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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培訓交流材料

欄目: 經驗交流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4.96K

按照會議安排,我今天以“嚴明財經紀律、規範村級財務管理”為題解讀下村級財經紀律相關知識。我首先自我介紹下,我是XXX,有30年的鄉鎮工作經歷,對村級財務也是有一定了解和掌握,今天藉此機會和大會共同學習,希望對各位今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各項規定有所幫助,如有不到之處,敬請各位領導、同志們批評指正!

村級財務管理培訓交流材料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村級事務管理的核心,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基石。嚴明財經紀律,加強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健全各項財務制度,不僅可以切實維護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促進農村事務管理民主化,還能進一步調動農民羣眾積極性,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提供保障。

近年來,我區陸續實施了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實行了村賬鄉(鎮) 代管。區、鎮各級政府部門也相繼出台了 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和監督方面的措施,各村財務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對照“財務管理規範化”的要求,在業務水平上還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從省市區紀委監委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領域違紀典型案例和鄉村巡查出的問題看,村級財經財務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領域違紀典型案例

現在有部分幹部認識上還存在錯誤,認為“錢沒裝進自己的口袋就沒事”,“自己又沒貪污,收費的錢也是花在村上,就沒問題”,是“為村民辦好事”,甚至還有村幹部虛報冒領低保金用於個人開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二項規定中明確説明違反規定扣留、收繳羣眾款物屬違紀行為。《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也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中説明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是違紀行為。而這些在法紀法規中明令禁止的行為仍然有部分村幹不管不顧。

案例1:金昌市永昌縣朱王堡鎮梅北村黨支部書記蘇永祿等人虛報套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11年8月,蘇永祿與時任梅北村村委會主任李克朝商議,虛報5户農村危房改造户,套取補助資金2萬元,用於村委會辦公室維修等支出;2015年12月,虛報6户農作物受災救助户,套取補助資金1.75萬元,用於村委會辦公場所改造工程款支出。此外,2011年1月,還違規發放福利2050元。2018年2月18日,蘇永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克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案例2:平涼市莊浪縣趙墩鄉牡丹村黨支部原書記程進寶等人違規收費問題。2012年,程進寶與時任牡丹村文書程明軍為了解決村級欠賬及果園建設等費用,違規向該村11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費用共計3.65萬元,其中2.66萬元用於償還村級欠賬和支付果園建設苗木款,結餘9900元。2018年4月10日,程進寶、程明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已退還給危改户。

案例3.隴南市武都區外納鎮宗家壩村村委會原副主任賈義軍虛報冒領低保金的問題。2009年至2016年,賈義軍利用職務便利,累計虛報冒領農村低保金2.52萬元,用於個人開支。2017年9月,賈義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案列4.武威市民勤縣東湖鎮下潤村黨支部原書記沈永勝等人套取、私分、截留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11月,沈永勝與時任村委會主任石宏業、村文書李發中3人虛報該村暖棚扶貧補助對象,套取補助資金共計9萬元(實收回7.6萬元),將其中2萬元發放給不符合補助條件的農户,1.56萬元用於村上開支後,3人將3.7萬元予以私分,剩餘0.34萬元留於村賬。2015年12月,沈永勝還將撥付給該村82户飼草種植等補助資金61萬元從農户手中全部收回,直至2017年12月才將該款發放給各農户。2018年1月,沈永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犯罪問題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石宏業、李發中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3人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財政。

案件5:肅州區某鄉鎮某村村委會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10月,經肅州區某鄉鎮某村時任村委會主任陳某同意,從天牛防治人工工資中違規支付村組幹部聚餐費用2600元,陳某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陳興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必須持之以恆、久久為功,一寸不讓,步步深入,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環節一個環節盯緊、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各級黨組織必須扛牢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常、抓細、抓小,以持而不息的加壓,消減不正之風的反彈勢能,要重申紀律要求,講明禁止事項,以反面典型為戒,引導黨員幹部從思想深處築牢抵制不良作風的“防火牆”。

(二)鄉村巡查和財政審計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原始憑證不合法。存在以白條抵庫、白條報銷下賬的問題。

2.公款私存。個別村組收繳的機井電費,沒有通過公用賬户支付,而是將資金轉入村幹部個人名下,由村幹部個人向電管站繳納。個別村將村級各項支出先打到村幹部個人賬户,再由村幹部向相關人員支付發放。

3.往來不清。“三資”清理已走上正軌,但有少數村債權、債務仍沒有清理,作為庫存放在村級報賬員包中。特別是部分村往來款項數額巨大且明細記載不清晰,村委會人員變動後,大多往來已無法説明原因。

4.報賬不及時。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開出的票據款沒有及時入賬;二是不及時到經管站或財政所報賬。

5.“三資”管理不嚴格。各村普遍沒有集體資產管理的制度,班子成員缺乏管理意識,管理不規範,村上及各小組的資產沒有登記或建立台帳,機動地管理混亂,村上未進行統一管理,村民小組長調整後,不按要求做財產移交,導致現任村民小組長普遍反映對全組的機動地、文化室等集體資產賬目不清,出現集體資產流失現象。

6.財政性資金政府採購和投資評審制度執行不到位。

7.村級合作社與村委會隸屬關係不清。由村黨組織牽頭領辦的專業合作社,在財務上與村級財務相互交叉,收支不清。(可選擇向深延説村社分賬的情況)

8.村民捐款不及時入賬或上繳相關部門。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間,黨員羣眾積極捐款支持抗疫,但有個別村代收抗疫捐款後,截止財政、審計專項檢查時,仍未上繳相關部門支持抗疫。

9.村組財務公開不到位、不透明,使財務公開流於形式。村務公開留有後門,以“其它支出”科目來概括一些村幹部無法公示的支出,“其它支出”的開支到底用於何項工作,該不該開支,村民不得而知。

面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採取什麼措施,怎樣才能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通過多年的摸索和工作實踐,認為在堅持和完善各項制度的前提下,要嚴格執行肅州區人民政府2016年8月15日印發的《肅州區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從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入手,強化村級財務知識的學習,履職盡責才能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促進農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一、明確“三委”主要負責人職責

村級班子成員應足夠重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從思想上、行動上真正把村村財務管理作為中心工作,抓好落實。

現在我將村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三名主要村幹部在村級財經財務管理中的職責明確下:

1.村書記的職責:全面管理村級財經財務事項,對村級財務行使監督、管理、協調職能,與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共同行使“三筆會籤”職能。對重大財務事項與村委會主任共同行使決策、決定權。

2.村委會主任的職責:全面管理村級財經財務事項,對村級財務行使監督、管理、協調職能。對一般性的、經常性的支出項目,負有一支筆的審批職責,對於超限額的支出,與村支部書記、村監委會主任共同行使“三筆會籤”職能。對重大財務事項與村書記共同行使決策、決定權。

3.村監委會主任職責:對村級財經財務行使監督、檢查職責。與村書記、村委會主任共同行使“三筆會籤”簽字審批職責。

4.支持村級報帳員正確履職。村級報帳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工作者的重要一員。溝通着上下左右的人際關係。村裏經濟活動發展好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報帳員參謀監督的能力和提供服務的質量,這一點不可小視。因此,村“三委班子”要積極主動支持村級報賬員正確履職,併為此提供履職必要的各項主客條件。

5.村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應團結一致,共同為財經財務管理出謀劃策,才能保證村級財經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否則,規範村級財經財務將成為一名空話。

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就沒有約束” 。 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和落實的有效武器, 是做好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各村制定出一整套

適合本村財務狀況的管理制度,使農村財務管理有據可查, 有章可依,避免主觀獨斷,隨心所欲。

村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有:財務預決算制度、資金管理制度、收入及票據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預決算的主要內容: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實行預決算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預算編制要與本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收入狀況和農民的實際承受能力相適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預算方案根據上一年財務決算情況和當年的生產經營計劃編制。年度內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制定專項預算、專項決算。

具體內容:

1.財務收入預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集體生產、投資、提供服務、參股分紅等經營性收入;集體資產拍賣、租賃、發包及上交收入;政府撥款、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等補助收入;“一事一議”籌資及以資代勞款項;徵佔土地補償、公益林補助、救濟扶貧款項;按規定清收的歷年往來款項;社會捐贈等其他收入。

2.財務支出預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集體經營支出、管理費用、集體公益福利支出、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徵佔土地補償支出、救濟扶貧專項支出、社會捐贈支出和其他支出。

3.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的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

4.預決算的總體要求

時間範圍: 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 預、 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曆1月 1日

至12月 31日止。 預算方案須在每年1月底前編制完畢, 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組織實施,並報鄉 (鎮) 人民政府備案。

②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財務收支預算執行過程中,若遇不可抗力或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可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對預算進行調整。

③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預決算方案要及時向全體村民公開。每季度向村民公佈一次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年底公佈決算情況。公開要做到及時、真實、完整,並聽取羣眾意見,接受羣眾監督。公開內容按照規定內容和程序進行。財政性資金財務公開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由鄉(鎮)財政所將該村財政性資金的收支執行情況提交村集體經濟組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公開。

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糾正和改進。

(二)資金管理制度

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

1. 開户: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且只能開設一個銀行基本存款賬户。因特殊業務需要,可按規定開設專用結算賬户,用於專項資金的管理。所有資金在統一設置的賬户核算,杜絕一切形式的存摺户及賬户外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户開設由所在的鄉鎮審批後,報人民銀行核准。

土地徵收補償費實行專户管理制度,專户存儲,專賬管理。

2.現金使用範圍:在現行銀行卡、支票轉賬等電子支付方式方便、快捷、全面推廣的形式下,原則上不能再使用現金方式支付。因支付條件限制等特殊情況下,村級對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向個人購農副產品等可以少量使用現金支付。

(1) 現金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由村報帳員按規定負責管理,並及時將現金存入開户銀行,不得坐收坐支、白條抵庫、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2)村報帳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按規定提取,做到續時記賬,並當日結出現金和銀行存款餘額。提取的現金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3) 現金備月金制度,大村在1500元內,小村在1000元以內。辦理備用金應當經代理會計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字。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八不準”原則,即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墊支;不準擅自出借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借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設立“小金庫”。

(三) 收入及票據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包括財政轉移支付收入、非財政性收入、收益等)和支出(包括村組幹部工資等)都應當納入賬內統一核算。不得亂收費或違規收費,不準列支攤派費用。

2.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應當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對外財務結算應當使用國家税務、財政部門監製的合法票據,內部財務往來結算應當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監製的往來結算票據,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款票據和付款票據。

3.村集體經濟組織專用收款票據,只限於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使用,嚴禁向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領購。凡私自將專用收款票據領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造成經濟糾紛或不良後果的,誰領購,誰負責,並根據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4.不得使用已經廢止或自行印刷、市場購買的任何往來結算票據。

5.專用票據不得轉借、轉讓或超出範圍使用,不得擅自銷燬或出售,不得越級購領或村集體間互相借用、不得拆本使用,必須連號連本使用,作廢票據全份保存,並註明“作廢”字樣,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末應對未使用完的票據在監製章處作“V”型剪銷作廢或剪角作廢。

6.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購票據,實行核舊領新制度,使用單位按要求將舊票據存根及作廢票據交鄉鎮經管站審核後辦理新票領用手續,不得同時開啟多本票據。村民小組長代收水電費,向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領購專用票據,每次限購一本,實行核舊領新制度。

7.因當事人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票據,造成票據丟失或者擅自損毀的,應在市級以上紙質媒體刊登遺失聲明,註明遺失票據的編號,並將刊登的刊樣提交鄉鎮經管站。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由票據遺失人承擔。鄉鎮人民政府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的紀律處理。

(四)支出管理制度

1. 財務開支審批的原則:村級組織財務開支要堅持集體研究、“三筆會籤”,一支筆審批的原則。其具體審批權限為:500元以下的開支,由村委會主任審籤;500(含500元)元至1000元以內的開支,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聯審聯籤(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由主要領導和黨支部副書記或村委會副主任聯審聯籤);1000元(含1000元)至5000元的開支,先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用款計劃或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公示後實施,村書記、主任對票據實行聯審聯籤,後經鎮分管財務領導審核;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用款計劃或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3/4以上村民通過並公示後實施,村書記、主任對票據實行聯審聯籤,後經鎮分管領導及政府主要領導審核。

2.支出憑證的要求: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填制合法、內容齊全的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簽章,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入賬。凡手續不齊全、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 開支不合理的,鄉鎮經管站或財政所有權拒絕入賬。

3.重大事項或大額開支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方案、對外投資項目、大中型固定資產的購建和處置、預算外的財務開支項目和借(貸)款、重要集體資產資源經營方式變動、集體工程招投標等重大財務事項或大額開支,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4.財政性資金支出要求。財政性資金即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資金,直白的説就是每年財政預算安排的每村每年6萬元的公用經費及(視覺貧困等)專項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財政性轉移支付資金形成的支出,在財政所實行報賬制管理,在充分保障村級財務運轉的基礎上,有結餘的,可用於興辦防蟲減災、公共安全、公共基礎設施等公益事業,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在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後,報鄉(鎮)財政所開支。(可不展開説明,由財政所展開講解)

5.非生產性開支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強化辦公費、差旅費、報刊費等非生產性開支管理。

辦公費開支。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購置費、郵電費、水電費、公用取暖費、培訓費、標牌製作費、複印費、賬冊費、辦公用品、小額維修費、衞生費、治安費等開支。嚴格按照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規定範圍開支,實行上限控制、據實報銷、嚴禁超標的原則。

‚差旅費開支。差旅費指村幹部因招商引資、參加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出差人員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出差事由須經鄉鎮黨委、政府批准同意,否則不予報銷。具體開支標準參照《肅州區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ƒ捐助贊助開支。捐助贊助費包括村級集體用於捐助贊助外單位或個人等產生的相關費用。村級集體原則上不得以各種名義列支捐助、贊助等費用,確需列支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從提取的應付福利中支付。捐助贊助開支金額最高不超過500元。所有村級財政資金不得用於列支捐助贊助。

④其他非生產性開支。其他非生產性開支堅持集體研究、從緊節約、區別對待、合理使用的原則。報刊訂閲費執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相關標準。村接待費實行“零接待”。村組幹部不得以任何形式發放電話費、油修費、福利費、獎金、考核工資、服務費等津貼、補貼性質的補助。

6.年度結餘資金收益分配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度結餘資金收益,按照“大部分用於發展生產,小部分用於集體福利”的原則,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提取公積公益金。公積公益金用於發展生產,包括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也可用於集體福利等公益設施建設。

‚提取福利費。福利費用於集體福利、文教、衞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照顧軍屬、五保户、困難户的支出、計劃生育支出、農民因公傷的醫藥費、生活補助及撫卹費、贊助費等。福利費提取比例不得高於淨收益的10%。

ƒ其他分配。

(五)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範圍:法律規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水面、荒地、荒山、灘塗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投勞形式的固定資產;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投勞興辦的企業和事業資產、兼併的企業資產及其形式的新增資產;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聯合舉辦的各種形式的企業和共同興辦的各項事業中,按照出資額或協議應占有的資產及其新增資產;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投勞形式的林木、牲畜、畜草等資產。⑥國家和有關組織、個人無償資助的資產;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累資金、有價證券和債務;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資產所獲得的承包金、租金、土地、草場補償費等各項收益;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知識產權;⑩依法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資產。

2.固定資產: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設施等勞動資料,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部分主要生產工具和設備,單位價值雖然低於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為固定資產。

3.資產管理要求:

①應當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台賬,及時準確記載資產、資源的名稱、位置、數量、金額、經營情況等重要內容及其變化情況。

②各類資產要有專人負責保管,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③以集體資產、資源對外投資、合作經營的,投資價值要經依法批准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評估確定,不得擅自作價處理。

④集體資產、資源發生承包、租賃、處置情形時,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招標文件、拍賣方案、公告、相關合同及資料應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4.債權債務管理要求:各村應當加強債權債務的核算與管理。建立債權債務登記簿,定期核對,積極催收應收款項,防止呆賬、壞賬發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經鄉鎮經管站審查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核銷。對有關責任人造成的損失,應由其賠償。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嚴禁村集體經濟組織舉債用於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發放村組幹部報酬補貼。堅決禁止新增債務,村級集體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入資金或舉債經營,凡違反規定形成新增債務的,一經查實,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形成的債務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六)財務公開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形式、程序和內容,將其財務活動情況、有關賬目以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普遍關心的、涉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切身利益的財務事項如實向全體成員公開,接受成員監督。

1.公開的時間:按季公開,會計業務發生不頻繁的每年最少也得公開兩次。

2.公開的內容:村除保持對村級日常財務收支事項的公開外,年初還要張榜公佈財務收支預算方案,年終要張榜公佈財務收支決算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年底要集中公佈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等明細;日常對羣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和重大收支事項,要即時張榜公佈。三分之一以上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內容,應當及時單獨公開;涉及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開。

3.公開的程序:財務公開前,應當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對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提出審查意見。財務公開資料經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負責人和主管會計簽字後公開,並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4.公開的形式: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設置固定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網絡、電子顯示屏、觸摸屏等方式進行公開。同時,也可以通過廣播、電視、“明白紙”、會議等形式進行輔助公開。

5.反饋。村級財務公開後,村主要負責人應當在財務公開之日起兩日內安排專門時間,集中解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出的質疑和問題,聽取意見和建議,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列席;集中答疑時間之外,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疑問的,也應隨時給予解釋説明。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反映的問題,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在三日內及時答覆解決;一時難以答覆解決的,要做出解釋。不得對提出和反映問題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行壓制或打擊報復。

三、規範財務會計業務處理程序

財務流程:主要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完善財務流程規範是實行農村集體財善財務流程規範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一) 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對會計信息質量實行源頭控制的重要環節,大量的會計事務是從原始憑證開始的,原始憑證的真實、準確、完整、合法與否,直接影響財務核算的質量和會計工作的正常秩序, 直接關係到規範財務收支的成果,進而關係到廣大村民的根本利益。

(二) 必須註明用途並有經手人簽字(蓋章) 。註明用途,確定了財務收支的發生方向,由經手人簽字(蓋章) 明確了職責,既保證了財務發生“專款專用”,也保證了日後查賬和審計過程中的“有證可查” 。

(三) 必須交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按照權限複核。村務監督委員會享有對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各項民主監督權利。它代表全體村民行使的財務收支監督權,保障了村集體的財務收支符合全體村民的意願。

(四) 必須報經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 (蓋章)。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對村集體發生的每一筆財務

收支業務,都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督責任。

(五)最後由報帳員將財政性資金收支交財政所審核記賬,非財政性資金交經管站審核記賬。

規範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主要是為了對集體財務收支進行監督。但是,無論怎樣規範程序,在具體財務收支業務操作的過程中,財務會計人員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 對財務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在其中也起到了 重要的作用。

財務會計人員應該做到:

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對違反規定不納入村集體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 應當制止和糾正。

ƒ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④規範農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保障了全體村民的根本利益,對於經村務監督委員會複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開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

四、強化服務,規範管理

區財政局、區農牧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和監督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鄉鎮財政所具體負責代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政性資金財務核算管理工作。鄉鎮經管站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財政性資金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其履行職能又體現在傾情服務之中,在服務中達到村級財務規範管理的目的。就我們目前的情況,須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重點規範。

1. 集體資金預算管理

年初,各村都要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合理編制當年財務收支預算方案,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然後進行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的監督。

年度之中,村級收支要按預算方案對照實施,不允許超預算支出資金,特殊情況確需超預算支出的,要及時修編預算方案,按程序審批使用。

年底,各村對收支情況要進行決算,編制決算表。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情況要向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報告。最後,進行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2. 嚴格收入管理

收入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經營活動以及行使管理服務職能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的實現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實現的前提和基礎,也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活動的重要環節。

目前,村級的主要收入包括經營收入、發包及上繳收入、財政性轉移支付性收入、其他收入及補助收入。

①票據的管理(收款收據的管理) :

統一使用的收款收據是各項收入不可缺少的證明。因此,在堅持票據管理的前提下,實行票款同清的方法來保證金額上相符,入賬時間上一致。防止收入不入賬或少入賬, 搞賬外賬等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情況發生。

②款項的管理:村級所有收入資金都要在收款後3日內繳存到本村基本結算賬户上,上級或部門對村的專項補助和專項撥款、各種返還款和獎勵資金等,由報帳員與有關部門辦理資金結算等業務手續,及時劃撥到村級資金賬户。所有收入報帳員均憑銀行繳款單或轉款票據到鄉鎮經管站或財政所登記入賬,嚴禁瞞報、少報收入、坐收坐支, 堅決杜絕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的發生。

③專人管理: 村集體收據和所有收入均由村報帳員 負責辦理開票收款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辦理收授款項業務。 村集體原則上不允許新增債務,確需借款的必須先由村支兩委提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再向經管站和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借款,否則一律不予入賬。

2. 費用支出控制.

管理費用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耗費總和,包括經營支出、 管理費用、其他支出等。監督、控制好支出是增加經濟效益的關鍵,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核心任務。

(1)支出票據審查關(如何審核支出憑證) 。

①原始憑證基本要素:凡報支的發票必須達到六看:

看支出憑證是否規範

看日期是否準確

看用途是否真實

看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

看經手人是否簽字

看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②合理合法性:各類支出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支出用途、證明人、審批人簽字和村監委會成員簽章,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核審批,再由經管站或財政所對各支出單據逐筆審核把關後方可入賬。

(3)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

非生產性開支,指與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係的支出。主要包括管理費用、其他支出。管理費用,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工資、會務費、租車費、報刊費、辦公費、差旅費等公務費) 各村要根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重點加強以下幾項費用控制:

一是招待費用:按中央文件規定,村級招待費為零。各村要加以嚴格控制。

二是有關內部往來支出及村辦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支出(探望老黨員、老幹部、現、離任村幹部,烈軍屬、五保户 、 困難户等優撫費,村民代表、黨員組長工資,七一、老年節、春節等活動經費都應確定標準,按標準嚴格執行。

三是村級工程項目:(修路、修渠、水庫、村部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等)都應實行公開招標,簽訂書面合同,進行專項核算。

最後,需要説的是,村級財經財務管理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在新的形勢下,我們既要正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差距,嚴守財經紀律規矩“底線”,遠離違法亂紀的“紅線”,更要堅定做好村級財經財務管理工作的信心和決心,乘勢而上促發展,嚴格規範抓管理,堅持不懈地做好村級財經財務管理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我的解讀完畢,感謝各位對財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