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經理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業辦公會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起草,經理辦公室負責審核,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

五、公司年度工作會議(領導幹部會議)

公司年度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開。根據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開公司領導幹部會議。

公司年度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和集團公司重要會議、文件和指示精神,總結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通報公司重大事項。公司領導幹部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集團公司領導幹部會議精神,總結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年度工作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經理助理、副總師,公司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領導幹部會議參加人員範圍視會議內容決定。

公司年度工作會議和領導幹部會議的組織工作由經理辦公室負責。

六、專業(業務)工作會議

擬於下一年度召開的涉及所屬單位負責人蔘加的相關專業(業務)工作會議,有關部門要於本年度12月上旬以前編報會議計劃,報經理辦公室綜合平衡。特殊情況需要在計劃外安排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經理辦公室審核,公司經理批准。

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專業工作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各單位分管領導和業務處室負責人,一般不得邀請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蔘加。確需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蔘加的,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准。專業工作會議應儘可能採用視頻會議形式。

機關各部門召開的部門綜合性會議或業務會議,要貫徹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儘量減少會議,壓縮會議時間,精簡會議人員,並應儘可能採用視頻會議形式。部門綜合性會議或業務會議,參加人員為各單位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一般不邀請各單位負責人蔘加,確需參加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同意。

七、其他會議制度

公司其他會議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篇5:機關單位規章制度

為更好地保障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中午就餐,節約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食堂工作人員職責 (一)食堂管理員職責:

1、負責採購物品的鑑定、驗收和監督管理。

2、負責建立食堂物品台帳,對物品使用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3、負責炊事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務管理。

4、在特殊情況下,食堂需要幫助料理廚務時,負責組織機關單位幫廚人員。 5、與炊事員共同擬定每週食譜。 (二)炊事員職責:

1、負責日常飲食的採購和加工,與管理員共同擬定每週食譜。

2、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學習研究營養學,不斷改進炊事技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搞好職工用餐服務。

3、做好廚房廚具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4、搞好個人衞生、食堂衞生,保持環境整潔。

5、下班前要對食堂的水、電、氣、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食堂物品及財務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應登記造冊並由專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員對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術性能和維護保養方法,以經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潔乾淨。對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損壞要負經濟連帶責任。

(三)管理人員應對採購人員購進的食品原材料的數量、質量、價格以及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無誤後採購人員、食堂管理人員分別在購物發票上簽字確認,並作為記賬憑證,對檢查驗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員進行食品加工。 第三條 機關單位人員就餐管理制度

(一)機關單位食堂承擔工作人員中午就餐。

(二)機關單位全體工作人員每日上班後9時前先到值班室確認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當日就餐人員表格內劃簽名簽到,食堂按簽到供餐。在當日就餐人員表格上籤到後沒有在食堂就餐的,當天就餐費用在工資中照扣。沒有在當日就餐人員表格上籤到的,食堂原則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資中扣除當天常規就餐雙倍的費用。 (三)就餐人員進入食堂後不得大聲喧譁,食堂工作人員按照當日就餐簽名表上的名單依次分餐,並做好標記。對未簽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記錄。

(四)在餐廳就餐人員應根據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費,主副食品不得帶出食堂,飯後應將自用餐具和剩飯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 第四條 食堂衞生管理制度

(一)應有紗門、紗窗、紗罩,保持無蠅。

(二)每餐後要及時進行環境擦掃,保持環境整潔。

(三)保持排水暢通,污水應及時倒入污水池,不積存髒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飼養家禽家畜,禁止攜帶有毒化學藥劑等進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並分別保管。

(六)小炊具用後要及時清洗晾乾、放置有序;較大的炊具用後以熱水洗淨擦乾,每週用鹼水刷洗一次;機械用具用後熱水洗淨,擦乾保存。 第五條 炊事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接受衞生部門的健康檢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三)上班時不吸煙,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儀表整潔。

(四)禁止穿工作服離開廚房、食堂或做與製作飯菜無關的工作;工作前、便後或接觸髒物後必須洗手。

(五)不能對着食物咳嗽、打噴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廚具等,不能隨地吐痰。

第六條 加強機關單位食堂規範化管理

(一)機關單位食堂實行賬、錢、物分開管理,由辦公室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各項收支做到日清月結。

(二)成立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加強食堂管理,提出改進飲食服務的意見,監督食堂開支情況。

(三)機關單位每名工作人員都有對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和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和義務,有關意見和建議可隨時向每位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成員反映。

(四)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成員要注重聽取每名幹部職工對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將大家的意見反饋給食堂管理人員,促進伙食改進。

(五)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發現食堂管理和服務中存在問題,可隨時召開機關單位食堂管理小組工作會議,及時告知管理人員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以確保機關單位食堂管理規範,服務良好。

篇6:機關圖書資料治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完善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機關的圖書資料治理工作,提高圖書使用效率,更好地為 的生產經營服務,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圖書資料指: 機關購置和擁有的各類圖書、期刊、照片、圖紙資料等。

第三條 機關的圖書資料治理工作歸口總經理辦公室,財會部協助治理,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第二章圖書資料的購置及報銷程序

第四條 機關各類圖書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集中統一購置,機關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時向總經理辦公室推薦圖書資料目錄。一般情況下,經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即可由圖書資料專管人員進行購置。

非凡情況下,經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後可由各部門自行購置。

第五條如有非凡情況(批量大、價值高),由各部門向總經理辦公室報送需求計劃,計劃中應説明需購置該批圖書資料的理由、價格、數量等,由總經理辦公室向 主管領導報送簽報,主管領導審批後由圖書資料專管人員按計劃進行購置。

第六條圖書資料購置經辦人在辦理完圖書資料登記手續後,憑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的發票到財會部辦理報銷事宜。

第七條財會部負責核定 機關每年圖書資料購置的專項額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對圖書資料購置的數量、價格進行總量控制。

篇7:機關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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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機關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公務車輛使用效益,節約經費,確保運轉有序和行車安全,按照市紀委關於公車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對原有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機關公務車輛,是指機關從事公務活動的用車。

第三條 車輛管理的內容包括車輛日常管理、調度與使用、維修與保養、車輛費用管理、駕駛員管理等。

第四條 機關車輛管理堅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統一調度,注重節約,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 局辦公室是機關公務車輛管理的職能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局監察室對機關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條 嚴格車輛管理。固定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車輛行駛必需的相關隨車證照(資料)由駕駛員負責妥善保管。

第七條 嚴格控制車輛運行費用。切實加強車輛用油管理,嚴格執行“一車一卡”加油辦法。駕駛員持本車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記錄,與駕駛員提供的數據進行核對,準確掌握每台車的耗油情況。駕駛員要隨時掌握加油卡的資金餘額,需要補充時提前向車管人員報告。一般情況下不得用現金加油,否則不予報銷。

第八條 嚴格執行公車使用登記制度。局辦公室統一印製《機關公務車輛出車登記表》(以下簡稱《出車登記表》),每台車輛均要建立出行記錄台賬。駕駛員根據安排的出車任務如實填寫《出車登記表》(出車事由、地點、里程等),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駕駛員要妥善保管《出車登記表》,不得遺失。車管人員每月負責對《出車登記表》進行審核,審核車輛行駛里程、油耗等情況,次月10日前彙總成冊送相關領導。

第九條 嚴格執行車輛回單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時間,未外派公出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單位;週一至週四的中午、下午及週五的中午下班後,機關所有公務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單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單位停放的,需經因工作需要使用該車的局領導同意,但必須確保車輛的安全,如出現車輛損壞、丟失等情況,一切經濟損失由駕車人員自負,同意該車在外停放的局領導承擔相應責任;週五下午下班後至星期日,機關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回單位停放(局領導因工作需要用車時,駕駛員到單位開車,用完後立即將車開回單位停放);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值班車輛和應急執法車輛外,其他車輛須封存停駛。

第十條 嚴禁公車私用私駕。禁止將公車用於婚喪喜慶、休閒度假、探親訪友等非公務活動。機關駕駛員不得公車私用,一經發現並證實,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所有費用,並作為聘用人員次年是否續聘的依據之一。駕駛員公車私用兩次以上(含兩次),是正式職工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並扣發年終考核獎200元/次;是聘用人員的,直接解聘。機關幹部職工(含離退休職工)確因生病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由車管人員靈活掌握。領導幹部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駕駛公車,嚴格執行《攀枝花市嚴禁公車私用私駕暫行規定》。

第三章 調度與使用

第十一條 正常作息時間,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調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領導的工作用車,相對固定班子成員工作用車。機關各處室市內(不含三區兩縣)工作用車原則上與分管領導工作用車相對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機關所有公務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篇9:機關公文處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局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質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廳機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國家和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做到準確、及時、安全、保密。

第三條局辦公室主管機局關並負責指導下級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主要任務是:

(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機局關公文處理工作的各項具體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機局關的收、發文辦理及公文的管理、立卷歸檔等工作;

(三)起草、校核以和局局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

(四)負責公文處理中的督促檢查工作;

(五)負責公文處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對下級單位公文處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業務交流和業務培訓;

(七)負責與公文處理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局辦公室負責公文處理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工作積極,作風嚴謹,遵守紀律,恪盡職守,刻苦鑽研,樂於奉獻。要熟悉各種辦公自動化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第五條局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應當貫徹“黨政分開”的原則,行政公文不得對黨的組織作指示,不處理黨內各種事務。

第二章公文種類

第六條公文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文種行文,公文的種類主要是: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發佈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獎懲有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

(三)指示

適用於對下級機關佈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原則。

(四)公告、通告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秒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佈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和聘用幹部。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凡請上級機關指示或者批覆的公文,不得用“報告”)

(八)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有關事項。(“請示”就是“請示”,不得用“請示報告”)

(九)批覆

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覆。(即使是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覆,也不得用“請示”)

(十一)會議記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七條公文一般由發文機關、祕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附註、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等部份組成。

(一)發文機關應當寫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聯合行文可以用主辦機關也可以用幾家機關的名稱,主辦機關應當排列在前。(文號應編主辦機關的文號)

(二)祕密公文應當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祕密”。文件的祕密等級標註在首頁的右上角,密碼電報的祕密等級標註在首頁的密級欄內。“絕密”、“機密”公文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三)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明“特急”、“緊急”,標註在首頁右角上,有祕級時,收標註在其下方位置。緊急電報應當標首頁的等級欄內,標明“特急”、“加級”、“平級”。

(四)發文字號,包括機關代字、年份、序號,不般位於發文機關之下,橫格線之上正中位置。年份不能簡寫,置於中括號內。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號。

(五)上報公文,應當標明簽發人姓名,一般標註在發文字號右側。聯合上報的簽發人姓名上下排列,排列順序與發文機關一致。

(六)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明扼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內容,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並準確標明公文種類,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批轉公文,標題應當避免使用重複用語。

(七)主送機關,應當寫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位於標題之下、正文之上頂格位置。不便在正文之前列出主送機關的公文,如“決定”、“會議記要”等,主送機關可以列在正文之後。

(八)公文如有附件,應當在正文以後、成文時間之前註明附件名稱,如有二個以上附件應當註明附件序號。附件應當在首頁左上角註明附件序號。附件一般應當與主件裝定在一起,如不能裝訂在一起,應當在附件首面左上角註明主件發文字號。

(九)公文會議紀要外,應當加蓋印章,印章端正蓋正成文時間中上方,上沿不壓正文,底邊在成文時間之下。聯合行文,聯合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印章從左到右排列,排列順序與發文機關一致。蓋印章的公文一般一再標明發文機關名稱。落款需署領導人姓名的,應當冠其職務。如正文末頁無空白處蓋章,可另加標明成文時間並加蓋印章同時在印章左上方標明“(此頁無正文)”。

(十)成文時間以領導人簽發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領導人的簽發時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十一)文件應當標註主題詞。上報的文件,應當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註主題詞,主題詞標註在文件末頁抄送機關之上。

(十二)公文件的抄送機關標註在主題詞之下、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之上。

第八條公文的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印製文件標題一般用2號宋體字,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每頁19行,每行25個字。

公文用紙一般為16開型(260×184),涉外公文采用國際標準A4型(297×210)。左側裝釘。

第四章行文規則

第九條

上行文:向省人民政府、省人大、省政協、國家交通部報告、請示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向中央有關部委彙報、請示工作。

平行文:向隸屬單位和地、州、市交通局佈置工作,交辦任務,答覆請示事項。本局各職能處室不得對外行文,廳辦公室可以對外、對下行文,在職權範圍內向不相隸屬單位行文。

第十條各行業管理局和二級單位在職權範圍內可對行文,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工作、不得越權對外行文。

第十一條本單位可以和同級黨委、軍隊機關、人民團體、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聯合行文。

第十二條“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除領導交辦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個人。

第十三條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第五章收文辦理

第十四條收文辦理一般包括傳遞、簽收、登記、分發、擬辦、批辦、承辦、催辦、查辦、立卷、歸檔、銷燬等程序。

第十五條收文應當有專人負責登記。標明祕密等級的公文、上級機關的公文、報送本機關的公文以及代廳擬文稿、會籤文稿、重要的抄送公文,均應編號登記。

第十六條文件分發應當根據文件確定的發送單位、祕密等級、緊急程度、有無附件等情況,查對清楚,編號登記、封發,機密件和絕密件的`封口應當加蓋密封章或貼密封箋,交機要交通部門投送。

第十七條需要辦理的公文,文祕部門應當及時提出擬辦意見送領導人批示,或交有關部門辦理。緊急公文應當提出辦理時限。

第十八條承辦單位應當抓緊公文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於本單位職權範圍或者説不宜本單位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交辦單位的文祕部門並説明情況。

第十九條擬草公文應當做到: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規定,要切實可行,並加以説明。

(二)情況確實,觀點明確,條理清楚,文字精煉,書寫工整,標點符號準確,編幅力求簡短。

(三)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準確。引用公文應當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日期應當寫具體年月日。

(四)轉發公文應當轉發文件的責任者和公文標題。

(五)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公文結構層次不宜過多。

(六)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七)用詞用字準確、規範。文內使用簡稱,一般應當先用全稱,並註明簡稱。

(八)二級單位代廳擬稿,應當按公文格式打印或者用方格紙謄正,經領導人簽署上報。(並附報文稿磁盤)

第二十條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碼。

第二十一條公文本機關領導人簽發。重要的或者涉及面廣的,必須由正職或主持的副職簽發;經授權,有的公文可以由辦公室主任簽發。

第二十二條審批公文,主批人應當明確簽署意見,並寫上姓名和審批時間。其他審批人圈閲,應當視為同意。圈閲要註明時間。

第二十三條草擬、修改和籤批公文,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專用簽字筆。不得在裝訂線外書寫。

第二十四條公文送領導人簽發之前,應當由辦公室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是否和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文字表述、文字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上級行政機關的祕密公文,除絕密和註明不准翻印外,經廳領導人或辦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複印,翻印、複印件按機要文件進行管理,密碼電報不得翻印、複印。不得密電明覆,明電密電混用。

第二十六條傳遞祕密公文,必須採取保密措施,確保安全。利用計算機、傳真機等傳輸祕密公文,必須採用加密裝置。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輸。

第二十七條凡主送我廳和雖未明確主送我廳但需我廳辦理的公文,廳收發室應將公文標題、密級、發文字號、發文機關、成文日期、主送機關、份數、收文日期一一登記妥善,保證定期移交檔案。

篇10:機關衞生檢查的規章制度

機關衞生檢查的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全局的愛國衞生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全局環境衞生質量,為機關辦公和家屬院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最大限度地減少疾病的發生,同時,根據“一申四創”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全局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檢查的範圍及標準

(一)檢查範圍:局機關辦公樓、局家屬院、公共場所等。

(二)檢查的標準:

(1)辦公樓

衞生要求:辦公室、會議室、樓梯、走廊、宿舍等,做到門窗、牆壁、開花板無積塵、蛛網;地面無垃圾、紙屑、煙頭、痰跡;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判分標準:①門窗、牆壁、開花板有積塵和蛛網者每處扣2分;②地面有垃圾、紙屑、煙頭、痰跡者每處扣2分;③室內物品擺放零亂每處扣2分。

(2)環境衞生

衞生要求:環境規劃合理,因地制宜地植樹、栽花、種草,美化環境,路面硬化,地面無垃圾、糞便、污水、雜物,無衞生死角,垃圾箱密閉,做到日產日清。

(3)公廁衞生

為水衝式或其它無害化廁所,經常洗刷消毒,做到無積糞、無污垢,基本無蠅、無臭,地面無污物,四壁整潔,無亂貼亂畫冊,有防蠅及通風設備,貯糞池密閉,經常清掏。

三、檢查評比的時間和方法

1、檢查評比時間每週五進行一次,每月進行一次的流動紅旗評比。

2、衞生檢查評比活動由局辦公室組織各科室站有關人員參加。

3、衞生檢查評比每次檢查將分別評出3名最好的.和1名最差的科室給予表揚和批評。

四、具體要求

1、提高認識,明確領導。各科室站要高度重視,認真配合好衞生檢查活動,各盡其責,加大工作的力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確保衞生檢查活動順利開展。

2、明確責任,突出重點。衞生檢查評比活動實行各科室負責制,各科室要結合自己的工作任務,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3、強化監督,全面提高。各科室站要積極參與衞生檢查活動,強化日常檢查監督,加強自查,提高衞生管理水平,全面推動我局創建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