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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借閲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1W

圖書借閲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圖書借閲制度 篇一

一、圖書公共管理的基本規則:

1、講究文明禮貌,提倡用文明禮貌語言、尊重管理人員。

2、維護環境衞生,保持整潔。不隨亂丟雜物,嚴禁在館內吸煙、吃零食。

3、查閲圖書後請歸還原位。

4、愛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圈點、批註、不得將未經借閲登記的圖書帶出室外。

5、借閲時保持室內肅靜,不得大聲喧譁。

6、遵守本圖書館規章制度、凡違反者應虛心接受批評教育,照章受處。

7、圖書館設立在團委辦公室。

二、圖書館借書規則:

1、本館為全廠職工服務。

2 借書數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書期限:每本書可借閲二個星期,如若未閲讀完,可續借二週。逾期不還者,按超期天數處以罰款。超期每天罰款0、5元。

4、圖書借出時,應當面檢查,如發現有錯號、破損、污漬等現象,應立即向工作人員聲明。如還書刊時被發現,由還書讀者負責、

5、讀者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倍加愛護,不得摺頁、遺失、損壞、撕頁、污漬和圈點,如有上述情況將按有關規定罰款。

6、借閲人如若連續三次違反本圖書館借閲規則,則取消借閲資格,並酌情向所在單位如實反映情況。

三、遺失、污損、圖書資料賠款規則:

(一)凡折書、撕頁、挖剪圖書者,除當面批評教育外,並按以下辦法處理:

1、撕頁、挖剪圖書者,一般按圖書原價的3——5倍賠償;

貴重書刊(如工具書、重要管理書籍等)一律按原價的5——10倍賠償,殘書收回圖書館。

2、私自折書者,按原價的30%-50%賠償。

(二)污損圖書資料,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賠償,

1、污損10頁以內按原價30%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2、污損10頁以上按原價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3、污損20頁以上按原價的2——4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三)凡遺失文獻資料者,一週內賠原書刊不予追究責任。超過期限,每本加收圖書損失費5元。如賠原書刊確有困難,可按以下辦法賠償:

1、1995年以前的圖書,按原價的8——10倍賠償。

2、1995-20xx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5——8倍賠償。

3、20xx年-20xx(含20xx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3——5倍賠償。

4、當年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2倍賠償。

5、多卷書或叢書中的一本按全套書價的 l——3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6、借閲圖書超過規定期限,每天罰款0、5元。

7、丟失圖書編碼,每本圖書賠償1元人工費。

(四)賠償書刊時間規定:

1、待償時間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超過一個月者又以超期的規定一併處理。

2、辦理賠償手續後一個月內找到原書刊資料,可持賠償單到圖書館返還50%的賠償金。

(五)圖書館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圖書借閲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級圖書角的圖書,提高班級圖書角圖書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級圖書為班級同學捐獻,捐獻時先向圖書管理員(班長)登記,以便日後歸還。

二、學生借閲圖書應先翻閲《圖書目錄》後,向圖書管理員提出所要借閲的書名,不準隨意在圖書角亂翻。

三、每位同學每次只允許借書一本,早讀時間不許借閲及還書,每週週三午自習為借閲時間。借書時應自覺排隊,嚴禁擁擠,嚴禁大聲喧譁。

四、借書時,需認真檢查圖書有無破損情況,如發現應及時交管理員進行登記。

五、借出的圖書,管理員應認真登記好圖書書名、單價、借閲時間及圖書完好程度。並由借閲人簽名。

六、借出的圖書一週內必須歸還圖書角,歸還時圖書管理員註明歸還時間、檢查破損情況,及時處理賠款事宜。若還未看完,應辦好續借手續。未歸還前,不得借閲其它圖書。

七、不得以他人名義借書,或將圖書轉借他人;所借圖書2日內不可歸還,保證認真讀書,減輕管理員的工作負擔。

八、借閲者應愛護圖書,如有污損、塗寫或丟失,要賠償相同版本的圖書或按原價賠償,並處以停借3周的處罰,破損的圖書視其破損程度賠償,並將處以停借1—2周的處罰。

九、圖書管理員要保護好圖書,如有損壞要及時修補。

十、放假前一週,由圖書管理員清查一次借出的圖書,督促學生歸還。

八年級(2)班

20xx年4月24日

圖書借閲制度 篇三

國小圖書借閲制度

一、本圖書室的報刊雜誌只限在本校人員查閲,閲後報刊雜誌如期歸還。

二、圖書實行憑證借閲制度,教學用書借期最多為一學期,其他書借期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閲兩本,欠書不予再借。

三、如需繼續閲讀,應及時續借閲手續。

四、愛護圖書,不準在書上劃道、圈點,更不準割頁、撕毀,違者按規定罰款。

五、圖書或借書證丟失,應及時聲明,並按規定賠償補辦借書證。

六、轉學或畢業者應及時辦理退證手續。

七、保證室內衞生和肅靜,室內禁止吸煙、亂扔垃圾。

八、學校圖書室開放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開放。

圖書借閲制度 篇四

為了讓大家更方便、快捷、有序地借閲圖書,特制定以下的規則:

一、管理人員職責:

1、本班設圖書角,幷設定一名圖書管理員負責書籍管理情況。

2、班級成員所帶的書籍到班,圖書管理員負責登記圖書的書名以及所有者。

3、負責組織借閲,做好相關記錄。

4、負責整理清查圖書,監督檢查閲讀書目完損情況。

二、借閲規則:

1、班級圖書為班級同學捐獻,捐獻者請在自己的書上請寫好姓名。

2、借書必須到圖書管理員處登記借閲時間、書名稱等項目。

3、借書時要檢查原書,如有污損、缺頁等情況應及時説明。

4、每人每次借書不得超過兩本。

5、借閲的書要愛護,不得撕頁、摺頁、剪裁、折捲圖書,不得在書上畫線、批註或塗寫,如有損壞或丟失要賠償同樣的新書或按照圖書原價賠償。

6、書一經借出,中途不得轉借他人。

7、還書要找圖書管理員做好記錄。

8、若利用上課時間看借來的書,被任課老師發現沒收的,借閲者要對書負全責。

懇請同學們給圖書角提出寶貴的意見,讓我們的圖書角發揮最大的作用。

最後,願圖書角帶給大家的每一天都是快樂和充實的!

温馨提示:

1、讀書者應愛護圖書,未經許可切不可私自亂**翻圖書或私自帶圖書出教室。

2、請嚴格服從圖書管理員的管理,以共建班級良好的讀書氛圍委會

閲讀使人充實;會談使人敏捷;寫作與筆記使人精確。史鑑使人明智;詩歌使人巧慧;數學使人精細;博物使人深沉;倫理使人莊重;邏輯與修辭使人善辯 ——培根

圖書借閲管理制度 篇五

圖書卡或一卡通是讀者在圖書館借閲圖書、查閲資料的有效證件,僅限本人使用。

一、圖書借閲

(一)所有師生憑圖書卡或一卡通辦理圖書借閲手續,且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代借,一經發現首次扣證兩週、兩次取消借閲資格。因轉借、代借而造成的後果,由領證人自負。

(二)寒暑假和節假日期間到期的圖書,圖書館系統將進行相應的延期,在開學或節假日結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歸還。假期前到期的圖書,若超期歸還假期均含在內。

(三)讀者可在OPAC中登錄“我的圖書館”查看圖書借閲、超期罰款、預約等信息。

(四)借還書地點:圖書館二樓借還書處。

借還書時間:週一至週四8:00--15:40

週五8:00—11:30

12:30—15:40

週六8:00—11:30

12:30—15:40

(五)城市學院在職的教職員工每人限借30冊圖書,借期限為180天。

(六)學生每人限借15冊圖書,借期限為90天。

(七)所有師生應注意保持圖書的完整及頁面的整潔,不得在書中劃線、塗抹或污損。如有損壞,按圖書標價賠償。借閲圖書時,若發現圖書已經被污損,一定要由借還書處工作人員做相應標記後,再辦理借閲手續;否則,還書時污損書刊的責任由借閲人負責。

(八)所借圖書逾期歸還,按規定收取超期罰款。

(九)所有讀者在畢業或離校前必須按規定還清所借圖書和繳清所有超期圖書罰款,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學生畢業離校前,圖書清退按班統一到圖書館辦理圖書清退手續。未辦理圖書清退手續按學院規定處理。

(十)下列圖書不外借:

1、教師閲覽區的'圖書;

2、辭典、索引、文摘類工具書;

3、獨本書;

4、中、外文期刊、報紙;

5、其它不宜外借的圖書。

二、續借圖書

(一)續借可在網上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我的圖書館”自助辦理。

(二)小説類圖書不能續借,其他類圖書均可續借一次。

(三)續借在圖書到期前30天內辦理,已被預約的圖書不能續借。

(四)續借的借期自到期日算起,教工續借期限為90天,學生續借期限為30天。過期圖書不能續借。

(五)借閲證中有超期未還圖書或超期罰款超過限額不能續借。

(六)借閲卡存在違章記錄不能續借。

三、預約圖書

(一)讀者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我的圖書館”,即可預約。

(二)預約服務僅限於同一種圖書全部借出時才可以辦理;文藝小説類圖書不能預約。

(三)同一種圖書如被多個讀者預約,系統將按讀者預約的先後順序自動排序;

(四)最大預約冊數為2冊;預約申請有效期20天,預約到館圖書保留5天,之後預約記錄自動刪除或轉至下一位讀者。

(五)讀者通過圖書館OPAC查詢預約圖書已到館信息後,請儘快到館辦理外借手續。

四、超期罰款規定

超期圖書按每冊每天0.20元進行處罰。

五、遺失賠償

(一)如果圖書丟失,需購買書名、著者、出版社和ISBN號相同的版本或高版本的新書賠償,同時交納技術處理費、人工費5.00元;賠書後找到原書不予退賠。

(二)無法賠償原樣圖書時,應視如下具體情況予以賠償:

1、小説類圖書按原價的3倍賠償;

2、其它類圖書複本五本以上時,按原價的5倍賠償;

3、五本以下按原價的6-10倍賠償;

4、圖書原價不足1.00元時,均按10元賠償;

5、多卷書或成套圖書,賠償時以整卷(套)圖書而論;

6、工具書、珍貴圖書,視具體情況賠償6-10倍;

(三)賠款後在本學期內找到原書可以退賠,超過本學期則不予退賠。

圖書在賠償處理時,如有超期記錄,則需同時繳納超期罰款。

六、隨書光盤

(一)光盤申請、下載

讀者在圖書館的OPAC中檢索到對應的圖書目錄,如果已經上傳,在該目錄下即可下載;如果尚未上傳,可以點擊“申請開放”進行申請。我們在三個工作日內,將申請的光盤上傳到網上。讀者在提出申請三個工作日後還不能在網上下載光盤,則是由於光盤容量太大等原因不能上傳,我們將提供手工借閲。

(二)光盤借閲

讀者需檢索並記錄光盤所對應圖書的索書號,憑本人借閲證到圖書館辦理登記“押證”(學生證或身份證)借閲。

借閲期限:3天,超期歸還,超期罰款1元/天/張。光盤損壞,賠償20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