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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品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1W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品多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一

多年前,讀了英國女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説處女作《一個人的朝聖》。書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視角和洞察,用優雅、細膩的筆觸為我們呈現出一個栩栩如生、感人落淚、又耐人尋味的“朝聖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在日復一日看似平靜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經的同事寄來的信,得知對方患了癌症。

寫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羅德一直猶豫這樣的回覆是否恰當,他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終堅定了要徒步去見那位患病同事,當面鼓勵她要堅強活下去。於是,87天,627英里,哈羅德不顧老朽的身軀,不顧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會活下去。

在這條橫跨蘇格蘭的路上,一段段的回憶、常常的頭腦放空和偶爾的思考讓哈羅德因此也收穫了自己的人生救贖。喜歡《一個人的朝聖》,最主要是這本書的療愈性和救贖力。人無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響而出現缺陷,而大多數的人終其一生也無緣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羅德是幸運的,一封信給了他逃離冰冷家庭的勇氣,和改變命運的機會。哈羅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膽怯和懦弱。結婚生子後,他不擅於與兒子溝通,更不會表達自己的愛,造成父子隔閡頗深,兒子最終抑鬱自殺。二十多年來,他自責,不敢回憶。之前恩愛的妻子因兒子的離世對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着距離。哈羅德看似平靜的生活之下,滿是壓抑與痛苦。

值得慶幸的是,在這場漫長的徒步中,在身邊人與事的啟發下,哈羅德開始重新審視自己,整理人生的過往,對愛有了全新的領悟。這既拯救了哈羅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愛情。

喜歡這本書的另一個原因是它的選題和寫作形式。

小説主人公不是什麼英雄,只是一個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沒擁有過人生高光時刻,就像我們身邊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樣。讓人拿起書,讀着、讀着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離,並好奇在他平靜的生活之下,到底有着怎樣的人生祕密。

故事從老人的離家出走開始寫起,隨着老人步履蹣跚地朝前邁着每一步,我們的心也時刻揪着。他會不會昏倒在路上?他的腳已經磨出了多少個水泡?他下一站睡在哪裏?他的身體還堅持得下去嗎?

作者在旅程的主線上,時而描述老人與自然的默契交流,時而揭發社會百態的存在,但同時也一直在強調着另一條回憶的主線,儘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亂的,但隨着老人距離目的地越來越近,這條回憶構成的靈魂的洗禮也接近了終點。

喜歡這本書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麗啦。

儘管看的是中文譯本,但仍然可以領略到作品字裏行間的細膩、樸實和清新,我想這也有譯者黃妙瑜老師的功勞。

儘管時不時穿插進回憶和思考,但這本書畢竟是在描述一個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內容難免落入無趣。但作者卻通過對文字巧妙的拿捏,讓讀者不但不感覺枯燥,甚至會有一種一氣呵成的快感。

《一個人的朝聖》中,哈羅德通過一場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贖,開始迎接人生嶄新的篇章。

而這本書同時也為讀者打開了一扇門,幫助我們重新面對自己,面對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二

“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這是一段有關信念、救贖他人與自我救贖的故事。

已經退休的釀酒廠前員工哈羅德是一個有些內向沉默的老頭,他和妻子莫林過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個週二上午曾經的友人奎尼寄來的一封寫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卻打破了他日復一日的單調生活,讓他開始了一場他從未預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贖自己,救贖他人的“朝聖”。

哈羅德一開始,不過是想給過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寫着自己關懷的信。但當他步行走到第一個郵筒面前卻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繼續行走想尋找下一個郵筒時,一切已經開始悄悄改變了。他走過了幾乎整條福爾街,走到了加油站,在裏面遇到了經歷過姨母患癌的女員工,女員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為他種下了信念的種子,為他開啟為救贖友人的“朝聖”道路。

65歲,行走87天,走過627公里,在這段行走的朝聖路上,不斷有人加入他的隊伍,卻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後哈羅德從這羣人中脱離,一個人孤單的到達了目的地。哈羅德在朝聖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慘的童年,一個愛自由勝過愛他的母親,一個可能從未愛過他的父親;想到了與自己有着深深隔閡,最後因抑鬱自殺的兒子;想到了在喪子後和自己漸行漸遠的妻子;想到了為自己頂罪而被公司開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過去的同時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識到是自己缺愛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讓他不懂如何去表達愛,在兒子遇到困惑時,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劇。兒子的去世與他的不善溝通,都讓他與妻子關係逐漸冰冷。但他選擇原諒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糾結於別人的過錯,不再糾結於自己悲慘的童年,而是選擇放下,選擇坦然接受,去面對自己全新的人生。

當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達醫院時奎尼已經不能再言語,奎尼的生命像在風中搖曳的微弱燭光,隨時都會熄滅。他最終也沒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卻救贖了自己,經過這段旅程,他變成了不一樣的哈羅德,不僅是身體上的強健,更是內心的救贖與諒解,他與同時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帶着堅定的信念重新開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這就是人生,我們有時也許不能夠完成自己剛出發時定下的目標,卻總能在路上收穫到自己從前不曾發掘過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遠不要只顧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學着反思,學着感悟,學着理解。永遠不去講“不可能”,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堅定的走下去。

“那麼,我是誰?”——答案就藏在我們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們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與自己和解的過程中。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三

因磨難而緊閉的心扉,盛裝日益乾枯的靈魂,無助間,期盼甘潤之露,等待叩響之聲。渾噩於冥冥,終消殞,而殆盡,是未知寂寞的歸宿;及其緘默於黯淡,卻漸漸體察心路孤獨,尋得明澈之鑰,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開。陷於人生泥沼,歲月蹉跎,掙扎消弭,一個由六旬軀殼包裹的靈魂。無神雙目收到貝里克友人的來信,承載塵封記憶,奎妮開啟了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追隨朦朧本心指引,恍然間已徒步踏上回憶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細薄的帆布鞋,重複將一腳簡單移至另一腳前,千篇一律卻愈發沉重,六百二十七裏,心潮卻是洶湧澎湃。心靈的留聲機,重述童年,喚起母親離別時的惘然若失;記憶的幻燈片,記錄兒子的自殺,湧上泣不成聲,觸及妻子的絕望,懊悔無及。曾責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贖,實永駐麻木。終於寄望奎妮,卻又在朝聖路上,瞭然孤獨,重獲新生。

“要真正地注視,必須一個人走路。”龍應台熱愛與風景間的單獨私會,深諳素淡間才可微笑審視,孤獨中才能藴藉雋永。哈羅德一個人的朝聖所泛起陣陣漣漪,僅在寂寥靜謐中,無所流連時分,才能讓心靈震撼激盪,至此叩開心扉。始覺,心路必定屬於孤獨,孤獨沉澱自我救贖。“鬱孤台上清江水,中間多少行人淚。”勞碌無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於無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後者吞噬希望,心靈若是不堪重負,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屍走肉亦或墮落深淵,埋怨生憎恨,而瘋狂報復無所不至,帶來生命厄運般終焉。實在無人料及病牀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讀來下一塞,滿是沉痛,不安。深感結局於哈羅德,於這位悔恨萬分而虔誠的朝聖者,實在不公。然而哈羅德會感動於熹微晨光已然將奎妮呈現面前,感動於緊握奎妮病態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與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經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釋然。再度抬頭,與莫琳相執手,笑容瀰漫。

僅有獨自跋涉,才能在緘默中排卻喧囂,重新發掘生命中點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個人走。於此路彼端,步入時光盡頭、人生末尾,拂去歲月蒙塵,歷經心路孤獨,則又是一番感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四

斷斷續續地,終於今天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讀完後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這句詞來,可能是哈羅德一個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間,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間只有自己,這個畫面感太強有感而發。

一開始買這本書的時候還以為是一個關於西藏的故事,結果發現是個大烏龍,原來不是所有的朝聖都與西藏有關。這是一個關於愛與勇氣、關於救贖的故事。得益於譯者,故事讀起來很順暢。久未聯繫的老友的一封來信打破了哈羅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於內疚,踏上了一段救贖自己、自以為也能救贖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開頭其實還是留有疑團,讀到後面疑團才被解開。連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執意要靠徒步來拯救的老友背後的故事,以及書中出現時神祕的兒子。

書中大段大段的描寫關於過去的回憶,這些回憶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聖之路的陌生人的時候開始減少,偶爾才會出現有關過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還是隻有自己一個人才能完成。

這本朝聖之旅,是一面對於兩性關係,親子關係的鏡子。我雖沒在鏡子中,但是鏡子反射的光還是把我灼傷了。生活有太多雜亂的小事組成,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房間,關上它,也許自己可以貪得一時的清靜,可是關在房間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門了。所有的悲劇都是有跡可循的,逃避永遠不是辦法。如果哈羅德和莫琳當初對於戴維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許就能改變軌跡。不能放棄,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盡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幾個起點,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開始。有時候你以為自己已經展開了新的一頁,實際上卻可能只是重複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處。”以此共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五

“心靈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愛的地方。”讀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一個人的朝聖》不禁想起了這句話。想了想,這句話又太過糾結。試着問自己,如果沒有愛呢?忘記曾經愛過呢?又想了想,接着問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麼?你在生活中,還是生活的旁觀者?於是就進入了哲學的冥想,答案萬千,問題萬千。

哈羅德·弗萊令人羨慕,在夕陽西下的生命裏,他終於把人生的角色拋棄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還在尋找人生的角色裏,哪個是真實的自己。

生活很多時候像一架老水車,吱呀、吱呀的隨流翻轉。人們生活在慣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遊,也很難鬆弛下來,扶老攜幼,牽妻領夫一路狂奔。所有的歷經,痛苦或者歡樂,都被當成生活天然的,理所應當的答案,順着生逆着活。哈羅德·弗萊如果再年輕20歲呢?他會如此不顧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嗎?

讀老頭兒年輕時候的經歷,讀着讀着不禁會心一笑。彷彿一個自己從書中走出來,給你着重演繹曾經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這樣,誰不乏味呢?或許電影的節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樣活着,心臟可能就會受不了,時間長了會心律不齊。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態?乏味的幸福?還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頭兒的步伐往前走,一個一個的郵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這樣被投遞出去。當老頭兒上路,又想起路邊蜷縮的老年無家可歸者,直到老頭兒終於不站在別人的視覺看自己,才釋然得輕鬆下來。雖然老頭破繭的有點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輩子作繭自縛的活着,臨死也沒明白生活究竟是為了什麼。

為了愛,一定是為了愛。當生活中愛變少了,其實心中的那份愛正濃。在遠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裏,只要有愛,歲月積澱生活發酵就會濃烈起來。而這濃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騰塊地接着發酵。

生活就是一場朝聖。佛雲: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時候,我們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於麻木,源於活着的慣性。哪怕大聲的歌一回,竄上牆頭看看院子外面的風景,都會躊躇半天,然後在左顧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