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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一個人的朝聖》有感(精品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41W

讀《一個人的朝聖》有感(精品多篇)

讀《一個人的朝聖》有感 篇一

説來也怪,明明覺得你平凡如我,如他(她),亦或是身邊任何一閃而過的人,但卻又好像不是!因此,寫你,我開了無數個頭,不管是在心裏的,或腦海裏,亦或電腦上,手機裏,紙上、筆下,卻總是寫不好幾句就夭折,真是欲速則不達,欲想寫好反而拙,終有千言萬語卻道不出。

時下的我,從不牽強自己。因此,以我的隨性,將會放棄寫你;可誰知,卻獨獨甩不掉你,你抓着我的心,牽着我的每一個細胞在為你縈繞。

想來,要不是在四月中旬的一個禮拜二的清晨,由貝里克一個臨終關懷療養院發來的信件,如果不是二十年未見的同事奎妮在信裏説她得了癌症與你告別,如果你不錯過身邊的一個郵筒而把回信寄送出去,那就當什麼也沒有發生——你依舊是那個雖然高大,卻一輩子彎着腰,掉進人羣找不到的人;那個勤懇謙遜、獨善其身,沒想過獨佔鰲頭、升職加薪,也不周遊列國、另謀高就,在釀酒廠做了四十五年,既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的銷售代表;你依舊是那個在春天的庭院裏,在草腥味和洗衣粉的清香味中過着平淡無奇的日子,然後繼續掉髮,發福,睡眠質量變差,甚至整晚睡不着覺的退休老人;又如大多數人一樣,熟知居住環境甚至街坊鄰居的生活習性,夫妻卻在同一屋檐下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日子暗淡無光,混混沌沌困惑於‘我是誰’中。

是奎妮的信件改變了這一切。那天,你認為僅僅去回寄一封信遠遠不夠表達自己的心情,你總覺得好像有一件事情將要開始了,卻又茫然。因此,平日不多走路的你,忍着小腿肌肉扯着的疼痛,執拗地錯過一個又一個的郵筒,直到你遇到加油站女孩,在她對你説的有關信念的話後,你便明亮清晰,你堅信——你走路過去,就能救活奎妮!為此,你這個庸碌無為、孤獨善良的人做了生平的第一次任性:穿着帆布鞋,懷揣奎妮寫給你的信,在電話亭給妻子莫琳打過電話後上路了——橫跨整個英格蘭,從英國最西南走到最東北,你覺的"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就行。你的壯舉,讓撿拾文字的我們認為你和奎妮多年前有着一場不可磨滅的浪漫史?

隨着英格蘭的土地在你腳下鋪展,我跟着你的腳步,在你的回憶中解讀着你。

和大多數人相比,你是不幸的。你一出生就成了父母最不需要的負擔,因為參軍回來的父親變了性情而酗酒不堪,年齡尚小的母親看着你而無所適從,因此小小的你就學會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調,做個隱形人,成為別人眼裏的笨小孩。可你幼小的心靈其實是多麼渴望愛。你百般討好母親,又在畏懼中極力親近父親。而命運恰恰在與你做對——母親棄你而去,酗酒又濫情的父親,在你十六歲時趕走了你……

就如旅途中怯懦,沉默,善良的你,不忘給妻子和奎妮買小禮物,即使妻子和你無話可説,可每到一處都會給她打電話告訴你的進度。你不去影響別人,也不給他人添麻煩,鞋子破了就補,腳底起泡受傷就休息,你害怕被人知道又渴望讓人知道;你得到質疑訕笑也有支持;有錢住旅社,沒錢了撿一個破帳篷露營。雖然你最初在旅途中探求未知而振奮人心,但又因強求自己的身體讓行走變成了一場戰役而受傷,你雖也憤懣猶豫,卻還是在掙扎中獨自前行。即使面隊後來旅途中的追隨者,你依舊不附於世,只單純地認定自己的信念。

歷盡艱辛的長途跋涉,回憶總是不期而遇,就像生長在身上的某一個痣,忽略和看到總在不經意間。

四十七年前,你在舞廳遇見莫琳——你的妻子。驚鴻一瞥不能自拔,你們深深相愛着,你悲慘的童年時光彷彿都被剪掉了,你們眼裏唯有彼此,你知道你會為她做任何事,無論發生什麼,你們的路都連在一起。待有了兒子戴維,你的生活便發生了變化,莫琳顯現出天然的母性,而你卻有了初為人父的恐懼,你愛他擔心他卻又不知所措,兒子也不親近你,你的內心多麼希望他能與你溝通,到後來他患有抑鬱症上吊身亡,喪子之痛讓你更是無法打開心扉。

而莫琳把一切責任怪罪於你,埋怨你不是一個好父親,她覺得你就不懂一個母親的痛,一段時間後,她搬出卧室,把自己關在房間和戴維説話,永遠不停息地打掃着衞生。二十年間,你們逃避着過去,説着言不由衷的話,生生撕裂了曾經最真愛的東西。就像途中遇到的一個女人説的:"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到另一隻前面。但我一直很驚訝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

點點滴滴的回憶穿插在你的腳步中,你的形象也隨之明朗,你在旅途中釋放着自己,也解讀着別人的故事,面對那些形形色色的普通人,他(她)們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卻又都是一樣的渺小與孤獨,正是這些觸動着你內心的温柔,漸漸地,你打開心結,學會面對與理解,不再是最初的那個人,變得自信堅定起來。

面對你的出走,妻子莫琳和你一樣陷入往事的回憶中。她在痛苦、迷惘、掙扎中冷靜思索,逐漸敞開心扉——走出戴維的房間,也和鄰居有了交流訴説。她開始關注整理有關於你的東西,看到你和戴維一起的照片,在回憶的片段中知道了你也不斷試圖與戴維溝通,她重新審視自己對你的態度,她在一步一步做着退讓,關心着你旅途狀態,在你頹唐的時候鼓勵你,在梳理中明白讓你一個人擔負的太多。在記憶倒流中,她發現自己還是那麼愛你!而你又豈止對她的愛減少過一分?!否則,你們為何辜負了二十年的大好時光,卻彼此都未曾離開。

生活像一個大磨盤,在旅途的回憶中不停旋轉、磨碎着你與莫琳、戴維的心結,讓你不斷反思成熟,而奎妮,才是啟動旋轉中心的一個軸點。

你和奎妮因為工作原因有了交接,在你失去兒子而酗酒時她知道了戴維的事,她默默照顧你,在你打壞了老闆心愛之物時替你頂罪而被辭職的,為此,你揹負着內疚,也因此而戒酒。

奎妮是一個善良的女人。你在救贖的旅途中懷着美好的願望。而現實是殘酷的,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臉上因碩大的瘤子而擠壓變形,舌頭也因病變被摘除,你無比的失望與悲痛;而奎妮,因為有你的道別,走的很安詳。而驚惶的你因為有了莫琳的陪伴,有了對生命的理解,也釋然接受了這些無法理解的東西。

當莫琳的手指緊抓住你的手,"我錯了。我真不該怪你的。"我為你而欣慰了。

一直心疼於你,一直提着心隨你而行,而最後看到"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時,我才放下心,真正體會到你的快樂。

這何嘗不是我們身邊的事?又何嘗不是我們常會犯的錯?我們在熟知中漸漸忽略對方,也不再調劑愛情,懶得製造生活中的驚喜與浪漫,把沒有情調而麻木的婚姻當成生活的一種習慣,每天做着——‘不斷將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

便覺得,徒步87天、627英里的你,與其説救贖奎妮,不如説救贖了自己。

一早醒來,便想着去親吻大地。一個人安靜地徒步,即使路程不長,也能讓人規避浮躁清洗蒙塵,見晨曦初露朝霞滿天,可靜觀雲開霧散,還可撫觸平日視而不見的花花草草,陽光下與影子相伴,情景之下,未免思緒飛揚,享受一份與靈魂的對話,原諒存在的不完美,在草木枯榮四季更替的自然中,拾掇感觸心靈的碎片,讓自己逐漸釋然輕鬆,在人生的長途,即使不能完全超脱,卻依舊努力塑造着自我。

便憶起書末一句話:重新養育一些東西的感覺,真好。

嗨,哈羅德,不是嗎?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二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個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一個人,87天,627英里,從英國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邁開腳步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剛開始以為這是一個西藏之行的故事,直到讀完才發現這是一場逃離壓抑,面對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這是一個平凡人無關宗教、無關信仰的自我救贖。

從起點至終點,哈羅德一路走來,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樣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從孤獨變為“網紅”最終還是孤獨。使哈羅德內心逐漸變得強大起來,同時激發他對過去塵封已久的回憶,穿插起自己對母親的不理解、叛逆;與妻子從最初的的美好到現在的隔閡;對兒子的愛不會表達,最終看着兒子溺亡時自己的無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擔錯誤而被解僱時自己不敢告別的曾經。現實與過去交錯,信念與內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獨白。一路聆聽,一路反省。最終妻子開車與他匯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終於釋懷,完成了自我救贖。

退休後的哈羅德遠離了塵世的功名與繁囂,邊走邊欣賞沿途的風景,日落日出、樹木花草、蟲鳴鳥叫,這些自然的事物讓他倍感放鬆,讓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時間和空間。

我們正處在“擼起袖子加油幹”的時代,沒有哈羅德那麼多的閒暇時間,也沒有“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經濟基礎與豁達。但也該擠出時間與自己的心靈對話,也許是獨處一室的冥想,也許是獨坐公園長凳的發呆,也許是閉眼聽落葉的安然與恬靜。那一刻沒有時間,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是感受着當下。與心靈對話,找準初心,讓自己從繁忙中疏離出來,最終丟掉那些讓自己負累的枷鎖,輕裝上陣。

對多數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羅德一樣是平凡的,是日復一日的重複。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平凡瑣碎的生活中把那閃閃發光,生機勃勃的愛與温暖找出來。帶着愛與温暖能量滿滿的向陽而生。因為人生終究不過是一場旅行,我們無法延長生命的長度,但我們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 篇三

87天,627英里,沒有精良的裝備,60歲的老人就這樣徒步穿越了大半個英格蘭。

這長途跋涉的87天,不僅僅是一個對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諾,我想這更是哈羅德重拾生活之旅。作為一個“被拋棄的兒子”,“不合格的父親”和一個“失敗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羅德在心裏想着一輩子就這樣完了。這條朝聖的道路上,哈羅德學會了接納自己,“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剛啟程的哈羅德是木納而拘謹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別人的看法,當遇到越來越多的陌生人,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後,哈羅德學會了打開自己的心靈,回到了年輕時的那種對生活的熱愛,對感情的追求。

“原來只要知道尋找的是什麼,就往往能從身邊隨手拈來。”有時候人甚至連自己想要什麼根本不知道,其實你那夢寐以求的東西就在你的身邊,比如説愛情,親情,友情,只不過有人沒看到與它們要麼錯失了,要麼遺棄了。“沒有愛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羅德與莫琳,年輕時的一見鍾情,熱烈的愛着對方,後來兒子的出生與死亡,讓原本深愛着彼此的兩個人從此有了深深的隔閡。87天的旅程,距離和點點滴滴的回憶又讓他們找回了彼此。

現實生活何嘗不是這樣,自己是一個怎樣的自己,也許很多時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實的內心深處的那一面,當對生活變得麻木了,對一切事物覺得理所當然了,我想活着的確是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當用心擁抱生活的時候,心會開始悸動的。

剛着手看這本書時,初覺平淡無奇,越看到後面越覺得引人入勝,當哈羅德開始他的朝聖時,自己的心靈之旅也開始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四

《一個人的朝聖》故事的梗概是:哈羅德收到一封年輕時女同事奎妮的來信,得知其病重,將不久於人世。哈羅德內心十分悲傷,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對話,讓這個老人決定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步行跨越大半個英國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獨自困難前行的過程中,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時回憶了許多關於因抑鬱而自殺的兒子戴維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時候的往事。在哈羅德獨自走完這一段旅程之後,妻子莫林對於戴維的往事也放下了許多,兩人最後能夠鼓起勇氣,理解孩子已經離去的事實。

朝聖指的是一個人前往自己信仰的聖地或其他重要地點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靈性好處。

哈羅德的童年並不快樂,導致他從小性格孤僻,不願意同人打交道。

哈羅德·弗萊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着腰生活。

他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如他所願,連告別會也沒有舉行。

這個可憐的男人,其實都生活在我們心中。大家的內心裏或許都有那個一個膽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讓自己深深後悔的事情。

哈羅德和莫林的生活自從兒子戴維自殺之後,再也沒有開心過。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間,房子里拉起來厚厚的窗簾,夫妻之間越來越沉默的對話。兩個人都在懲罰自己,兩個人都沉浸在失去兒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個人哈羅德踏上心靈朝聖旅途的一個契機。對於一個65歲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遠的距離也只但是是從家走到停車場,而此時這個老人卻決定獨自一人踏上那麼漫長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羅德的身體經不起這樣大強度的長途跋涉,但是內心的意念在不斷的堅持着他。而在這漫漫旅途中,哈羅德那些封存已久不願想起的回憶一件件湧出。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讓他不斷去審視自己,淨化心靈,打破了自己心靈的桎梏與對兒子的愧疚還有對奎妮友情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