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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論文(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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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論文(精品多篇)

反腐論文 篇一

黨的十八大以來,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反腐倡廉新常態也逐漸顯現。反腐倡廉的新常態,説到底,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具體化。當前和今後相當長的時期,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重心都將圍繞新常態而改變。是主動適應新常態,還是視而不見、依然故我,檢驗出一個機構、一名幹部是否稱職。

依託當前的形勢和未來的發展趨勢,人們逐漸認識到,反腐倡廉新常態起碼有三個方面的內涵。

反腐倡廉呈現出以落實“兩個責任”為政治要求的新常態,即黨委擔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但長期以來,一些地方部門單位“兩個責任”基本得不到落

實,一些領導幹部為所欲為、肆無忌憚,一些地方出現“塌方式腐敗”,不得不説與此有關。諸多信息與細節都已佐證,中央已將落實“兩個責任”作為反腐倡廉的

重中之重作為反腐倡廉的“牛鼻子”。在此背景下,各級黨委和紀委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顯然是背離了中央要求。未來一段時期,落實“兩個責任”是一條紅線,貫穿反腐倡廉始終。

作風建設呈現出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為主要抓手的新常態。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八項規定被稱為“鐵八條”,可見羣眾公認。然而,作風問題的頑固性和反覆

性不容忽視,“四風”問題是長期形成的痼疾頑症,糾正“四風”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對此,中央有充分清醒的認識,總書記反覆強調,作風建設永

遠在路上,沒有休止符。客觀地説,“四風”存在着“樹倒根在”的現象,“四風”病源還在、病根未除。廣大幹部羣眾最憂心的,是“四風”問題回潮反彈,糾正

“四風”雨過地皮濕。中央既充分認識到“四風”的頑固性、反覆性,又深知作風建設是攻堅戰、持久戰,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保持懲治

不正之風的壓力,無疑將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重點。鍥而不捨轉作風,弛而不息反“四風”,紀檢監察機構責任無可推卸。

懲治腐敗呈現出以“零容忍”為基本態度的新常態。總書記強調,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零容忍,意味着反腐敗沒有“禁

區”;意味着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例”,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十八大以來,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一批大案要案得

以查處;堅持有貪必反、有腐必懲,對腐敗行為“露頭即打”,防止滋生蔓延。但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仍有一些黨員、幹部頂風作案,甚至變本加厲,令人觸目驚

心。事實表明,中央正以猛藥去痾、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那些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羣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將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查處重點。

圍繞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常態,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呈現出以“三轉”為改革創新導向的新常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自我革命,是紀檢監

察機制的改革創新。“三轉”的核心要義是聚焦黨風廉政建設中心任務,突出主職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不該管的工作堅決交還給主責部門,履行“檢查的再

檢查”,“監督的再監督”。從這個意義上講, “三轉”對於紀檢監察機關是涅槃、是重生。 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説過,反腐要讓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現在的高壓反腐的確讓許多官員不敢腐敗,然而若是沒有制度上的保障讓官員不能腐敗或是沒有提高官員的思想道德修養讓他們不想腐敗反腐就只能像以前一樣只是一陣風,風吹過了之後官員照貪不誤。習近平曾多次強調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因此要實現對於腐敗的根治必須完善相關的權力限制機制和推進相關的反腐法律進程。同時我們必須要加強各級官員的思想素質,提升修養,打造過得硬的領導班子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唯有高壓反腐和制度建設思想建設兩手抓,方能在最大程度上消滅腐敗滋生的土壤,為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強勁的推動力。

反腐倡廉一直是大家關心的熱點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總書記為首的新一屆領導集體提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論述。如何看待當前的反腐形勢?我認為還要辯證全面地看待。一方面我們應該看到,消極腐敗現象同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是水火不相容的。我們黨反對腐敗的態度是旗幟鮮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顯的,這個我們應該給予充分的肯定。我們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始終是好的,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加大了反腐敗鬥爭的力度,我們反腐敗的教育、監督、制度、改革、糾風、懲治,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顯成效。應該説,經過這些年的反腐敗鬥爭,我們首先是反腐倡廉的戰略方針逐步成型了,就是我們強調的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這樣一個戰略方針。另外就是我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了。我們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化水平在不斷提高。一些領域腐敗現象蔓延的勢頭得到遏制,這些我覺得都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績。

同時另外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我國還處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樣一個歷史時期。各方面的體制機制制度還不夠完善,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在短期內還難以消除,這就導致腐敗現象在一些部門和領域仍然易發、多發。一些腐敗案件,特別是高中級幹部的腐敗案件,影響非常惡劣。還有就是我們一些領導幹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還有奢侈浪費、揮霍奢侈等問題,人民羣眾對這些問題還是非常不滿意。對我們黨解決這些問題充滿了期待。

所以,我覺得反腐敗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任務,關鍵還是在於總書記所講的“常”、“長”二字,一個是經常的常,反腐敗要經常抓,一個是長期的長,就是反腐敗必須長期抓。總書記特別強調要實現我們“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這“兩個一百年”就是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的時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新中國成立一百年的時候,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這“兩個一百年”的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把我們黨建設好,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又是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所以,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我覺得,在我們中國開展反腐敗鬥爭,有很多我們自己獨特的優勢。比如説,我們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最根本的制度和政治保證。再比如説,我們是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來對待。在2005年的時候,黨中央頒佈了懲防體系的實施綱要,2008年的時候又頒佈了懲防體系的五年工作規劃。大家知道,我們經濟社會發展,我們國家有五年規劃,我們反腐敗同樣有五年規劃,這説明我們是把這項工作在有序地、穩步地、紮實地向前推進,這也是我們的優勢。再有就是我們改革開放30多年來形成的物質基礎、法律體系、文化氛圍,還有我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逐步形成,這些都是我們戰勝腐敗的有利條件。

另外,我們經過長期的探索實踐,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反腐倡廉道路。包括我們反腐敗的指導思想、方針、工作格局、領導體制、工作機制,還有基本的制度框架,這些都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我想,最重要的還是我們有人民羣眾的支持和參與,這是我們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我們黨的十八大報告所強調的,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是我們奪取反腐敗鬥爭最根本的力量源泉。所以,我想,只要我們把我們中國的這些特色和優勢發揮好,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我們就一定能夠不斷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最終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廉潔政治的奮鬥目標,從而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保證。

探討反腐問題的形勢與政策論文 篇二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若干問題探析》

摘要:本文認為監督主體擁有的權力和權威不足以制約被監督者,甚至監督者的任免、調動、待遇升遷等權力都掌握在被監督者手中,監督者依附於被監督者的兩難抉擇和尷尬境遇,是“制度反腐”的一大困惑。

關鍵詞:監督主體 制度反腐 被監督者

中圖分類號:D630.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592(2009)11-199-02

腐敗問題,不僅是當前很多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的直接原因,它還動搖着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基礎。在如何反腐的問題上,理性地分析,中國目前反腐敗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仍然是制度不健全,因此根治腐敗的關鍵是推進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就是要用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指導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實踐。改革開放30年來,我們堅持用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導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積極探索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工作規律。新階段、新情況、新問題給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提出了新的挑戰。在複雜多變的形勢下,我們原來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原來比較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的已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在現行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中,有的制度“缺位”、有的制度“移位”、有的制度“錯位”、有的制度“虛設”等,導致了某些方面、某些環節的“虛監”、“弱監”。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必須用科學發展觀統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中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若干問題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理念――仍是重“人治”、“德治”,而輕“法治”和“法制”

多少年來,我們設置、設計反腐倡廉制度時,一些缺少科學法則的觀念,一直影響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質量。例如,那些“我們的幹部絕大多數是好的”、“我們要信任幹部,保護幹部”、“要相信組織,相信政府”、“共產黨員是特殊材料製成的”等論斷時而成為我們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理念。使我們的反腐倡廉過多地放在道德教育上,無形中重“人治”和“德治”而輕“法治”和“法制”建設。而對於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卻重視不夠。

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我們黨的反腐倡廉鬥爭充滿了“人治”色彩。由於沒有嚴格的制度作保護,一個偉人的一言一行,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包括反腐敗鬥爭在內的各項工作成敗得失。過去大民主、羣眾運動的反腐倡廉鬥爭模式是“人治”的必然結果。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經典理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根本。換句話説,制度缺陷是一切腐敗的根源。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成功”的“法治”模式,我們總是習慣於用傳統的思維方式對待之。我們在認識的誤區上或多或少地影響着反腐倡廉制度設置、設計的合理性、科學性。

(二)反腐倡廉制度化的程度低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們黨始終堅持把制度建設貫穿於反腐倡廉的各個環節,以制度創新推動各項工作。中國的反腐倡廉制度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其建設自然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現行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有如下幾點值得關注:其一,在全部反腐倡廉制度安排中,執政黨內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存在明顯的缺陷和不科學之處。比如,選舉制度,幹部選拔的程序,權力的監督機制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等。其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整體功能缺乏。例如“內部人的監督太虛”、“外部人的監督太弱”、沒有形成黨內黨外反腐倡廉制度的互補、聯動。其三,從現行的法律制度上看,我國在行政監督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還比較少。現有的法律法規只是籠統的規定了上級行政機關有監督下級行政機構的責任。立法是保障公民行使其權利、建立和完善行政監督體制的前提。但就目前而言,公民參與監督政府行為的有關制度與法律還存在制度化程度低的問題。由於立法的滯後,使得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監督政府行為時,無法可依、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與法律手段。

就公民個人而言,在與腐敗者作鬥爭時,總感到腐敗者是那麼“強大”,自己卻那麼“弱小”。由於我國社會普遍存在傳統的“官管民”意識,使得出台的反腐倡廉文件也較多體現“官管民”的封建意識。

(三)“制度反腐”的主體機構缺乏相對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對黨政監督的本質要求,而我國現行的黨政監督機構往往缺乏相對獨立性。現行黨政監督體制中,行使監督的專門機構,如紀檢監察部門,大都設在黨政機關內部。

在領導體制上,這些部門受雙重領導,既愛同級黨政機關的領導,又受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在雙重領導體制下,專職監督機構受的牽制比較多,尤其是受制於執行權。

在組織上、監督機構的負責人,不是由同級黨委、行政機關的領導成員兼任,就是由上級黨委、行政機關任命。從而依附於同級黨政機關。

在經濟上,監督機構一般都是從同級行政部門那裏領取活動經費、事業費、辦公費、辦案費、工資和獎金等。從而在經濟上受制於人。

客觀地講,監督主體,擁有的權力和權威不足以制約被監督者,甚至監督者的任免、調動、待遇升遷等權力都掌握在被監督者手中,監督者依附於被監督者的兩難抉擇和尷尬境遇,是“制度反腐”的一大困惑。

(四)政府行政行為透明度和信息公開程度低

雖有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公共財務公開的有關規定。但就其公開的內容和信息而言,“公開”的內容和信息還是太少。要提高監督的力度,先決條件就是要讓黨和政府的行為公開化,加大黨務、政務、公共財務信息透明度。在政務方面,雖然已出台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但具體的執行情況還不盡如人意。從政府運行機制來看,至今還沒有一套相對完整而又行之有效的政務公開制度和政府官員個人財產申報制度,這使得公眾無法深入參與管理政府事務,也無法持續監督政府官員的違法行為。從法律角度看,公民的知情權,是監督政府官員的先決條件,如果公民的知情權無法得到保障,制度反腐將先天不足。

(五)權力監督和制約機制不健全

我國現行的監督制度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是黨內監督,主體是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個層面是國家權力監督,主體分別是人大、行政機關中監察和審計部門、司法機關;第三個層面是社會監督,主體分別是公眾、新聞機構、各民主黨派和其他人民團體。

從理論上講,“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羣眾支持參與”的領導體制是好的。但這個領導體制所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而根本的缺陷就在於這個體制的各種監督是不對襯的,沒有形成有效的聯動監督與制約機制。一是在現行的監督、制約體系中,最有力、最權威的監督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監督,而自下而上監督卻非常薄弱;二是權力結構中的內部監督相對較為嚴密,而外部監督卻非常缺乏;三是某種程度上的主觀隨意性監督時而有之,重事後糾偏,輕事中、事前監督,更缺乏隨機全程監督。按理,凡掌握有一定公共權力的人都是被監督對象,但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長期以來都是“制度反腐”中,一直沒有找到答案的難題。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若干構想

(一)樹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科學發展理念

制度是人定的,樹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科學發展理念,至關重要。在漫長的國家制度演變過程中。形成了一些具有普遍適用的價值理念。這些理念,是世界各國政治治理長期歷史經驗的總結,是人類政治智慧的結晶,是人類思想寶庫中的共同財富,理應根據中國國情有選擇的吸納之,這是科學發展觀本來之義;中國自身政治實踐的成功部分,同樣需要我們堅持併發揚光大,這也是科學發展觀本來之義。

(二)確保監督主體的相對獨立

加強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就是要有專門相對獨立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實踐證明,各級紀委在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雙重領導下對同級黨委的監督有一定的侷限性。為嚴肅紀檢機關行使權力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增強“制度反腐”的力度,中紀委和中組部已向下級部門派駐機構並統一管理,中紀委和中組部已建立起有效的巡視制度,由上級紀委和組織部聯合向下級黨委派出巡視組並直接受上級紀委領導,這對監督權力運行和加強“制度反腐”有重大意義。為保證監督主體的權威性和相對獨立性,就必須對監督主體現行的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探索監督主體的垂直監督機制,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逐級巡視員制度,從而使制度反腐的主體能夠對同級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實施有效的監督。

(三)確保黨務、政務、公共財務有效信息的公開真正制度化

透明度是與腐敗和一切不良行為做鬥爭的首要環節。對於公民社會而言,黨務、政務、公共財務有效信息的公開化程度,在一定意義上決定了社會團體和公民參與反腐倡廉的深度。設想一下,一個信息不公開的政府,公眾是無法參與到社會事務中去的,更無法有效地對政府行為的各個環節予以監督,反腐倡廉更無從談起。要通過政府與公民間的互動,起到監督政府行為、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的目的。首先,我們可以採取近幾年公共管理改革中取得良好效果的電子政務方式,通過電子政務,公眾可以迅速地瞭解政府機構的構成、職能、辦事程序、公共政策等;公眾也可以直接進行利益表達,提出對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要求。其次,媒體的迅速發展對增強政府行政行為的透明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新聞媒體常被看成是政治體制中的第四種權力。近幾年的不少重大案件的真相被揭露、案件得到公正而迅速地處理與新聞媒體的介入密不可分。黨務、政務、公共財務信息及時、有效的公開,這是一個需要制度化的問題。

(四)強化權力監督和制約

十七大報告提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這是認識上的飛躍,腐敗的過程主要發生於公共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中,要有效地制約權力,關鍵是對公共行政權力運行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調控。從國家制度學説的視角來看,監督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命題,關鍵有三點,即監督準、。監督什麼、誰來監督。

監督誰?所有掌握公共權力的人都是被監督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了黨內監督的重點內容、主要制度和保障措施。

監督什麼?也就是要回答監督的內容。權力主體是腐敗行為的主導因素,必須將公共權力主體的產生和更替納入法制化、公開化、程序化的軌道。

誰來監督,也就是要回答監督主體的問題,或者説通過哪些形式來進行監督。

為了強化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應從以下幾方面努力:一是通過制定有關的法律法規,強化權力的監督制約;二是建立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的聯繫制度,以便進行綜合指導和協調;三是建立一個全方位多層次、強有力的監督網絡,以便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總之,“制度反腐”應着力加強制度的系統性、法規性、可操作性的建設,使各項法規制度彼此銜接,從而發揮制度的整體合力;着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使各項法規制度成為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着力改革創新,從而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本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人民日報。2008-06-23.

[2]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系綱要。人民網。

反腐的毛概3500字論文:《關於我國制度反腐的思考》 篇三

【摘要】腐敗是民主政治的頑疾之一,治理腐敗是各國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2004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標誌着我國已進入以懲防結合為主的制度反腐新時代。文章對我國制度反腐的依據、保障和關鍵進行了思考,指出我國反腐倡廉取得實效的根本在於制度的建立及不斷的完善。

【關鍵詞】制度;反腐;依據;保障

古語云:“民不畏我嚴而畏我廉,民不敬我能而敬我公”,“廉”更被封建士大夫奉為立身處事的根本。新中國自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就非常重視反腐倡廉工作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最近幾年曝光的腐敗案件顯示我國目前反腐敗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仍然是反腐制度不健全。根治腐敗的關鍵是推進制度建設,2004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標誌着我國已進入以懲防結合為主的制度反腐新時代。

制度反腐的依據在於健全的制度體系

完整意義上的制度建設,既要求建立一個保證制度建立、運行、反饋完善的制度體系,這是一個循環往復、不斷在實踐中修正、提高、豐富的充滿活力的體系,又要求建立一個相互配套的體系。從某種意義上講,配套完善是關鍵。

第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2004年中共中央連續向黨內下發了三個文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分別針對完善黨內監督、明確黨內紀律和保障黨員權利、發揚黨內民主等方面做了比較系統的規定。這被有關專家稱為共產黨自身建設的里程碑事件。

2005年1月頒佈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強調:“這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7年10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共制定或修訂反腐倡廉法規和規範性文件160餘件,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制定40餘件,地方和部門起草1000餘件。

2008年5月,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描繪出反腐倡廉建設的五年路線圖,並明確了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六項基本工作,從整體上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為核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為主幹,以若干制度、規劃、綱要等為內容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第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配套制度。一是反腐規範要與改革措施同步跟進。目前我們的很多法律條文具有滯後性,這就要求反腐敗預案與改革方案同時制定、監督檢查工作和項目實施同步跟進。二是反腐倡廉的配套制度要平衡有效。反腐倡廉的配套制度應該既包括規範性、制裁性的法規,也包括保障性法規。目前,規範性、制裁性法規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等,而相應的保障性法規偏少,僅有《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為確保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必須平衡配套制度的法規建設。

制度反腐的保障在於制度的真正落實

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就反腐倡廉制度本身而言,必須具有四性:嚴密性、科學性、穩定性、公正性。目前,我國反腐倡廉制度尚在不斷完善中,所以很多制度本身就存在缺陷。以我國的地方紀委監督為例,目前的紀檢體制多數是雙重領導體制,即各級紀委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受上級紀委的領導,但實踐中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地方各級紀委“雙重領導”體制的運行並沒有明確以誰為主。從理論上講,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都是全面的領導,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主要體現在業務方面,而地方紀委的組織機構設立、幹部任免、人事編制和財務等方面管理是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因而在實踐中便是誰為主就是誰領導。這樣,紀檢機關很難獨立開展工作,無法發揮監督職能,特別是在一些關鍵事情上更無法直接處理。各級紀委事實上相當於是黨委的一個職能部門,它不足以對黨委的主要領導幹部實施監督,為各級黨政“一把手”從事腐敗活動提供了很大空間。針對“一把手”高比例的腐敗現狀,浙江省出台了新的對策。據新華網浙江頻道2006年8月22日報道,浙江省已有29個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告別了“雙重領導雙重管理”,實行省紀委和省監察廳直接領導統一管理。

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就“人”的因素而言,一要依靠羣眾。最近幾年的多起腐敗案的告破都要歸功於人民羣眾的積極參與;二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思想教育。2012年年初,在十七屆中紀委七次全會上,胡錦濤提出要保持黨的純潔性,其中關鍵的一點就是目前某些黨員領導幹部理想滑坡、信念動搖,必須通過不斷的思想教育,淨化這部分人的心靈,再加上“零容忍”的高壓反腐態勢,對腐敗分子形成強大威懾力,有力打擊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三要強化紀檢監察隊伍。通過學習、培訓、實踐,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素質,達到政治堅強、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業務精通、廉潔奉公的標準要求。

制度反腐的關鍵在於實現權力制衡

19世紀英國著名歷史學家阿克頓勛爵曾指出:“權力趨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為了捍衞反腐倡廉的公正威嚴,胡錦濤指出,要“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前一階段的反腐工作主要集中在對權力的約束和監督上,也就是權力制約。權力具有擴張性,所以對權力進行監督、約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講權力制約更應該講權力制衡。權力制約與權力制衡雖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後者卻是前者的進步和發展。

權力制約是封建專制社會主要的權力約束手段,但從本質上來説,權力制約只是一種從屬性的權力約束。從邏輯上講,權力制約中的權力即制約權,是一種外在的權力;從功能上講,權力制約的作用只是事後的監督,而非事前的防範。由於制約權也是一種權力,本身也必須受到監督。因此,在實踐中就會產生一個問題:監督權誰來監督?具體到我國,很多人會有疑問:誰來監督紀檢監察部門?紀委書記誰來監督?正因為權力制約存在這樣的先天缺失,所以在我國紀委書記的腐敗案層出不窮。“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湖南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貪腐涉案金額高達8000萬元,中共浙江省委原、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受賄涉案金額達上千萬,河南鄭州市委原副書記、紀委書記王治業貪污達300多萬元等。紀委書記的貪腐落馬警示我們:忽視權力制約的從屬性,就可能導致社會制度體系出現漏洞,為腐敗的發生創造機會。

權力制衡是民主政治中權力約束最主要的形式。權力制衡優於權力制約之處就在於:權力制衡中的權力是一種內在的權力。在權力制衡中,每一個權力行使者都具有權力行使者和權力制約者的雙重身份,即權力行使者既行使權力,同時又受權力的制約。阿克頓勛爵講的“分粥故事”的第五種方法—分粥者最後取粥—是非常合理的。在這一制度中,權力實現了制衡:作為分粥的人,既享受權力—分粥,又受權力的制約—最後取粥,所以在分粥的時候,不管是誰分粥,每個碗裏的粥都基本公平。我國的腐敗仍舊高發、多發,其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制度本身不具備權力制衡。

目前,在世界反腐制度中,家庭財產申報制度因其有效的反腐效果而被稱為“陽光法案”。筆者認為,家庭財產申報制度之所以能夠有效地遏制腐敗,主要就是這一制度很好地實現了權力制衡。家庭財產申報制度是有關家庭財產的申報、登記、公佈和監督的制度。全世界最早實行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的國家是瑞典,目前美國、意大利、日本、德國、韓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智利、新加坡、俄羅斯等國家都實行了該制度。在西方國家實行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的阻力非常大,因為財產的申報會直接觸及政府官員的財產權和隱私權。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遵循的基本憲法原則,而隱私權是世界人權的基本內容之一。因此,在家庭財產申報制度實施過程中,爭論的焦點就是官員的隱私權和社會大眾的知情權。實行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的國家基本上都採取了公共利益優先原則。在這一制度中,政府官員既行使權力—社會公權,又受權力的制約—公開家庭財產收入,這就最大限度地約束了官員的行為,有效遏制了腐敗的發生。

鄧小平曾經説過:“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償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我國反腐倡廉取得實效的根本就在於制度的建立及不斷的完善。

探討反腐問題的形勢與政策論文 篇四

《論當前中國的腐敗問題與制度反腐》

摘要:新時期中國的反腐敗鬥爭漸入“深水區”,鮮明地樹起了“依法治國、制度反腐”的大旗,始終保持反腐高壓態勢,逐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現有的反腐敗法律制度仍然存有很多制度空隙,亟待完善,如建立和完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金融實名制、網絡反腐制度化建設等。

關鍵詞:制度反腐;金融實名制度;網絡反腐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誌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1-0217-02

作為寄生於權力的“政治毒瘤”,腐敗是一個歷史性的現象,也是全球性的難題。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從動員式的運動反腐逐漸邁向了主動式的制度反腐――防腐反腐的常態化和長效化,凸顯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並緊緊依靠廣大的人民羣眾厲行廉政、與腐敗作長期鬥爭的堅定決心和理性認識。在反腐敗信息化的時代,如何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制度,以降低腐敗的“出生率”,並在最大程度上控制社會的不和諧之音,是當前反腐敗工作面臨的重要挑戰。

一、當前中國的腐敗問題

腐敗在哲學上引申為事物的異化,而人們最經常引用的腐敗定義大致從“以權力為中心”、“以公共利益為中心”、“以市場為中心”等三個角度來定義腐敗。簡單來説,腐敗是一種由公職人員趨利的理性行為所導致的權力蜕變、資源濫用、制度化逃避現象,從而引發消極的外部效益。中國目前的反腐敗鬥爭開始了“刮骨療毒”,從公認的腐敗高發區如壟斷行業、權力機關以及金融證券、建築、工商、税務等經濟管理、資源分配部門,到食品藥品安全部門等民生領域的關注,重拳出擊,全面開花,遏制了腐敗蔓延的勢頭,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數據統計,在2003―2008年的六年間,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13 242件250 666人。其中,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6 616人(包括廳局級1 111人、省部級39人)[1] 。但這些數據也從側面反映了中國的腐敗現象依然處於高發、易發、多發態勢,從近幾年反腐案件的研究來看,當前中國的腐敗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腐敗主體的級別向基層滲透,高官腐敗數見不鮮。在“權力趨於腐敗”的鐵律中,一方面許多腐敗現象的主體可能僅僅是科級幹部或普通人員,他們試圖運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或假借上級的影響力來謀取私利;另一方面“一把手”腐敗並不少見,而且多腐敗窩案、串案,貪官金額不斷升級。如位列2006年十大反腐典型案件榜首的上海社保基金大案涉及款項達32億人民幣,涉及包括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一在內的大小官員等逾百人,涉及到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夫人(或情婦)外交、“資本運作”等各種形式的腐敗內容。

2、腐敗形式層出不窮。傳統的腐敗形式包括貪污、行賄、受賄、索賄、徇私舞弊、侵佔國家資產、挪用公款、玩忽職守、敲詐勒索、“賣官鬻爵”、嚴重失職、瀆職等等。而在新形勢下,在腐敗與反腐敗的博弈中出現了新的腐敗形式包括權力期權化腐敗、不良債權貪污、用職務之便以低價託買或高價託賣、乾股獲利、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買税”、通過政企聯誼的“中獎”等方式行腐敗之實等,如2006年全國首例金融不良債權處置過程中的特大貪污案――吉宜軍、陳力案;2007年全國首例“特定關係人”受賄案――趙詹奇案;湖南乾股受賄第一案――高力初、羅臘梅夫婦“乾股”受賄案等。

3、腐敗行為多元化、複合化。腐敗從單一型向複合型發展,腐敗活動並不純粹受拜金主義或物質主義的驅使,而是集政治蜕變、經濟貪婪、生活腐化、道德墮落於一體。權錢、權色、權權交易相互交織,跑官、賣官、買官和騙官現象滋長。典型如湖北天門市“五毒書記”張二江、福建周寧縣“三光書記”林龍飛、新中國最大賣官案的主角馬德、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以及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等。目前的“腐敗先鋒們”基本上都無視法律和道德的雙重製約,“拔出蘿蔔帶出泥”,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

4、“裸官”、“逃官”現象突出。“裸官”就是以各種名義把家人送出國,自己在國內做“光桿司令”、“裸體做官”、能腐敗多少就腐敗多少,隨時做“野鴿”逃離的“瀟灑派”蛀蟲官員。近年來,裸官已成黑數,被擄走的錢財更是不計其數,如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福建省原工商局局長周金夥、黑龍江省石油公司原總經理劉佐卿、中國銀行黑龍江河鬆街支行行長高山等都是“裸官”中的佼佼者。根據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一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十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腐敗官員達1萬多人,攜帶出逃款項達6 500億元人民幣以上。這些裸官、逃官的泛濫加劇了反腐治理的成效。

二、制度反腐:防治腐敗的治本之策

(一)制度反腐的發展狀況

近幾年,中國為改變滋生腐敗的宏觀制度環境和結構,進一步加強了“國法”和 “黨紀”兩個方面的制度體系建設。(1)在反腐的法律建設方面,2004年施行的《行政許可法》、2005年施行的《信訪條例》、2006年施行的《公務員法》、2007年施行的《反洗錢法》、《物權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008年施行的《反壟斷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為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規建設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國的刑法系統在2000年通過了《引渡法》,在刑事法律上已經形成了一種制度。《刑法》中依照罪刑法定原則,除了明確規定貪污罪、受賄罪、瀆職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名外,在2009年又確定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新罪名。(2)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建立制度反腐體系――“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4年中央先後頒佈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2007年頒佈了《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2009年中央又連續審議通過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2]。為堵塞貪官外逃之路,通過1997年《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2006年《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2009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了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並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二)制度反腐任重而道遠

1、建立和完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是西方發達國家普遍採取的防腐反貪制度。1994年官員財產收入申報法正式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項目,但因技術原因而作罷。1995年《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1年《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試行)》等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指導性的鋪陳。近年來,輿論對官員財產公開化的立法呼聲日益高漲,更將其稱為反腐敗的“陽光法案”。一些地方也在試點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比如2008年新疆阿爾勒地區率先在當地廉政網上公開官員財產和2009年浙江慈溪市的“廉情公示”[3]。如果能將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入法,就可以擴大官員財產申報的對象和範圍,充分發揮人大和輿論的監督作用,通過審核、公示、質詢、追究、信用記錄等環節,有效阻斷官員不明財產的無限膨脹,使灰色收入在陽光下現形,真正做到防微杜漸,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2、建立和完善金融實名制。實行金融實名制,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新時期反腐倡廉的有力武器。中國從2000年4月開始實行公民個人存款賬户實名制,但這離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實名制”還很遙遠。金融實名制是對個人金融資產的出入進行監控,要求每個公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開設賬户和進行金融交易時,都必須使用實名,並留存包括身份證件、職業、居住地址、通信地址、納税信息、賬單週期等在內的個人信息及相關金融交易信息記錄[4}。中國也可借鑑韓國實施金融實名制的經驗,如規定金融資產在限期內進行實名確認、凡未進行實名確認的任何金融資產不得提取等,清查匿名存款,打擊各種形式的洗錢活動。金融實名制的建設離不開一定的技術支持,需要所有的金融機構聯網操作,防止非法資金隱性藏匿或外逃。此外,還要增強國家的金融監管力度,健全金融結構的責任制度等,讓腐敗行為難逃法網。

3、網絡反腐制度化建設。網絡反腐打破了傳統的反腐格局,拓展了公眾實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的渠道。200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始建立網絡舉報平台,之後中央紀委監察部和18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也相繼開通了舉報網站。截至2009年6月,26個省(區、市)、100多個地級市、200多個縣建立舉報網站 [5]。除了官方的網絡舉報,還有諸如博客、論壇等網絡載體成為民間網絡反腐的首選陣地。2008年8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出台的《關於建立網絡反腐倡廉工作機制的暫行辦法》是國內首個紀委網絡反腐辦法,成為中國網絡反腐邁向制度化建設的一個里程碑。網絡反腐的制度化出口關鍵在於三點:一是網絡舉報制度的建設,如建立和完善保護舉報人制度、舉報信息保密制度、舉報獎勵及補償制度、網絡舉報信息受理、處理、時效制度和信息反饋制度等。二是建立網絡反腐信息監控與報告制度。中國近3億的網民力量顯示的是最廉價的監督,可能是合理的懷疑、證據充分的“有罪推定”,也可能是民主的非理性抑或網絡暴力,這就需要認真組織收集和監控這些網絡信息,引導網民理性監督,如杭州市紀委監察局推出專人監控“反腐貼”,另外,還可對網絡反腐輿情監控實行每日報告制度等。三是建設和完善政府網上電子監察系統。如蘇州市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探索出了懲防體系建設的新路,先後開發、運行了行政審批網上監察系統、工程建設網上監察系統、政府採購網上監察系統、行政權力電子綜合監察系統等,實現監察工作從事後監察向全程監察的轉變,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和防腐反腐力度。

參考文獻:

[1]最高人民檢察院歷年工作報告[EB/OL]。

[2]郭曉果。中國反腐敗法律體系現狀和缺陷[J]。經濟研究導刊,2008,(9)。

[3]郭中軍。官員財產公開的破冰之旅[EB/OL]。東方網,2009-03-27.

[4]王明高。三大制度破解“外逃魔咒”[J]。人民論壇,2009,(7)。

[5]不畏艱難揚正氣 不辱使命執法紀 60年反腐敗綜述[EB/OL]。東方網,2009-09-29.

反腐論文 篇五

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摘 要: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要增強約束性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堅決糾正和查處一切特權行為

關鍵詞: 反腐倡廉 制度建設

正 文:

中國共產黨在十八大報告中部署了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八項重點任務,其中第七項任務便是“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相較於以往歷屆黨代會,十八大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署方面,有三個第一次:一是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了黨的五大建設的第四位;二是第一次在黨代會的報告中提出了建設廉潔政治的目標,要求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是第一次在黨代會報告中把黨的紀律建設作為一個專門的問題來闡述、進行要求。這些都表明了十八大主張態度鮮明的反腐倡廉。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緊迫任 務。同時強調,建設科學嚴密完備管用的反腐倡廉度體系,不斷取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成效。這些重要論斷,為我們進一步加強反倡廉制度建設指明瞭方向。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

隨着時代的變遷,世情,國情,黨情都在不斷的發展變化,當面臨“考驗與危險”的新形勢時,作為一個紮根於羣眾,問政於百姓,服務於人民信仰共產主義的執政黨來説,反腐倡廉是刻不容緩,迫在眉睫的事情。建設科學嚴密完備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必然能夠孕育並激發出反腐倡廉建設的強大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和助推力。只有從制度上構建遏制腐敗蔓延的堤防,才能有效預防和懲治腐敗,也才能切實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成效。

因此,必須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我們黨大力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出台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一批反腐倡廉法規制度。近年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修訂了鉅額財產來 源不明罪,加重了刑期;二是制定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關於 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等。

可以説,截至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符合國情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的基本框架。各地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的反腐倡廉目標任務,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制度建設作為反腐倡廉的重要環節,着眼於用制度規範領導幹部行為、促進公務員廉政勤政、維護羣眾切身利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進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上的創新實踐。同時,相繼頒佈實施了一系列體現時代特徵、富有當地特色、嚴格管用的規章制度,為反腐敗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據,為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

交通行業是滋生腐敗的重災區。對於交通大發展中腐敗案件頻發的嚴峻態勢,專家和學者們普遍認為,交通領域腐敗多發高發原因是:“體制機制存在缺陷,管理不健全、監督不到位”。當前高速公路建設領域滋生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一是建設資金更加密集,資金籌措更加困難,籌資的廉政風險相對較高;二是工程技術更加複雜,項目管理更加精細,監督難度相對加大;三是材料價格波動較大,成本控制更加困難,腐敗機會和空間相對增多;四是市場競爭更加激烈,資質資源更加緊張,弄虛作假、分包轉包等行為更加突出,發生商業賄賂機率相對增高;五是違紀違法手段不斷翻 新,形式更加隱蔽複雜,查處難度相對加大。

當前,我省正在舉全省之力推進轉型跨越發展,轉型跨越發展離不開發達便捷的交通做依託。在全省人民期盼擁有便捷順暢出行條件的今天,時代呼喚着山西交通事業加快發展。近年來,我省高速公路建設如火如荼,日新月異。大發展、大跨越,需要在抓好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的同時,必須抓好抓實廉政建設,全力打造廉潔工程、陽光工程,為工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從當前的情況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尚未徹底剷除,腐蝕與反腐蝕的鬥爭依然十分尖鋭,廉政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我們必須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大關於反腐倡廉方面的論述,切實提高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有效監督的能力,提高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能力,構建市場信用體系,完善“黑名單”制度和市場準入制度等等。

首先,健全權力監督和制約機制。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是從根源上反腐敗的重要保證。針對高速公路建設領域,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資金、資產、費用開支、銀行賬户等內部控制制度,嚴格授權審批制度,保證工程建設資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強化責任追究,實施問責制度,領導幹部嚴重失職,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出現空白點或 有較大問題,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建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檔案,作為組織考核、提拔幹部的重要依據。規範黨員領導幹部行為,嚴禁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其次,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根據形勢發展需要,適時創新反腐倡廉教育、監督、預防和懲治制度。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穩步推進財政管理體制、公共資源配臵競爭機制、金融監管機制和國有企業權力運行制衡機制的改革創新。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設機制、行政問責制度、黨風廉政巡視制度、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借鑑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制定反腐敗專門法律。

再次,着力強化制度執行力。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用堅強徹底的執行力保證反腐倡廉制度的貫徹實施,可以折射出一個執政黨反腐敗的決心和信心,也決定着執政黨和國家的未來發展。堅持制定制度與執行制度的有機統一,通過建立和完善各種配套制度來提高制度執行力。提高制度執行力,必須要始終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理念。執行理念應從感性轉變到 理性,執行力量應從他律轉變到自律,執行態度應從被動轉變到主動。針對高速公路系統實際,要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構的建設,要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隊伍思想建設,增強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光榮感;進一步加強能力培養,通過舉辦紀檢監察幹部培訓班、外出學習等多種形式,着力增強紀檢監察幹部對交通大建設大發展的適應能力、協助黨組織加強反腐倡廉的工作能力、有序有效對領導幹部的監督能力、依法依紀對黨員幹部的保護能力、依法執紀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能力、依法按政策對羣眾反映突出問題的化解能力。

第四,發揮領導幹部執行制度的率先垂範作用。我們的政權是人民的政權,各級領導幹部是人民的公僕,在法律和制度面前更應該做到人人平等。在執行制度方面,各級領導幹部要主動帶頭做遵守制度和執行制度的表率,而不應該有特權思想和行為。從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腐敗案件來看,很多都源於根深蒂固的特權思想,制度在一些人看來形同虛設。這不僅嚴重地破壞了制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而且也嚴重地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形象。因此,作為各級領導幹部,在制度執行方面,要爭做執政為民的表率、廉潔自律的表率和公道正派的表率,樹立領導幹部自覺遵守制度的良好形象。 最後,加強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制度執行的組織領導。從本質上講,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制度是規範和調節人的教育行為與關係的規則,規則本身具有強制性。人們之所以認同它、遵從它,不僅僅因為它的強制力,還需要一種自覺性和自願性。唯有這樣,人們才會“價值合理地”遵從教育制度。因此,在制度設計上,不能一味地強調“懲誡性”、“禁止性”,而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充分理解和尊重人的精神需求。要加強對黨員幹部心理規律的研究,及時把握其特點,通過開展價值觀引導、談話制度等及時解決一些不正確的思想觀念;要加強對黨員幹部違紀規律的研究,準確地把握違紀的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人羣、重點時機,完善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形成人性化的教育培訓機制;建立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激勵機制,使被教育者與教育者利益趨於一致,激發教育主體與教育對象組織參與教育的動力,增強大家對制度的認同感。

作為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單位,我們要不斷總結好的工作方法、方式,努力從各個層面構築起高速公路建設預防和打擊腐敗現象的防火牆,牢築“權力防線、動機防線、機會防線”,確保“路建起來,人不倒下”,為圓滿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高速公路建設任務而努力奮鬥。

反腐論文 篇六

樹新風,十八大以來有關黨的建設的新思想和新觀點

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全面推 進黨的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作風建設為突破口,圍繞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 和新要求。對於進一步豐富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説,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提供了思想指導和行動指南。

腐敗是人類尚未攻克的頑疾,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反腐敗上出重拳、發實招,一連串“老虎級”、“蒼蠅級”的貪官落網,民心為之一振、風氣為之一新。透明反腐、責任反腐、節日反腐、治奢反腐、法治反腐、網絡反腐、國際追逃等一系列舉措成為十八大以來反腐新常態。用事實證明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踏石留印抓鐵有痕”不是空話和口號。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倡廉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顯現出一系列新特點。

一、黨中央反腐態度堅決

黨的十八大把反腐敗的認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反腐敗列為國家治理戰略的重要內容、強調如果腐敗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和國家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反腐成為黨和國家歷次會議的焦點和熱點,更加註重頂層整體設計和系統規劃,紮實推進。總書記“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等一系列重要論述,充分展現了中央肅貪反腐的決心和魄力。幾年來,中央雷厲風行的“反貪風暴”,使腐敗蔓延的勢頭得以遏制。 二:高層親自推動。

十八大開後短短2個多月時間內中央就反腐作了六次表態, 其密集程度之高、用詞之嚴厲十分罕見,體現了與腐敗分子、腐敗勢力勢不兩立的姿態與決心。

三是羣眾參與,形成反腐的人民戰爭。

網絡反腐成效顯著,實名舉報不斷湧現,廣大人民羣眾對黨中央反腐的決心、信心和能力都給予了大力的肯定。 四是大小統打,查處有力。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相關數據統計,十八大以來平均每天有396名中共黨員和公職人員受處分,每兩天有一名廳級幹部因腐敗受到查處,每月有一名省部級幹部“落馬”。目前先後有李春城、周鎮宏、劉鐵男、倪發科、郭永祥、王素毅、李達球、蔣潔敏、季建業、廖少華、陳柏槐、郭有明、陳安眾、付曉光、童名謙、李東生等十多位高官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或已被查處。 五是處置快速,曝光及時。

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得到嚴肅查處。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地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共計17380起,處理19896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675人。曝光力度前所未有,中央紀委先後4次對32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其中,12月18日點名通報黑龍江副省級幹部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等10起典型案件。 六是公開透明,開放自信。

黨的十八大之後,新華社推出了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的系列特稿,通過黨和國家領導人平凡生活的生動故事,集中展現了七位常委的從政生涯、個人風格和家庭細節;公審***案件,高度開放的案件審理過程給法治一劑猛藥,給貪腐一記重拳,給民眾一針強心劑。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相互開展批評的公開報道也是前所未有,意義深遠,堪稱經典。 七是服務羣眾,依靠羣眾。

不斷拓寬人民羣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渠道,緊緊依靠人民羣眾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建立面向羣眾公開的監督機制,讓羣眾“看得見”;建立推進羣眾參與的決策機制,讓羣眾“説了算”;建立暢通羣眾訴求的表達機制,讓羣眾“心氣順”;建立維護羣眾權益的保障機制,讓羣眾“得實惠”,更加體現了“關注民生”、“以人為本”的精神。 法規制度建設;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範互聯網監督等等,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十八大以來反腐工作的意義:第一,對幹部起到了健骨補鈣的作用;第二,對全黨起到了刮骨療毒的功效;第三,對社會風氣起到了抑惡揚善的效用;第四,對國家起到了改善形象的效果。

反腐的毛概1900字論文:《財政管理反腐功能及其強化》 篇七

一、引言

財政主要是國家治理的基礎以及重要支柱所在,財政管理在社會反腐體系建設過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僅對財政事業的穩定發展起着推動性作用,同時還能對腐敗進行有效防治。所以,每級財政部門必須要全面提高對權力運行的制約以及監督管理,並且也要重點規範財政收支監督管理的流程,從而有效的防治財政腐敗現象的出現。

二、關於公共理論導致政府財政腐敗原因

(一)由於政府官員以及僱員存在着私人效用

政府官員並不是一定都是一心的追求社會福利的人民公僕,並且在缺乏公眾以及相關機構有效監督制約的前提下,在私下之中,也會存在着較為偏愛於自身地位和遷生機會的財政方式,或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從而將財政管理權力進行有償出租,對於財政利益主體而言,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都會尋找自身利益的內在本性,財政收支利益主體會進一步成為財政權益的尋租者,並且想方設法的通過財政倡導或者是直接賄賂影響這些機構或者是人員,從而保證根據較為低廉的成本從而獲得這些財政的權益,因此便直接導致政府財政權力出現腐敗問題。

(二)由於公共理論選擇普遍認為監督機制欠缺

目前對於我國政府部門的財政來説,在形式上所存在着的問題主要是財政預防的權利結構存在着失衡,同時結構式經過預算的編制和執行監督等所組成。然而財政預算體制的腐敗隱患主要是在於預算編制較為粗糙、預算批覆流程較為形式化以及預算在進行執行的過程中存在違規失規等現象,從而使得公眾對於政府的收支以及資產負債等情況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審查。由於每一級的財政部門和政府機構是一個平級關係,並且在進行財政管理中,對於每一個部門的預算編制並不夠統一,因此很難對其他具體預算部門預算管理作出有效監督,同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消弱政府財政部門對於各個預算部門編制的統一管理權。

三、關於提高財政管理的反覆監督制裁機制

(一)需要不斷的優化財政管理體系和財政管理防腐基礎

一是要對相關部門的預算進行強化,同時也需要體現出集中支付的管理方式。要依法科學合理的編制以及審核和執行財政預算,這也是政府財政資金控制過程中的重要機制,能夠有效的防控部門內部多頭掌握資金以及自行隨意支配資金的一些行為。通過不斷的對預算管理作出相應的改革,不斷的去強調財政收支間存在着約束,對財政預算執行中所新增加的收支項目進行嚴格控制,需要明確追加項目過程中的審配權限,這樣能夠全面的保證財政資金得到有效的應用。同時也需要完善財政重大決策機制,明確財政重大決策範圍以及程序,從而能夠全面促進財政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以及完善重大決策聽證的制度,保證防腐機制得到有效落實,促進防腐水平整體提高。

二是需要全面的優化政府部門對財政收支的預算管理制度。採取的相關措施如下所示:首先要在一定程度上全面的推進預算收入税式化全口徑的預算管理。其次則是需要強調防治腐敗的預算編制以及執行機制。再次則是需要建立起政府支出偏離預算安排的自動否決制度,使其能夠進一步做到實施政府無預算不得收支,同時也能夠保證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嚴肅性。最後則是需要對財政的資金允許動態進行監控,也需要能夠完善懲防相互結合的措施,使其能夠將財政收支管理制度得到充分的體現,也能夠使政府部門的採購活動根據房率程序以及統一方式對民眾進行公佈,有效的對相關部門的權利尋租可能性進行降低。

(二)提高財政監督機制完善及強化監督反腐作用

對於財政監督而言,其主要的手段之一就是懲治和預防反腐,但是怎樣圍繞財政權力運行流程,對財政權力制衡監督約束機制的建立進行加強,結合權力在運行中的問題,需要對權力在運行中存在的風險點進行有效的清理,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財政運行監督機制,使其能夠健全懲治以及預防防腐的長效機制,也需要能夠充分的發揮財政監督的力度以及腐敗的免疫力。首先建立起相對來説比較科學以及完善的財政監督運行機制,這樣做的目的能夠加強財政收支在監督過程中的控制力。為了能夠提高財政內部的監督覆蓋面,必須要全面的監督內部監督力度,同時也需要構構建協調財政部門業務管理機構以及財政專門監督機構之間的聯繫,只有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證相關財政機關對財政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的瞭解和掌握。另外的一個方面為,每一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主要是作為核心以及時序引發腐敗行為作為目的,使其能夠建立起一個有利於防止腐敗事件出現的時間,也可以有效的健全預算監督等權利機構。

四、總結

通過對上述的內容進行分析研究之後可以得出,在進行反腐的過程中,必須要不斷的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同時也需要對不合理的地方做出相應的改革,全面的提高我國反腐監督的能力,使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人人反腐,全面的帶動我國反腐能力的提高,進一步促進我國政府部門公正清廉,加強財政管理反腐功能,對其進行不斷的強化。

反腐論文 篇八

論反腐

摘要

腐敗問題是各國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國腐敗現象發展迅猛的勢頭,既危及和破壞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實施,又破壞我國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動搖着我國社會的政治基礎。腐敗問題已經對黨,對國家和社會構成了潛在的威脅。法制監督不力是導致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反腐敗要靠法制,靠羣眾監督,靠社會道德支撐。現階段,我們必須想對策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

關鍵詞 腐敗現狀 原因 對策

導言

腐敗是指掌握公共權力的組織和個人以對公共權力的非公共運用而達到謀取私利的目的的行為。腐敗是一個普遍性、世界性和歷史性的問題,自國家產生,以權謀私的現象一直存在。 這種行為不僅違反法律,官員將自己推進法律的底線,還侵害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利於國家的發展。腐敗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在於法制監督不力。所以,反腐必須建立健全法制,做到有法可依。另外加強監督也必不可少。

現狀

當前,我國的腐敗現象已經越來越嚴重。當前的腐敗現象已從改革開放之初的一般經濟管理部門擴展到黨政領導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行政執法部門等要害部門,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各個方面,都受到腐敗現象的滲透和侵襲。腐敗範圍越來越大。

當前權力腐敗的特點:

1、腐敗趨於爆發性。所謂爆發性是指腐敗現象進入了多發、高發和頻發階段,處於爆發的高潮時期。加入WTO後,對外交流大幅度增多,多種市場經濟成分之間重組、併購、整合不斷加劇,矛盾錯綜複雜,競爭異常激烈,一些不法之徒乘機用“銀彈”、“美色”對握有公共權力的人進行腐蝕,使一些思想意志不堅定的人思想防線決堤,被“銀彈”擊中,被“美色”誘惑,利用國家權力為他謀取私利。

2、主體高職低齡化。近年來,不少位高權重的省部級高官掉進了腐敗的泥潭之中,成克傑、胡長清、王懷忠等被送上了斷頭台,李嘉廷、劉方仁等被送進了監獄。同時,腐敗主體低齡化也呈上升趨勢。一些少壯派膽子又大,又經不起金錢美色誘惑,見錢眼開,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不法人員辦事謀利,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腐敗領域廣泛化。腐敗的滋生範圍廣、領域寬,在各行業、各部門甚至是在某些“清水衙門”均有發生,具有廣泛性。如文教、衞生等部門也不再是一片淨土,銀行金融、財税、煙草、電力、糧食、海關等部門更是職務犯罪的高發地帶。

4、腐敗趨於羣體化。往往一案多人,形成一個腐敗羣體,內外聯合,互相配合。只要牽出一人,就拉出一羣、一窩,窩案串案十分突出,一個案件往往涉及幾人、幾十人或上百人。如在海內外引起巨大震動的廈門遠華走私案,就有上百名官員被拉下水。

5、腐敗方式多樣化。一是以贈與、贊助等合法形式實施腐敗;二是打着禮尚往來的“幌子”,利用逢年過節、“紅白喜事”贈送貴重物品和禮金;三是利用股票發行、上市和企業破產重組拍賣等機會,非法侵佔國有資產,撈取好處;四是採取在牌桌上以輸錢的方式向領導幹部及家屬行賄,大搞權錢交易。

6、腐敗趨於智能化。即運用專業化、高科技手段實施腐敗。由於有的部門制度不健全,機制不規範,監督不到位,腐敗分子利用手中權力,採用微機等高科技工具侵吞挪用國家集體資金。

2008年11月12日晨,陳水扁因貪污案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此案,創下台灣前領導人被收押的首例,距陳水扁4月20日卸任不到半年。

2011年廣東茂名發生官場大地震。茂名原副市長楊光亮貪污受賄1000餘萬,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這些貪污案只是冰山一角。許多貪污的人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還有許多人還抱着僥倖的心在繼續貪污。披着為人民服務的外衣,不斷侵佔人民的錢財的官員可恥。官員應該為人民的公僕,應該遵守為人民服務的原則,一切為了羣眾,為了一切羣眾,為了羣眾的一切,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意識。

原因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和繁榮,各種矛盾、利益衝突也逐漸顯露出來,腐敗的產生因素也是錯綜複雜的,其中既有個人物慾膨脹的推動,又有金錢、權力的誘惑,既與個人素質不高、自控能力差有關,也與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權力行使和監督機制不完善相聯。大體可歸為幾個方面。

1、教育弱化,思想觀念動搖。官員思想上走向腐敗。官員放鬆了學習,喪失了自我提高和

自我約束的意識。另外,外部教育沒有跟上腳步,流於形式,沒有實際效果。

2、利益誘惑,名利慾望驅動。俗話説“人為財死,鳥未食亡”。正是由於人類這種原始欲

望和弱點,在利益的驅動下他們絞盡腦汁謀取錢財。

3、制度缺漏,監督管理薄弱。制度的不完善間接導致腐敗,腐敗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會投機取巧,不擇手段。同時,有些地方部門制度執行不力,形同虛設,發揮不了作用。

4、權力集中,機制體制失調。腐敗的本質是濫用權力,權力始終是腐敗的軸心,所有腐敗

都是以權力為中介,並圍繞潛力所展開。有些領導手中握有權力,在缺乏有效監督的形勢下,勢必使腐敗無限制擴大。

對策

腐敗會損害黨的形象,政府的形象,國家的形象,會危害社會發張進步,加劇社會矛盾,會加劇道德淪喪。為此,我們必須採取對策反腐。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辦法對待腐敗,值得我們國家學習。美國採取打擊的手法,確定三大重點領域。韓國採取預防的辦法,從中國小生抓起。日本採取立法的方法,規範公務員倫理。我們國家應該以取其精華,去七糟粕的態度吸收其他國家好的適合我國的防腐方法。我認為通過腐敗產生的原因,應從以下幾方面去解決:

1、抓學習教育。教育就是對黨員幹部進行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思想決定行為,有什麼

樣的思想,就會產生什麼樣的行為。加強基層黨員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在領導幹部的內心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變的精神屏障,對於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要使教育達到真正的效果,必須在改變教育形式、創新教育方法上做文章,努力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教育是在幹部自身思想修養上建基礎,同時也要在形成外部環境氛圍上加大力度,進一步強化基層廉政文化建設。只有堅持內外兼修、雙管齊下,不斷加強基層領導幹部的外部影響與自我教育,才能使基層幹部不斷提高自身免疫力,抵制各種不良風氣的侵蝕,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從自身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

2、完善體制制度。權力濫用是腐敗的本質,而規範權力的關鍵在於體制科學、制度完備。

要把制約和監督權力作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推進制度創新的核心,最大限度地減少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體制機制漏洞,從源頭上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3、強化監督管理。對基層幹部管理不嚴、監督不力,是滋生腐敗的一個主要原因,必須強

化對基層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這裏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進一步延伸紀檢監察組織觸角,完善紀律監督組織,強化組織保障。另一方面,是要不斷擴大監督渠道,積極組織引導羣眾和社會各方面力量進入監督行列,構築全方面的監督體系,提高監督的綜合效果。同時,不斷拓寬羣眾監督渠道。充分發揮人民羣眾的監督作用,通過建立社會評價制度解決“落實難”問題,治理受部門、個人利益影響的不當行為,進一步轉變基層工作作風,優化發展環境,保障羣眾利益。

4、嚴厲懲治腐敗。防止權力濫用,嚴厲打擊羣眾身邊的腐敗行為,懲處是必要手段。只有

從嚴懲處腐敗行為,才能彰顯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和力度,才能增強羣眾支持和參與反腐敗的信心,才能提高震懾力和警示作用。一方面,積極轉變基層幹部工作作風,提高為民服務意識和能力。另一方面,必須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應以落實《廉政準則》為契機,着力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等突出問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維護羣眾利益。要堅決查處侵害羣眾利益的案件,重點查處基層黨員幹部嚴重違紀、影響惡劣的案件,尤其要查處那些嚴重危害改革、發展穩定的案件和嚴重侵害集體、羣眾利益的案件,切實糾正損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有效遏制基層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權威人士建議:

1、在政治領域:抓住正確行使權力這個關鍵,着力加強權力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重點

防範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範。

2、經濟領域:要抓住謀取非法利益這個重點,發揮失常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斬斷權

力與市場的直接聯繫。

3、文化領域:要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築牢思想防腐的陣地。

4、社會領域“要充分依靠和發動人民羣眾,努力營造一個讓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無法藏身的社會環境。

我們國家在行動

我國反腐倡廉政策的方向包括3方面。

1、加快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2、加強公民社會參政和監督作用。

3、重視公職人員思想道德教育。

我們政府在行動1、2007年9月13日,黨中央、國務院科學判斷形勢,為深入推進預防腐敗工作,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

2、近幾年,政府正在努力完善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體系建設。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體系的基本宗旨是要建立一個腐敗難以產生又易於消除的制度化環境。

所以,要相信我們偉大的祖國一定會把我國建設成一個零腐敗,處處廉政,人民安居樂業,國泰民安的國家。

反腐的毛概2600字論文:《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思考》 篇九

摘要:要想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讓幹部的作風得到改善,最重要的就是強化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讓幹部在為人民謀取利益的同時,還能做到自身的清正廉潔,做到真正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與此同時,幹部還應該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地位觀和權利觀,以便一心一意的為人民服務。

關鍵詞: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工作;思考

觀察共產黨員是否把一切都獻給黨,主要是看共產黨員能否將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若共產黨員不能夠履行當初入黨時的誓言,無法做到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重,就不能成為合格的共產黨員。身為共產黨員,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堅定的理想信念應該是正確的,要用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黨和人民的事業。堅持以黨章為標準,儘量聽取羣眾的意見和建議是每個共產黨員的責任,共產黨員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還應該將黨的先進性要求作為動力。本文就主要針對如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見和看法。

1加強對幹部的宗旨教育,奠定幹部作風

在教育幹部職工時,應該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來進行教育,讓幹部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同時,還能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當黨員幹部在使用由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利時,應該對其進行引導,讓其多多運用在羣眾事業上,多關心羣眾生活,為羣眾着想,多多關心事業的發展,堅決抵制黨員幹部將權利用在以權謀私和貪圖享受方面。近幾年來,隨着改革開放的到來,我國的經濟文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社會也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因此,有一小部分的黨員就放鬆了警惕,忽視紀律與教育,走向了與黨和人民相反的道路,違背了共產黨和自身的信念,他們這種行為屬於一種犯罪行為,最終會把自己送上絕路,我們應該堅決抵制這種行為。

2堅持“五個結合”,同時抓黨風廉政建設和經濟建設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值得我們去重視,我們應該樹立發展的思想,重點發展社會經濟,但是與此同時,還應該將經濟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問題處理好。不能因為發展經濟建設,而忽視黨風廉政建設,應該把這兩項任務放在一起,共同部署和研究,同時抓黨風廉政建設和經濟建設,以便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有效開展。

(1)要立足於現在,把眼光放長遠。堅決貫徹與落實相關制度和政策,將發展和改革工作相結合,堅決抵制以權謀私和貪圖享受行為的發生。

(2)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時,還要與其相結合。在進行反腐倡廉工作時,要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來進行,在做監督檢查工作時,可以按照任務分解的方式,有機整合各種力量,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形成一個各負其責的良好局面。

(3)要和警示教育結合起來,把幹部職工的思想的思想道德防線建設好。在現有的基礎上,將正反兩面的典型事例充分利用起來,加強對黨員幹部的警示教育。讓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在為人民謀取福利的同時,絕不以權謀私、貪圖享受,時刻牢記黨員幹部的責任,對於實際存在的問題,更應該及時解決,時刻記得教育黨員。

(4)要與相關規定製度相結合。黨員幹部應該帶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與制度,做好帶頭模範的作用,絕不利用職位的方便來為身邊的朋友、親人謀取任何好處,提高自身的警惕性與自律性,要明確相關規定的內容[1]。

3發揚黨內民主精神,完善黨內監督體制

在對黨內的監督體制完善時,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科學發展觀的執政理念,對其不斷深化與改革。近幾年來,隨着我國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完善黨內監督體制的制度出台,中紀委就先後出台了兩項制度。這兩制度的出台促進了黨內監督體制的進步,極大程度的鼓勵了各機關深化黨內監督體制改革的積極性。由此可見,要想讓黨內監督得到強化,制止腐敗現象的發生,就需要將黨內民主發揚光大,在突破舊制度的基礎上,建立一些新制度,只有做到這個,才能有效制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一旦不再監督權利,那就必會發生腐敗現象。黨員幹部都具有一定的權利,但是在行使權利時,如果不根據規定辦事,那極有可能會造成失誤,從而走向腐敗之路。所以,在關心黨員幹部的同時,還應該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與管理,做到防患於未然[2]。

4廉潔自律,乾乾淨淨履行職責

黨員幹部要想真正做到廉潔自律,就必須注意兩個問題,首先是做事,其次是乾淨。一個具有良好形象的黨員幹部,就必須集這兩點於一身,還要經得住考驗。若黨員沒有足夠勤奮,就無法擁有超然的地位,若黨員不夠廉潔自律,就會走向迷途。

那麼黨員幹部在履行職責時,為做到乾淨,首先就應該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與路線,在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同時,還應該加強對專業知識的學習,加強為人民服務的本事;其次就是要在生活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法規制度,愛崗敬業,服從領導安排,對領導佈置的任務認真嚴格的去執行,不僅要能吃苦,還要保持自身的廉潔,做一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大公無私的好黨員幹部;最後,不僅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還應該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在增強廉政意識方面,要做到自覺,自覺遵守各項法規制度。黨員幹部應該從小事做起,堅決抵制腐敗現象,絕不沾染惡習。任何腐敗事情的發生都是一個從量到質的轉變過程,要從小事做起,以防其蜕變成大腐敗現象[3]。

我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絕對不能放鬆改造人生觀、價值觀與權力觀。要知道權利有好有壞,用好了可以為人民謀取福利,沒用好則會為自己、為他人帶來災難,因此,應該嚴格管理與教育自己,做到廉潔自律。現如今,受到市場經濟的影響,人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更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嚴格要求自己,絕對不能讓自己犯錯,一旦放鬆警惕,那也許就會危害社會。

5結語

綜上所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關係到我國民生的希望,關係到我國事業的成敗。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方面,黨中央給予了高度關注與重視,並且採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例如,“四大紀律”和“八項要求”是由中紀委提出來的,《黨內監督條例》等法規是由中央出台的。關於腐敗等問題,中共中央胡錦濤同志也在黨的報告中有所強調,必須堅決懲治與有效防範,這不僅會影響社會和諧,還和黨的生死存亡有重要關聯,這是中國共產黨的首要政治任務。作為一項長期、複雜而又艱苦的任務,全黨同時必須對反腐鬥爭的特性有所充分認識,要把反腐倡廉放在第一位,堅決反對腐敗,表明黨中央反腐的強大決心。

參考文獻

[1]中國共產黨章程(總綱)[Z]。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胡錦濤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