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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彩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3.01W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彩多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一

這是一個人的朝聖的合集版,分上下兩冊,剛花錢把第一冊看完,就推送免費的合集版,真是浪費了我的q幣,還好多心儀的書沒買,不過緊跟着免費閲讀了他的第二冊,也知足了。

曾説過魯迅的筆像刀似戩,而野夫的筆像一套繩索,而蕾秋的筆則像一陣柔風,輕風婆娑,讓人輕鬆愉悦,感覺蕾秋就像她筆下的奎尼一樣温柔善良充滿智慧。

許淵衝説:生命並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記住了多少日子。你要使你過的每一天,都值得記憶。

第二冊就其實就是奎尼的寶貴記憶,她記住的每一天,交代出事件的始末,把已知的發生與未知的情感一一交代,一一映證。

奎尼一直默默的愛着哈羅德,為他守候,為他堅持,但愛不意味着得到,她只是把他放在心裏最柔軟的位置温存……

愛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兒,看似簡單,很容易就陷入,但正確的人也需要正確的時間遇見,奎尼找到了那個她認為對的人,卻在兜兜轉轉的錯愛裏無法停靠。

從第一部開始,我一直知道哈羅德是個温暖善良的人,雖他從小缺失愛,但卻極願意去釋放愛,付出愛,但有時候表達的會比較笨拙。

就在奎尼對哈羅德的心心念念間,哈羅德完成了他的朝聖,一個心願已了,一個放下過去,找回生活本來的樣子。

就這樣吧,可以接受的安排與結局,沒有太過悲傷,也無法高調的喜悦……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二

看這本書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在20多章還在疑惑到底哈羅德、莫琳、奎妮、戴維等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書中用了哈羅德一路上遇到的人與事來穿插過去發生的事,正是這些回憶,引起了我們的共鳴。

每個人看這本書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對我來説兩個詞比較能出現在我的腦海裏,一個是“遺憾”,一個是“信仰”。人生説長不長,説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們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與事組成,就像書中裏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擬人語句描繪的花草樹木動物天空一樣,正是這些描述,描繪出一幅幅不同的場景,襯托着每一個故事。我們每個人的故事背後就是這些人與事。我們和哈羅德都一樣,都是一個單人,我們有很多路可以選,在年輕時候,我們都是一張白紙,要怎麼畫,我們自己決定,但願能夠經過深思熟慮,不讓以後有遺憾。

信仰並不是説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與物,我們只要堅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們邁出第一步,路上會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礙我們,我們要正視它,要強大自己,像坦克車一樣推過一切,結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沒有信仰,我們要的結果肯定做不到。同時,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獲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們本應該有的,例如愛,這個世界永遠因為有愛而變得不一樣。

但願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三

當你收到一封陌生來信,説你多年不見的老友身患絕症,你會做出什麼樣的舉動創造奇蹟?

一個人,一雙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會找到什麼樣的自己?——題記

《一個人的朝聖》是由英國作家瑞秋·喬伊斯創作的小説。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在釀酒廠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會和他的妻子莫琳過着日復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説,他二十多年不見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為了救她,他用他從不相信的信仰,從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貝里克,橫跨整個英格蘭。

這是一個關於走路的故事,也是關於家庭、友誼、孤獨、信仰、靈魂、成長和自我發現的故事。哈羅德,這個傳統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規蹈矩,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靜,甚至似乎沒有悲喜。但他的心還是有年輕人的熱情的,不然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接到奎妮的信,會受到那麼大的震撼,為什麼一聽到加油站女孩的話,就能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義無反顧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個階段,就是那個青年階段,那個青澀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讓他意識到時間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這也喚醒了哈羅德丟失的一部分自我,那個年輕無畏的自我。

於是,哈羅德上路了。這627英里,既是為了奎妮,也是為了找回自己。一個人走這麼漫長的路,聽上去就讓人感到孤獨,但説來奇怪,這個木訥古板的男人居然會陶醉於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軟的空氣,高而澄澈的藍天,被陽光烤得橙黃的荊棘,在風中流光溢彩的醋栗……當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換一個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麼美好。生活,是需要去體驗的。如書中所説,當你走出車門,真真切切地用雙腿走路的時候,綿延不絕的土地並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當孤獨襲來,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洶湧的回憶。那些回憶,關於他的童年,關於父母的爭吵,關於莫琳,關於奎妮,關於戴維……那些本以為被他遺忘的事,此刻又歷歷在目。他是那個幼小無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親是個軍人,戰爭使他精神緊張。哈羅德曾經站在他身旁,想嚐嚐被一個大人雙臂環繞的感覺,父親卻像趕蒼蠅一樣揮揮手。他也曾努力練習吃東西不發出聲音,因為父親會捂上耳朵閉上眼,彷彿他是眼中釘。青少年時他最愛的母親不告而別,此後他只得與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歲,父親把他扔出大門,丟給他一件大衣。他從來沒有被愛,當然也不知道如何表達對別人的愛。他既不善言辭,又不會表達感情。兒子戴維的出生只會讓他感到恐懼,甚至從來沒抱過他;戴維溺水時,救生員已經跳下水,而他卻還在解自己的鞋帶;他甚至不知道戴維的抑鬱症,直到戴維自殺……而莫琳則因為他對兒子的漠不關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運用了大量筆墨描寫原生家庭的悲哀,我們在童年時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過壓抑,也曾經歷過被傷害的痛苦。這些傷痛隱藏在波瀾不驚的海面以下,卻在暗地裏波濤洶湧。曾經的遺憾會影響人們的一生,以某種方式傷害着我們身邊親近的人,又再次影響他們的一生。每個人都有過去,都曾經被人傷害,也曾傷害過別人,但不是誰都有哈羅德這樣的勇氣,能夠直面自己的內心,進行自我放逐。“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説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但即使這些東西都這麼困難,哈羅德也不是沒有愛過別人,這個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羅德在舞池跳舞的時候,莫琳正看着他,他還記得那一刻瘋狂揮舞四肢的感覺,也記得她笑起來,秀髮拂過臉龐的樣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開始還有一些冷戰和爭吵,後期便只剩下當初的美好。也是此時,他終於找回了丟失的自我,找回了愛一個人的能力。他並不是一直都這麼冰冷,愛是解凍冰冷內心的唯一良藥。最後,他見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邊回憶往事,像當年那樣恣意狂笑,毫不畏懼周圍人的眼光。一切照舊又一切向前,這應該是最好的結局。

讀這本書,好像我也陪哈羅德進行了一場自我放逐。整個過程中,猶豫、遺憾、傷痛都被擺在眼前,卻又化作繼續前行的力量。最終,我們也找到了遺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經忽略的那麼多東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過去的一點慷慨。一旦我們能夠放鬆地寬容地看待過去的一切,就會找到對抗孤獨的方法,以及愛的能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四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明白家裏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明白活着的好處如何;他明白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明白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麼;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瞭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於是,一個看似藉口的理由,一個傳説中真正“説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説,要她等着,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裏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帶着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飄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忙,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後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着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能夠説,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着那隻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後,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後,最後,最後見到了他電話那頭,以前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注:護士)擺佈,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 最後的樣貌——一再忍受着,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裏,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最後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羅德前進,和他一齊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夠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後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明白,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期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後,他最後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裏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祕密一紙告知。啊,他最後願意應對那段關於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最後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並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着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説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後仰。這句話是什麼?其實這句話是什麼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最後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麼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雲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能夠説什麼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不明白自己能做什麼,不明白未來究竟在哪裏。説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裏有一個聲音説,“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裏。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並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麪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飄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裏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於是我最後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迴,讓我豁然開朗。

原先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着我去尋找。

真實地應對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裏努力着,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説裏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但是的事情,然而卻有那麼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五

看完《一個人的朝聖》第一遍,看書的時候正處於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計劃,卻不知道從何做起,這本書像一盞燈,讓我從哈羅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標。他告訴我,開始吧,什麼時候都不算晚,在那個念頭冒出腦海的那一刻,堅定地邁出你的腳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殺在計劃、準備的過程中。如果哈羅德在第一個信箱前投進了回信,那什麼都不會改變,在以後的日子,他仍舊會呆坐着院子裏,和莫琳過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運的是,哈羅德踏上了朝聖之路,這一路,是心靈的洗禮,也是對自己的救贖。

一路上,許多不好的、美好的回憶一幕幕浮現在哈羅德的腦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憶、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發泄痛苦、找尋解脱、看到希望;哈羅德碰到了許許多多的人,在他們的故事中,他開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維的關係,在行走的過程中,哈羅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難,腳傷、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讓哈羅德的旅程慢慢偏離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後,他還是最初出發時的那個保留初心的自己。一個更好的自己——從不善交談到樂於分享,從接受幫助到幫助別人。

哈羅德就是我們自己,這段旅程就是我們生命的縮影,堅持自我,忠於內心,應該就是哈羅德教會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