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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22W

餐飲業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餐飲行業管理制度 篇一

、餐廳交接班制度

為保證餐廳營業的正常延續,使二班次在人員,物品方面做好交替,保管,對各級服務和酒店財產物品的妥善交接,各班組人員應遵循並執行此制度。

1、人員交接:接班人員按規定時間上崗,不遲到;上崗前到主管或領班處報到,儀容儀表達標,隨身三帶齊全。距交班人員下班前10分鐘,交接班雙方進行工作交接,交班人員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工作情況和有關注意事項。特別是客人用餐情況及客人的需求,雙方人員在《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上簽字認可後,交班人員離崗。

2、物品交接:交接人員將工作區域內的擺台用品,服務用品等當面向接班人盤點交接,並在《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上做好書面記錄。

3、交接班記錄:交接雙方必須將工作交接情況認真,真實地填入《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中。體現出當時的客人情況,餐廳設施,器具狀況等,接班人員下班前應將本工作情況在《工作交接與值班表》中予以體現。

4、餐廳結束營業後,當班人員應做好擺台工作和衞生清理。使枱面器具完善,衞生,餐廳內無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擺放有序,要關閉所有電器開關,檢查有無安全隱患之後與值班保安人員進行交接,做好交接記錄,餐廳人員離崗下班。快餐廳與夜班人員交接,

5、午餐臨近結束時,值班經理應到大堂副理處與相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進入值班狀態期間應注意對後期服務做好監督,有客人不滿或投訴時及時處理,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彙報,做好電話訂餐的記錄工作和員工小時加班的記錄工作,客人離店後檢查水電關閉情況,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值班結束後填寫值班記錄並與接班人員做好交接。

、客人損壞餐具賠償制度

為了更好的節約費用,控制餐具損耗,減少酒店損失,特制訂制度如下:

賠償:

1、客人在就餐中損壞餐具,應賠償。

2、服務員應及時為客人換上新的餐具,迅速清理現場。

3、委婉地告訴客人需要賠償,如是主賓或主人應顧及客人的面子,在適當時機再委婉告訴客人。

4、客人無異議時及時通知吧枱損壞餐具數量,品名,賠償價格,房間號或(桌號)客人姓名。

5、賠償金額按財務規定執行,一般按進價的120%進行賠償。

6、閉餐後及時上報領班進行登記並申領新餐具。

免賠:

1、當客人是老顧客時,不願賠償可以免賠。

2、當客人拒不賠償時,可以免賠。

3、破損餐具在5元以下時,領班有權免賠;10元以下時,主管有權免賠;30元以下時,經理有權免賠;50元以上時應上報總經理。

4、免賠原則是堅持酒店利益,照顧客人面子,能賠償的更好;最後達到雙方滿意。

5、立即做好登記,填寫免賠單,在帳單上以未扣形式出現,當事人,管理人員雙方簽字生效。

6、寫在值班記錄上,例會時彙報上級

、餐具管理獎罰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員工技能,增強愛店意識,節約酒店費用,特制訂制度如下;

賠償:

1、員工在工作中不慎損壞餐具,應立即上報領班進行記錄並申領餐具,此時可不立即賠償,可先記錄月底,根據餐具損耗率進行一次性賠償。

2、員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態度不好)損壞餐具物品,領班有權當場開賠償單,賠償金額為進價的一倍。

3、所有賠償以罰款形式上報餐廳和財務,並做好記錄。

4、賠償金額10元以下主管籤批;50元以下餐廳經理籤批;50元以上部門經理籤批。

5、餐具損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樓層班組,月底盤點在損耗之內的樓層班組,可以不對員工進行處罰。超過損耗率時,按餐具進價賠償。

6、樓層班組餐具損耗率超過部分按進價進行平攤處罰,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獎勵:

1、如樓層餐具損耗率在控制範圍內,日常處罰餐具所得用來獎勵餐具保管好的員工,並授予愛店天使稱號。

2、酒店按餐具損耗率節約部分的50%拿來對節約樓層班組進行獎勵。

3、每月評比愛店如家流動紅旗。

洗刷:

客人走後由服務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的餐具,填寫領送表。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餐具,洗刷間負責保管清理全部餐具。樓層領班負責協助發放。

餐飲業的管理制度 餐飲業管理制度 篇二

1、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按規定着裝,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幹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4、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5、工作中做到“3輕”(動作輕、説話輕、走路輕)、“4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6、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7、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執行。

8、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9、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1、餐具經消毒後必須存放在保潔櫃內。

2、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3、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4、餐具要乾淨、衞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5、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1、服務人員必須有本人健康證,持證上崗。

2、按規定着裝,工作服必須乾淨,無污漬。

3、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4、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保持手部清潔。

5、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6、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1、餐廳的設施、設備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2、保温台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乾燒情況發生。

3、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4、調整保温台温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5、保温台換水要先關電源,後放水,再清除污垢。

6、對設施、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1、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2、按崗位要求規範操作,保證質量。

3、愛護公物,不吃、拿後廚食物及原料。

4、值班期間保管好後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後廚。

5、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制度,確保後廚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料的安全。

6、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7、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餐飲業的管理制度 餐飲業管理制度 篇三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2.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3.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為規範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後;3、處理生食物後;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6、處理動物或廢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開始工作前;2、上廁所後;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5、處理動物或廢物後;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4.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着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

餐飲業管理制度 篇四

① 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後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 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枱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⑥ 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餐飲業管理制度 篇五

顧客投訴是指賓客主觀上認為由於酒店服務或產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煩、不愉快或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等情況向服務人員、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表示的不滿。投訴會讓我們失去一部分賓客,更會給酒店帶來不好的聲譽。但是一次有效的不僅可以讓賓客滿意,也可以讓我們有重新改正的機會,可以提高飯店的服務水平。為提升飯店整體服務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投訴,提高賓客滿意度,結合博雅飯店管理實際,特制定以下投訴管理辦法:

一、賓客投訴原因:

1、對服務員態度的投訴

包括:粗魯的語言,不負責任的答覆或行為,冷冰冰的態度,若無其事,愛理不理的接待方式,過分的熱情,待客不主動,不熱情,不注意語言修養,衝撞賓客,挖苦、辱罵賓客;拿物品給賓客不是遞而是扔或丟;無根據地亂懷疑賓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誤以為他們沒有結帳就離開等。

2、對的投訴

包括:服務員沒有照賓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電話長時間無人接聽,取送物品不及時甚至送錯,未經賓客同意私闖客人房間,不尊重賓客的風俗習慣,忘記或搞錯了賓客交代辦理的事情,損壞、遺失賓客的物品等。

3、對清潔衞生、食物的投訴

包括:房間牀鋪不乾淨、未按賓客要求更換布草,房間/浴缸內有頭髮絲或污垢,餐廳菜品有異物或毛髮,食品有異味不新鮮,菜品不合口味等。

4、對安全事故及異常事件的投訴

包括:停水(電)、偷竊、傷病、醉酒、電梯卡人、房內反鎖等情況引起的投訴等。

5、對個人隱私受侵犯的投訴

包括:偷聽賓客談話,未經允許進入賓客房間,打聽賓客年齡或收入,泄露賓客等。

6、對設施設備的投訴

包括:淋浴熱水不熱,空調不製冷,電梯運行不正常,馬桶堵塞,衞生間漏水,照明不足等。

7、對環境的投訴

包括:環境嘲雜、噪音、房間不隔音等。

在消費過程中的額外要求。

包括:要求贈送小吃、菜品、飲料酒水、鮮花、水果、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

二、投訴的分類

(1)有效投訴

指經過認真調查核實,賓客投訴的問題是由於酒店方違反有關的標準、規定或程序,即屬酒店責任的投訴。

(2)合理的額外要求

指賓客確因喜歡本飯店的產品而提出的額外要求,或者現場員工實施了管理授權確能增加賓客的期望值和滿意度。

(3)無效投訴

指經過查證最後核實,非酒店責任的投訴。

(4)重大投訴

A、經濟糾紛在20xx元以上的投訴事件。

B、由服務員的態度、部門間的協調、酒店的制度、條例等引起客人的強烈不滿。

C、顧客向酒店的上級部門、消協、媒體等部門提出申訴、索賠的投訴。

D、由於顧客強烈不滿的投訴,影響了本酒店的聲譽,導致日後公關銷售工作的困難,或反映出部門內部管理和服務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三、投訴處理要求

因為博雅飯店是園林式飯店,經營場所相對分散,暫時未設,故常常讓賓客感覺投訴無門的情況。根據飯店實際,特做以下要求:

1、酒店任何一級員工接到賓客投訴(電話、口頭或書面)都必須認真對待,服務員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報告(或逐級報告)部門當值上司,如果賓客未接受部門的處理意見,部門要將情況及時上報飯店質量管理辦公室,下稱質量辦(目前暫設在人資部,負責人暫定為人資部經理)。因員工或部門原因推委、延遲或隱瞞了賓客投訴處理,給予直接責任部門負責人5-20分質檢,造成了嚴重後果的,按照飯店制度另行處理。

2、日間賓客投訴由各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負責處理,並做記錄、及時填寫《賓客投訴記錄表》,於次日上報質量辦。

3、夜間賓客投訴,遇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也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飯店總值班經理。遇值班經理也處理不了的,值班經理應及時與該部門最高負責人聯繫;即使如此仍然無法解決的,值班經理應及時上報飯店值班領導,直至問題解決。夜間投訴原則上由值班經理負責處理,並填寫《顧客投訴記錄表》於次日上報質量辦。

4、週六、日和節假日賓客投訴,部門當值的最高層管理者也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駐店領導處理,並由駐店領導填寫《賓客投訴記錄表》於次日上報質量辦。

5、質量辦應根據《賓客投訴記錄表》反映的情況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時反饋給責任處理部門,並全程監督跟進各部門、人員處理投訴情況,直至問題解決,並在投訴記錄表上註明投訴最終的處理情況。因質量辦督查不力,延遲了賓客投訴的處理時間或導致賓客投訴未果的,給予質量辦負責人5-20分質檢,造成了嚴重後果的,按照飯店制度另行處理。

6、對酒店信譽或經濟利益有重大影響的顧客投訴,由在《顧客投訴記錄表》上批示,必要時可親自主持處理。

7、《顧客投訴記錄表》由質量辦存檔,並按照飯店檔案制度,於年末交檔案室統一歸檔。

8、博雅飯店總投訴受理部門為質量管理辦公室,投訴固定電話26123456轉,24小時投訴熱線13547293223,13547293001。飯店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每年年末將所有的賓客投訴彙總編寫成《案例分析》,作為人資部日後的。

四、投訴處理的時限

1)住客投訴的處理時限原則在24小時內。

2)離店賓客投訴的處理時限原則在72小時內。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處理的,要與賓客協商,儘量縮短賓客的等候時間,讓賓客對我們的處理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