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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藥房規章的制度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94W

關於藥房規章的制度

關於藥房規章的制度範文(一)

一、藥劑師收方後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繫更正後再行調配。

三、藥?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庇Π湊找┢沸災省⒎擲啾9堋⒆⒁饢露取⑹取⑼ǚ紜⒐庀叩忍跫樂掛┢飯謔В嬤估帽渲省?/p>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註明。對需臨時炮製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五、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和二類精神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須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櫃櫥內外清潔,無雜。

七、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八、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九、調劑台及儲藥瓶等應保持清潔,並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後立即洗刷乾淨,放回原處。

十、注意安全保衞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關於藥房規章的制度範文(二)

一、為確保調配工作的正常進行,未經藥房人員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住院部藥房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者務必提前15分鐘接班,接班者未到達前,交班人不得離開。二。在處方配方前對其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再配發。調劑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權自作主張用其他藥品代用。遇處方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取得聯繫,待更正後再行配方。

三、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嚴禁直接用手接觸藥物。

四、散劑及膠本劑的重量差異限度、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對毒藥、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照“毒、劇、麻限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藥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實施細則執行。

五、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或易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當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六、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燒焦、醋制或鹽炒等特殊煎藥法的藥物,務必按照處方要求單獨另包和聲明清楚。對需由藥房人員臨時炮炙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要求務必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醫用質量。

七、發藥時應耐心地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的性質、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造成不良後果。

八、調配處方時應經嚴格核對後方可發出,發藥人要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若發生差錯事故,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並立即進行處理。處方按先後秩序配發,急診處方優先,務必隨到隨配。

九、藥房應在配方場所內為病員帶給諮詢服務,指導病員合理、安全用藥;設置意見簿,公佈監督電話,對病員的批評或投訴要及時加以解決。

十、發藥務必做到有處方、有發票,嚴格核對含量和數量,嚴禁私自收款發藥。

藥房工作制度

一、調劑人員務必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相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配方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我中心處方不予調配。

二、收方時,對處方資料審查核對無誤後,方可調配,如處方資料不委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聯繫更正後方可調配。

三、配方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稱量標準,不得估量取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配方應細心迅速和準確,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四、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狀況,確需退藥時,只限有限注射劑和原包裝片,丸劑,經醫師用紅筆開出退方,方可退回。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務必詳細複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五、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後放回原處。貯藥瓶應保留原包裝,並每日檢查開零藥品批號。

六、對麻醉藥,毒藥,精神藥品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發現問題或錯長錯短及時核對。

七、藥品要定期檢查有效期,嚴防過期失效的現象發生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衞生和室內衞生,工作時光應持續肅靜,不得大聲喧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光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脱崗。非本室人員不得入內。

關於藥房規章的制度範文(三)

醫院藥劑工作是醫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藥品管理,確保藥品質量是提高醫療質量,保證患者用藥安全有效的重要環節,醫院藥學科務必根據醫療、科研的實際需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醫院藥劑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醫院藥劑管理,嚴把採購、保管、使用關,為人民健康服務。

一、西藥管理

(一)採購藥庫管理人員負責全院的藥品採購供應工作,根據每月由微機輸出各類藥品消耗動態及庫存狀況,按時編制藥品分期採購計劃,報經院辦研究批准後方可採購,在供應正常狀況下庫存量一般為2~4個月,個性注意解決藥品緊缺與積壓兩方面矛盾,摸準用藥規律,把握藥品市場動態,掌握供求信息,嚴把質量關,不進“三無”及偽劣藥品和非藥品,暢通購藥渠道,堅持按主渠道進藥,健全外部調整網絡和內部流通體系,預見藥品前景,把握最佳購入時機,對搶救急用藥品用心組織進貨,保證醫療需要。

(二)驗收購進、調進或退庫藥品,由藥房主管嚴格驗收。對品名、規格、數量、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註冊商標、有效期限、外觀質量、包裝狀況、進價等項進行驗收核對,全部合格逐項填寫藥品驗收入庫記錄本,經與原始單據核對無誤,採購、保管人員簽字後方可入庫(入庫後系統入庫時光不得超過一天),入庫後交相關領導簽字辦理轉帳付款手續。

(三)保管藥劑人員要認真執行藥政法。對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貴重藥品、自費藥品,務必按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保管藥品庫房務必堅固、乾燥、通風。防火安全設施(滅火器)要齊備。

庫存藥品按性質、劑型分大類、再按藥理作用系統存放,注意藥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藥品需冰箱內存放,需避光藥品注意放在非光照處,近效期藥品及時登記,定期檢查。做好防黴、防蟲、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藥品台帳、卡進行統計,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四)藥房每月月末盤點一次,盤點過程中及時清查近效期、過期藥品,對近效期6個月內、3個月內分別構成紙質報表報院辦。院辦將近效期藥品分別以黃色、紅色構成多份紙質報表後分發到各科室每位醫生手裏,以對臨期藥品進行有效的處理,對過期藥品及時銷燬處理,避免因過期而造成不良影響。

(五)藥劑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收到處方後執行查對制度,核對處方資料無誤後,方可調配。處方調配要細心、迅速、準確,核對後簽字。對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類藥品的調配務必按其有關規定審方、調配。如發現問題及時與醫師聯繫更改後再調配,藥劑人員不得私自更改。對急救搶救用藥隨到隨配隨發,不得延誤。

藥劑人員務必把好使用關,對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類藥品、貴重藥品的使用,務必依據有關規定、專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統計。自費藥品要嚴格管理,不得用於公費處方。為杜絕濫開方,開大方,對不合理用藥的處方,藥劑人員有權與醫生溝通並推薦調整,溝通未果時可即時向上級領導反應,作出及時處理。

(七)藥劑人員應主動深入科室,向科室醫生介紹藥品調整狀況,將新進藥品及其藥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項、不良反應等有關資料説明,使臨牀用藥不斷得以更新。

關於藥房規章的制度範文(四)

藥房工作制度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後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狀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繫更正後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塗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內含毒藥、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並簽名後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説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籤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澱的液體方劑,務必註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註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餘按先後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後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櫃加鎖保管,並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並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牀各科室的聯繫,徵求對藥品供應要求,瞭解用藥狀況,用心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准後銷燬。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後放回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