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管理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三、合理使用照明燈、風扇、空調和其它用電器具,禁止私拉電線。
四、使用任何電器用具都要按規範操作,並且定期檢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電腦室、音樂舞蹈室、課室、宿舍除分工負責管理外,使用者要按規章規程操作。
六、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嚴禁破壞消防設備設施或以作他用。
七、所有通道不得堆放東西,保證樓梯通道暢通無阻。
八、禁止在校內玩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九、禁止在室內、走廊焚燒垃圾雜物,應將垃圾倒入垃圾桶並及時清理。
十、電工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保安員時時提高警惕,勤看勤查勤動手,防患於未然。
第一條 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 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第四條 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 公司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 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 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八條 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築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施工。竣工後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 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 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 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 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條 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 嚴禁用熱源、發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 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明確各級幹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範圍
本公司各級幹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職責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1)總經理室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安全生產責任
2.1.責任追究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
2.2.主管安全責任
班組長(不含)以上之主管,對本單位之安全負有以下責任:
1)主管應負防止意外事故之責任。
2)以身作則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
3)教導及監督本部門人員遵守安全規章。
4)明確掌握與本職相關之安全守則、安全工作方法,並身體力行。
5)熟悉與本職相關之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時,應指定專人作為負責人,統一指揮,保障安全。
7)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指揮事故排除、處理事宜,並迅速與安全管理部門聯絡,尋求協助。
8)應對下屬實施正確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導,使之能熟練而安全地完成本職工作。
2.3.安全員安全責任
指定製造部各班組長為本班組之安全員,其責任如下:
1)在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生產的同時,也應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的安全事項,並有記錄體現。
2)宣導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使每位所屬員工熟練掌握。
3)督導本班組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學習和訓練。
4)檢核新員工、異支員工及交接班時之作業狀況,加強安全預防工作。
5)熟練掌握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處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7)鼓勵員工參與安全自檢互檢,報告安全隱患,提出安全建議,降低安全事故率。
8)發生安全事故後,應全力、迅速參與事故善後工作。
9)事故發生後,應如實填報《安全事故報告書》,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以防範事故重複發生。
2.4.作業員工安全責任
1)認真參加各級部門安排的安全活動與教育訓練。
2)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冒險作業。
3)有責任勸阻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尤其是他人違章使用非其負責操作之設備時,設備操作責任人應來歷制止。
4)發現不安全因素,有責任立即向相關主管或部門彙報,並採取應急措施。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和操作工具。
6)負責對所操作之設備、工具按規定進行保養。
7)做好本職崗位的5S工作,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8)對違反安全規章的錯誤指令,有權向上級報告,以防事故發生。
9)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之救護等善後工作。
1.目標
為規範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確保有關安全經費的專款專用,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維護公司、員工以及公共利益,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費用實際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級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職責
公司領導:負責安全費用的審批和對重大安全投入進行決策。
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預算、支出、結算及管理。
總經理辦公部:負責對有關職業健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理。
黨羣工作部:負責對有關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安全技術部: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具體規定
4.1安全費用包括
A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資金投入。
B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C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防雷設施、防噪聲防塵設施等費用。
D職業衞生改進、檢測費用,員工休息、洗浴設施費用。
E應急設備投入和人員組織費用及應急演練費用
F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G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費用。
H其它為提高安全狀況所需費用。
4.2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於開展安全生產活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專款專用,列入當期成本費用。
4.3公司計劃財務部應於當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別造具安全生產費用的“下一年預算”和“上一年度決算”。在上報董事會、總經理的同時,抄送工會和安全技術部。
4.4如較大的安全項目或安全資金不足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臨時追加安全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費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項目須確保各項涉及安全事項的資金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列支,投入及時、到位,嚴禁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萬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並將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罰款項併入,每年年底對年度安全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指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現金獎勵總裁算中足額列支,投入及時、到位,嚴禁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萬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並將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罰款項併入,每年年底對年度安全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指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