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地質災害預防方案【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1W

地質災害預防方案【精品多篇】

章 總則 篇一

第一條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第三條 地質災害的分級包括災情分級和險情分級。

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三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災死亡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災死亡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災死亡三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下的。

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威脅程度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員在一千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經濟損失一億元以上的;

(二)大型: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員在五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經濟損失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的;

(三)中型: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員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員在一百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下的。

第四條 地質災害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將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專項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第六條 市、區縣(自治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建設、交通、水利、煤監、市政、三峽水庫、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負有監測及參與防治的責任。

第七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地質災害的成因及責任進行認定,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將工作中形成的地質資料匯交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地質資料數據庫,實現信息共享。涉密的地質資料除外。

第九條 地質災害直接威脅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有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義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或阻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預防方案 篇二

為繼續做好我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連續性,根據新頒佈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xx令394號),在上年度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制訂了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一、我市地質災害分佈與防治區劃分情況

菏澤市地處黃河沖積平原的前緣,地勢較平。歷史上黃河多次氾濫,在區內遺存有數條古河道帶。區內西部聊考斷裂活動強烈,因此在地質構造上屬不穩定和次不穩定地區。受自然及人類工程活動等因素的影響,區內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大威脅。區內主要地質災害類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地下水超採漏斗、砂土液化等。根據其發生機率及危害程度,我市建立了菏澤城區深層地下水超採漏斗(地面沉降)、南部黃河故道帶地面塌陷與地裂縫、鄄城紅船地面塌陷等3個重點監測與防治區。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防治對策

(一)菏澤城區深層地下水超採漏斗(地面沉降)區

1、災害現狀菏澤市城區深層地下水降落漏斗已存在多年,自80年代中期就初具規模。90年代漏斗面積近1000km2。隨着開採量的增加,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且下降速度驚人。據80年代初期監測資料,當時水位埋深僅6m餘(406孔1980年9月11日監測值);至1995年,水位埋深已達45.603m。15年間水位下降了近40m,下降速率為2.6m/a。406孔位於漏斗的上緣,位於漏斗中心地帶的城東地區,該層水水位埋深已達100m。由於地下水水位的持續下降,城區地面沉降也隨之發生。XX—XX年城區地面最新沉降數據為26mm。牡丹區在xx年汛期出現兩起地面塌陷,其中牡丹辦事處葦子園村塌陷已威脅到人員安全。

2、致災原因

無規劃、無節制、大量超採深層地下水是造成城區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及地面沉降的根本原因。

3、災情趨勢預測分析及風險評估

短時間內如不能削減深層地下水開採量,該漏斗將進一步擴展,漏斗區水位將不斷下降,甚至有與東明縣深層地下水漏斗區連接的可能,已發生的地面沉降也將隨之發展。這勢必會對菏澤城區建設、工業生產等造成直接影響。

目前,地下水是菏澤城區主要的供水水源。而由地下水超採造成的地質災害涉及範圍廣、危害程度大,且恢復難。因此,災情若得不到控制,由此造成的損失將是十分巨大的。

4、防災對策及建議

(1)禁止城區地下水的亂開亂採,重新分配水源量,合理開採地下水;

(2)開闢新的供水源地;

(3)開展地下水人工回灌;

(4)做好地下水及地面沉降的監測工作。

(二)南部黃河故道帶地面塌陷與地裂縫區

1、災害現狀

自九十年代初,南部黃河故道帶已發生多起地面塌陷、地裂縫,致使道路破壞,房屋受損。1992年7月10日,單縣高韋莊鎮趙集村發生地裂縫,地裂縫走向以北西方向為主,縫寬5—20cm,單條長10—20m不等,有十幾條之多,並伴有地面塌陷發生,一橋樑撕裂,30餘農户房屋因地裂縫造成不同程度破壞。1993年8月5日,曹縣樑堤頭鎮石香爐村發生地裂縫,呈北西和北東西個走向,單長20多m,寬10cm,深4—5m,可見地裂縫4條,其中一條切房基而過,另一條穿過一農家院落,造成房屋牆體開裂。

2、致災原因

地面塌陷、地裂縫發生於黃河故道帶上,地表巖性以粉細砂或粉土為主。災情多發生於雨季,由地質、氣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原因共同作用而引起。

3、災情趨勢分析

該區地面塌陷、地裂縫是由地質、氣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因素引起,只要影響因素存在,在其共同作用下,在適宜的時段內就有災情發生的可能。

4、防災對策及建議

(1)控制地下水水位的升降幅度;

(2)保持地表巖性不被破壞;

(3)在該區應採用濕潤灌溉,不可漫灌;

(4)新建建築物應避開古河道帶。

(三)鄄城紅船地面塌陷區

1、災害現狀

地面塌陷區主要分佈於鄄城縣紅船鎮前樑樓村西,長、寬各約500m,面積2.5萬m2。自八十年代末以來,每逢雨季時有發生。地面塌陷區內共有塌陷坑二十七個,陷坑大小不一,形態各異,表層粘土亦有深淺不一的裂痕。塌陷有時發生在個別農户的房前屋後,甚至危及到居民安全,造成居民心理恐懼。

2、致災原因分析

經考察,地面塌陷區位於古河道帶上。地表巖性為一層厚0.3—0.5m的粉質粘土,其下為粉細砂或粉土,約1.5m深處為厚約10cm的淤泥層,以下又為粉細砂,在17m深處有一黑色砂礫土層。雨季時,在表層土被破壞處,雨水直接下滲,以至下漏,地下粉土由於液化等原因隨水流失,日久便形成一定空間,上部土壤重量因降水等因素增加或超過空洞承受極限時,便形成塌陷。

3災情趨勢分析及風險評估

雨季降水較大時,該區仍有地面塌陷發生的可能性。由於塌陷區緊鄰村莊,應做好地面塌陷的監測與防治工作,以防災情發生,危及人民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4、防、災對策及建議

(1)做好羣眾宣傳工作,不要在塌陷區及其附近挖土、建房;

(2)保持地表巖性不被破壞;

(3)在該區應採取濕潤灌溉,不可漫灌;

(4)做好監測工作。

(四)鉅野煤田在建礦井的地質災害防治

鉅野煤田的多個井田現已開鑽,個別主井建設進入關鍵階段。礦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難度相當大。各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地環監測機構一定要做好日常煤區地環監測管理,保證鑽井工作的順利進行,避免地質災害現象的發生。

三、地質災害區域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市國土資源部門將組建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小組,在市政府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的汛期地質災害應急小組,負責本縣區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將防治任務逐級明確到單位到人,確保發生重大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地質險情時,能夠及時進行搶險救災。

(二)健全防治、搶險、救援機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制度,堅持汛期巡查和值班電話制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邊界設立明顯標誌,明確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預設醫療救治點,同時加強相關的'科普宣傳。

災害或災情出現後,國土資源部門應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儘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範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民政、衞生、藥品監督、經貿、公安部門,應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衞生防疫、藥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主管部門要做好氣象服務保障;通訊、鐵路、交通部門要保證通訊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藥品、食品的運送。

(三)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災害或災情發生後,各縣區政府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查明災害發生的原因,並進行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繼續擴大,並按照地質災害分級報告的有關規定,向市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遇到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將災害情況報告市政府。

地質災害預防方案 篇三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切實做好全鎮20xx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結合全鎮實際情況,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修編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必須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開展羣測羣防,採取適當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損失。遵循“社會、經濟、生態三大效益相統一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的基本原則,同時兼顧以下原則:

1、堅持政府統一領導、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原則;

2、專業隊伍與當地羣眾相結合,技術業務與行政措施並重原則;

3、事先摸清災情、充分做好準備與應急處置原則,分部門負責並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5、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6、防治地質災害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協調發展的原則;

7、堅持“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

各村、各單位、企業應按照防災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學地實施境內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提高防治地質災害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目標

地質災害的危害極大,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破壞房屋、交通、水利設施,造成人員傷亡,破壞生態環境等。因而,推廣普及地質災害防治迫在眉睫,促進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建設,要求全鎮積極主動地、科學地、有計劃地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的損失與威脅是全鎮工作的重要目標。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就是通過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預警,應急得當,達到儘量減少地質災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質災害現狀及防治形勢

(一)自然地理與地質環境概況

鎮位於縣中部,全鎮面積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413萬畝,林地面積21萬畝,轄36個行政村,130個自然村,總人口4.3萬人,古寧線、福汾線、古屏線穿越境內。

鎮屬於亞熱帶山區季風氣候,溶蝕高原地貌顯著,石頭山多,地表缺水,土層微薄,降雨滲漏嚴重,地表水源貧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氣温17.8℃,最低氣温-5℃,最高氣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無霜期為280天。鎮區地質構造發育,以斷裂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斷裂,斷裂破壞了巖體的完整性,致使巖石破碎,加劇了巖石的風化速度,削弱巖石的強度。對地質災害的產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質災害現狀

全鎮是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鎮之一,全鎮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1個,其中滑坡12處,崩塌9處,分佈於全鎮16個行政村,其中一般隱患點7處,較大隱患點14處,重大隱患點0處,威脅76棟房屋,123户,合計599人。全鎮共有高陡邊坡地質災害點9處,分佈於6個行政村。其中,銀場村、周厝村、牛峯村為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高陡邊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均有分佈的行政村。

(三)防治現狀

全鎮在縣相關單位的領導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災點監測人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抗災、救災應急反應系統,羣眾防災減災意識有所提高。但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依然整體較為被動;防治工作和技術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痺僥倖心理尚存等問題。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任務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省氣象局發佈的20xx年氣候預測:

1、早春季(3-4月):預計早春季總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佈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預計雨季總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現持續性暴雨過程。

3、夏季(7-9月):預計總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預計總降水量偏少1-2成。

5、預計20xx年登陸或影響我縣的熱帶氣旋(俗稱颱風)總數4-5個,較常年略少,但強度偏強,可能有秋季颱風影響。

颱風和強降雨時期將可能為地質災害高發期。同時,各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仍為各村地災點,可能在暴雨及人類工程活動等外力作用下,產生災害;其他低山區的一些房後高陡邊坡、溝口民房等,均有變形破壞或出現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質災害防治部署

(一)落實防治地質災害責任制

成立鎮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地質災害防治是事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單位、企業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要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地質災害責任人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分管領導、受威脅單位主要負責人、村兩委主幹擔任。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居,由村兩委組織受威脅村民開展巡查、監測。

國土資源所是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防治地質災害工作方案,宣傳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知識,建立並完善地質災害點資料庫與羣測羣防網絡,實行汛期24小時專人值班,時刻保持與防汛抗旱、氣象等有關部門的緊密聯繫,按規定及時報告、轉達和指揮治理,加強防治地質災害的技術指導工作並提出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關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落實防災責任制,認真做好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迴檢查

各村、各單位、企業應組織人員對本轄區內的主要地質災害點、災害重點防護區進行巡迴檢查,其主要任務是:

1、檢查地質災害防災方案落實情況

主要內容:組織機構(各村、各單位、企業防災責任人),危險點監測(監測責任人、觀測點佈置、觀測方法、記錄、匯交整理),信息網絡,防災預報,危險區羣眾的防災意識,應急方案及措施等。

2、檢查主要災害危險點

對轄區內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要劃定警戒區,設立告示牌;行政村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重點防範,並掛牌警示;對轄區有險情的災害點進行現場和室內檢查,發現地質災害危險點有明顯異常情況的,所在村應及時上報鎮人民政府,並組織調查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三)災前監測與安全轉移

1、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三級時,鎮政府、國土資源所應部署防災工作,加強值班;應及時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巡查;隱患點和易發區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加強對隱患點和易發區的監測和防範。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鎮政府應及時採取防災避險措施;其他部門和單位對職責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加強監測、巡查,及時採取避險措施。

2、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二級時,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應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特別是高陡邊坡)進行加密巡查;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應對隱患點和易發區的加密監測和防範。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羣眾轉移至地質災害避險點;易發區受威脅人員要根據當地雨情、險情,適時轉移避讓。

3、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一級時,應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做好投入搶險救災的準備,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的羣眾轉移至地質災害避險點。

4、地質災害轉移對象: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山坡、邊坡建築物內的羣眾;易發生泥石流山溝及溝口(低窪)地帶的羣眾;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羣眾;其他在易發生地質災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地帶的羣眾。

5、各村委會、各單位、企業應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救組織,配足必要的物質裝備,提高防救隊伍的素質;制定具體的防救方案,特別是臨災前的人員轉移方案,並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四)避險步驟及撤離路線示意圖

1、由責任人發佈命令。

2、採取電話、鳴鑼、鳴哨等辦法通知和預警。

3、防治應急分隊組織人員撤離。

4、鎮、村組織安置羣眾。

5、撤離路線示意圖:隱患點安置點:避災點。

(五)搶險救災

災情發生後,各村、各單位、企業應按既定的方案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搶險救援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民政、建管、衞生等部門應及時做好傷員救治,安置撫卹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門應做好相關工作。必要時,可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切實做到防範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六)建立防治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

各村、各單位、企業對特別易發生地質災害的重點地區,要進一步健全防治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暢通,為防災救災的指揮決定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在汛期期間,各村、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重大災情,每月1日—3日報送上月災情情況,每年11月25日前報送全年災情報告和有關資料。

六、防災預案的實施

(一)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條件。將地質災害羣防羣測任務分解到鎮村兩級,明確具體監測人和監督單位責任人,建立完善的羣專結合和羣防羣測的預報網絡體系。

(二)安排資金,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鎮村兩級要撥給一定經費重點解決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羣測羣防和治理的費用。用於防治地災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地質災害預防方案 篇四

1 總則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xx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地質災害發生或者臨災時的應急處置反應。

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

2 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

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長:主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祕書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軍分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等部門負責同志。

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安康軍分區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隊迅速組織指揮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長擔任。軍分區司令部、武警支隊和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有關部門聯絡員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應急防治與救災的新聞發佈;起草市應急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市應急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市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市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3.2 預防預警行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同時要將羣測羣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氣象主管部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預報,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範圍和影響程度等,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對出現的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當地縣區政府應當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設置明顯警示標誌。

3.3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立即如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4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造成河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造成鐵路幹線、公路主線、民航和航道中斷,或嚴重威脅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為險情應急和災情應急。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 險情應急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應當立即派出專業人員(專家組)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省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調查;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市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調查。

地質災害險情確定為臨災狀態時,當地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立即成立現場險情應急搶險指揮部,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誌,啟動“防、搶、撤”方案,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加強監測預報,有序組織搶險防災各項工作。必要時,啟動相應級別的市、縣(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後,縣級人民政府應解除險情應急狀態,確定撤銷或者繼續保留危險區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措施,並移交有關部門或單位組織實施。

5.2災情應急

5.2.1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緊急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組織動員全市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請求省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支援。

5.2.2 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迅速組織當地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按照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並向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5.2.3 中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在災害發生後迅速派出工作組開展應急調查,核查災情,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成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防範措施,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並將應急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災害發生現場應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並根據需要和部門分工,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監測預警,劃定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搶救受傷、被埋人員,轉移受威脅居民並安排好災民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及死難者的善後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1)縣級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迅速派出由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組成的應急調查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核查災情,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成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防範措施,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並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災害發生現場應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並根據需要和部門分工,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監測預警,劃定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搶救受傷、被埋人員,轉移受威脅居民並安排好災民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及死難者的善後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人民政府可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災害現場指導、協調搶險救災工作,慰問受災羣眾。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省國土資源廳並在事後上報應急調查報告。

5.2.5應急響應結束

災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的建議,及時解除災情應急期,撤銷原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

6 部門職責

6.1 緊急搶險救災

由安康軍分區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隊、市公安局、建設局、水利局、安監局、安康供電局、旅遊局、教育局、市扶貧辦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2 應急調查、監測預警和治理

市國土資源局、水利局、地震辦、氣象局、環保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3 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市衞生局、農業局、經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4 治安、交通和通訊

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安鐵路局安康辦事處、安康民航站、無線電管理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5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商務局、糧食局、鹽務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6 信息報送和處理

市廣播電視局、國土資源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7 應急資金保障

由市發改委、財政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建立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並與當地同級武警部隊建立搶險救災的協調機制。搶險救災應急隊伍要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加強救災裝備建設,配備專用越野車輛、無線通訊設備、信息傳輸工具、應急用品、搶險救災裝備等。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7.2 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7.3 應急技術保障

市國土資源局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同時加強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7.4 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自救知識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羣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7.5 監督檢查

市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8 預案管理與更新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縣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備案。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修訂更新,修訂更新後的預案,報市政府批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9 責任與獎懲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10 附則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