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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聯繫單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35W

工作聯繫單制度(通用多篇)

工作聯繫單制度 篇一

《工作聯繫單》是部門之間發生工作聯繫而又沒有相應流程及程序文件支持時,用於跨部門工作銜接時使用,有相應流程及文件時必須使用相應流程及文件(如:報銷單、採購申請單、蓋章申請表、培訓申請表、會議申請表等)。接單部門根據《工作聯繫單》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對《工作聯繫單》給予相應反饋。為保證工作聯繫順暢,特對《工作聯繫單》使用做出如下規定:

1、《工作聯繫單》由發單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經辦人,根據工作聯繫內容填寫,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發往相關部門,當部門主管因特殊原因不能簽字時,可提請主管總經理助理或總經理(或授權人)簽字確認。

2、發單部門必須註明需要接單部門完成工作的背景因素(即為何進行此項工作)、實現目標(即完成到什麼程度或結果)、相應的技術指標、合理的反饋時間及工作驗收標準。

3、發單部門必須對《工作聯繫單》內容填寫清楚、要求明確;如接單部門不能清楚瞭解《工作聯繫單》內容及要求時,接單部門主管應當面或電話諮詢發單部門,不能簡單的以此作為拒接理由。

4、接單部門在接到《工作聯繫單》時,接單部門主管必須立即簽字接收並指定此項工作經辦人。當接單部門不能按要求完成此項工作或無法完成此項工作時,接單部門主管必須在“A聯反饋結果確認”欄註明原因並簽字確認,並同時上報主管副總,當主管副總在1小時內不能解決時,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

5、發單部門在發出《工作聯繫單》後5分鐘內得不到接單部門接收確認時,發單部門主管必須上報主管總經理助理,當主管總經理助理在1小時內不能解決時,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

6、接單部門主管因特殊原因無法書面確認《工作聯繫單》時,必須電話指定本部門具體經辦人負責此項工作,並由指定經辦人在A聯主管簽字欄註明“主管電話確認”。

7、發單部門在接收到《工作聯繫單》B聯後,必須對工作完成情況按事先填寫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並由驗收人在A聯“反饋結果及確認”欄填寫驗收情況後,與部門放寬共同予以簽字確認,並將確認後的A聯交與接單部門。

工作聯繫單制度 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研究與教學實踐的聯繫,不斷提高教研人員的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充分發揮教研部門的指導作用,創辦一批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的實驗基地和示範性學校,為深化教學改革、推進課程改革積累經驗和提供借鑑,特制訂本本制度。

一、強化教育科學理論學習

1、教研員要切實自覺加強教育科學理論學習,當前特別要認真學好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等重要文件和各學科課程標準,認真領會和把握新課程改革的'背景、目標,樹立新的教育觀、課程觀、教學觀、學習觀、價值觀、評價觀以及各學科課標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等,帶頭轉變教育觀念,積極參與課改實驗。

2、教研員要指導聯繫學校的領導和教師開展教育科學理論學習活動,制訂每週一次的集體學習制度,使每次理論學習活動均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效果,把新課程的教育理念貫徹到教育教學工作實踐中去。

二、大力加強對聯繫學校的教學指導

1、每個教研員都要確定1所以上聯繫學校。

2、每個教研員每學年到聯繫學校聽課10節以上。

3、每個教研員在聯繫學校培養學科骨幹教師2名以上。

4、注重抓好各學科課堂教學改革工作,以課改新理念指導教師創造性地用好新教材,優化課堂教學,組織好課堂教學、學科研討活動以及學科考試、教學質量評價等各方面工作。

5、教研員與聯繫學校的領導、教師之間要積極互動,經常交流教育改革信息,總結、推廣先進教學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

三、積極組織開展課題研究

1、每個教研員必須申報立項1項以上省(市)級教育科研課題,並將聯繫學校作為該課題的研究實踐基地,發動和依靠廣大師生共同做好課題研究工作。

2、教研員要指導聯繫學校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領導小組,做到人員、職責雙落實。在教育科研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起學校教育科研工作隊伍,並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實驗及相關工作。

3、聯繫學校必須開展一個以上省(或市)級教育科研課題的實驗研究工作。教研員要幫助、指導聯繫學校制訂課題研究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內容、措施以及具體的實驗計劃,因地制宜制訂學校實施方案,明確學科組及任課教師具體的要求,使教育科研工作有部署、有計劃、規範地進行,做到校校有課題,人人都參與,以科研促課改,以課改促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4、教研員要針對當前課改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例如研究性學習、地方和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建設、考試考查制度改革、教育教學評價等,組織聯繫學校進行積極的探索和攻關,組織開展聯繫學校之間的互相學習、互相交流活動,在共同發展中凸現各校的辦學特色,為全縣中國小校提供科研興教的典型範例。

四、加強檢查、總結和交流,提高效益

1、教研員每學年對本人聯繫學校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總結工作成績和經驗,檢查不足之處,提出改進的措施。每年7月底將總結交本室辦公室。

2、聯繫學校於每學年結束之前對聯繫教研員的工作作一個簡要的評價,從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等方面進行評價,肯定成績,指出改進之處,利於下一步工作。

3、教研室每學年對教研員聯繫學校工作進行一次檢查、交流、評比,表彰先進,促進此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工作聯繫單制度 篇三

一、瞭解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瞭解鎮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瞭解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要求,聽取代表對全鎮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三、向代表介紹鎮人大工作情況,並徵求代表對鎮人大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四、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徵求代表對鎮政府工作人員的建議和意見。

五、傳播代表工作經驗,幫助、支持代表開展工作。

六、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保持同代表的密切聯繫,與代表探討全鎮重點工作的建設。

七、每年與全體代表至少聯繫1次,充分調動代表參政議政的積極性。

1、向代表宣傳有關法律和政策。

2、通報政情情況。

3、指導代表依法履行職責。

4、瞭解社情民意。

5、聽取代表建議、意見。

6、接收人民代表的監督。

工作聯繫單制度 篇四

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經黨總支和校務委員會研究,特制定《樹人中學領導幹部聯繫基層工作制度》。

一、幹部聯繫基層具體要求

1、領導幹部聽課、巡查要求。領導幹部每週聽課2—4節(周課時6節及以上的幹部聽2節,周課時5節及以下的幹部聽3節,無課的幹部聽4節,年滿52週歲的幹部聽課節數可減半);每週參加教研或集體備課活動1次(無教師職稱的幹部可不參加);校級領導每週巡查指導工作不少於4次,中層領導每週巡查不少於6次(其中,教務科、政教科、團委、少先隊、安全辦的幹部每週巡查不少於10次)。

2、領導幹部聯繫科室要求。校級領導每月參加聯繫科室的工作例會2次,分管業務會1次,所聯繫年級的教師會1次;中層領導每月參加所在科室的工作例會4次,科室業務會2次,所聯繫班級的會議1次。

3、設立校園開放日、領導接待日、羣眾接待室。每學月第一週的星期五為校園開放日和校級領導接待日,校園向家長和社會開放,校級領導負責接待羣眾的來訪、處理相關事務。羣眾接待室設在黨辦室,孫永德兼任接待辦公室主任。

二、幹部聯繫基層考核辦法及細則

(一)考核辦法:

1、幹部聯繫基層工作每月實行量化考核。

2、考核由黨辦室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查詢有關記載進行量化評分。

(二)考核細則:

1、聽課(15分):每週聽課2節的,每少聽一節,扣7.5分;每週聽課3節的,每少聽一節,扣5分;每週聽課4節的,每少聽一節,扣3.75分。

2、巡查(10分):每週巡查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週巡查6次的,每少一次扣1.67分;每週巡查10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

3、參加教研活動或集體備課(5分):周少參加一次扣5分。

4、參加科室或年級、班級會議(10分):每月參加會議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月參加會議7次的,每少一次扣1.43分。

5、參加開放日、接待日相關工作(10分):每少接待一次扣10分。

三、幹部聯繫基層考核結果的運用

幹部聯繫基層工作核結果佔幹部及部門月常規工作考核的30%。

四、附則:

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工作聯繫單制度 篇五

為了更好地加強我院黨員領導幹部與黨外代表人士和民主黨派組織的溝通、交流和了解,貫徹學院有關統戰工作的精神,進一步調動黨外代表人士和民主黨派組織的積極性,促進我係建設與發展,制定我係統戰工作聯繫制度。

一、由黨總支牽頭,保持經常與我院民主黨派人士、黨外高級知識分子等統戰工作對象的聯繫,保持與學校統戰的聯繫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在黨委領導、統戰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黨政領導每人分別聯繫1--2名民主黨派負責人或無黨派代表人士,並經常與所聯繫的黨外同志保持聯絡,溝通思想,增進共識,參加所聯繫的民主黨派會議或活動等。

三、堅持在重大節日走訪看望黨外代表人士,瞭解情況、聽取意見,幫助解決他們在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以業餘黨校為陣地,舉辦統戰工作理論、政策、方針等專題學習。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和民主黨派人士等的服務和引導,提高他們參政議政的水平和能力。

五、召開黨羣聯席會議、民主協商會議和民主監督協調會,充分發揮民主黨派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等的參政議政作用和民主監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