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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衞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9.03K

警衞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警衞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保衞工作,防止盜竊案件、火災和治安刑事案件發生,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依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警衞人員要認真學習保衞消防知識,提高崗位工作水平,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施工現場紀律,嚴格執行本崗位責任制,做到忠於職守,認真負責。

二、警衞值班時間應佩戴值勤標誌,工作中不睡覺,不脱崗,不喝酒,不搞娛樂活動,不帶外人閒談,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堅守崗位,大膽負責,對非場內人員出入工地要進行詢問、登記,對閒散無事人員拒絕其進入工地。

四、熟悉場內各種材料、工具倉庫、辦公→←室、值班室情況,工人下班時警衞人員維護出場順序,發現持物出門人員查明原因,做好處理工作,發現可凝情況報告值班領導妥善處置。

五、嚴格履行出入登記制度和材料出門驗證制度,外來人員,車輛進場須進行登記並查驗有關證件,非本工地採購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不準進入現場。

六、加強對場內重點消防保衞目標巡視,冬季要加強對取暖用火管理和預防煤氣中毒工作巡查。

七、警衞人員要熟悉火警電話號碼,掌握基本的滅火知識、技能,能正確向公安機關報案和向消防對報火警。

八、本制度由施工現場負責人和保衞消防組織實施,並執行監督。

警衞管理制度 篇二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警衞人員必須按時起牀,整理好牀鋪、褲子、帽子、武裝帶及各種生活用品,必須規定擺放平整、統一。

三、警衞人員必須注意儀容儀表及自身清潔衞生。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準在宿舍牆壁亂寫亂畫。

五、宿舍每天必須有專人負責打掃,嚴禁在宿舍內亂扔紙片及雜物。

六、警衞人員必須文明禮貌,嚴禁在宿舍內抽煙、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傳看淫穢書刊雜誌等違法亂紀行為。

七、警衞人員嚴禁在警衞單位大聲喧譁,到處亂走動。不經大廈領導批准,不準進入公司辦公區域。

八、警衞人員必須按時就寢、就餐。非經公司保衞部門批准,不準在外留宿,也不得留宿外人在公司宿舍過夜。

九、警衞人員白天禁止在宿舍看電視、晚上看電視不得超過十點半。

十、警衞人員只能用大堂衞生間,洗衣、洗澡在地下一層洗衣房和浴室進行。

十一、如有人員違反上述規定,將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辭退。

警衞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農發行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發行安全保衞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羣防羣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農發行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防範安全事故,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

第四條農發行安全保衞機構在本級行行長領導下工作,接受上級行保衞部門及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指導,對本級行行長負責。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農發行各級行。

第二章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

第六條農發行各級行應當逐級建立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保衞工作責任書”,實行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條各級行行長為本級行安全保衞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級行安全保衞工作負全面責任。具體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安全保衞工作目標,對完成本目標負責;

(二)定期聽取本系統安全保衞工作彙報,研究解決安全保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四)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

(五)抓好保衞隊伍建設,按規定建立保衞機構,配備保衞人員,為保衞工作開展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各級行分管保衞工作的行領導是本級行安全保衞工作的直接領導者,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落實安全保衞工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領導保衞部門貫徹、落實上級行和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對安全保衞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領導保衞部門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防範體系,確保本級行安全運營;

(四)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性的安全檢查,推動保衞工作的開展;

(五)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保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隨時掌握保衞人員的思想動態,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第九條各級行保衞部門是負責安全保衞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一)做好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等金融案件的防範工作,力保農發行資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災、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防範工作,力促農發行資產和人員安全;

(三)負責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案件偵破和事故調查工作;

(四)指導本單位和所轄分支機構的安全保衞工作,對所轄分支機構防範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指導和經常性監督檢查;

(五)負責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技術防範設備的選用、管理及安會防範工程審查、驗收;

(六)負責警用器材、設備的管理;

(七)保衞人員的管理、訓練工作;

(八)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組織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九)負責制定落實安全保衞工作的規章、制度、工作辦法及操作規程。

警衞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警衞保同應熟識公司組織環境及各級主管、人員。

第二條警衞人員之職責規定如下:

一、有關人、物、車輛進出這登記、管制、通知檢查等事項。

二、防止宵小竊盜、協助維持公司營業處秩序。守衞人員,對所屬範圍內應按時巡邏或不定時巡邏,如有事故發生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三、遇有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上級處理,遇有不能延誤之事項,應逕行決定處理事後應呈報處理經過。

四、其它臨時交辦事項之完成。

第三條警衞人員之過則如下:

一、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循私。

二、眼勤中應整肅儀容,對於應急防身器具等,需隨身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三、服從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四、應熟記公司各處內之電源、開關、門銷及消防器材放置要點以及免臨危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報請相關單位處理。

五、交接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待清楚。

第四條外界來賓位臨接洽事務或參觀訪問,應至警衞室辦理手續併發給來賓證,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

第五條離開公司人員經警衞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嫌疑者,暫扣物品,並以下列成程序辦理。

一、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並説明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並通報所屬單位。

二、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開現場速呈報處理。

第六條本準則如未盡事宜,幾時隨時補充或修訂之。

第七條本準則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警衞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維護學院校園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把建設和諧校園及精神文明建設落到實處,現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門衞是指設置值勤、保衞看守崗位的校園出入口。(下特指校門)

二、本校師生員工出入校門持工作證(學生證)或出入證,臨時工作人員持臨時出入證出入校門。

三、嚴格門衞值班制度,嚴禁車輛和行人阻塞大門和交通要道,禁止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園進行與學校無關的活動。值班人員必須在室外值班,不得坐在室內聊天,對來訪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證並登記其有效證件,主動熱情地做好來訪登記手續,並按規定開啟和關閉大門,值班員在以下的時間必須在崗台站崗值班:早上7:30―8:30,下午16:20―17:20。

四、凡來校聯繫工作,探親訪友人員或其他臨時來校人員須持介紹信或本人證件,通過會客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內。外單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內。

五、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準會客。

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熟悉學校各部位情況,嚴格巡邏盤查制度,嚴格崗位檢查制度,認真檢查在校園內、離校園時攜帶、運載貴重物品(如電腦、設備等)的人員,進行查驗證件,嚴密堵截盜偷他人物品行為。

七、機動車出入校門要進行檢查登記,拉運物品出校門必須持物品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通行證明。個人大宗物品出校門應由物品所有人到保衞科辦理物品出門單,憑物品出門單給予辦理登記手續,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通行。外來辦事的車輛一律在學院指定區域有序停放,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校內;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保證自行車車牌(分離式二合一)完整,主動下車配合檢查,從側門出入。

八、工程施工及維修隊伍在進校施工前,應由主管部門通知保衞科進行暫住人員登記,辦理臨時出入證件,簽定治安管理責任書。凡校外人員在校內從事任何涉眾事務都要辦理登記手續。

九、校園內一律不準擺攤設點,流動叫賣。禁止推銷、廣告人員,廢舊物品收購人員以及其他閒雜人員在校內從事一切活動。

十、媒體記者進入學校採訪,必須持有記者證或採訪介紹信,與學校宣傳部門或辦公室聯繫,經許可後方可進入學校。

十一、學院正門(南大門)實行24小時開放管理,學校其他大門由早上5:30開門,晚上22:30鎖門,實施半封式管理,嚴把校門出入關。

十二、凡違反上述規定,不聽勸告,無理取鬧者,視情節輕重移請所在部門處理或由保衞科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十三、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由保衞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