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加工貿易服務協議(精選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35W

第一篇:加工貿易申領系統技術服務協議

加工貿易服務協議(精選多篇)

加工貿易申領系統技術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 海南代表處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保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正常運行,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技術支持和數據保存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元/年的技術服務費。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貿易申報系統,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向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申報加工貿易合同。

3、甲方應確保計算機系統和ie瀏覽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決網絡接入問題。

4、甲方應指定專人(該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加工貿易業務知識)負責系統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指定聯繫人:電話:傳真:

信箱:企業代碼:內資/外資:

5、甲方在遇到技術問題時,應及時跟乙方聯繫,如實向乙方描述故障現象,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問題。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門技術服務,應及時跟乙方聯繫,乙方會按照標準的上門服務收費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ca證書的使用培訓。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系統的技術支持,但不包括對甲方計算機的維護和提供加工貿易業務諮詢,不對甲方合同數據的正確性以及能否通過審批承擔責任。

技術支持電話為:65342724傳真:65358465信箱:

3、乙方的服務時間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不提供相關的技術

服務。

4、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形式是用户的電話諮詢或來訪培訓,不包括上門服務(vip會員除外)。

5、在發生網絡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統無法使用時(如internet接入問題等),乙方不承擔

相關責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計算機故障)而造成無法使用系統,甲方又急需進行合同申報時,乙方

可以每年免費5次為甲方提供錄入平台和網絡通道。

7、乙方應當準確記錄甲方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和時間,保證所存儲的數據不被人為更改和滅

失。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為10年。

8、乙方應採取國際上通行的網絡安全措施,保證存儲在系統內的電子數據的安全、真實、完

整,不得對電子數據進行刪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10、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其存儲的電子數據。

三、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指技術服務期限為年

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需要乙方的服務,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

務,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等)、政府行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

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代表處。

甲方:乙方: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海南代表處

地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4號金海棠商務酒店h樓edi室電話:電話:65342724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加工貿易申報系統技術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保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正常運行,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加工貿易申報系統的技術支持和數據保存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 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____元/年的技術服務費。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貿易申報系統,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向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申報加工貿易合同。

3、甲方應確保計算機系統和ie瀏覽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決網絡接入問題。

4、甲方應指定專人(該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加工貿易業務知識)負責系統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指定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信箱:

企業進出口經營權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內資/外資):__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術問題時,應及時跟乙方聯繫,如實向乙方描述故障現象,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問題。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門技術服務,應及時跟乙方聯繫,乙方會按照標準的上門服務收費標準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ca證書的使用培訓。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貿易系統的技術支持,但不包括對甲方計算機的維護和提供加工貿易業務諮詢,不對甲方合同數據的正確性以及能否通過審批承擔責任。

技術支持電話為:________ 傳真:________信箱:________

3、乙方的服務時間為正常工作日的________-________,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不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4、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形式是用户的電話諮詢或來訪培訓,不包括上門服務(vip會員除外)。

5、在發生網絡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統無法使用時(如internet接入問題等),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計算機故障)而造成無法使用系統,甲方又急需進行合同申報時,乙方可以每年免費5次為甲方提供錄入平台和網絡通道。

7、乙方應當準確記錄甲方傳輸電子數據的過程和時間,保證所存儲的數據不被人為更改和滅失。電子數據的保存期限為xx年。

8、乙方應採取國際上通行的網絡安全措施,保證存儲在系統內的電子數據的安全、真實、完整,不得對電子數據進行刪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貿易審批部門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10、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未經授權或許可,不得對外提供其存儲的電子數據。

三、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指技術服務期限為 ____年,從雙方簽定之日開始計算,具體時間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需要乙方的服務,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務,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等)、政府行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七、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____代表處。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二線口岸加工貿易服務項目

二線口岸加工貿易服務項目

一、現場報關

提供需要在南頭海關辦理業務的服務,具體業務有:企業海關注冊、加貿企業ic卡、商品報關憑證、合同單損耗、首體合同備案、合同備案、合同變更、企業擴容備案、不作價設備手冊、關封、深加工結轉、月報、餘料結轉、廢料徵税、餘料徵税、後續補税、溢出料件納入監管、合同核銷、不作價設備解除監管、設備手冊核銷、設備手冊年審、來料企業協議終止、企業海關注銷等。

二、現場報檢

提供需在寶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業務的服務,具體業務有:企業國檢註冊、型式確認、出口報檢、進口調離、進口月報、出口月報、co、fa等。

三、全程服務

為企業提供一站式關務服務,等同於企業的報關員和外勤關務員所做的事情,具體工作有:企業海關注冊、加貿企業ic卡、商品報關憑證、合同單損耗、生產能力核准審批、生產能力證明核驗、加貿合同呈批表申請、口岸報關文件處理、口岸報關跟蹤、報檢文件處理、產地證、電池備案、電子口岸備案、電子口岸系統操作、工商註冊、企業代碼註冊、國地税註冊、進出口經營權備案、財政註冊、外匯備案等。

四、關務顧問

通過海關賬冊數據維護及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幫助企業降低關務風險、減少關務成本。通過對企業供應鏈維護和分析,幫助企業分析通關風險,解答通關疑問。幫助企業簡歷有效、合法的關務方案。

五、來料轉型

幫助企業落實政府最新加工貿易政策,促進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一站式完成來料加工企業不停產就地轉型,從新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核准→到新舊企業海關監管設備、料件結轉→到舊來料加工企業的終止。

六、貿易合規

通過國際貿易、物流供應鏈、涉外財税、法律法規、知識產權、外匯等專業知識,分析貿易行為合規化、辨識涉外貿易全過程風險、確保企業貿易合規和財務籌劃安全,幫助企設計提升安全你管理和貿易合規籌劃的貿易合規方案。

七、財務諮詢

幫助企業合法經營,已發管理,正確處理各種財務關係。具體業務有:公司註冊、工商年檢、一般納税人申請、代理記帳、代理驗資、財務諮詢等。

八、税務籌劃

幫助企業納税籌劃,已發納税,有效防範納税風險。具體業務有: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務檢查、税務諮詢等。

第四篇:加工貿易

一、加工貿易合同備案

(一)申請備案的條件:

1、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必須是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各類進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經批准獲得來料加工經營許可的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

2、加工貿易加工企業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以及由經營企業設立的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實行相對獨立核算並已經辦理工商營業證(執照)的工廠;

3、經營企業和加工企業必須已經在海關注冊登記;

4、申請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已經由商務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二)申請備案時應提交的文件: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有效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1萬美元以下的進口輔料除外);

2、經營企業自身有加工能力的,應當提交其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企業在《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內再次備案的,可提供加蓋企業印章的複印件);

3、經營企業委託加工的,應當提供加工企業所在地縣級(含)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給加工企業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企業在《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內再次備案的,可提供加蓋企業印章的複印件);

4、國税部門備案證明(來料加工除外);

5、經營企業簽訂的加工貿易合同;

6、經營企業委託加工的,應當提交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

7、加工貿易進出口商品國家有限制性規定的,需提供對口主管部門的許可證件;

8、加蓋企業印章的空白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9、《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

10、《進口料件備案申請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備案表》;

12、《單耗備案申請表》;

13、經預錄入的“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

14、產品生產工藝流程;

15、為確定單耗和損耗率所需的資料;

16、從事異地加工貿易合同備案,還應提供經營企業主管海關簽註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

17、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三)備案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請人向海關遞交材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初審。

2、海關審核

海關根據規定審核企業的加工貿易合同和各項資料是否符合國家和海關的有關規定。

3、設立台賬

經海關審核通過的合同,需到中國銀行設立銀行保證金台賬(aa類企業的所有合同,a、b類企業一萬美元以下的合同除外)。

4、核發手冊

按規定已設立銀行保證金台賬或不需設立台賬的合同,由主管海關核發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企業憑以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進出口手續。

(四)辦理時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書》起五個工作日內。

二、加工貿易合同變更

(一)申請合同變更的條件:

1、經營企業和加工企業已取得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經營企業已簽訂加工貿易變更合同;

3、申請變更的加工貿易合同已由商務部門審核批准;

4、合同的變更應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內。

(二)申請變更時應提交的文件: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有效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變更證明》;

2、經營企業簽訂的加工貿易變更合同;

3、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4、合同變更申請書;

5、《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進口料件備案申請表》、《加工出口成品備案表》、《單耗備案申請表》(填寫變更部分);

6、經預錄入的“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變更部分);

7、為確定變更後的單耗和損耗率所需的資料;

8、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三)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請人向海關遞交材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初審。

2、海關審核

海關根據規定審核企業的加工貿易變更合同和各項資料是否符合國家和海關的有關規定。

3、變更台賬

經海關審核通過的合同,需到中國銀行設變更銀行保證金台賬(aa類企業的所有合同,a、b類企業變更後不超過一萬美元的合同除外)。

4、核發手冊

按規定已變更銀行保證金台賬或不需變更台賬的合同,由主管海關核發變更後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企業憑以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進出口手續。

(四)辦理時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書》起二十個工作日內。

三、加工貿易核銷

(一)申請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的加工貿易經營企業;

2、加工貿易合同項下的進口料件已加工復出口;

3、合同履約後的餘料、邊角料、成品、殘次品、副產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關如實申報;

4、合同履約後的餘料、邊角料、成品、殘次品、副產品等已辦理了內銷徵税、退運、放棄或餘料結轉等手續;

5、在加工貿易手冊項下最後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貿易手冊到期之日起30日內提出;

6、加工貿易合同因故提前終止的,應當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提出。

(二)申請時應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銷申請表;

2、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包括分冊、續冊;

3、齊全、有效的進出口報關單(按《登記手冊》的進出口記錄順序編列);

進出口報關單票數和相關內容應當與登記手冊進出口登記欄的進出口記錄一致;

4、核銷核算表;

5、合同履約後的餘料、邊角料、成品、殘次品、副產品等已辦理過內銷徵税、放棄、銷燬等手續的,應提供税單複印件等資料和證明文件;

6、備案後因故中止執行、未發生進出口而申請撤銷的合同,應提供商務主管部門的批件;

7、遺失進出口報關單的合同,提交報關單留存聯、補發聯,或加蓋原報關地海關印章的報關單複印件;

8、遺失《登記手冊》的合同,應向海關提供遺失情況的書面説明。必要時提供手冊遺失證明;

9、其他海關需要的資料,如排料圖、線路圖、配方表等。

(三)辦理程序:

1、報核受理

企業向海關遞交核銷所需要的各項文件。海關審核後受

理。

2、海關核銷

海關對企業報核的合同審核,並出具台帳核銷聯繫單;企業憑海關開出的台賬核銷聯繫單到中國銀行核銷台賬。

3、核銷結案

海關憑銀行開出的台賬核銷通知書核發加工貿易合同結案通知書。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報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

第五篇: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類:

對各種監管模式的保税加工貨物的管理,主要可以歸納為5點:

1:商務審批;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書+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2:備案保税;主要體現在建立加工貿易電子賬冊,原則是合法經營、復運出境、可以監管。

3:納税暫緩;國家規定轉為就阿公產品而進口的料件,按實際加工浮雲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的數量准予免繳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增值税、消費税。這裏所指的免税,是指在出口成品上的料件可以免税,不出口的部分料件徵税。

保税加工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的,在徵收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代徵税時要徵收緩税利息,人民銀行公佈的最新緩税利息率按日徵收。應徵緩税利息=應徵税額*計息期限*緩税利息率/360

料件進境時未辦理納税手續,使用海關事務擔保,具體手續按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執行。東部地區包含遼寧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中西部地區指東部地區以外的中國其他地區。

目前國家公佈的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主要包括:1:國家明令禁止進出口的商品;2:為種植、養殖而進口的商品;3: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4: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的商品;5:其他列名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

目前公佈的加工貿易進口限制類商品,主要包括凍雞、植物油,初級形狀聚乙烯,聚酯切片,天然橡膠,糖,棉,棉紗,棉坯布和混紡坯布,化學短淺,鐵和非合金鋼材、不鏽鋼,電子遊戲機等;

目前國家公佈的加工貿易出口限制類商品,主要包括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初級形狀聚苯乙烯、初級形狀環氧樹脂、初級形狀氨基樹脂等化工品,拉敏木傢俱、容器等製成品,玻璃管、棒、塊、片基其他型材和異型材,羊毛紗線,舊衣物,部分有色金屬等。

4:監管延伸;紙質手冊和電子化手冊管理保税加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經批准可以延長,延長的最長期限原則上也是1年。紙質手冊和電子化手冊管理的保税加工報核期限是在紙質手冊或電子化手冊有效期到期之日起或最後一批成品出運後30天內;;電子賬冊管理的保税加工報核期限,一般以180天為1個報核週期,首次報核是從海關批准電子賬冊建立之日起算,滿180天后的30天內報核;以後則從上一次的報核日期算起,滿180天后的30天內報核。

5:核銷結關。

紙質手冊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貨物報關程序:

合同備案內容:

1.備案單證:1.商務主管部門按照選線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和“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

2.加工貿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3.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申請表及加工貿易合同備案呈報表

4.屬於加工貿易國家管制商品的需要交驗主管部門的許可證件或許可證件的複印件

5.為確定單耗和損耗率所需的有關資料

6.其他備案所需單證

2.備案商品:

1. 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不準備案

2. 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易製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在備案時需要提供進出口許可證或兩用物項許可證複印件。

3. 進出口音像製品、印刷品、地圖產品及附有地圖的產品,進口工業再生廢料等,

在備案時需要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許可證件或批准文件。

3. 保税額度:

加工貿易合同項下海關准予備案的料件,包括為履行產品出口合同進口直接用於加工出口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掉的數量合理的觸媒劑、催化劑、磨料、燃料,全額保税。加工貿易合同項下海關不予備案的料件,以及試車材料,未列名消耗性物料等,不予保税,進口時按照一般進口貨物照章徵税。

4. 台賬制度:

為了簡化手續,進口料件在1萬美元及以下的,使用aa類、a類、b類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按規定不設台賬或台賬保證金空轉,因此也不必向銀行交付保證金。適用aa類、a類、b類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進口金額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客供服裝輔料(拉鍊、鈕釦、卸扣、扣拌,摁扭、墊肩、膠袋,花邊等78種)免領手冊,但必須憑出口合同向主管海關備案。

5. 合同備案的憑證:

在銀行開設了台賬的合同,由企業憑銀行簽發的“銀行保證金台賬登記通知單”到合同備案海關領取海關簽章的加工貿易手冊。

可以不設台賬的的合同,在准予備案後,由企業直接向受理合同備案的主管海關領取海關簽章的加工貿易手冊。

78種列名服裝輔料,且金額不超過5000美元的合同,免申領手冊,憑海關在備案出口合同上的簽章和編號直接進入進出口報關階段。

出口加工區:

功能:從事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及研發、檢測、維修等業務。

1,:運往境內區外維修或測試檢驗的機器、設備、模具和辦公用品等,應自出去之日起2個月內運回加工區。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運回的,區內企業應於期限屆滿前7天內,向主管海關説明情況,並申請延期。申請延期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2:從境外進入出口加工區按規定予以免税的機器設備,海關在規定的年限內實施監管,監管年限自貨物進境放行之日起計算,期限5年。使用完畢,原則上應退運出境。

珠海園區:

功能:1,加工製造

2,檢測、維修、研發

3,儲存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

4,國際轉口貨物

5,國際採購、分銷和配送

6,國際中轉

7,商品展示、展銷

8,經海關批准的其他加工和物流業務

區內企業自開展業務之日起,應當每年向珠海園區主管海關辦理報核手續,珠海園區主管海關應當自收到報核之日起30天內予以核銷。區內企業有關賬冊、原始單證應當自核銷結束之日起至少保留3年。

1:委託區外企業加工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加工完的貨物應當按期運回珠海園區。2:運往區外進行檢測、維修的的機器、設備、模具和辦公用品等彌補的在區外用於加工生產和使用,並且應當自運出之日起60天內運回珠海園區。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運回的,區內企業或者珠海園區行政管理機構應當在期限屆滿前7天內,一書面形式箱海關申請延

期,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保税物流貨物:

範圍:1,進境經海關批准進入海關保税監管場所或特殊監管區域,保税儲存後轉口境外貨物;

2,已經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尚未離境,經海關批准進入海關保税監管場所或特殊監管區域儲存的貨物。

3,經海關批准進入海關保税監管場所或特殊監管去與保税儲存的加工貿易貨物,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工維修國外產品多進口寄售的零配件,外商進境暫存貨物。

4,經海關批准進入海關保税監管所或特殊監管區域保税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進境貨物。

監管模式:一非物理圍網的監管,包括保税倉庫、出口監管倉庫。二時物理威望監管,包括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園區、保税區、保税港區、綜合保税區。

審批:1.保税倉庫、出口監管倉庫、保税物流中心,要經海關審批,並核發批准證書,憑批准證書設立及存放保税物流貨物;2.保税物流園區、保税區、保税港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憑國務院同意設立的批覆設立,並經海關等部門驗收合格才恩那個進行保税物流貨物的運作。

保税倉庫的功能:進境的貨物的倉儲。

可存放的貨物:1:加工貿易進口貨物,2:轉口貨物,3: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無聊和維修用零部件,4: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進境暫存貨物,6: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7: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進境貨物。設立的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2,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3,具備箱海關繳納税款的能力;4,經特殊許可商品儲存的,應當持有規定的特殊許可證件;5,經營備料保税倉庫的加工貿易企業,年出口額最低為1000萬美元;6,具有專門存儲保税貨物的場所。

公用保税倉庫面的最低為2014平方米,液體危險品保税倉庫容積最低為5000立方米,寄售維修保税倉庫面積最低為2014平方米。

存儲期限:1年+1年主管海關審批

超過2年直屬海關審批。

經主管海關申請,保税倉庫貨物可以進行分級分類、分拆分揀、分裝、計量、組合包裝、打膜、加刷或刷帖運輸標誌、改換包裝、拼裝等輔助性簡單作業。

出口監管倉庫:

功能:1:一般貿易出口貨物,2:加工貿易出口貨物,3:從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轉入的出口貨物,4:其他已辦結海關出口手續的貨物。

設立條件: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2: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倉儲經營權;3:註冊資本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4:具備向海關繳納税款的能力;5:具有專門儲存貨物的場所,其中出口配送型倉庫的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國內結轉型倉庫不低於1000平方米。

存儲期限:6月+6月主管海關審批。

經主管海關同意,可以在出口監管倉庫內進行品質檢驗、分級分類、分揀分裝、印刷運輸標誌、改換包裝等流通性增值服務。

保税物流中心:

功能:1:國內出口貨物,2: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3:外商暫存貨物,4: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5: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6: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7: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8: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貿易範圍:1:保税儲存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2: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性服務;3:全球採購和國際分撥、配送;4: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業務;5:經海關批准的其他國際中轉業務。

不得開展的業務:1:生產和加工製造;2:商業零售;3:維修、翻新和拆解;4:存儲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健康衞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只需的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5:粗存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貨物;6:其他與保税物流中心無關的業務。

保税物流中心的設立: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2: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3:據對對中心內企業進行日常管理(更多請你搜索:)的能力;4:具有協助海關對進出保税物流中心的貨物和中心內企業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能力;

東部地區面積不低於10萬平方米,中西部地區不低於5萬平方米:

區內企業的設立條件: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特殊情況下的中心外企業的分支機構;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屬企業分支機構的,該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人民幣;3:具備向海關繳納税款和 其他法律義務的能力;4: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並於海關聯網;5:在保税物流中心內有專門存儲海關監管貨物的場所。

年限:2+1 主管海關。

保税物流園區:

含義:在保税區桂花面積內或者毗鄰保税區的特定區域內設立的、專門發展現代國際物流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功能:1: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2:對所儲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性服務,如分級分揀、分拆分揀、分裝、計量、組合包裝、打膜、印刷運輸標誌、改換包裝、拼裝等具有商業增值的輔助性服務;3:國際轉口貿易;4:國際採購、分銷和配送;5:國際中轉;6:檢測、維修;7:商品展示;8:經海關批准的其他國際物流業務。

境外運入園區下列貨物保税:1:園區企業為開展業務所需的貨物及其包裝物料;2:加工貿易進口貨物;3:轉口貿易貨物;4:外商暫存貨物;5:供應外商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6:進口寄售貨物;7:進境檢測、維修貨物及其零部件;8:看樣訂貨的展覽品、樣品;9: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10:經海關批准的其他進境貨物。

境外運入園區下列貨物免税:1: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設備、物資等;2:園區企業為開展業務所需機器、裝卸設備、倉儲設施、管理設備及其維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3:園區行政機構機器經營主體、園區企業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

運往區外維修、檢測的機器、設備和辦公用品等不得留在區外使用,並紫雲出之日起60天內運回區內,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運回的,園區行政管理機構及其經營主體和園區內企業等於期滿前1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抓管海關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保税區:經國務院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海關進行監管的特定區域。

功能:出口加工、轉口貿易、商品展示、倉儲運輸等功能。

進出區:出區進入國內市場的,按一般貿易報關。出區用於加工貿易的,按一般貿易報關,出區用於可以享受特定減免税的,按特定減免税貨物報關。

保税區企業貨物運到區外加工,或區外企業貨物外法刀保税加工區加工,需經主管海關核准。進區提交外發加工合同向保税區海關備案,加工出去後核銷,不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不繳納税費。出去外發加工的,需由區外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在加工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備案手續,申領紙質手冊,或者建立電子賬冊、電子化手冊,需要建立銀行保證金台賬的應當設立台賬。加工期限最長為6個月,特殊情況下經海關批准可以延長,延長最長期限是6個月。備案後按保税加工貨物出去進行報關,

保税港區:

功能:1:存儲進出口貨物和其他他未辦結海關税手續的貨物;2:國際轉口貿易;3:國際採購、分銷和配送;4:國際中轉;5:檢測和售後服務維修;6:商品展示;7:研發、加工、製造;8:港口作業;9: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業務。

國外貨物入港區保税;貨物處港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税;國內貨物如港區視同進口,實行退税;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

保税港區貨物不設儲存期限,但儲存超過2年的,區內企業應當每年向海關備案。 下列貨物從境外進入保税港區,海關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徵税:1: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性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2:區內企業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機器維修用零配件;3:區內企業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

運往區外檢測維修的的機器、設備和辦公用品等,不得在區外用於加工生產和使用,並且應當自運出之日起60內運回保税港區,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運回的,區內企業或者保税港區行政管理機構應當在期限屆滿前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海關申請,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天。

委託區外加工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