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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57W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一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佈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複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户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僱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徵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儘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準則並非以先後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着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僱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説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准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後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並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後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事蹟》。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户,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嚴重違反公司的僱用紀律或規章。

l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對工作不勝任。

l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後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l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後,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於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瞭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審批後,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並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l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並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瞭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後,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瞭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並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l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籤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後職位,升降職後彙報關係,升降後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後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後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説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並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於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説明》。

l向行政部歸還公物,並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係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並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 、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辭退)

一、總則

1、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應有計劃性,如因工作需要臨時性的採購,僅限於處理緊急事件。

3、員工要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4、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並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二、預算

1、各部門於每月20日,將本部門下個月所需常規辦公用品的預算表報前台。

2、前台彙總各部門預算後,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預算中,25日報財務部,經總裁審核通過後執行。

三、採購規定

1、公司採購執行招標方式,對多家辦公用品供貨商對比,按照物美價廉的原則,選取性價比最優的一家,確定供貨商名單,明確哪些辦公用品由哪些供貨商供貨,且須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以保障購銷雙方利益。

2、數額較大的購買合同,由公司臨時組成採購小組進行合同談判,嚴禁由單個人操作。

3、日常辦公用品,由前台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辦公用品供貨商統一購買。

4、電子類辦公用品,由網管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貨商統一購買。

5、各部門偶爾使用的極特殊的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採購專員進行購買,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總監批准後可由各部門自行購買。

四、入庫規定

1、辦公用品由前台進行保管,所有購買回的辦公用品均需到前台辦理入庫手續。

2、前台訂購的辦公用品,由供貨商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3、非前台採購的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到前台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五、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分為耐用品和易耗品。

2、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器、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器、剪刀、裁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3、耐用辦公用品於新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新員工領用時需在《新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4、易耗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記事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曲別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5、易耗辦公用品,員工請於每週四下午前台辦理領用,並在《辦公用品領用表》上簽字,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6、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白板筆、塗改液、膠水)實行以舊換新原則。簽字筆、圓珠筆實行以舊筆芯換新筆芯的原則,為方便遺落後他人送回,請在自己的辦公用品上標明姓名。

7、電子類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網管核查確實不能使用,以舊換新。

六、保管規定

1、前台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庫統計,及各部門領用統計,匯同財務人員按照台賬對庫房中的辦公用品進行盤點:當前存量=上月餘量+本月採購量—本月領用量。

2、數據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員進行賠償。

七、結賬

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二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_,是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為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室,由校辦負責,校辦幹事(檔案資料員)具體負責,其它各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_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事檔案包括行政會議紀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學習記錄。羣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相關部門幹事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務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衞生檔案、由相關部門幹事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部檔案包括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相關負責人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閲制度。借閲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查閲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9、加強檔案的嚴禁保密,不得泄露。

一、檔案的收集

要充分認識校舍檔案收集的意義,在思想上重視採取多種方法、途徑加以收集,檔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歸檔和日常收集兩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確歸檔範圍、時間、要求。

2、應有積極態度和主動精神,不能坐門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員會,副本存學校。

4、當撤銷學校的校舍檔案,應全部移交給市教育委員會。

二、校舍檔案管理

1、邊鑑定邊整理,按要求進行分類、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裝訂,案卷的排列,案卷目錄的編制等工作。

2、嚴格遵守檔案整理工作原則。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繫,利用原有基礎,便於保管和利用。

3、檔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礎。

4、檔案的整理必須便於保管和利用。

三、檔案的保管

按要求設立庫房,庫房的要求達到“十防”,按要求設置保管設備,材料要達到防光、防塵及有害氣體對檔案的直接危害。檔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錄一致,移出檔案要説明原因、移往何處、時間、數量、名稱。

四、檔案的移交

交接雙方必須根據案卷目錄清點核對,並在交接收據上簽名蓋章,其收據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一份,會計一份。

五、查閲和借閲

1、首先辦理查閲或借閲手續,外單位查閲或借閲須持介紹信和領導批准手續。

2、查閲或借閲,只允許在檔案室進行。

3、查閲或借閲不允許摺疊、塗改、轉讓他人閲覽、缺頁等,嚴守保密規定,歸還時清點清楚。

4、查閲或借閲時,嚴禁吸_、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檔案。

六、檔案保密

檔案室必須有安全保_,措施到位,查閲、借閲必須在檔案室內查閲。閲後不能亂説,閲覽時不能隨便翻閲和抄錄。對無用的材料登記造冊,經領導審批後,二人以上人員監銷。

七、清銷

1、清銷之前,首先由管理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檔案進行統計,如發現確實因污染、損壞等原因造成無使用保留價值,經鑑定小組的鑑定同意後方可清銷。

2、清銷應有二人以上人員監銷,以防失泄機密。

3、要遵守保密規定,堅持杜絕任意和自銷燬文件或賣給廢物收購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_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_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__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檔案工作。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__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准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__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並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徵集)、整理、鑑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_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_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並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佈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範圍是:

(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佈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於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發佈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範圍》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發佈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發佈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_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台地區專家、教師、_學生、港澳台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範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製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後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範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發佈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範》執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實施。第三條適用範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錄用

第四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甄選事宜。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麪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六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七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6、其它必要的證件。第八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九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第十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辭職

第十二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准後,辦理手續。並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十三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第十四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工作守則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條各個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應本人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條考勤記錄作為個人工作表現考評的參考依據,與綜合績效考核、崗位晉升、評優掛鈎。

工作時間:

1、公司本部(綜合辦公室、財務管理部、營運部、項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時間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報的綜合計時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員常駐現場,視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作息時間。月底,公司應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經合作方簽字確認的《考勤表》(附件5),作為月度績效考核表中工作紀律考核項的計分依據。無合作方或分管領導簽字視為無效。

第六章考勤辦法

第二十條座班制工作人員每天實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後10分鐘內未到達公司打卡視為遲到,下班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時間在10分鐘-2小時以內(含)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二條以月為計算單位,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員工本人月度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分1分。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屬於請假範圍,外出公幹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報《外出工作登記備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條為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儘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份內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因任務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門填報《加班申請表》(附件3),並經公司或分管領導認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門、公司負責人採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第八章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第二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需外出辦公的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條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4),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後應補填《出差申請表》並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章請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審批單》(附件2)送公司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審批單》,送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條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1天書面申請,請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部門負責人,如實説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請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並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

5、假期結束後返回公司應立即往人力資源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

8、年休假可衝抵事假。第三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1天的還應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當天本人不能當面向公司相關負責人請假的,可委託親友在第二天上午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後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後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補假、年休假可衝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請病假應扣除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1個月以內的病假,應扣除日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1個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發【20xx】47號文的相關條款執行。病假在一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80%發給;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0%發給;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5%發給。病假在6個月以上,連續工齡不滿10年,按本人崗位工資6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65%發給;連續工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1個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績效獎金(詳見附件6)。

7、員工因公(工)負傷而不上班,其治療期內的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8、原系全國勞動模範、省(部)級勞動模範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鬥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並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十二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20xx】第514號)的相關條款執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員工年休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三條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領取結婚證1年之內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補;

2、婚假為有薪假期共5天,員工請婚假需在《請假申請表》後附上《結婚證》複印件,報部門、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按照《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xx〕24號)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這裏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應在預產期的六個月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填報《請假審批單》,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

3、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xx〕第2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重慶市生育保險相關條款執行。

4、假期: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上述產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對晚育的女職工(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婦女),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男員工按政策享有護理假。正常護理假為5個工作日,晚育護理假為7個工作日。

5、女員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慶市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渝府辦【20xx】34號)政策,可以享受產假及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五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請5天的喪假;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經領導批准,另給路程假。

3、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六條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稱為探親假。

2、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

3、探親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據對方所在地路程遠近確定。

4、員工探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第三十七條曠工

一、有以下行為之一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得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反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處罰辦法

1、曠工一天以上的,扣罰曠工當天2倍日工資,同時給予警告一次,連續曠工超過15天視為自動離職。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2、處罰標準:

(1)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或曠工1-2次,予以警告處罰;並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

(2)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或曠工3-4次,予以記過處罰;除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外,扣除20%年終績效獎金。

(3)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20次或曠工5次及以上,崗位職級可降級使用,並扣除50%年終績效獎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一條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第四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四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細則與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一條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准。

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有兩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協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五

一、人事檔案保管制度

1(目的

第一,保守檔案機密。現代企業競爭中,情報戰是競爭的重要內容,而檔案機密是企業機密的一部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

第二,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這是檔案保管的主要任務。第三,便於檔案材料的使用。

2(基本內容

檔案保管要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要有適宜保存檔案的庫房、櫥具和切實可行的檔案[九防"(防火、防盜、防高温、防潮濕、防光、防塵、防鼠、防蟲、防污染)措施。庫房內温度要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1)材料歸檔制度。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歸檔的`大體程序是:對材料進行鑑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屬_、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_置;

在目錄上補登材料名稱及有關內容;

將新材料放入檔案。

(2)檢查核對制度。檢查的內容是多方面的,包括:

對材料本身進行檢查,如查看有無黴爛、蟲蛀等;

對環境進行檢查,如查看庫房門窗是否完好,有無其他存放錯誤等;對設備進行檢查,如庫房內應使用白熾燈,以減少紫外線對檔案的損害。

(3)轉遞制度。轉遞的大致程序如下:

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在檔案底賬上註銷;

填寫;

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4)保密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提高_惕,加強安全保密觀念,出入庫房要注意關門落鎖;

庫房內嚴禁吸_和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以及對檔案保護不利的其它物品,做到專室專用;

保持檔案庫房的清潔衞生,按時記錄庫房內温濕度,定期檢查、補充殺蟲滅菌_物;任何人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嚴禁吸_;

下班前要將門窗、照明及其它設備全部關閉。

二、人事檔案利用制度

1、目的

第一,建立人事檔案利用制度是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檔案材料。檔案在利用過程中,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續,這是保_檔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檔案利用制度也是為了給檔案管理活動提供規章依據。工作人員必須按照這些制度行事,這是對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2、人事檔案利用的方式

(1)設立閲覽室以供利用查閲。閲覽室一般設在人事檔案庫房內或靠近庫房的地方,

以便調卷和管理。

(2)借出使用。借出庫房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本機關領導需要查閲人事檔案;公安、保衞部門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人事檔案等。借出的時間不宜過長,到期未還者應及時催還。

(3)出具_材料。這也是人事檔案部門的功能之一。出具的_材料可以是人事檔案部門按有關文件規定寫出的有關情況的_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檔案材料的複製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團、提升、招工、出國等。

3、人事檔案利用的程序

在通過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檔案時,必須符合一定的手續。這是維護人事檔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_。

(1)查閲手續。查閲人事檔案的人員或者單位應持,其中寫明查閲的對象,目的,理由,查閲人的概況等情況,並且需要查閲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簽字。經過人事部的審核,確定審批表與查檔人一致,並且手續齊備,方可查閲。

(2)外借手續。人事檔案借出使用時,要經檔案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借檔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借用單位要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閲和轉借他人。借檔單位務必要按期退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週),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部門要及時催要,以免丟失。最後,歸還時,及時在外借登記上註銷。

(3)出具_材料的手續:單位、部門或個人需要由人事檔案部門出具_材料時,需履行以下手續:首先,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説明要求出具_材料的理由,並加蓋公章;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_材料;最後,_材料由人事檔案部門有關領導審閲,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

(4)查閲、借用檔案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攝、複製檔案內容。如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的,應事先徵得主管人事檔案部門同意,經批准後方可摘抄、複製拍攝。

(5)各單位各部門利用人事檔案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