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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緣》讀後感【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32W

《半生緣》讀後感【多篇】

半生緣讀後感 篇一

這是一句調侃。按《半生緣》的描述,曼楨和世均的故事應該是從1931年左右開始的,一直到1946年左右才收尾。這十四年的歷史裏有很多事件,可真正被張愛玲提及的只有抗戰——在淪陷後的上海,曼楨匆匆地看見了世均來去的影。

從另一個側面這可以説明,抗戰對中國的影響是全面的。回到故事本身,這樣的一個情節匆匆閃過或許意味着: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故事也是這麼演繹的。常看見有人評論:最喜歡看前半部分曼楨和世均慢慢好起來的情節,而對於後半部分的疏離則跳過為好。對於今天的讀者來説,似乎故事裏面的情節正在現實裏栩栩如生地上演着:到了一定年紀的男女都被長輩催着結婚;同樣的,許許多多的人並沒能堅持自己的愛與理想,而與現實選擇了妥協。有時候,我們只是以為一小步的妥協,卻是往現實邁進了一大步。

這並不是説向現實妥協真的就是什麼壞事。只是到頭來才真心發現了曼楨一句“我們回不去了”這麼一般的感慨。從某種意義上説,現實往往是國人最大的信仰。這倒可以再一次聯繫起抗戰的話題:戰爭的硝煙從中國蔓延向世界,而上海和重慶依然能夠車水馬龍、歌舞昇平。

所以,我覺得後半部分的情節更有回味的價值。曼璐也不是壞人,至少她還是曼楨的姐姐,最終還能體諒這血緣裏面的情感;世均也非無情,只是在現實壓下來的時候無力抗拒;至於曼楨本人,倒更是太多的感慨。她本是一個極為出色的女子,卻在滾滾紅塵中被風吹得飄蕩,最後只留下一句“回不去了”的感慨。與之類似的還有叔惠。現實裏的時間匆匆流過,沒有公主王子一般的童話。

應該説,目前為止,在我讀過的中國小説中,沒有一本能像這本小説給予我如此的震撼。自以為可以與時事隔離的人們,以為自己可以在自己有限的世界中尋求完滿,卻不知道現實與世界無聲無息地壓過來,到頭來,空留下一句感慨——無能為力,無可奈何。

《半生緣》讀後感 篇二

捧起張愛玲的《半生緣》,總有淡淡的感傷,也總想起那句“有些人錯過了便是一輩子”。那個封建得荒謬的時代,把人禁錮得身不由己,愛情更顯得蒼白無力,幸福彷彿就近在咫尺,卻又只能無奈地看着它漸漸遠去。

(一)於千萬人中我遇見了你正是風華正茂的年紀,他們因緣際會地相識了,一起上班一起吃飯。世鈞為曼楨清新脱俗的氣質所深深吸引,為她堅強挑起家庭的重擔而感動而心疼。言語之間,他們情投意合;眉宇之間,他們已漸漸認定彼此。就這麼任愛情之火愈燒愈烈,未來雖然還需努力,但卻可以嗅到滿滿幸福的甜蜜芬芳。世鈞因家庭輾轉於上海與南京,曼楨的牽掛也從未停止過,她相信他會帶給她一個不一樣的未來。所以曼楨寫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永遠等着你的,不管是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個人"。

年輕時什麼都是美好的,什麼都有個盼頭,所以他們相信天長地久,徜徉於對未來的憧憬裏,卻不知道殘酷的命運正一步步逼近,也不知道緣分也有半份的。

(二)有一個人是永遠等着你的曼楨徘徊於生死邊緣,殘喘於姐姐姐夫的迫害之下,世鈞是她唯一生的希望。想到哪一天會再見到他,可以毫不保留向他傾訴她所受的苦,這時的她早已淚流成河。當她重獲自由,卻不知外面已換了一個世界,日思夜想的世鈞也已為人夫。她像命運的玩具一樣,在宿命面前只得低頭認輸,把眼淚留給夜深人靜的自己。最終卻為了孩子,抱着“自殺”的心情,嫁給祝鴻才,行屍走肉地活着。

苦悶的生活她用沉默來應對,唯有想到世鈞,想到年少輕狂的愛情,她才會痴痴地一笑。雖然這份來不及開花的愛情不明不白地逝去了,但她最温柔的心底永遠裝着世鈞。因為“那樣的戀愛大概一個人一輩子只能有一回吧?也許一輩子有一回也就夠了”。

(三)世鈞,我們回不去了十八年後,他們像老朋友一樣再次相遇,聲音卻顫抖得説不出話來。看着歲月在彼此臉上留下的痕跡,心裏有説不出的悵然,心碎和難過也不過如此。十八年,人這一輩子有幾個十八年呢,歲月悠悠,愛情被世俗蹂躪得遍體鱗傷,轉眼之間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一把辛酸淚。即使相遇的場景在夢中已演繹了千遍萬遍,縱然有滿腹的千言萬語,曼楨只能故作平靜地説一句“世鈞,我們回不去了”,而世鈞也只能默默的説“我只要你幸福”。十幾年恍如隔世,有再多的眷戀這時也成了不合時宜。愛情從來只能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見對的人才能開花結果,命運給他們開了個巨大的玩笑,讓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可是他們都是無能為力的,只能用回憶祭奠死去的愛情。

隔着悠悠歲月,想想這半生緣,一半用來回憶,一半用來感歎,此情可待成追憶,而我也惘然了,因為愛情的列車一去不復返……

《半生緣》讀後感 篇三

少年時,看過關於《半生緣》的影片,猶記得女主倚在男主的懷中哭得慘痛,“世鈞,我們回不去了。”那年的自己還是個處事不驚的懵懂女孩,只會為不圓滿的結局惋惜一番。如今,再次品讀原著,張愛玲筆下的那些人兒,卻越發的鮮明,每一個字似乎都在以最大的尺度彰顯着那個**的年代中現實的再也無法現實的人生。

故事的開頭無疑是美好的。因為有一天發現你所愛的人正好也愛着你,那是多麼值得慶幸的事啊!一對似乎早已註定的璧人從相識到相戀,從一隻紅色的手套到一枚紅寶石戒指。他們經歷着愛情本該擁有的橋段,濃情蜜意,小吵小鬧,難分難捨。文中曾有這樣一句:“曼楨有這麼個脾氣,一樣的東西一旦屬於她了,她總是越看越好,以為它是世界上最最好的,他是知道的,以為他曾經是屬於她的。”正因着這份美好,才會讓她在遭受了姐姐的背叛,姐夫的欺凌後,在暗無天日的絕境中支撐下來。於我,我是喜歡曼楨的這份堅強以及對愛情的堅貞不移的。人總是喜歡任何一件事都有一個令人欣喜的結尾,可惜世事無常,當初愛得那麼深,那麼真,一方還是在無盡的猜疑隔閡中做出退讓,放棄了屬於他們的愛情。選擇了一個不愛的人結婚生子。從那個積極向上的有志青年換做一個甘於平庸的市井小民。

如果,只是説如果,當初,世鈞能夠再那麼多一點相信他的曼楨,能夠不顧一切地再找找莫名消失的她,能夠不草草地意氣結婚,那麼,他們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局?可是,在歷盡人世滄桑之後,他們還回得去嗎?縱使婚姻有多麼的不幸,他會拋妻棄子選擇與曼楨彌補缺失的遺憾?怎麼可以,早已告別年少輕狂的他,作為兩個孩子的父親,他有推卸不掉的責任義務。所以即使有再多的憐惜不捨,他只能在緊緊相擁之後告訴她,“我只要你幸福”。而這份無奈的祝福對於已是人母的曼楨又何曾讀不懂呢?是的,今生今世,他們再也回不去了。

只好,情深緣淺,此去經年,你珍重,我亦珍重。

我想,每一個讀者總會或多或少的為曼楨與世鈞的愛情悲劇找尋殘忍的劊子手。怪世鈞的意志不堅?怪曼璐的'自私迂腐?怪祝鴻才的邪惡殘暴?還是怪當時舊俗瀰漫的社會?是的,在那樣一箇舊風氣盛行、外來入侵的殘酷社會中,底層人民隨時都會成為它前進的犧牲品,譬如曼璐。為了養家餬口,她放棄了摯愛,在紙醉金迷的風月場裏迎來送往,將本是純真善良的一面遺失殆盡,以至於後來將自己辛苦培養保護的妹妹也無情毀掉。可憐之人自有其可恨之處,對於曼璐,不堪的時代造就了她,同時也毀了她,就像風雨飄搖中的浮萍,死死抓住唯一一根救命稻草,喪失理性,最後慘敗退場。當一個人甘於弱者的時候,不幸便會席捲而來。失意窘困的時刻,不是去乞求別人的憐憫同情,而是懂得自救。

“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於中年以後的人,十年八年的都好像是指顧間的事。可是對於年輕人,三年五載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因着那人海茫茫中不經意地邂逅,也許註定的,要與那人在短暫的一瞬產生交集。就像兩條相交的直線,經過這一個交點之後,又要各奔自己的方向,只是在互會時各自投來令人刻骨銘心的光芒。我想,多年以後,世鈞再次拿出曼楨寫給他的那份未斷的情書,她的一顰一笑,她熟悉的字體,她温暖的話語,“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永遠等你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是有這麼一個人。”似在耳畔娓娓道來。只是那麼淡淡地回憶着,珍藏着,細數着,遺憾着,那些屬於他們的點點滴滴。對於曼楨,自是孑然一身地陪伴兒子度過一生,但她應該是幸福的吧?

人生匆匆數十載,小人物的故事,字裏行間卻散發着最真摯的情感,任時光飛逝,歲月流觴,那種感覺經久不衰。人常説,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換來你我今世的擦肩而過。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然後認真地去珍惜。一生太過於短暫,承載不了過多的遺憾,人生若只如初見的感悟又有誰願意去共鳴?

《半生緣》讀後感 篇四

《半生緣》是個悲劇,小説中兩對相愛的人,曼楨和世鈞,叔惠和翠芝,都沒有在一起。十四年後,當曼楨和世鈞在叔惠家相遇的時候,曼楨跟世鈞説了那句堪稱“最言情”的話:世鈞,我們回不去了。

我很想不明白,為什麼兩個人十四年後,在彼此還相愛的情況下,就不能再在一起了。世鈞雖然跟翠芝結婚了,但是彼此都知道對方不喜歡自己,這時候叔惠正好從美國回來,也是結婚又離過婚。世鈞只要跟翠芝離婚就有情人終成眷屬了。四個人有一次重新洗牌的機會,重新組合,但為什麼大家不坦誠,然後苦兮兮地説,我們回不去了。

後來我想到本書作者,我的女神張愛玲,她喜歡寫悲劇。《傾城之戀》大概是她唯一的一個大團圓結局的小説了。悲劇給人一種悵惘的感覺,這正是張愛玲追求的,所以她故意不讓曼楨和世鈞在一起,把《半生緣》寫成了悲劇。悲劇是作者故意寫成的,所以不要當真。

當翠芝跟一鵬解除婚約的時候,曼楨跟世鈞倆人聊天,曼楨説了一句:“我覺得這些人都是電影看得太多了,有時候做出的事情都是‘為演戲而演戲。’”其實不光是看電影,看言情小説,聽苦情歌,看得太多又走不出來的人,都會讓他們覺得自己不管在做什麼事情,都像在拍MV,從而消弭人的革命警惕。有時候入戲太深的人,再回到現實生活中,會覺得真實的生活怎麼這麼粗糙、無味、簡直一點戲劇性也沒有!這些人當然是把生活和小説過反了。

以前我寫了很多日記,時不時會拿出來看一下,突然有一天覺得太矯情了,就把日記一把火燒光了。有一段時期,我覺得挺可惜的,不管日記寫的什麼,都是曾經的我的心跡。但是現在我並不這麼認為了,生活是向前的,頻頻回頭怎麼朝前走呢?那些青春期時候的小情緒,丟了就丟了。第一次戀愛的時候,我很喜歡存一下火車票根、去遊玩的各種門票、電影票……,後來卻沒有這樣的心情了。其實收藏下來也不會看,如果兩人分手了,也是徒增悵惘。我甚至懷疑自己那時候寫日記、收藏紀念物,然後拿出來感念一番的橋段,是從韓劇裏學來的,目的是為了感動自己。

生活是不捨晝夜的東流水,逝去便逝去!我們往前去,會遇見更廣闊的的江海。

《半生緣》讀後感 篇五

回不去了。這四個字似乎留下了陰影,可能再也不會放在玩笑話中了。半生的情緣,彷彿是人世間的所有。陌路的開始料想不到,沒有訣別。再重逢時,我再也忍不住把你抱在懷中,當你説出回不去了,我只能流着淚幫你抹去淚水,這一次的離開,就是永別了。因為再也回不去了。

我一直相信愛情,但好像有了陰影,多了些顧慮,害怕着這種生疼。

曼楨承受了所有。沒有復仇,沒有瘋狂。向命運屈服,就這樣活着,帶着心上血淋淋的傷痕。就像胸口插了一把刀子,但你不能死,就看着血不斷地流出,帶着刀子生活,最後都不知道是習慣了還是忘記了。無法回去了,只能一直承受痛苦。茫然,掙扎,妥協,順其自然,得過且過。這就是真正的生活嗎,比死還可怕的生活。生活有意義嗎,還是就作為一個活物而存在着。

大多數人生活都不輕鬆,如果走到了人生的一段艱難時刻,會不會覺得生活厭倦無意義。人生有何意義,我未曾得知。凡情凡感,倒觸動良多。或是敏感或是天真,希望以後也不會變得麻木。只能努力生活,珍惜着平凡的日子,得過且過,不苛求太多,懂的滿足和幸福。在平平淡淡的日子裏也做一個快樂的沙雕。

半生緣讀後感 篇六

讀了張愛玲的《半生緣》,雖然會對沈世鈞與顧曼楨這對相愛卻不能結合的“半生緣”感到惋惜,但他們兩人的結局卻讓人感到絲絲欣慰。重逢後的他們,互相傾訴往事,解開了多年以來心中的那個結,十八年的一切也將歸於平淡。

突然想到了這樣一句話,“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的確,生活有時就是這樣,明明是沒有結果,為何又要相遇?相遇越是美好,離別也更加悽惶、無奈。而有些人註定是生命中的過客,因為,人生終究是一場錯過,在錯過中,我們成長;在錯過中,我們更加懂得珍惜。

有時候,錯過與擁有就是在一念之間。在讀《半生緣》的時候,我曾一度為他們兩人感到惋惜,為什麼不早點結婚?為什麼沈世鈞攥着顧曼楨的戒指,就知道生氣,將它丟棄一邊,而忽略了戒指上的血跡……就這樣,他們錯過了,只留下那一段可望不可即的記憶,刻骨銘心,卻也依舊可以再歲月的洗禮下釋懷的記憶。

面對錯過,難免遺憾與傷感,但依舊可以釋然,也必須釋然,就像《半生緣》的結局。在我看來,錯過與邂逅都是美麗的。錯過是一種憂傷的美,邂逅是一種快樂的美。邂逅孕育着錯過,而錯過又是另一場邂逅的開始……如果你因為失去太陽而落淚,那麼你也將失去羣星了。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們會不停邂逅,那些出現在我們生命中的人,有的與你結下深深的友情,成為相伴一生的好友;有的則會是你恨之入骨的“仇敵”,他曾一度使你陷入困境;有的是你相愛卻不能結合的愛人;有的則是你終身的伴侶,陪你一起慢慢變老……

那是與人的邂逅,有時,與物,我們也會結下深厚的感情。偶然翻閲的一本書,改變了你的命運;一轉身,微風下的柳枝,給你帶去了好心情。

半生緣讀後感 篇七

一口氣看完《半生緣》,很同情曼楨和世均,原本很好的一對,卻陰錯陽差的分開。曼楨的命運更是悲慘,不僅沒能和相愛的人在一起,卻被自己的親姐姐算計,被姐夫強X最後還不得不嫁給這個禽獸不如的傢伙,最後的結局仍然是一個慘!

緣分原本就是巧合,曼楨與世均,不經意的一句話、一個偶然的相遇使他倆走到一起,最後又因為不經意的一些巧合,在該見的時候沒見到,最後兩人誤會越來越深,到身不由己的時候,兩人兩年的感情就匆匆了斷。一直到十四年後,才發現很多的誤解。他以為她嫁了豫瑾,她以為他對她心灰意冷。

看這書,很為曼楨感到惋惜,可歎曼璐的無情,憤慨顧太太的愚昧,痛恨祝鴻才的流氓。曼楨多好的一個女孩,就這樣被他們給毀了。

書裏看似荒誕不經的事情,被張愛玲寫的又是如此的合情合理,感覺這一切在生活是最自然不過了。看《半生緣》,感覺人在大的背景下好渺小,無論是空間存在還是時間距離,人在命運面前顯得那麼無助,被命運推着往前走,你開始有很美好的憧憬,並向着這憧憬去努力、奮鬥。繼而命運無情的把人捉弄,在命運的捉弄中,無論你怎樣抗爭,最後還是得屈服。可是屈服之後,又不甘忍受現實,於是繼續抗爭,最後仍舊歸於平淡。在這起起伏伏之中,人幾十年的光景也就沒有了。

愛情是美好的,可是又有幾人能夠得到真正的愛情,最終的結局大多還是因了世俗的約定,草草婚嫁生子。正如張愛玲在書中所寫:“也許愛不是熱情,不是懷念,不過是歲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半生緣》讀後感 篇八

但凡是讀過《半生緣》的讀者,想必沒有人是不為世均和曼楨沒有結果的感情而感到惋惜的。我們惋惜造化弄人,明明彼此相愛的他們卻不能相知相伴,我們更惋惜時間無情,歲月匆匆轉眼間你為人夫我為人婦,回首過去只覺得恍如隔世,再沒有什麼比這更令人心灰意冷的了。

小説的開頭就説明了這段愛情故事的悲劇結局,多麼殘忍。愛情剛開始的時候,總是讓人滿心歡喜,歡喜到幻想着以後的一切都會是美好的。她愛着他,他愛着她,這也許是極其普通的事情,然而對他們自己來説,卻像是千載難逢的巧合。他們的正式交往這樣讓人意外,沒有任何轟轟烈烈的追求,沒有露骨的愛情宣誓沒有玫瑰,但是卻讓我們覺得這樣的開始是那麼的浪漫。雖然張愛玲的語言極其平淡,但卻可以讓讀者感動萬分。原來愛情的告白可以這樣,“曼幀,我有話對你説,我有好些話對你説”。簡單到讓人無法相信這就是愛情的告白語,但是就是這含糊的告白,曼幀卻聽懂了,也領會了。如果後面沒有發生那麼多事情的話,曼楨和世鈞會順理成章的生活在一起,過着平淡卻幸福的生活。但張愛玲怎麼能讓她寫的故事流俗,故事才剛剛開始而已。我忽然想起魯迅曾説,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想必張愛玲就是非常擅長於把種種美好一一毀滅在人們面前的。內心裏生生的疼才能讓人更記住這個故事啊。

一切都是因為曼璐和祝鴻才的自私,才會毀了曼楨一生的幸福。我總是這樣想着。但轉念想想,他們也是兩個可憐之人罷了。我漸漸對曼璐和祝鴻才有了一絲的理解和可憐。曼楨和世鈞之所以會錯過這段美好姻緣,全都是曼璐和祝鴻才的錯嗎?他們雖可恨,卻不見得是這一切的原因所在。對曼楨痴心至此的世均最後不也放棄了嗎,他和一個自己根本就不喜歡的女人走進了婚姻的殿堂。我覺得這真是可笑,但這卻是現實。曼楨堅強執着如此,最後的最後也屈服了。我想如果我是曼楨的話,我可以為了孩子和我不愛的人結婚,但絕不會和我恨的人在一起,即使割捨不下孩子我會帶着他離開這個傷心的地方,雖然對祝鴻才和家人的恨或許會伴隨我一生,看到孩子會想起這傷心的一切,但我會努力去尋找一種方式來忘記痛苦的往事。然而她沒有這樣做,她和她深深恨着的人結婚了。他們就這樣各自擁有了自己的家庭,彷彿過去的一切是一場夢一樣。

但十四年後的再次相見卻提醒着他們這不是夢。他們曾是深愛着彼此,他們原可以好好地走在一起。但是什麼都沒有了。正如曼楨最後對世均説的,我們回不去了。誰都回不去了。隔着十四年的悠悠歲月,是怎麼樣的一種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啊。這樣的結局讓人多麼不甘心,但在時間的洪流裏他們改變了多少,已經不是原來的樣子了。我沒有更多的言語,只有一聲又一聲的歎息。細細想來,一切的一切,都因為命運的安排那麼多的巧合足以讓人屈服。天意弄人,只是天意弄人。

張愛玲在《半生緣》的最後説,也許愛不是熱情,也不是懷念,不過是歲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合上書,我想着,沒有了熱情,沒有了懷念,但他們心裏仍然存着彼此。是這樣的嗎?

《半生緣》讀後感 篇九

緣起緣滅,何以半生?

讀完張愛玲的《半生緣》,想到早年間有一個同名電視劇,主演是林心如,故事就是來源於張愛玲的這部小説。

名為“半生緣”,男女主角們愛情的緣分也真的只有“半生”。世鈞與曼禎的愛情讓人唏噓,兩人之間緣分使然,不斷錯過。可憐一生一世一雙人,最終沒能長相廝守。書中描繪的兩個人含蓄的內心世界讓人無法理解,現代人的感情來也快,去也快,所以人們表達情感也更加赤裸裸,更加直接。喜歡是一定要讓對方知道的,有什麼誤會也是及時解決的。如若曼禎與世鈞能夠在爭吵時將誤會解釋清楚,怕最後的結局應該不會是悲劇。

曼禎告訴世鈞,他們再也回不去了,世鈞聽到曼禎這麼説才明白為什麼他總是那麼迷茫,他是在跟時間掙扎,從前最後一次見面,至少是突如其來的,沒有訣別,從曼禎講出回不去,他知道這是永決,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樣。

人生太長,我們怕寂寞,人生太短,我們怕來不及。也許真的過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戀人,是不可能像電影或者小説裏寫的那樣,四面相對,傻傻的問:“你還好嗎?”

流轉的時光,照一臉滄桑,再也來不及遺忘,兩個人,鬨鬧一場,一個人,地老天荒。誰能夠想象,眉毛那麼短,天涯卻那麼長。也許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樣的,真正感人的愛情故事都有着悲劇的結尾。也許愛不是熱情,不是懷念,不過是歲月,年深月久成為你生活的一部分,這是你無法掌控的,好像有魔力,他就是這樣長在了你的腦海裏,你的舉手投足間,你的一顰一笑裏。你沒有刻意地去忘記,或者努力地去想起,那些靜靜地呆在角落的物品,那些呆在角落的照片,你從來不會觸碰,也不會去看,不會去想,可你無法抹去他合理存在的事實,也抹不去那段時光,那段回憶。午夜夢迴時,你像一個幕後操縱者窺探着他的一切,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身影,他的擁抱,他看着你時堅定温柔的眼神,一切都那麼的真實,彷彿他從來都沒有離開過。你好像跟在他後面,他牽着你的手一起流浪到普羅旺斯的薰衣草園,一會兒又好像帶着你去父母家一起談天説地,一會兒又好像牽着你的手在夜深人靜的凌晨去壓大馬路,你在夢中仍然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麼厚實,你遲遲都不願醒來……

不禁歎氣了,正如張愛玲書中所寫的:“酒在肚裏,事在心頭,中間好像隔了一層,喝再多的酒,都淹不到心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