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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優選(範例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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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優選(範例8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優選(範例8份) 由本站會員“kiluk”整理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目錄】

篇1: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2: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5: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6: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7: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篇8: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正文】

篇1: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保障三建轄區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轄區內國家和團體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預案適用範圍

三建鄉轄區

三、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採取進取有效的防禦措施,把洪勞災害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預案啟動

洪水水位到達警戒水位,降雨量達200mm,或發生旱情,連續乾旱,啟動本預案。信號以指揮長電話通知黨政辦。

五、應急機構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領導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的方針政策,督促制定各種防汛措施,領導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宣傳動員廣大幹部羣眾進取參加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密切配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防汛職責。部署有關防汛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準備。

(3)督促檢查重大防禦洪水措施方案、調度計劃、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種非工程措施的落實。

(4)應急搶險時親臨第一線,現場指揮,調動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有效地投入到搶險工作中。

(5)做好災民安置,搞好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災後工作。

2。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指揮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制定三建鄉場鎮防汛警戒水位。

(3)瞭解、掌握氣象趨勢、雨情、水情、暴雨強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組織檢查防汛搶險的各項工作。

(5)組織汛後檢查,查看水利設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復計劃及監督防汛物質的使用和防汛經驗教訓的總結。

(6)檢查災民安置和救濟工作的落實情景。

(7)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的落實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的落實。

(9)檢查通信設備的完好情景。

(10)負責統計上報災情情景。

(11)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推廣好的防汛搶險經驗。

3。日常工作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職責是:[由本站網友投稿]

(1)制定場鎮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請示和報告制度。

(2)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機構的批示、命令。

(3)嚴格按科學規律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災情,按時瞭解雨情、水情實況,向上級有關部門瞭解水文、氣象預報。

(5)及時請示報告,對重大汛情和災情要及時向上級彙報;對需要採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時請示,對批准的方案及時執行;對授權傳達的上級使命及時準確傳達。

(6)對發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記錄,以備查閲,並立卷歸檔。

(7)對所發生的各種類型洪澇旱情要根據資料及時進行分析、整理,給領導供給決策依據。

六、指揮體系及職責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領導及指揮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設立相對應的領導機構,堅持行政領導負責制。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主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

2。三建鄉及各行政村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制定各種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關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3。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的統一指揮、人員調度、部門協調工作。

七、行動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揮組:由鄉長王健同志任指揮長,譚建於、向承忠、毛磊同志為副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調度、統籌協調防汛抗旱等工作。

2。搶險組:由向承忠同志任組長,成員為三建鄉防汛抗旱搶險組全體成員。負責撤離、疏散、斷電、救援受災羣眾等工作。

3。安保組:由張金海同志任組長,派出所其餘幹警為成員。負責警戒險區交通及安全,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調用搶險救災車輛及治安等工作。

4。救護組:由黃本國同志任組長,衞生院及計生服務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險區傷員搶救、傷員護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術服務組:由陳永翠任組長,向傳興、陳軍、毛政軍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險區界線的劃定及災後重建指導工作。

6。災情調查組:由陶鬆森同志任組長,凌成英、黃均慶為成員。負責組織民政、社會事務辦、農服中心等部門調查收集受災基本情景及統計資料上報及災後理解捐贈和救災物質發放工作。

7。通信組:由田伍同志任組長、黎勇同志任副組長、三建電信及移動公司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通訊暢通工作,組織搶修遇險線路及設備、保障通信暢通。

8。電力搶險組:由張先林同志任組長、鄉村電工員為成員。負責全鄉遇險輸電線路及設備的搶修、保護工作,保障輸電線路和設施安全及居民用電安全。

9。供水搶險組:由黃安福同志任組長、三建供水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三建場鎮供水搶險,保障人飲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乾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 樑其紅 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後,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 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瞭解疫情並採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 職責單位:衞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鬥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 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5。組織生產自救,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程度,做好災後重建工作。

牽頭領導:譚建於 職責單位:財政所、社事辦、民政辦、農服中心

八、預防、預測和預警

1。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防汛抗旱應急機構在災前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所、農服中心、國土等部門會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後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檢查和巡視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監測與報告

雨情主要依靠縣防洪辦公室供給數據。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員隨時報告給鄉防汛辦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辦公室處置。當災情異常嚴重時報鄉人民政府處置,若鄉人民政府不能處置,報縣人民政府處置。

3。支持系統

現有的。信息監測和預警信息傳遞手段主要是靠電話、預警器、喇叭、傳真和郵傳等手段。

4。預警級別及傳遞

預警級別分為一般(4級)、較重(3級),到達或超過警戒線時為2級,若上游出現潰壩洪水,為異常嚴重(1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5。預警行動

(1)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河堤管理,防洪調度方案實施和組織防汛搶險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員的轉移、安置。

(3)郵政、通信部門保證汛期的各種信息暢通。

(4)公安部門負責防汛治安管理與安全保衞。

(5)衞生部門負責醫療救助。

(6)搶險人員全部到現場待命。

九、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可投入應急搶險人員50人、各村80人(魚泉子15人、廖家壩30人、蔡森壩20人、綠春壩15人)、鄉武裝部民兵連10人、志願者30人。

(2)交通運輸保障:三建鄉場鎮現有“長安車”30輛、貨運卡車16輛、摩托車29輛,所有車輛大都分佈在三建鄉場鎮附近,基本能做到隨用隨到。要租用時,先由鄉防汛抗旱辦租用,然後給予適當的補償。

(3)醫療衞生保障:以三建衞生院為主體,三建計生服務站協助,共有醫務工作人員14名,衞生院和服務站設施設備都較為完善,完全能做到隨要隨到並開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夠的警力維護應急狀態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鄉政府機關和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村民小組及羣眾互助聯防組成強有力的治安保障體系。

(5)經費保障:應急狀態下鄉政府能供給至少3萬元,用於搶險救災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務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間水利設施狀況排查工作,並將結果及時上報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實職責人對水利設施的管護,異常加強病險水利設施的監控。

3。龍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實專人負責。

4。轄區內各中國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國小做好防汛抗旱期間的各種應急措施。

十一、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程序

當汛情發生到2級時,由防汛抗旱辦公室立即報告給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不在時可直接報告給鄉長),再由鄉長命令應急搶險隊待命,同時通知各職能部門作好應急搶險準備。

2。指揮和協調

一旦汛情或旱情發生,立即啟動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揮部為主,武裝、民政、財政、衞生等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十二、應急處置及職責

xxxxxxxxxx。

10。衞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組織羣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原營業所。

11。工商所至原林業站由譚建於同志組織羣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供銷社庫房。

12。各中國小由學校所在地村長及支部書記協助校長組織師生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安全教室。

13。在防汛抗旱期間本預案包括所有成員通訊工具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

14。在防汛抗旱期間拒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預案由三建鄉民政府制定,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實施,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對應預案自動終止。

篇2: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進取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職責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供給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景,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供給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供給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篇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後面還有多篇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縣防汛防旱指揮部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實現“不死人、少傷人、低損失”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目標,切實抓好街道防汛防旱抗台工作,確保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到充分準備,主動防禦,安全度汛;立足於防大汛、抗強台、防患於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根據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具體要求,結合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街道的自然條件和地理位置

本街道地處平原水鄉,地域面積16。23平方公里,轄30個社區(居),總人口16。8萬人。內有瓜渚湖、新開河、直塘江、雞籠江、運河等河流、湖泊,無水庫。年平均氣温17。5℃,年極端最高氣温39℃,最低氣温-5。7℃,年最大降水量1358mm,總雨日137天。

二、網絡隊伍及主要職責

根據縣防汛防旱抗台預案要求,結合街道實際,建立防汛防旱抗台險情監視組、搶險突擊組、後勤保障組、道路清查組、護社區(居)組和企業保護組。

(一)險情監視組

險情監視組由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柯橋水利站人員和各社區(居)黨組織負責人、社區(居)委主任組成。

主要負責對險情進行監視,並把監視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

(二)搶險突擊組

搶險突擊組由街道機關幹部、基層民兵(預備役)青年突擊隊等組成,指揮:

主要負責搶險突擊組及基層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召集,搶險工具、設施到位並及時奔赴搶險現場進行搶險工作。

(三)後勤保障組

後勤保障組由黨政辦公室人員組成:指揮:

主要負責做好車輛安排調度和搶險必備品、搶險物資、工具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道路清查組

道路清查組由街道城建辦公室及柯橋交警中隊人員組成

主要根據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揮部命令,負責對街道區域內的廣告牌等危險建築物進行加固或及時處理,清理檢查主要道路的。暢通,排除被風颳倒的樹木、作物和遺棄的車輛、物品等,保障搶險車輛暢通行駛和羣眾順利撤離。

(五)護社區(居)組

護社區(居)組由各社區(居)兩委會成員、社區(居)小組長、黨員及居民代表組成,各社區(居)書記為指揮長。

主要負責堅守各社區(居)的聯絡電話,堅持通訊暢通,指揮命令及時傳達;檢查各社區(居)內的在建房屋、危房、船屋安全保障及被洪水、颱風破壞的情景;對區域內規模以下企業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預防羣眾撤離後的盜竊行為發生;組織羣眾安全撤離。

(六)企業保護組

企業保護組由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要負責對街道區域內規模以上企業及街管企業分別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組織人員對遇水遇台後的易燃(爆)物品及有害物質進行安全轉移。

三、組織實施

(一)人員上崗

1、接縣防汛防旱指揮部通知,街道防汛防旱抗台指揮部成員上崗並召開會議,部署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2、防汛防旱抗台突擊組、險情監視組人員到街道指揮部指定地點集合待命。

3、後勤保障組:聯絡車輛、準備搶險物資。車輛及駕駛員待命。

4、道路清查組:清理區域公路的一切障礙物(包括被風颳倒的樹木、故障車輛等)。

5、企業保護組:及時向各企業發出通知,檢查督促有關企業的防颱工作。

(二)險情警報和搶險工作

1、接縣防汛防旱指揮部防汛、防颱搶險警報後,街道指揮部組織人員通知各社區(居)做好防汛防旱抗台準備工作。

2、接縣防汛防旱指揮部防汛、防颱搶險警報後,街道指揮部指定搶險突擊組到位,做好搶險準備,車輛及防汛、防颱搶險物資到位,並通知各社區(居)及企事業單位做好防汛防旱抗台工作。

3、接縣防汛防旱指揮部防汛、防颱搶險緊急命令後,街道指揮部組織搶險突擊組進入搶險地段進行搶險工作。

4、接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發布羣眾轉移命令後,街道指揮部組織羣眾進行轉移,信號為各社區(居)鑼鼓聲,並做好撤離羣眾的疏導安全工作。

5、避災場所為柯橋國中、各社區(居)辦公樓、街道會議室及相應的安全廠區和賓館,由街道指揮部統一調度。

篇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乾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彙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衞,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衞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羣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屍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發佈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信息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區)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羣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 、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乾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後,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乾旱災情信息。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並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信息。

(3)各村委會(社區)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塗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並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調度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瞭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幹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峯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泄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區、崔家壩沿天師河羣眾向原天師國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羣眾向原村小集結。

六、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調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組織搶險。

七、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並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衝區、道路橋樑、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後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羣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篇5: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了做好防範和處置因暴雨、乾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採取進取有效的防禦措施,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2016年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具體資料如下:

一、基本情景

全鎮下轄11個行政村、185個村民小組,總面積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8萬畝,總人口2。78萬。防汛防旱分4個主屬聯圩、2個附屬圩區,即:西南聯圩、東南聯圩、東北聯圩、西北聯圩、營西附屬圩、幸福附屬圩。聯圩總長62。82公里,現有圩口閘97座,排澇站15座,排澇總動力2175千瓦,排澇總流量58立方秒,排澇模數到達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閉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鎮歷史最高水位達3。34米,根據現有防洪本事擋排可達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旱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旱工作在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按照行政村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層防汛防旱工作的職責主體。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幹羣結合。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旱災和水利工程險情時,鎮政府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汛應急預案

1、聯圩閉口方案

(1)當水位到達2。5米,上游閘門全部下閘。

(2)當水位達2。7米時,下游閘門全部關掉。

2、排澇動力方案

(1)當水位到達2。3米時,所有排澇站排澇動力設施做好調試出水準備工作。

(2)當水位到達2。7米時,所有排澇站全部運轉預降水位要求掛坎0。5米以上,以確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時內能順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來時,根據市防指辦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內魚籪、網箔等行水障礙物準備工作。

(2)當水位到達2。5米時,對全鎮各分圩河河內的捕魚設施障礙物進行強制拆除。具體實施由搶險突擊隊來實施,水產、水務、公安、供電部門牽頭配合。

四、防旱應急預案

1、農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確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時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確保農田灌溉及時、有效,保證農作物不受損失。

3、當水位在0。4米左右時,部分流動機船無法抽水時,各行政村自發組織疏通水系,確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趨勢時,實施二級翻水。

五、防汛防旱職責

鎮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搶險的領導和指揮工作。

鎮防汛防旱分指揮部:各分指揮部根據各聯和附屬圩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異常是圩堤的險工患段和莊圩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

人武部:負責組織應急防汛防旱搶險隊伍參加防汛、防洪救災工作。

監察室:負責監督各行政村、各單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財政所:負責保障防汛防旱資金及時到位。

水務站:負責防汛防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確保排澇站運行正常。

集鎮辦:負責集鎮區域內防汛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統計、收集和上報農副業受災情景,制定農業抗災補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協助水務站維護泵站運行。

工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的防汛救災工作。

廣電站:負責宣傳防汛防旱工作。

供電所:負責防汛防旱,保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

供銷社:負責防汛防旱物資前期定購工作。

民政辦:負責受災統計上報及救災工作。

各行政村: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村範圍內防汛防旱工作,組織搶險救災人員,落實防汛防旱期間的值班,統計核查災情並及時上報。

各分指揮部、行政村、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和時光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篇6: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國範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颱風暴潮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流域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負責領導、組織全國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國家防總辦公室設在水利部。國家防總主要職責是擬訂國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等,組織制訂大江大河防禦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國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國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長江、黃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設立流域防汛總指揮部,負責指揮所管轄範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總指揮部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流域管理機構的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流域管理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水利部門所屬的各流域管理機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流域、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大水利水電工程、有防洪任務的大中型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針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夠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2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國家防總,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供給依據。

3。l。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景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4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

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4小時內上報到國家防總。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1。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景,並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4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到國家防總,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依據。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景、農田土壤墒情和城鄉供水情景,加強旱情監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大中城市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湖庫和城市防洪預案、颱風暴潮防禦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蓄滯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山區防禦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城市抗旱預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必須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蓄滯洪區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湖泊、水庫、灘塗、人工水道、蓄滯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2。2 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景和洪水走勢,為預警供給依據。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供給基本依據。

3。2。3 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3。2。4 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 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中央氣象台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省級及其以下有關氣象管理部門應密切監視,做好未來趨勢預報,並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並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單位,做好防範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沿海地區,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户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3。2。6 蓄滯洪區預警

(1)蓄滯洪區管理單位應擬訂羣眾安全轉移方案。

(2)蓄滯洪區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運用蓄滯洪區,當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啟動預警系統,按照羣眾安全轉移方案實施轉移。

3。2。7 乾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一樣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供給科學依據。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8 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公佈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 預警支持系統

3。3。1 洪水、乾旱風險圖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地區的城市洪水風險圖、蓄滯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乾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 防禦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禦江河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3。3。3 抗旱預案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一樣等級的乾旱災害。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 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4。1。2 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一樣情景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1。3 國務院和國家防總或流域防汛指揮機構負責關係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必要時,視情景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總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景。

4。1。4 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景。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6 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景。

4。1。7 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4。2 Ⅰ級應急響應

4。2。1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為Ⅰ級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5)多個省(區、市)發生特大幹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發生極度乾旱。

4。2。2 Ⅰ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總指揮主持會商,防總成員參加。視情啟動國務院批准的防禦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並將情景上報黨中央、國務 院。國家防總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並在24小 時內派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國家防總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每一天在中央電視台發佈《汛(旱)情通 報》,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措施。財政部門

為災區及時供給資金幫忙。國家防總辦公室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鐵路、交通、民航部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供給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羣眾。衞生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衞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供給調度參謀意見。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域防汛指揮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忙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 Ⅱ級應急響應

4。3。1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為Ⅱ級響應

(1)一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3)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

(5)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乾旱或一省(區、市)發生特大幹旱;

(6)多個大城市發生嚴重乾旱,或大中城市發生極度乾旱。

4。3。2 II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景上報國務院並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國家防總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的調度,並在24小時內派出由防總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國家防總辦公室不定期在中央電視台發佈汛(旱)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衞生部門派出醫療隊赴一線幫忙醫療救護。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供給調度參謀意見。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情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行使相關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加強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相關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4 Ⅲ級應急響應

4。4。1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為Ⅲ級響應

(1)數省(區、市)同時發生洪澇災害;

(2)一省(區、市)發生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或小型水庫發生垮壩;

(5)數省(區、市)同時發生中度以上的乾旱災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發生中度乾旱;

(7)一座大型城市發生嚴重乾旱。

4。4。2 Ⅲ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祕書長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景上報國務院並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國家防總辦公室在24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地方防汛抗旱。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旱)情監視,加強洪水預測預報,做好相關工程調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協助防汛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組織抗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忙防汛抗旱工作,並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國家防總。省級防汛指揮機構在省級電視台發佈汛(旱)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衞生部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衞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4。5 Ⅳ級應急響應

4。5。1 出現下列情景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數省(區、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2)數省(區、市)同時發生輕度乾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4。5。2 Ⅳ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和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景上報國務院並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情、旱情監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並將情景及時報國家防總辦公室。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採取相應防守措施或組織抗旱;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並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景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辦公室。

4。6 信息報送和處理

4。6。1 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6。2 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景,同時抓緊了解情景,隨後補報詳情。

4。6。3 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忙、指導處理的,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審批後,可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4。6。4 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採用和發佈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6。5 國家防總辦公室接到異常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國務院,並及時續報。

4。7 指揮和調度

4。7。1 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景,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景。

4。7。2 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7。3 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後,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8 搶險救災

4。8。1 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4。8。2 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景,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指揮決策。

4。8。3 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供給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並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部隊等實施。

4。8。4 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4。9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9。1 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4。9。2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景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4。9。3 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做好羣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9。4 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 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供給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4。9。6 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4。10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0。1 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4。10。2 必要時可經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進取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景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11 信息發佈

4。11。1 防汛抗旱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1。2 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由國家防總統一審核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國家防辦會同民政部審核和發佈。

4。11。3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投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理解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4。11。4 地方信息發佈:重點汛區、災區和發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佈。

4。12 應急結束

4。12。1 當洪水災害、極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宣佈結束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

4。12。2 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規定徵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4。12。3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 應急保障

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 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職責。

5。l。2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5。l。3 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供給通信保障。

5。l。4 在緊急情景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信息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景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5。2。2 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

在抗旱期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5。2。3 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蓄滯洪區分洪時,負責羣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分泄大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5。2。5 醫療保障

醫療衞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5。2。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 物資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並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本事儲備的有關工作。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景,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乾旱頻繁發生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必須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調用。

嚴重缺水城市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8 資金保障

(1)中央財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用於補助遭受特大水旱災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防汛搶險、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搶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2)國家設立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於大江大河重點治理工程維護和建設,以及其他規定的水利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5。2。9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職責。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減災。

5。3 技術保障

建設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構成覆蓋國家防總、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5。4 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 公眾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可經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5。4。2 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 演習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一樣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本事。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習,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

6 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6。1 救災

6。1。1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作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6。l。2 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6。1。3 當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 水毀工程修復

6。3。1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6。3。2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 蓄滯洪區補償

全國重點蓄滯洪區分洪運用後,按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進行補償。其他蓄滯洪區由地方人民政府參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補償。

6。5 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景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6 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提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善提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定義

7。1。1 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經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一樣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l。2 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經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一樣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3 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7。1。4 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本事下,針對不一樣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7。1。5 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羣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7。1。6 一般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 較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 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 特大洪水:洪峯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於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 輕度乾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 中度乾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達31%━5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21%━40%。

7。1。12 嚴重乾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達51%━8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41%━60%。

7。1。13 特大幹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佔播種面積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高於60%。

7。1。14 城市乾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於突發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壞,導致城市實際供水本事低於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實際供水本事低於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7。1。15 城市輕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現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在受到必須程度影響。

7。1。16 城市中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現明顯的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7。1。17 城市重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現明顯缺水現象,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7。1。18 城市極度乾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於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現極為嚴重的缺水局面或發電供水危 機,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受到極大影響。

7。1。19 大型城市:指非農業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

7。1。20 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 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能夠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國家防總辦公室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並視情景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江河、地區和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7。3 國際溝通與協作

進取開展國際間的防汛抗旱減災交流,借鑑發達國家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

7。4 獎勵與職責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團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國家防總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職責,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7。5 預案實施時光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篇7: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本縣範圍內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特編制《江口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貴州省防洪條例》、《貴州省抗旱辦法》等法律法規,參考《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江口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資料修訂編制。

1。3 編制原則

本預案編制遵循以下原則:

1。3。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3。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3。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3。4防汛抗旱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3。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警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

1。4 事件分級

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水旱災害分為四級。即異常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1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第二章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領導機構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1領導機構。江口縣人民政府設立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縣防指成員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江口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指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和制度等,組織制訂江河、水庫、水電站防禦洪水方案,及時掌握全縣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武裝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縣水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鄉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鄉(鎮)行政區域內水旱災害處置工作。

縣防指指揮長由江口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江口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擔任;成員分別有縣委宣傳部、縣水務局、縣人武部、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縣住房城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科技局、縣教育局、縣氣象局、縣財政局、縣衞生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文廣局、縣供電局、縣電信局、縣石化支公司和縣人保、財保公司負責人。

2。1。2辦事機構。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汛辦),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主要職責:負責縣防指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分析、報送重要防汛抗旱信息,向縣應急委、縣防指提來源置水旱災害的提議,執行縣應急委、縣防指決定;向省、市防指報告本縣有關水旱災害的信息;負責全縣異常重大、重大水旱災害處置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協調供給水旱災害應急處置保障,負責組建防汛抗旱應急綜合保障體系;按照省防指和市防指的指令,統一調控和調度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負責組織縣抗旱排澇服務隊,開展防洪搶險應急救援和抗旱救災拉、送水、應急打井及抗旱澆地等工作;組織建立健全山洪災害防禦體系、防汛抗旱指揮體系等;完成省、市防指辦公室及縣應急委辦公室等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2。1。3 工作機構(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急處置職責)

2。1。3。1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廣電、報刊等宣傳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救災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加強網絡輿情控制,防止虛假負面報道影響社會穩定。

2。1。3。2縣人武部: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幹隊伍;參與營救羣眾、轉移物資和急難險重抗洪救災工作;協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進取聯繫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抗旱應急打井、找水工作。

2。1。3。3縣水務局:協調防汛抗旱工作;供給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及水利工程蓄水情景;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水庫、水電站、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負責防洪工程及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並組織對所轄病險水庫、水電站工程的監測和除險加固、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和應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設;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通信方案;在乾旱期間組織、協調全縣水務系統調度分配水資源,嚴防水事糾紛;組織編制各類水利工程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督促各在建涉河、臨河、跨河建築物編制工程度汛方案;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整理、彙總、上報有關水利水電工程的損失情景。

2。1。3。4武警江口縣中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幹隊伍,參與營救羣眾,轉移物資、工程搶險等急難險重的抗洪搶險、抗旱救災任務。

2。1。3。5縣消防大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幹隊伍;汛期承擔搶險救災、營救羣眾、轉移物資;抗旱緊急期間利用消防車為羣眾運水送水等急難險重任務。

2。1。3。6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相關單位爭取防汛抗旱工程建設、除險加固、水毀修復項目及資金和抗洪抗旱救災物資;為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及開闢城市第二水源點建設供給項目支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工礦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並及時收集統計工礦企業的洪澇災情;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落實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抗旱調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電站水庫水位調控和運行安全,協調供電、石油企業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電力、石油等物資供應。

2。1。3。7縣公安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治安保衞工作,維護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破壞防洪工程、水利設施、水文、氣象測報設施、供水和防汛通信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協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災區羣眾撤離和轉移;做好搶險救災交通保暢工作。

2。1。3。8縣民政局:做好全縣水旱災害的調查、統計、核實、上報工作;供給災情數據,協調做好全縣水旱災害救助,指導協調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協調災區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2。1。3。9 縣國土局:負責組織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勘察、防治、協調、指導、監測、預案編制和預防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汛安全排查;負責協調地下水勘查與開發利用,保障抗旱應急供水;配合做好山洪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加強對山洪地質災害的分析與研判。

2。1。3。10 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城鎮防洪安全和城區排澇,參與指導城鎮居民區山洪災害防治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城市人員密集區及重點鄉鎮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城鄉居民房屋建築的損失情景;組織編制人員密集區防洪搶險應急救災預案。

2。1。3。11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運交通工程及其設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從防洪安全規定;確保公路、水運暢通,優先運送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物資、衞生防疫人員;為應急搶險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供給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受洪水影響道路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及時修復道路設施,保障防洪搶險工作順利進行;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交通設施損失情景。

2。1。3。12縣農牧科技局: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農、林、牧、漁業損失情景;負責組織災區羣眾開展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和技術指導等工作;指導災區羣眾改種、改播,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組織安排抗旱機具的及時調配與維修。

2。1。3。13縣教育局:負責督促檢查全縣校舍、教育系統的防汛排澇隱患排查和重點危房改造工作;加強對學生的防汛抗洪、自救知識的教育及水庫、河道、山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好本系統的防洪和搶險工作;及時掌握並供給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景;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所轄學校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河流及水庫下游涉及的學校組織編制學校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2。1。3。14縣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分析發展趨勢,為防汛抗早、搶險救災及時供給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資料;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加強氣象信息會商;乾旱嚴重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1。3。15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調撥防汛抗旱經費,配合縣防汛辦及時下達病險工程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經費並監督使用;進取爭取上級防汛抗旱救災資金。

2。1。3。16 縣食品藥品衞生監管局:負責災區的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密切關注災後疫情情景,嚴防次生水旱災害發生。

2。1。3。17縣安監局:負責尾礦庫、灰(渣)庫安全監管和相關部門、重點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工礦企業編制尾礦庫、灰(渣)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所轄尾礦庫、灰(渣)庫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

2。1。3。18 縣監察局: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鄉鎮汛期職責制落實情景、汛期值班情景、對防汛抗旱工作瀆職失職進行查處。

2。1。3。19縣林業局: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林業損失情景;負責組織河道內影響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就近、就地監督採伐搶險救災所用木、竹材;組織做好林區防汛和汛期漂竹、漂木的管理工作;乾旱發生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1。3。20 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防洪安全,加強對園區高邊坡、高填方的監控,做好園區內澇防範工作,負責制定工業園區應急防禦預案。

2。1。3。21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在縣委宣傳部領導下,負責組織廣播電台、電視台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異常要正確引導水旱災害信息的輿論導向。

2。1。3。22雙江鎮人民政府:負責縣城機關、單位、居民在抗洪搶險期間的人員、物資、財產的轉移,疏散及災民安置工作;做好抗旱應急期間轄區居民飲水安全工作,維護社區安定。

2。1。3。23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所轄鄉鎮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的組織領導;承擔本鄉鎮轄區內小(2)型以上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抗旱應急期間本鄉鎮居民飲水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2。1。3。24縣供電局:負責所轄電站(水庫)的運行安全和縣防指防洪調度命令的實施,監督所轄電站(水庫)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運行;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負責編制所轄電站(水庫)防洪調度預案;確保汛期所轄電站(水庫)按批准的防汛調度方案實施調度;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所轄電站(水庫)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電力設施損失情景。

2。1。3。25縣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汛期電信設施的防洪安全,及時排除通信線路故障,確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時、準確傳遞;為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山洪災害預警系統的建設,供給數據連接的信息技術支持。

2。1。3。26 縣石油支公司:負責保障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的油料供應。

2。1。3。27 縣人保、財保公司:負責對參保受災單位和個人的損失的清理賠付。

2。1。4現場指揮機構。災害發生後,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和搶險救災的實際,縣、鄉鎮(街道辦事處)視需要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指揮。發生較大水旱災情時,組建縣、鄉鎮(街道辦事處)共同參加的現場指揮機構,一般水旱災害組建縣級現場指揮機構,局地災害組建鄉鎮(街道辦事處)現場指揮機構。

2。2 應急聯動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請求,駐江口縣境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駐縣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大隊、省、市駐江口單位參與和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 監測與預警

3。1監測與信息報告

3。1。1氣象水文信息

縣氣象部門應加強對本縣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指。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要提議縣防指提早預警,通知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縣防辦應加強與水文部門的聯繫,及時掌握江河雨情、水情,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供給依據。

3。l。2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電站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經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及工程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啟動已編制的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農牧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洪澇受災情景,縣防指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景,並及時向同級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到市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4小時內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依據。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水利工程蓄水情景、農田土壤墒情和鄉鎮(街道辦事處)供水情景,加強旱情監測,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佈

3。2。1根據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鎮受淹狀況、水庫險情、受旱天數、因災死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將水旱災害分為4個等級:異常重大(I級),發佈紅色預警信號;重大(Ⅱ級),發佈橙色預警信號;較大(Ⅲ級),發佈黃色預警信號;一般(Ⅳ級),發佈藍色預警信號(具體災害級別標準詳見本預案附則8。3)。發生異常重大水旱災害(I級)或重大水旱災害(Ⅱ級)時,由省級防指啟動預案,本級響應;發生較大水旱災(Ⅲ級)時,由市防指啟動預案,本級響應;發生一般水旱災害(Ⅳ級)時,啟動縣級預案。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要進行先期處置,組織救援力量進入事發現場,搶救受圍困或受傷人員;對已發生的災害危害範圍程度及發展趨勢進行預研判。根據處置工作需要,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可決定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1)紅色預警信號及橙色預警信號由市防指根據省級防指的指令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本縣及各鄉鎮作出應急響應。

(2)黃色預警信號由縣防指報經市防指及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

(3)藍色預警信號由縣防指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

(4)發生跨區域水旱災害時,縣人民政府要及時與相關縣(區)人民政府聯繫,溝通信息,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2。2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縣防汛辦應加強與水文部門和市防辦的聯繫,掌握洪水預測信息,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景和洪水發展趨勢,為預警供給依據。

(2)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縣防汛辦應跟蹤收集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供給基本依據。

3。2。3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縣城或集鎮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帶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疏散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鄉鎮,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隱患的地方,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乾旱災害預警

(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一樣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供給科學依據。

(3)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加強抗旱服務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社會發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響應措施

3。3。1 縣防汛辦根據險情、災情,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的提議。

3。3。2 Ⅳ級、Ⅲ級應急響應報縣水務局局長籤批,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經縣水務局局長審核後報縣防指指揮長審定,報市防指同意後啟動。

3。3。3 上級或本級預案啟動後,縣防汛辦編髮啟動應急響應的信息和簡報,分送縣防指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

3。3。4 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責督促指導本單位和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章 應急救援與處置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進入汛期、旱期,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一樣情景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1。2縣防指負責小(2)型以上水庫、水電站和山塘的防洪調度;必要時,視情景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工作情景。

4。1。3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情景。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5對跨行政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景。

4。1。6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2 信息報告

水旱災害發生後,事發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職責單位應立即將事件情景報告上級防汛辦和上級主管部門,上級防汛辦接到報告後向應急委和政府報告,提出啟動預案的提議。

4。3 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後,按屬地管轄原則由事發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初查災害程度,搶救被困或受傷人員,研判災害發展趨勢,設置現場警戒,提出應急處置意見或提議並按程序上報。

4。4 應急處置

4。4。1 Ⅲ級、Ⅳ級應急處置

(1)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由縣防指副指揮長或委託有關負責人召集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抗災減災工作。縣防汛辦負責會議的組織及有關會務工作。

(2)組成工作組或專家組,安排落實人員赴現場搶險排險。工作組由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帶隊,縣水務局各業務股室視災害事件業務範圍承擔處置任務。

(3)工作組到達現場後,應進取協調組織各方面力量搶險排險,並及時將工情、險情、災情及應急處置情景告知縣防汛辦。工作組處置完成後,應向縣防指提交處置報告。派出的專家組到達現場後,應及時查勘並研判險情災情,提來源置意見和提議。

4。4。2 Ⅰ級、Ⅱ級應急處置

(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成員單位全體人員上崗到位,按職責要求開展抗災減災。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進行督促檢查。

(2)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由縣防指指揮長或委託副指揮長召集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抗災減災工作。

(3)組成工作組及專家組,安排落實人員赴現場指導搶險排險。工作組由縣水務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帶隊,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派骨幹力量參加。

4。5 指揮協調

防汛指揮機構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後,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防汛辦立即通知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搶險隊伍並調配所需應急物資趕赴現場,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4。6 處置措施

水旱災害發生並啟動本預案後,現場指揮部及縣防指各成員單位立即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4。6。1 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6。2 全程跟蹤水旱災害及其衍生災害的發展、變化情景,做好實時監測、滾動預報,並及時將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有關地方通報。

4。6。3 及時向市防指、市應急委、省防指報告水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景。

4。6。4 民政等部門要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場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羣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4。6。5 民政等相關部門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4。6。6 公安及交通部門採取疏導或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現場交通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4。6。7 乾旱嚴重時,氣象部門應根據天氣狀況和災情發展情景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6。8 公安部門應根據災情安排警力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4。6。9 衞生、防疫等部門做好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4。6。10農業等相關部門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4。6。11工貿局等單位應根據市、縣防指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或限水、限電等。

4。6。12擴大應急

異常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縣防指報請市防指和縣人民政府向市應急委申請擴大應急;擴大應急決定作出後,由市應急委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

4。7 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

重大水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有關新聞報道必須經縣委宣傳部和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核實後,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本縣內有重大影響的水旱災害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報道,由縣委宣傳部和縣防指審核後,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縣人民政府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對產生重大影響的水旱災害情景進行通報。提高災情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強網絡輿情控制正面進行輿論引導,維護社會穩定。

4。8 應急結束

異常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指揮部向縣防指指揮長報告情景,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縣防指指揮長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9 調查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要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析評估,構成總結評估報告。總結評估報告要在應急處置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報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縣人民政府總結評估報告於應急處置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報銅仁市人民政府。

篇8: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了防止和減輕水(旱)災害給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危害,保障我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本着“權屬管理、分級負責、協同作戰”的原則,為推動我鎮安全生產和經濟發展新跨越,結合“xxx”、“xxx”洪災以及“xxx”特大洪災的實際情景編制本預案。

一、區域概況

我鎮位於渠江河畔,是渠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現有居住總户數6。5萬户,總人口20。19萬人,幅員面積23。2平方公里,轄區內共有1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4個行政村、1個漁業合作社、駐有中央、省、市、縣級單位245個、工業企業476個,國道318線,省道營渠路及襄渝線鐵路貫通渠城,水陸交通發達,它是通、南、巴、平四縣部份洪水的彙集之地,漲水階段的7—9月的暴雨期,降雨量達450—500毫米左右,成為我鎮洪水成因的主要因素。

二、加強防汛抗旱重點區域

1、船舶:汛期水位到達6公尺以上,渠江碼頭的所有船舶減載30%航行;水位達8公尺以上,小馬力船舶禁航;水位船站到達12公尺以上,所有船舶禁航。

2、碼頭:分東門碼頭,客運碼頭,戰備碼頭,沙石碼頭,流江河岸山星村碼頭。

3、地質災害地段如下:略

4、水利工程(***村幸福水庫)。

5、易淹沒地段。

(1)東門至南門的濱河路一帶。

(2)南門社區的農貿市場、南橋社區、渠光社區、解放社區、和平社區、勝利社區、後溪社區、四合社區等低窪地段。山星村的幸福水庫、南壩社區和珠山村。

三、防汛抗旱對策

根據我鎮現狀,為防止洪水氾濫,儘量減輕災害損失,全面取得抗災鬥爭勝利,其對策如下:

1、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職責。

2、加強防汛抗旱工程建設,落實防洪抗旱搶險隊伍。

3、加強水患意識宣傳,調動全鎮人民投入抗洪搶險中。

4、加強工程措施修建堤水工程和採取非工程措施,提高水情旱情預測預報,加強通訊、報警設施,保障信息傳遞,政令暢通,適應防汛抗旱調度工作。

5、明確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地點,制定羣眾與物資安全轉移方案,確定專人負責。

四、防汛抗旱措施

1、加強領導,建立防汛抗旱搶險領導小組。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在縣委、縣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渠江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搶險領導小組實施全鎮防洪抗旱指揮決策調度工作。

值班電話:略,值班人員負責收集傳遞災情,嚴格履行值班職責,確保汛(旱)期安全。

2、加強力量,組織搶險隊伍。

(1)鎮人武部組織民兵,應急分隊20人進行訓練,提高搶險救災本事,隨時待令。應急分隊人員見附表(二)。

(2)當洪水淹沒村、社區,水庫垮壩、翻壩、大型地質災害時,武警、公安、人武部要組織搶險救災突擊隊,鎮政府組織機關人員成立一支寵大的搶險隊伍戰鬥到防洪中。搶險隊伍共100人,分九組。防汛抗旱搶險分組表見附表(三)。

(3)災後由民政、建設、衞生等部門組織慰問服務隊,搞好災區災民的生活及生產恢復工作。

五、職責落實,協同作戰

(1)本着“權屬關係、分級負責”的原則,渠江鎮轄區內的防汛抗旱工作由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作總指揮、總的負責。各村、社區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權屬關係,各負其責,以確保防汛、抗旱工作任務、人員、物資、措施落到實處。

(2)山星的幸福水庫出現災情,由***村、山星村的村民委員會組織基幹民兵30人趕赴現場,同時向鎮委、鎮政府報告。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景,召集防汛抗旱搶險隊伍和應急民兵分隊立即奔赴現場,抗洪救災。

(3)渠江濱河一帶碼頭的防洪搶險工作,必須由轄區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黨員幹部民兵趕赴現場,進行抗洪搶險並向鎮委、鎮政府報告情景。

(4)低窪地段的防洪工作。轄區內低窪地段的南門社區的農貿市場、南橋社區、解放社區、和平社區、勝利社區、後溪社區、四合社區、渠光村、南壩社區和珠山村,這些低窪區域一帶出現災情,村、社區居委會向鎮委、鎮政府報告,同時進行搶險,防汛搶險抗旱領導小組根據災情,如集鎮機關防汛抗旱搶險分隊,分組分別投入到防洪搶險中去。

(5)地質災害的防汛工作的落實,由轄區的村、社區書記、主任為第一職責人,每年的7—9月的暴雨期,大的降雨量造成渠江鎮轄區內存在着嚴重的地質災害安全隱患。為了防止和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損失,存在地質災害的安全隱患的村、社區必須做好防汛措施。

(6)抗旱工作的落實:各村、社區必須做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及時分析瞭解本轄區內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隨時掌握好本轄區內的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①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為居委會成員。

②組織一支應急黨員幹部民兵隊伍30—60人。

③各村、社區值班人數和民兵隊伍人數

六、災情處置

1、江河防洪:渠江鎮黨政辦接到縣防洪辦公室通知:渠江上游地區普降暴雨,造成渠江水位暴漲。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立即下達命令,向渠江沿岸的各村、社區發佈洪情通告,防汛領導小組指揮到位,迅速集結搶險隊伍,通知所屬的村、社區和沿岸的低窪院壩,做好人員撤除,物資轉移工作。

2、山星的幸福水庫:當水庫水位上漲、到達警戒水位,可能危及庫區及下游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時,鎮防汛抗旱搶險領導小組下達命令,立即組織水庫管理人員和應急小分隊,採取果斷措施溢洪,確保大壩安全,並通報下游地區居民和羣眾作好防洪準備。當水位到達危險水位時,鎮政府領導一是迅速帶領搶險隊伍100人趕赴水壩,抗洪搶險,二是轉移疏散***、山星村的村民到安全地帶。

3、地質災害:我鎮大部分區域經過多年的暴雨洗滌,造成山體滑坡、危巖、崩塌等自然災害時,各村、社區要立即組織搶險分隊,按照“先人後物、先重後輕、先急後緩”的原則,投入搶險救災中。把被淹、被困災民迅速將其轉移到安全地帶。同時,努力搶救和保護重要貴重物品,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事後,進取做好災民安置,維護好災區秩序。

4。抗旱:在抗旱的過程中,各村、社區要主動掌握新情景,做到心中有數,瞭如指掌,及時彙報。要統籌研究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科學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最大的抗旱效益。要廣泛發動社會各個行業,綜合採用行政、經濟、技術、法律、工程等各種手段大力推行節水技術,強化節水措施,加大節水力度。

七、保障防汛抗旱措施

防汛抗旱搶險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艱鉅的任務,各村、社區要統籌安排,高度重視,認真負責,科學分配人力、物力、財力。不僅僅搶險隊伍人員必須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並且防汛抗旱物資儲備是保障救災順利進行的基礎,各村、社區要切實按照鎮政府下達的防汛抗旱物資儲備方案儲備到位。

八、加強聯絡,堅持通訊暢通

汛(旱)期險情出現後,防汛抗旱搶險領導小組成員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搶險工作迅速,有效開展。

【小編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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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價】

文章很有説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