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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品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4.04K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品多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一

這個寒假,我讀完了蕾秋·喬伊斯的《一個人的朝聖》,本書記敍了英國一位普通人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平凡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他以為人生就這麼過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1個人,87天,627英里,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弗萊,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之後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兒選擇住在英國的鄉間,日復一日的過着相同的生活。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向他告別。哈羅德從訝異到選擇無視再到糾結,最終寫了回信。在加油站與一位女性服務員交談中得知她的阿姨也患了癌症。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決定從自己的住處走到老友的住處。他相信,只要他行走下去,他的老友就會有生活下去的動力。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

這本小説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裏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温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為後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卻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或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在路上哈羅德也遇到了很多人,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哈羅德卻沒有給任何一個人解釋,也沒有把這件事當成自己炫耀的資本,僅僅是因為自己想要去拯救老友,從自己的世界走出來,擁有一片更美的世界。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隨着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着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説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朝聖究竟是什麼?説到朝聖我們很容易想到的是各地宗教聖地路上一步以後跪下向天朝拜的朝聖者,無盡的路只因為自己心中的信仰,每一步都走的那麼堅決、堅定。身體上的創傷根本無法阻止前行的腳步。天下有多少朝聖者就會有多少的朝聖路,一趟旅行中我帶着這本書上路了,向着自己夢中的景物前行,以景為聖,一路之行便是朝聖之旅。我也是一名朝聖者,我一個人走在自己的路上,並不孤獨,因為有這本書陪伴,一場旅行的結束也讀完了這本書。時常感覺哈羅德就在自己的身邊,因為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前行,一路也會遇到一些困難,但朝聖者的路註定不會那麼輕易,但每一個朝聖者心中的信念都會幫助克服每一個困難。文章的故事並不複雜,哈羅德用一場旅行改變了自己生活,也因一場旅行拯救了三個人。人生會有多少的朝聖路?其實都在人們的心中,書中有句話如是説到“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説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困難。”人生太多簡單的事,但恰恰是這些小事組成了我們的生活,小事也可以變成大事。

人生可以過得麻木也可以過得有意義,我們見過太多單人環遊世界的故事。之後就成為了英雄,但哈羅德只是為了救自己的老友,因為自己一直行走老友就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念,從此他的生活有了不一樣的顏色。哈羅德敞開自己傷痕累累的心,讓世界走進來。每一步走的都那麼困難卻又堅決,腳下起水泡或是抽筋,簡單處理後又會走上路,人生也是一條長路,我們每一個都是朝聖者,什麼是我們行走下去的動力?是生活,所以每一個人有了朝聖的方向。

班主任簡評:

胡蕾的這篇讀後感讓我感觸良多。人生就是一段旅程,從生到死,每個人都逃脱不了這個方向和規律。然而,這段旅程因人而異。有的長如大江之水,有的則短若朝露;有的如夏花之絢爛,有的如秋葉之靜美;有的人死留名,有的則與草木同腐;有的相悦相伴、朝朝暮暮,有的則相思相牽、會少離多;……。有多少個人,就有多少種旅程。不管旅程差別多大,旅程中的人們都是一個朝聖者,都有自己的一個目標,或大或小,或簡單或複雜。不過,真真正正完成朝聖,卻不是那麼簡單的,要着眼於大方向,也要關注點滴小事。非常喜歡胡蕾的這句總結“人生太多簡單的事,但恰恰是這些小事組成了我們的生活,小事也可以變成大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二

看這本書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在20多章還在疑惑到底哈羅德、莫琳、奎妮、戴維等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書中用了哈羅德一路上遇到的人與事來穿插過去發生的事,正是這些回憶,引起了我們的共鳴。

每個人看這本書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對我來説兩個詞比較能出現在我的腦海裏,一個是“遺憾”,一個是“信仰”。人生説長不長,説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們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與事組成,就像書中裏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擬人語句描繪的花草樹木動物天空一樣,正是這些描述,描繪出一幅幅不同的場景,襯托着每一個故事。我們每個人的故事背後就是這些人與事。我們和哈羅德都一樣,都是一個單人,我們有很多路可以選,在年輕時候,我們都是一張白紙,要怎麼畫,我們自己決定,但願能夠經過深思熟慮,不讓以後有遺憾。

信仰並不是説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與物,我們只要堅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們邁出第一步,路上會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礙我們,我們要正視它,要強大自己,像坦克車一樣推過一切,結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沒有信仰,我們要的結果肯定做不到。同時,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獲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們本應該有的,例如愛,這個世界永遠因為有愛而變得不一樣。

但願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三

作者:李麗。哈羅德不是一個人在走,讀這本書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沒有手機沒有地圖與徒步裝備,僅憑藉一個信念,但是他堅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會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謝還有道別!

這是一場艱辛的旅行,也是一場心靈上的朝聖。在他走的過程中,遇見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與幫助,也認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這一生,我們都匆匆忙忙活過,忙碌的外表下是傷痕累累的靈魂,我們甚至都忘記了以前的幸福與歡樂,忘記了那些我們摯愛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羅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體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對心靈最直白的叩問與反思

仔細想想大學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學的意義,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顯得自己頹廢不堪。我不正像哈羅德一樣只顧匆忙生活,忘記了身邊有那麼一羣可愛的人,忘了家裏那些給予温暖的親人。有時候,又覺得自己與世界格格不入,實際上是我沒有勇氣敞開自己的心扉吧!

感謝遇見了哈羅德,他讓我明白了:不問結局,堅持一個信念的走,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邊走邊看周圍美麗的風景,牢記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個不留遺憾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四

我從來不知道該用什麼去丈量距離,是時間還是長度,是納米還是光年。直到讀完《一個人的朝聖》我才明白,丈量距離最好的單位是生命。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歷經87天627英里,重拾遺失了二十年的愛情、親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講了一個叫哈德羅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沒聯繫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裏説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羅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廠做工的日子,他懷着沉重的心情給奎妮寫了一封回信並親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個郵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個女孩,他把這件悲痛的事告訴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講了一件讓自己後悔的事,也正是這件事讓哈德羅決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羅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遠足男、熱心的臨時醫生瑪蒂娜以及後來遇到的維爾夫……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與妻子相識相戀的美好過程、與兒子的幸福時光以及與奎妮一起相處的日子,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激動不已。一個又一個的故事,一路走來,哈德羅這幾十年的生活無論痛苦還是快樂,都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徒步悲傷、回憶傷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見面的朋友、一份單純的信念,都讓這個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點點感動。“走走走”這是哈德羅在路上唯一的語言,他堅信,只要自己走過去老友就會康復起來。就是這簡單的語言支撐着哈德羅,也是這簡單的語言沒有讓哈德羅在喧囂嘈雜的媒體前迷失自己,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這一段路的距離,哈德羅用生命去丈量,同時去感悟自己與妻子與兒子的關係。慶幸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他明白了他與妻子的愛情並沒有像他以為的那樣結束,他們之間還是有綿延而細膩的愛,即使他們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對兒子的感情也並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樣冷淡,雖然兒子現在離開了他們,但是那份愛依舊在。所有被疏遠的距離都是不能夠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彌補回來。

後來,哈德羅順利看到了奎妮,那個曾經可愛可敬的女人,現在已經被病痛折磨的沒有了樣子,在哈德羅看望過奎妮之後她也安然地離開了世界。也許正是知道哈德羅會來看她,奎妮才撐了這麼久。兩封簡單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卻讓兩個人都堅持了這麼久。

故事的結尾是哈德羅與妻子莫琳牽着手慢慢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淺淺的笑聲越走越遠……重拾愛情、親情與友情的哈德羅在這一刻是極幸福的。

生命並不害怕距離,甚至距離是體現生命本質的一個重要部分。那些被疏遠的感情,被撕扯的回憶都是裝點生命的一部分,它們從來不會丟失,如果你找不到它們了,跨過那一段被現實迷霧籠罩的距離,你會清晰地看到它們,而這一段距離,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離的生命會更美,當有一天我們老了,站在歲月的盡頭回望,你會覺着用雙腳、用心、用信念走過的距離和生命熠熠生輝。

讀完這本書,我想起三個詞:信念、改變、堅持!

信念是探尋人生真諦、發現世間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羅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説是孤獨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親離家出走、父親酗酒頹廢最後把他趕出家門。好不容易長大,找到穩定工作、找到愛情、成家和當上父親,由於生活中的種種錯誤導致兒子自殺,最終導致妻子對他的怨恨和疏離。在這種生活境況下,哈羅德都是低調生活,一輩子幹一份工作,沒升職,基本沒有朋友,退休連歡送會都沒有。退休後,更是日復一日的生活,生活沒有一點改變。

儘管如此,但是哈羅德心底那種信念沒有丟失,而且很強烈!他藉着老友得癌症及聽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觸發了他心底的信念,決定開始行動,在行走中回憶思考人生的種種,終於發現世間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羅德積極面對自己性格缺陷,逐漸開放自己,與別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從中尋找人生真諦,努力改變自己,終於在短短八十幾天內完成蜕變!

87天627英里對於一個沒有任何準備的六十多歲的老人是難以想象的,而哈羅德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堅持下來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機會退卻,如果他一退卻,可能就又會回到之前生活狀態中,前功盡棄。最終,他堅持下來了,找到了對妻子的愛,也找回了妻子對他的愛。愛才是我們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説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説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五

1個人,87天,627英里,這是本書《一個人的朝聖》腰封醒目的提示語句。

一個人,男主人公哈羅德﹒福萊

87天,從自己離開家的那天算起,超過二個月的時間,一直在行走,帶着自己浮動卻堅持到底的信念

627英里,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男主人公工作和退休後居住的地方,距離英國北部蘇格蘭貝里克奎尼所住療養院的距離。

故事很平淡,吸引人的是字裏行間的平靜和細膩。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平淡的,沒有驚奇,沒有刺激和冒險,安安穩穩的過完生命的歷程。哈羅德在在旅途中所經歷的一切,也在時光隧道里面泛起了從前生活的浪花。

哈羅德﹒福萊是一個沒有什麼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時候默默無聞,獨善其身,沒有朋友,也無敵人;退休的時候都沒有歡送儀式,只有銷售部門的人聚集起來説了幾句話。退休之後的生活寡而無味,和他的妻子莫琳關係也不太好,一封來自貝里克郡的信打開了塵封已久的記憶,一個遙遠的身影慢慢變的清晰。奎尼﹒軒尼斯算是哈羅德為數不多的朋友,因為他的幫助兩人熟悉,也是為了幫助哈羅德,奎尼離開了釀酒廠從此杳無音信。

哈羅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後,寫了回信,在寄信的過程中,途徑一個加油站,他遇到了一個女孩兒,他給那個女孩兒講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兒告訴他:她的一個親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讓哈羅德決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貝里克郡。給妻子打了電話,也給奎妮所在療養院打了電話,讓護士轉告她,“我現在馬上出發,只要我一天還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請告訴她這位次我不會讓她失望。”

哈羅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書,計劃沒有其他的行李和裝備,在旅途中通過告知別人自己的事情來堅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給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順利。平時疏於鍛鍊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艱辛而又充滿磨難的。腳上滿是水泡,整個小腿都走的發紫,有些時間甚至無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帶的錢和沿途好心人的幫忙,他慢慢適應了這樣的艱苦跋涉。有人為他提供了指南針,自己找到了垃圾車邊上還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別人家,選擇了在野外過夜。中途,他給奎妮所在的療養院打了電話,護士説奎妮聽到他要來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經好轉,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頓,一個隨和的年輕人米克聽了哈羅德的事情,稱他為21世界的朝聖者,並請他吃了東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覺中哈羅德發現認識他的人越來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動給予他幫助,哈羅德的行為上了新聞,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各路記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報道。同時也有其他的“朝聖者”加入了他的隊伍,一些商業性的機構也利用他的朝聖來謀取商業利益。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自己認定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

哈羅德的家庭並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記憶也充滿惶恐,父親參軍之前是一個和善的人,退役之後脾氣變得暴躁而且也開始酗酒,即使哈羅德想親近他或者抱抱他都成為了一種奢望,直接影響了哈羅德成年之後有了兒子戴維,也對兒子沒有多麼的疼愛,成為了他父親那樣的人。母親厭倦了這樣的家庭生活,離家而去。哈羅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憤恨他不告而別去看奎尼,事實上自從兒子戴維的死亡後,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兩個人沒有什麼共同語言,分房而睡。隨着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轉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學會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愛。

在跋涉的路途中,時光穿梭在現在和過去,將曾經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羅德的腦海,他在回憶、思考少年時的經歷,對兒子的悔恨,還有與妻子這二十年的隔閡。莫琳在哈羅德離開日子裏翻看舊時的照片,回憶他們相遇時的美好,對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後他們再次相遇時,兩隻手再次牽起時,他們又回到了初戀時的美好時刻,他們狂笑不止,然而笑料僅僅是一件沒什麼可笑的事。

終於,他到達了貝里克,見到了奎妮。此時的奎妮已經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樣子,瘦小的身軀跟小孩兒差不多,臉上的腫瘤已經導致她無法説話。此刻,他也明白了為什麼電話中她始終沒有跟他説話的原因。奎妮見到了她,從迷失的記憶中慢慢搜尋到他,然後她靜靜的走了。

哈羅德獲得了別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攜帶的《野生植物百科全書》和《大不列顛旅遊指南》送給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禮物送給了幫助他的人們。在接受的過程中,他也學到了新的東西,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這一路,哈羅德發生了脱胎換骨的變化,經歷風雨,經歷磨難,經歷病痛,獲得榮耀,又被人拋棄……他走出了原來生活的圈子,獲得了一生不曾經有過的經歷,變成了一個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遺失很久的愛情。他是勇敢的,他也是平凡的,他只不過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雙腳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六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知道家裏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知道活着的意義如何;他知道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知道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麼;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瞭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不過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於是,一個看似藉口的理由,一個傳説中真正“説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説,要她等着,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裏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帶着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路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助,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後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着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可以説,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着那隻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後,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終於,終於,終於見到了他電話那頭,曾經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注:護士)擺佈,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最後的樣子——一再忍受着,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這裏,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終於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羅德前進,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後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知道,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希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後,他終於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裏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祕密一紙告知。啊,他終於願意面對那段關於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終於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並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着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説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後仰。這句話是什麼?其實這句話是什麼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終於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麼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雲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可以説什麼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不知道未來究竟在哪裏。説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裏有一個聲音説,“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裏。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並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麪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路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裏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於是我終於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迴,讓我豁然開朗。

原來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着我去尋找。

真實地面對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裏努力着,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説裏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然而卻有那麼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七

困囿於家的日子,時間彷彿變得格外漫長。2月的初春時節,春梅初綻,綠樹吐蕊,世界本應是生機勃然的。

隔窗遠眺,看不到什麼人,偶爾,馬路上開過一兩台車。按下暫停鍵的生活,一下子變得緩慢而安靜。

讀書吧,趁時光正好,趁陽光不燥,我告訴自己。於是,《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又一次拿在手中。

這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女士的作品,入圍20xx年布克文學獎,感動世界幾十個國家的人們。買回這本書是在三年前,再一次閲讀,跟隨哈羅德的腳步千里跋涉,在哈羅德的世界裏,隨他經歷身體和心靈的磨難,穿過很多城市和村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種種經歷後,讀懂人生,接納不完美的自己,彌補一些生命中的缺憾,完成自我救贖。

在他開始行走之前,哈羅德是什麼樣的呢?六十多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與妻子生活在鄉間,夫妻疏離二十年,日復一日,過着似乎可以一眼望到頭的生活。他笨拙、自卑、木訥、敏感、內向,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個小人物。這真是一種糟糕的狀態,就像芸芸眾生中的我們。直到有一天清晨,他收到二十年不見的老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寫信來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在加油站女孩無意識的鼓勵下,他的心頭似乎生長出一種執着的信念,一種信仰的力量。在不斷的行走中,他堅信只要自己能夠堅持走到貝里克郡,癌症晚期的奎妮就一定能活下來。

這是一場説走就走的旅行,哈羅德沒有裝備,沒帶行李,也沒帶錢。然而,87天,627英里,他堅持了下來,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一場心靈孤旅。

一路上,哈羅德發現了以前不曾注意過的生活美景,也憶起了曾經的愛與美好。童年的不幸讓他似乎缺少了一種表達愛的能力,他年輕的兒子戴維頭腦聰明卻思想混亂,最終因抑鬱症自殺;由於兒子的離世,以及生活種種,他與妻子越發疏離,雖處於同一屋檐下,卻如同生活在兩個世界。而在這一段87天的旅途中,哈羅德想起了與奎妮的友情,與妻子的相見、熱戀、婚姻,再一次喚起曾經的愛與熱情。他痛悔自己沒有承擔好父親的責任,從而對與兒子年齡相仿的年輕人心生憐憫,一路照顧。故事的最後,他的老友奎妮用87天的堅守等到哈羅德,帶着一滴淚離開這個世界,內心應該是滿足和平靜的。哈羅德和他的妻子再次牽起對方的手,“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

記得書中這樣説:“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哈羅德原本並不是一個有勇氣、有毅力的人,他不過就是一個平凡而普通的小人物,一路上他有過沮喪、懷疑、退縮,然而他最終完成這上千裏的旅途,他的力量,來自於內心的渴望,來自於對朋友的承諾,來自於好心人的善意,或許也來自於對幾十年蹉跎歲月平淡無奇的生活堆積的不滿。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87天的旅途,於哈羅德是一場朝聖之旅,於他的妻子莫琳,又何嘗不是。莫琳獨處的日子裏,她一點點再次瞭解自己的丈夫,再次打開心門,找回曾經的愛意,給哈羅德堅持下去的力量,彌補了夫妻間的裂痕,她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園,敞開窗户接納陽光,將那些陰暗與悲傷慢慢放下,也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贖。

跟隨哈羅德的腳步,能夠真實感受到他內心精神世界的成長。這一段行走的旅途,哈羅德從內向、保守、不自信,到後來的陽光、真實、勇敢面對自己,這個過程複雜,卻也簡單,從中,我們能夠看到隱隱約約的自己。這段朝聖之路,與其説走在路上,不如説走在心裏。

想起一句話:“當你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全世界都會為你讓路。” 合上書,許久不能走出哈羅德的世界。我回想着自己的生活,沉默不語。當有山壓下來時,我便低了頭,的確是這樣。每個人的內心都是孤獨的,或早或晚,或許終要經歷這樣的一段路。哈羅德在行走中完成了對自己的救贖,而我們能做的,也許就是在內心迷茫時,獨自一人,靜下來,問問自己要去哪裏,然後付諸於行動。當我們懷抱執念和勇氣,讓身體與思想都行走在同一條路上,一定能夠發現不一樣的天地!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八

《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並不那麼有關宗教。開篇,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為的典範;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裏又透着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着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麼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麼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説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裏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聖也並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麼信仰是什麼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並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着,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聖這個詞,本就帶着濃濃的宗教神祕色彩;一個人的朝聖,似乎更顯形單影隻,像是孤獨的信徒帶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帶着獨屬於己的執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於是,我帶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啟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説。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説,“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着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並不是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着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着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儘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聖,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