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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學生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3.06W

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一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素質,直接關係到重要崗位的作業安危,對煤礦安全生產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為此,必須重視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選擇

1、年齡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國中以上文化程度,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上崗前的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任用與調動

特種作業人員原則上不準隨意調整工作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須通知勞資科、安監科,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調動。

凡任用未經培訓、無證或證件過期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1、職工學校及用人單位必須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做好初訓、複訓的申報組織工作。

2、特種作業人員按時參加複訓,只有經複訓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從事本工種作業,不合格者要進行復培,經復培仍不合格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3、補考不及格者罰款500元。

4、無故不參加複訓致使操作資格證作廢者罰款1000元,無故不參加補考致使操作資格證作廢者罰款1000元,同時給予區長、書記、主管培訓的技術員每人次各200元的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在外出培訓期間要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素質提高。違反紀律者視情節進行處罰。

6、職工學校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各單位實際情況,定期委派特種作業人員外出培訓,各區(科)領導給予配合,對拒不配合的區(科)領導,視情節輕重處罰款,並與績效考核掛鈎。

五、其他外培人員管理,參照上述相關條款執行。

六、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二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熟悉相關業務知識,並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

2、凡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熟悉相關業務知識,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3、在新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前,應組織本單位新增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集中申報辦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取證手續。

4、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建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檔案和台帳,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組織或督促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到負責考核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辦理複審。《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超期未進行復審的`不得上崗操作。

5、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學習的內容包括: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特種設備業務知識、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分析、故障排查處理,故障應急處置技術、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事故案例剖析教育等;安全教育分為班組教育、車間教育和廠級教育,班組教育每月應安排業務知識學習一次,教育學習記錄應存入檔案。

6、及時安排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機構等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學習考核記錄存入檔案。

7、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獎懲制度,經常開展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等制度情況的檢查,每年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技能、工作表現的考核獎懲,考核意見存入檔案。

8、按規定定期配發特種設備作業勞動防護用品,改善特種設備操作條件,穩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隊伍。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裝卸人員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氣的充裝設備和lng站充裝人員。

第三章特種設備要求

第三條充裝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第四條充裝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第五條充裝設備的檔案、台賬、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塗漆。

第六條充裝設備必須定期檢查,嚴禁超期運行。

第七條充裝設備發生事故爆炸、着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四章充裝操作規程

第八條槽車對位後,檢查車號是否相同,檢查50米周圍是否有明火源,距離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條關閉手機,禁帶火種,禁穿帶釘鞋,禁穿化纖衣褲,禁戴老花鏡,禁用非防爆電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電纜和電纜裸露。

第十條每班充裝工都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現場十米以內配備四個乾粉滅火器,二牀石棉被。

第十二條檢查汽車槽車、槽罐內部、電源插座、電機、泵、管、電纜、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後才能使用。

第十三條接好泵的'電源和汽車槽車接地線,使靜電導入地下。

第十四條輕開槽車罐口、注意罐內氣壓掀蓋傷人,不準在罐口處猛烈敲打,測量並記錄罐內液麪高度,當日温度、車號、罐體標出容量計表頁數作計量備查。

第十五條汽車停放在容易撤離和逃生的方位,司機不離車。

第十六條接好汽車槽車的管後,開啟前,安全員再檢查周圍現場各個環節,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才開機。開機後要做到聽(有無異樣響聲)、摸(電機温度)、看(有無溢漏)、查(找原因修復整改)。

第十七條汽車槽車上要有一人在上風方向監視罐裝情況,罐內必須留出空間,達到安全液麪,示意關機。

第十八條作業中遇到電機發熱、雷電交加時應停機停泵。

第十九條操作過程起火時按以下程序自救: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用石棉被蓋槽罐口,拉閥斷電、拉報警電鈴、撥打119報火警、110救援、關死上下游閥門,汽車開離火場,啟動消防水源冷卻着火罐和鄰罐。

第二十條配置兩個輪式、四個手提幹粉滅火器。

第二十一條立式貯罐從底部閥門輸入,卧式貯罐將管子伸入貯罐底部輸入,嚴禁從頂部向下猛烈噴射。

第二十二條作業開始後,要有一人專門巡視管道,預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頂溢滿等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lng站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公司法規及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四

1、認真執行崗位負責制,堅持原則,堅決抵制違章指令。

2、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要與其他工種積極配合,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3、要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上崗作業,上崗作業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措施。

4、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不得擅自主張,違反施工程序。出現事故要及時上報,發現隱患要立即組織人員整改,不得拖延。

5、要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組織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提高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能力。

6、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安全防護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善於採納有利於安全作業的意見,對於違章作業者能及時予以提出。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五

1.0目的

為了貫徹中國政府關於計量管理和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方面的法律法規,順利開展xx公司裝置現場壓力錶的檢定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0範圍

本文件適用於xx公司生產裝置以及儀表車間關於壓力錶的管理工作。

3.0説明

本文件明確了相關部門在壓力錶管理方面的工作職責,闡明壓力錶檢驗的週期及相關要求。壓力錶週期檢定的任務單將由SAP系統創建。

本文件所涉及的壓力錶特指無信號遠傳功能的就地壓力指示儀表,不包括電子壓力變送器以及標準精密壓力錶。適用於測量範圍在—0.1~1000MPa用於液體、氣體、蒸汽壓力,以及真空測量的彈性敏感元件壓力錶。

本文件中關於壓力錶檢定週期的界定是根據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參照本地區同類企業管理經驗,並針對賽科實際情況制定或建議的。

本文件的制定依據中國政府法律及石油化工行業法規制定,待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修訂完成,同時相應的法規進一步完善更新之後,本文件將隨之更改。

4.0職責

1、壓力容器、鍋爐、配管、工業管道等設備上的壓力錶巡檢、拆裝,以及短絲、接頭、閥件、緩衝管、彎管的更換或堵漏由各生產裝置負責;

2、需要動火焊接的。可委託檢修單位施工;

3、需要校驗的壓力錶送儀表維修車間;

4、壓力錶備件及安裝材料由倉庫提供;

5、各裝置負責統計和更新本裝置的定期強制檢定、首次檢定、非強制檢定壓力錶清單;

6、壓力錶強制檢定工作由儀表維修車間統一協調管理;

7、壓力錶檢定設施由儀表維修車間負責籌備並管理;

8、儀表維修車間計量員對口強制檢定工作,建立台帳和檢修檔案,與xx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指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保持聯繫,落實相關的各項事務。

5.0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

5、xx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6、石油化工設備檢維修規程;

7、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8、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9、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0、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11、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

12、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

13、JJF1033—20xx計量標準考核規範;

14、JJF1001—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15、JJF1059—199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16、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錶、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檢定規程。

6.0強制檢驗壓力錶統計原則

根據xx技術監督局出版的《強制檢定工作指南》,用於以下設備上的安全防護壓力錶需要強制檢驗:

1、鍋爐主氣罐和給水部位的壓力測量

2、固定式空壓機風倉及總管壓力測量

3、汽輪機、發電機油壓測量

4、帶報警裝置壓力測量

5、密封增壓容器的壓力測量

6、有毒、有害、腐蝕性嚴重的介質壓力測量

各裝置在統計強制檢定壓力錶目錄時參照附表。

7.0壓力錶檢定週期

1、鍋爐、壓力容器本體壓力錶列入強制檢定目錄;其它壓力錶作為非強制檢定處理,週期由賽科生產裝置根據實際需要制定;

2、壓力錶檢定週期一般應參照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錶、真空壓力錶和真空表》執行

3、壓力錶在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強制檢定壓力錶應註明下次校驗日期;

4、壓力容器本體、鍋爐本體壓力錶檢定週期暫定為不超過六個月;

5、工業管道壓力錶檢定週期暫定為不超過一年;

6、其它壓力錶建議作首次檢定,或檢定週期與裝置檢修同步;

8.0壓力錶檢定項目

普通壓力錶檢定項目包括:外觀檢查,零位檢查,誤差及精度檢查,指針偏轉平穩性檢查;真空表按當地大氣壓90%以上疏空度進行耐壓檢定;禁油壓力錶應進行無油脂檢查;電接點壓力錶應檢查絕緣電阻是否大於20MΩ。具體檢定步驟見JJG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錶、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檢定規程;

檢定合格證應妥善粘貼或懸掛,維持一個校驗週期。

9.0壓力錶操作線及警戒線設置

1、下警線為綠色,上警線為紅色;

2、可採用固定式和可調式兩種形式;

3、操作線和警戒線參數由生產裝置技術人員提供清單並負責預置。

10.0壓力錶巡迴檢查項目

是否超過校驗有效期或出現鉛封損壞的情況;

量程與其檢測的壓力範圍是否匹配;

是否出現指示失靈、表內彈簧管泄漏或指針鬆動的現象;

是否出現刻度不清,或錶盤玻璃破裂的情況;

1、是否出現指針斷裂或外殼隔離閥腐蝕嚴重的情況;

2、壓力錶與管道間裝設的三通旋塞或針形閥開啟標記是否不清或鎖緊裝置是否損壞。

11.0壓力計量標準的建立

1、壓力錶最高計量標準,由儀表維修車間負責向xx市計量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考核。

2、選用的計量標準,其計量技術指標應當滿足相應的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和計量檢定規程(或計量技術規範)的要求,具有有效檢定證書;

3、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備,應當試運行足夠的時間;

4、按照規定完成《計量標準技術報告》(格式見JJF1033—20xx附錄B),其中測量不確定度評定、驗證及重複性、穩定性考核的填寫見JJF1033—20xx附錄C;

5、檢定實驗室環境條件必須符合開展檢定/校準工作的要求,並按要求配備對環境條件進行有效監測、控制的設施;

6、配備至少二名持壓力錶檢定項目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

7、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8、申請計量標準考核資料主要包括:

1)計量標準考核(複查)申請書;原件一式兩份;

2)計量標準技術報告;一份;

3)計量標準測量重複性考核記錄;複印件一份;

4)計量標準穩定性考核記錄;複印件一份;

5)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有效檢定證書複印件一份;

6)符合開展檢定項目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模擬檢定證書複印件兩份;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為使廠區的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作業內容、方式及頻率,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2.適用範圍

xxxxxxx有限公司

3.名詞定義:

特種設備: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種設備有: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

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與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包括

1)電工作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5)登高架設作業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7)壓力容器操作

8)製冷作業

9)爆破作業

10)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11)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直接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範圍:

1)非電業系統的電工(包括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安裝電工);

2)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行車工、碼頭吊操作工、塔吊操作工、汽車吊操作工等);

3)鍋爐司爐工;

4)壓力容器操作工;

5)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

6)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

7)電梯操作工;

8)建築架子工;

9)需經勞動部門發證的其它特種作業人員(如危險化學品管理員,消防監控系統作業人員等)。

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種作業有:電工作業(維修、值班);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叉車);鍋爐作業;壓力容器作業;金屬焊接作業;危險化學品管理員;消防監控系統作業人員;製冷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七

一、總則

目的是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作業,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在我公司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作業人員包括:電工、司爐工、化驗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等工種,以下統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三、規定內容

3.1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按照國家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培訓與考核合格後,持有相關行政管理機構核發的有效操作證件方能上崗作業。

3.2特種作業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及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

3.3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須對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清除周圍影響安全作業的物品,嚴禁設備沒有停穩進行維護、檢修、焊接、清掃等違章行為。焊工作業(含明火作業)時必須對周圍的設備、設施、物品進行安全保護或隔離,嚴格遵守廠內用電、動火審批程序。

3.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嚴禁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用具。

3.5安裝、檢修、維護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技術規程,作業結束後必須清理現場殘留物,防止遺留事故隱患,因作業疏忽或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視情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6特種作業人員在操作期間,發覺視力障礙,反應遲緩,體力不支,血壓上升等身體不適等有危及安全作業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任何人不得強行命令或指揮其進行作業。

3.7特種作業人員在工具缺陷、作業環境不良的生產作業環境,且無可靠防護用品和無可靠防範措施情況下,有權拒絕作業。

3.8各車間應加強規範化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

3.9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有權對違章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3.10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和複審

3.10.1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時,以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准後,由相關部門組織招聘或培訓和考核。

3.10.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安排其參加脱產培訓,受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參加考核。

3.1.1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不得隨意變動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如遇作業者本人不適合該工作崗位或本單位因生產實際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方可變動。

3.1.2特種作業人員到期複審和新增特種作業人員的初審,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提醒,組織相關人員到相關部門進行培訓。

3.1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到期需要繼續複審的,應當至少提前二個月將複審人員名單提供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安全環保部。

3.14生產部對我廠特種作業人員的生產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料檔案進行備份。

3.15外來人員在我廠從事特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生產部應將本規定落實到外來作業人員或單位,確保安全作業。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