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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21W

蘇軾(多篇)

.《臨江仙·細馬遠馱雙侍女》 篇一

年代: 宋 作者: 蘇軾

林斷山明竹隱牆, 亂蟬衰草小池塘。

翻空白鳥時時見,照水紅蕖細細香。

村舍外,古城旁, 杖藜徐步轉斜陽。

殷勤昨夜三更雨,又得浮生一日涼。

.《臨江仙·夜飲東坡醒復醉》 篇二

年代: 宋 作者: 蘇軾

夜飲東坡醒復醉,歸來彷彿已三更。

家童鼻息已雷鳴,敲門都不應,倚帳聽江聲。

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

夜闌風靜彀紋平,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生平篇三

公元1037年1月8日,蘇軾生於眉州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奮”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接受良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其母在家鄉病故,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入獄,史稱“烏台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常州一帶水網交錯,風景優美。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飢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於是蘇東坡終於選擇了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祕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所謂舊黨與新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 篇四

蘇軾在詞的創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就一種文體自身的發展而言,蘇詞的歷史性貢獻

又超過了蘇文和蘇詩。蘇軾繼柳永之後,對詞體進行了全面的改革,最終突破了詞為“豔科”的傳統格局,提高了詞的文學地位,使詞從音樂的附屬品轉變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從根本上改變了詞史的發展方向。

蘇軾對詞的變革,基於他詩詞一體的詞學觀念和“自成一家”的創作主張。

自晚唐五代以來,詞一直被視為“小道”。雖然柳永一生專力寫詞,推進了詞體的發展,但他未能提高詞的文學地位。這個任務有待於蘇軾來完成。蘇軾首先在理論上破除了詩尊詞卑的觀念。他認為詩詞同源,本屬一體,詞“為詩之苗裔”,詩與詞雖有外在形式上的差別,但它們的藝術本質和表現功能應是一致的。因此他常常將詩與詞相提並論,由於他從文體觀念上將詞提高到與詩同等的地位,這就為詞向詩風靠攏、實現詞與詩的相互溝通滲透提供了理論依據。

為了使詞的美學品位真正能與詩並駕齊驅,蘇軾還提出了詞須“自是一家”的創作主張。此處的“自是一家”之説,是針對不同於柳永詞的“風味”而提出的,其內涵包括:追求壯美的風格和闊大的意境,詞品應與人品相一致,作詞應像寫詩一樣,抒發自我的真實性情和獨特的人生感受。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其文如其為人”(《答張文潛縣丞書》),在詞的創作上自成一家。蘇軾一向以文章氣節並重,在文學上則反對步人後塵,因而他不滿意秦觀“學柳七作詞”而缺乏“氣格”。

擴大詞的表現功能,開拓詞境,是蘇軾改革詞體的主要方向。他將傳統的表現女性化的柔情之詞為擴展為表現男性化的豪情之詞,將傳統上只表現愛情之詞擴展為表現性情之詞,使詞像詩一樣可以充分表現作者的性情懷抱和人格個性。蘇軾讓充滿進取精神、胸懷遠大理想、富有激情和生命力的仁人志士昂首走入詞世界,改變了詞作原有的柔軟情調,開啟了南宋辛派詞人的先河。

與蘇詩一樣,蘇詞中也常常表現對人生的思考。這種對人生命運的理性思考,增強了詞境的哲理意藴。蘇軾雖然深切地感到人生如夢,但並未因此而否定人生,而是力求自我超脱,始終保持着頑強樂觀的信念和超然自適的人生態度。

蘇詞比較完整地表現出作者由積極轉而矛盾苦悶,力求超脱自適而不斷追求的心路歷程和他疏狂浪漫、多情善思的個性氣質。繼柳永、歐陽修之後,蘇軾進一步使詞作中的抒情人物形象與創作主體由分離走向同一。

蘇詞既向內心的世界開拓,也朝外在的世界拓展。晚唐五代文人詞所表現的生活場景很狹小,主要侷限於封閉性的畫樓繡户、亭台院落之中。入宋以後,柳永開始將詞境延利到都邑市井和千里關河、葦村山驛等自然空間,張先則向日常官場生活環境靠近。蘇軾不僅在詞中大力描繪了作者日常交際、閒居讀書及躬耕、射獵、遊覽等生活場景,而且進一步展現了大自然的壯麗景色。

蘇軾用自己的創作實踐表明:詞是無事不可寫,無意不可入的。詞與詩一樣,具有充分表現社會生活和現實人生的功能。由於蘇軾擴大了詞的表現功能,豐富了詞的情感內涵,拓展了詞的時空場景,從而提高了詞的藝術品味,把詞堂堂正正地引入文學殿堂,使詞從“小道”上升為一種與詩具有同等地位的抒情文體。

“以詩為詞”的手法則是蘇軾變革詞風的主要武器。所謂“以詩為詞”,是將詩的表現手法移植到詞中。蘇詞中較成功的表現有用題序和用典故兩個方面。

有了詞題和詞序,既便於交代詞的寫作時地和創作緣起,也可以豐富和深化詞的審美內涵。在詞中大量使事用典,也始於蘇軾。詞中使事用典,既是一種替代性、濃縮性的敍事方式,也是一種曲折深婉的抒情方式。蘇詞大量運用題序和典故,豐富和發展了詞的表現手法,對後來詞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從本質上説,蘇軾“以詩為詞”是要突破音樂對詞體的制約和束縛,把詞從音樂的附屬品變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蘇軾寫詞,主要是供人閲讀,而不求人演唱,故注重抒情言志的自由,雖也遵守詞的音律規範而不為音律所拘。正因如此,蘇軾作詞時揮灑如意,即使偶爾不協音律規範也在所不顧。也正是如此,蘇詞像蘇詩一樣,表現出豐沛的激情,豐富的想象力和變化自如、多姿多彩的語言風格。雖然蘇軾現存的362首詞中,大多數詞的風格仍與傳統的婉約柔美之風比較接近,但已有相當數量的作品體現出奔放豪邁、傾蕩磊落如天風海雨般的新風格,如名作《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

在兩宋詞風轉變過程中,蘇軾是關鍵人物。王灼《碧雞漫志》卷二説:“東坡先生非心醉於音律者,偶爾作歌,指出向上一路,新天下耳目,弄筆者始知自振。”強化詞的文學性,弱化詞對音樂的依附性,是蘇軾為後代詞人所指出的“向上一路”。後來的南渡詞人和辛派詞人就是沿着此路而進一步開拓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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