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建築企業的一項基本制度,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幾項規定》 (簡稱“五項” 規定)中就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法》也明確了企業負責人和員工的安全責任制。因此,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一項法定製度。為了落實執行好這項制度,特訂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考核公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激勵公司安全管理機制的正常運行。
二、考核依據
嚴格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條款,結合本人工作技能和管理貢獻進行評定。
三、考核對象
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即技術負責人、工長(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機械管理員、班組長等人員。
四、考核辦法
(1)採用評定表打分辦法,滿分為100分,依據考核項目的完成情況和評分標準打分(詳見考核評分表)。實得80分及以上者評定為優良,70分-79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三個等級。
(2)每月考核一次,時間為月底。考核結果年終作一次彙總。
(3)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部部長負責考核,公司安全員負責填表。
(4)安全部部長由公司進行考核。
五、獎罰制度
(1)公司每月將對考核結果彙總,對評定為優良者,給予一定獎勵,並作為年終經濟兑現、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之一。
(2)對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或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事故的管理人員,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者,將予以一定處罰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
(3)對在現場負責的管理人員,如工作失誤或違章指揮,可在第一時間內予以處理和罰款。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彙總表(年)
序號 | 姓名 | 考核結果 | 總評 | 備註 |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部 門: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説明:考核優良打△; 合格打√ ; 不合格打×。
考核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