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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技術論文(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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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技術論文(新版多篇)

轉基因技術論文 篇一

[關鍵詞]問題式;場域變換;未來道德哲學形態;“不自然”倫理形態

不久前,樊浩在《

其次,在《基》中,作者之所以能突破已有問題以及同已有問題聯繫起來的視域並且提出了新理論問題式,就在於他進行了問題式轉換的“場域變換”——將基因技術的倫理問題由“技術革命”視域,轉換至“道德哲學革命”視域;由針鋒相對的倫理批評抑或消極防禦型的倫理戰略,變換為積極的道德哲學準備;從固守或改良常規倫理學,變為積極探索和建構發展倫理學。正是通過這種問題式轉換的“場域變換”,《基》文作者能將他所看見的新場域的空缺或空白展現出來:一方面向我們展示了一個不是由他的看所引起的,而是他在其所處的場域進行反思的過程;另一方面揭示了基因技術的道德哲學革命客觀必然性(即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無論人類採取阻止和反對都無濟於事,同時,對於主體而言,也具存不可迴避性:“基因技術第一次試圖改變並且最終可能會徹底地改變人的主觀自然。基因技術並不像以往技術進步那樣,只是改變人的生活方式,而是試圖改變人的存在形態,顛覆人類文明和人的倫理道德的人性基礎。面對即將開始的‘造人’技術運動,人類社會在技術文明史上空前一致地拉響了倫理警報,但現在的倫理反映似乎從一開始就陷入某種悖論之中:倫理批評和倫理戰略,要麼在新技術的挺進面前信心不足甚至蒼白無力,要麼為它推波助瀾。”另外,所有這一切由基因技術引發的道德哲學革命都是在理論結構變化的辨證危機中發生的。然而,《基》文作者認為,在這種變化中,並不意味着倫理學在基因技術面前完全無所作為,或一籌 莫展,而是需要一種更富有遠見、更具創造性的倫理反映,更超越地確立自己的文化使命。在倫理批評和倫理戰略之外,人類社會需要更長遠地進行倫理規劃,這就是針對可能出現的“新人”形態和文明形態進行必要的倫理準備。這正是歷史賦予倫理學理論工作者的歷史使命。對於倫理學工作者而言,必須在新的場域明確自己的新使命,因為由於基因技術的迅速擴張與應用,“人”存在的自然形態,人及其家庭的自然血緣關係,即將或正在發生改變。基因技術對人類文明和人類的道德生活、倫理關係的影響將是根本的和全局性的,倫理學在為這種改變提供批評性的倫理互動和參與性的倫理戰略之外,不僅應當為“新人”基礎上產生的新的道德世界和倫理世界進行文化準備,更應該為新的倫理文明形態進行道德哲學方面的準備。

再者,如何為新的倫理文明形態進行道德哲學方面的準備?在《基》中,作者通過提出新理論問題式並且進行了問題式轉換的“場域變換”,進而廓清基因倫理學的視野:不是常規倫理學,而是發展倫理學。在《基》文作者看來,“常規倫理學”(基於“常規倫理道德”的倫理學)不足以積極能動而又富有遠見地解決基因技術的倫理難題。因為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機會與風險聯繫得如此緊密:人類在基因技術的迅速擴張與應用的過程中,面臨着對自己創造的文明的兩難選擇:要麼放棄徹底提升人類文明的機會,要麼承受顛覆以往全部人類文明的風險——如果聽任基因技術自發發展,其最後結果也許是使迄今為止的全部人類文明成為“史前文明”。面對這一文明史上從未遇見的兩難選擇,庫爾特·拜爾茨認為“如果我們缺少採取行動所需要的足夠的智慧,那麼真正的智慧就是不要採取任何行動。”對此,《基》文作者從發展倫理學的視野指出,人類在這種兩難選擇的過程中,一方面的確需要以一種審慎的乃至偏於保守的態度,戰戰兢兢地進行自己的文化選擇:但另一方面,人類更需要一種主動的和積極的戰略——洞察時變,着手為新的文化根據地奠基,為解決新的文明課題進行道德哲學方面的準備。因為,基因技術的迅速擴張與應用已經是“採取行動”了並將繼續“採取行動”,而“不採取行動”所能做的,只是以政治規約和文化抵抗為技術行為劃定一個最後的“底線”。但是面對基因技術已經開始改變人類文明的現實,倫理學的戰略反映,不能僅僅是固守自己已經遭遇襲擊的陣地,而應做出上述的基於基因技術的發展倫理學視野的積極準備。這樣,才能超越技術一倫理對立中的任何極端的或虛無的立場,既不把基因技術面臨的決策壓力僅當作習慣的和傳統的壓力,也不片面地以既有的道德價值拒絕和徹底懷疑新的技術,而是以對待人類及其文明“發展”能力的樂觀態度,在“發展”中探討和解決基因技術的倫理衝突和道德難題。因為“發展倫理學應對基因技術最重要的倫理反映,不是出於是文明憂患的倫理批評,也不是實用性地提出解決具體問題的倫理戰略,而是以它們為基礎的對於‘發展’了的社會文明的倫理建構。”而這種倫理建構,在《基》文作者看來,正是作為否定性的“道德哲學革命形態”的基因倫理的肯定性本質。

二、道德哲學革命何以發生?

在《基》中,作者從歷史與現實或者從道德哲學與基因技術兩個維度,對道德哲學革命何以發生展開了哲學辨析。實際上,這是他之所以能突破已有問題以及同已有問題聯繫起來的視域,提出了新理論問題式並且實現問題式轉換的“場域變換”的道德哲學與科學基礎。

首先,他從中西方道德哲學史的比較中,探尋了“自然人”—(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自然家庭”何以成為道德哲學的基礎。

一是他考察了作為近代道德哲學集大成者黑格爾的道德哲學體系,其中無論是精神現象學的復原,法哲學的分析,還是歷史哲學的再現,“自然人”(即家庭中誕生的“男人和女人”)和由“自然人”組成的“自然家庭”,都是道德和倫理的最初的出發點,是道德世界、倫理世界,同時也是道德哲學的兩個互為前提、相互過渡的基礎。就黑格爾的道德哲學體系而言,它回答了我們所試圖探討的兩個問題:(1)“自然人”—(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自然家庭”“是”道德哲學的基礎;(2)“自然人”—(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自然家庭”“為何是”道德哲學的基礎。在他的論述中,合理內核顯而易見。

二是他着重考察了在

其次,《基》文作者從現實的維度,探討基因技術在其發展過程中,是如何顛覆人及其(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家庭的自然本質,從而導致道德哲學革命的?他依據基因技術的發展趨勢及其應用前景,勾畫了基因技術對未來倫理道德乃至整個人類文明的影響可能呈現的三種樣態即漸進一質變一災變,其中基因一治療技術漸進地影響和改變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質;基因一生殖技術質變地改變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質;基因一克隆技術突變甚至災變地改變人及其自然本質。因此,基因技術作用的最後結局,是包括倫理道德在內的人類文明具有革命意義甚至顛覆意義的轉折,因而也是到目前為止的人類一切道德哲學的終結。

就基因一治療技術而言,儘管目前被人們認為最具建設性意義,但是《基》文作者更深一層地探察到,其倫理後果及其對人類文明的長遠影響,不在於基因倫理學家們已經指出的其內所潛在的那些倫理風險,而在於與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質相關的深刻隱患。因為基因治療可以理解為在基因水平上進行疾病的治療干預,它在醫治一些危及人類生命存在與生命質量的重大疾病,在一些遺傳的病治療方面,具有造福人類的廣泛應用前景。但是,由於它是通 過體細胞或生殖細胞的途徑達到治療目的,不僅基因的表達及其控制難以預期,而且基因水平的治療也會導致人的自然本性局部性和數量上的改變,這種改變透過婚姻關係可能導致自然血緣關係的紊亂與錯亂。在潛在狀態,即未被人們自覺意識的狀態,它將影響人類社會的自然秩序,尤其影響長期進化過程中通過以姓氏為標識的血緣關係的自然區分而形成的人種繁衍的合理性,由潛在的、無意識的、局部的“”而影響人種繁衍的質量;一旦進入自在狀態,即基因水平上人的自然本質的部分改變為人們所意識和自覺,又勢必透過倫理心理而影響人類的倫理關係和倫理生活。

再就基因一生殖技術而言,它對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質的影響向前進了一步。正如一些基因倫理學家所發現的那樣,基因一生殖技術的文明實質是“充當上帝”,正如格羅伯斯太因所説:“從貶義的用法上講,‘充當上帝’的説法含有我們像上帝那樣做出決定,但卻沒有上帝那樣無所不知的智慧的意思。”雖然人類自誕生始就未停止過透過婚姻和其他選擇途徑對生殖過程的干預,但只是屬於“按哲學原則生殖”的文化、政治和社會努力,與基因技術對生殖過程的干預具有異質性。基因生殖技術使人的自然體在相當程度上為技術所支配,《基》文作者詼諧地稱之為人類由“育種員”變為育種的“工程師”,從而導致人的自然本性與人的能動性在倫理學上的巨大分裂。“由於基因和生殖工程的發展而引起的憂慮之根源在於下述事實:通過它們得以實現的干預所涉及的不是隨便一種中性價值的物質,而是關係到一向被視為‘神聖’的、具有自身道德和美學價值的人和自然體,亦即人的本質。”所以,它被批評者指責為違反自然,“嚴重危及到人的本質及與其相關的人道、人性本身。”

更令人關注的是“克隆人”,它不僅是人的無性生殖,而且是對人的複製。《基》文作者指出,這將是對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質的災變性的顛覆。這種“災變性的顛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在技術上,由於現有的文明智慧還難以阻止克隆人可能導致的不可逆轉的嚴重後果,因而這種技術應用對人類文明造成的後果將很可能是災難性的;另一方面,由於現有文明的主體和基礎——自然人和自然的家庭已被顛覆,正如庫爾特·拜爾茨所説:“不管這需要多長時間,但今天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認:早晚有一天,能夠通過技術對人進行徹底的‘改良’。”因而既有人類文明的基礎以及奠基於其上的價值便發生動搖並將最終被顛覆,包括道德哲學在內的現有的一切人類文明將最後終結。因此,《基》文作者預警性地斷言,“基因技術已經將人類厲史帶到一個革命性轉折的重大進程中”。

三、“不自然的倫理”形態何以可能?

如上所述,由於基因技術由改變人及其(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家庭的自然本質而導致道德哲學革命,那麼面對基因技術所導致的人類文明的革命性轉折,道德哲學的未來形態是什麼?《基》文作者根據基因技術道德哲學革命將經歷從量變和質變的過程,進而對倫理的未來前景和道德哲學的未來形態進行展望:由基因一治療技術和基因一生殖技術而導致的“不自然的倫理”和“不自然的道德哲學”,到“克隆人”階段,將是“無自然的倫理”和“無自然的道德哲學”。而人類首先面對、即將面對並將長期面對的基因技術形態,是基因一治療技術和基因一生殖技術及其“不自然”原則。因此追問“‘不自然的倫理,形態何以可能?”是《基》文作者沉思未來道德哲學形態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他突破已有問題以及同已有問題聯繫起來的視域,提出了新理論問題式並且實現問題式轉換的“場域變換”理論訴求。

所謂“不自然”是從人作為生物體的生成方式和生成過程,由自然而然到人工即人為干預或人工控制的轉變過程中的生成樣態,這種樣態介乎於“全自然”與“無自然”之間,因而仍然“有自然”,甚至相當程度上仍然是“自然”,它只是相對於基因技術應用於人之前的那種未被技術改造的“全自然”而言。因此,《基》文作者將其描述為“‘自然一技術’共生互動的‘不完全自然’狀態”。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無自然”則是人完全為基因技術所創造和控制的狀態。

首先,《基》文作者揭示了“不自然的倫理形態”之所以可能的存在論意義上的必然性。這與“不自然人”即人作為生物體的生成方式和生成過程的自然本質為基因技術所局部地和部分地改變的人的存在密切相關。這種“不自然人”具有雙重屬性:自然本性與技術本性。與此相對應,“不自然人”既有出於血緣的生物性遺傳的自然關係,又有出於基因改造的技術人的關係結構。由於生物性的血緣關係是以姓氏為文化標識,而非血緣的“技術人”之間的關係則可能以基因技術為標識,因而,《基》文作者強調,為了不致造成人種繁衍方面的隱患,未來的人及其家庭成員可能需要有兩個“姓氏”:作為血緣標識的姓氏與作為基因技術標識的姓氏。由於“不自然人”雖然消解了原有的“純自然”(自然生命及其家庭關係),但又未達到完全的“技術”(人工生命及其家庭關係),而是自然生命與人工生命在同一個生命體和同一個家庭實體中混和共存,同生互動,因而就生成了“不自然的倫理關係”。

從基因技術的發展與應用的趨勢來看,以“自然人”—“自然家庭”為基礎的“自然倫理”形態,到徹底的克隆人階段,人完全由基因技術創造或複製,其倫理形態則是以“技術人”(人工生命)—“技術家庭”(人工生命家庭)為基礎“無自然的倫理”形態,在人類沒有足夠的智慧對克隆人技術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之前,只能通過政治法律途徑對之“嚴防死守”。在這個意義上,“無自然的倫理”對我們來説,尚處於“六合之外”,可以暫且“存而不論”。而“自然人”(或自然生命體)與被基因改造過的“技術人”(或人工生命體)在同一個人、同一個社會文明中將長期共存,與之相對應,通過對以“自然人”一“自然家庭”為基礎的“自然倫理”的辯證否定而即將誕生的“不自然的倫理”形態。這種自然生命與人工生命、自然人與技術人共生互動的“不自然的倫理”形態,將是基因技術發展給人類帶來的最現實、持存歷史可能最為漫長的一種倫理形態,因而最應當被關注,也最迫切地需要進行前瞻性的研究。

其次,《基》文作者探索了“不自然的倫理”形態之所以可能的認識論意義上的必要性。在探索的過程中,作者意味深長地進行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追問:“如果沒有家庭,倫理將會怎樣?”一方面,因為基因技術的作用,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質開始消解,既有文明尤其是既有道德哲學和倫理精神就會因基石的動搖而坍塌。儘管在歷史上,人類從來沒停止過對自己的生物本性及其家庭的本能衝動的憂思、反省與改造,從倫理道德到政治法律制度,某種意義上都可以當作對這種“自然”本性的現實批判,但是,這種反省與批判的本質,是對“自然”價值的提升和超越,而不是對它的否定與顛覆。正如黑格爾所説:“對意識來説,最初的東西、神的東西和義 務的淵源,正是家庭的同一性。”而家庭一旦徹底解體,無論是人最初的實體性,還是神聖性、義務感的淵源,都會由此喪失,現有意義上的倫理也隨之“喪失”。另一方面,如不進行道德哲學方面的及時轉換和前瞻性準備,新形態的倫理必將因缺乏形而上學的價值基礎和價值指導而陷於混亂,並導致某些先天性甚至獲得性文化遺傳方面的缺憾。

轉基因技術論文 篇二

關鍵詞:轉基因;倫理;辯護;限度

轉基因技術及其應用,是現代科技發展的前沿領域,其在種植業、養殖業、食品加工和醫藥製造等領域的廣泛應用前景和巨大的商業利潤,已經引起了各國政府和眾多企業的高度重視。轉基因技術的應用已經或正在給人類帶來福祉,但與此同時,由於轉基因技術自身的特點及其難以準確預測的後果,人們對轉基因技術的倫理爭論一直就沒有停止過——倫理上的否定和倫理上的肯定兩種針鋒相對的立場同時存在。這説明,如果不能從倫理道德上為轉基因技術及其應用尋求恰當的理由,那麼,這一新科技將不能獲得健康的發展。基於上述考慮,筆者力圖在本文中為轉基因技術及其應用尋求倫理上的支持,同時也力圖探討這種支持的限度。

一、福音與憂慮:轉基因技術及其特點

基因一詞是英語“gene”的音譯,它源於印歐語系,是“開始”、“生育”的意思。很久以來,人們並不明白遺傳的奧祕。19世紀的細胞學説、達爾文的進化論與孟德爾的遺傳定律,為近代生物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孟德爾從豌豆實驗中推導出存在着專門承擔遺傳作用“種質”的遺傳因子,從而演繹出孟德爾遺傳規律。1909年,丹麥學者約翰遜提出用基因來指稱任何一種生物中控制任何遺傳性狀而其遺傳規律又符合孟德爾定律的遺傳因子。1910年,摩爾根通過果蠅白眼突變研究,確證基因位於染色體上,隨後創立了基因論。1953年Waston和Crick創立了DNA雙螺旋結構,首次揭示了DNA分子的結構、組成及功能,開創了從分子水平揭示生命現象本質的新紀元,揭開了現代生物技術發展的序幕。1972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生物化學教授PaulBerg和Jackson利用限制性內切酶和連接酶,得到了第一個體外重組的DNA分子,開啟了重組DNA技術的先河,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有目的的基因重組的成功嘗試。運用重組DNA技術將外源的優良目的基因導入受體細胞或組織,改變其遺傳組成後產生物質及其後代,這就是轉基因技術。這項技術可以把任何外源的基因包括人、植物、動物、微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整合到植物、動物、微生物細胞中,使其具有人們所需要的各種性狀。可見,轉基因技術使人獲得一種改變生物遺傳性狀、創造新物種的能力。

隨着轉基因技術的出現,人類跨入了基因工程時代:人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從生物體最基礎的遺傳物質——DNA水平上來改造生物體,進而改造整個自然界。正因為如此,轉基因技術在農業、工業、醫療方面都有廣泛的應用。轉基因技術的應用包括:(1)種植業。轉基因技術應用於植物育種,產生轉基因作物,改變植物的遺傳特性,不僅可獲得抵禦各種害蟲和病毒、以及除草能力的作物,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作物的產量和質量;培育各種奇花異草等園藝品種。(2)養殖業。轉基因技術應用於動物育種,產生轉基因動物,即人工改變基因,使之具有優質、速生、高抗性等人類需要的優良特性的家畜家禽新品種。(3)醫藥業。利用轉基因細胞進行細胞培養,利用轉基因微生物發酵培養或利用轉基因動植物作為生物反應器來生產胰島素、干擾素等珍稀藥物,利用動植物生產疫苗等。(4)食品加工業。利用轉基因技術改良麴黴、酵母等微生物品種,發酵生產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醬油、奶製品等,達到提高產量或改善風味等目的。此外,轉基因技術作為生物學領域的成果,正通過大量邊緣學科和相關行業的轉化、吸收,迅速滲透到電子、信息、乃至機電、環保等其他行業,極大地改變了這些領域裏的生產、管理、組織模式。成為推動生產力進步的強大內動力。總之,以轉基因技術為基礎的生物技術“代表着最有前途的技術方向,是本世紀最具有影響的高新技術新興產業帶,是最有生命力的經濟增長鏈,是未來前景最有競爭力的產業羣”。

當然,轉基因技術是一種完全不同於傳統生物育種技術的新技術,它有自身的特點,這些特點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首先,轉基因技術打破了物種之間的界限,例如,在自然進化中似乎不可能突破的動物和植物之間的界限因為轉基因技術的出現而變成了現實;其次,也因為轉基因技術突破了物種之間的界限,從而也使人類可以人為地改變自然物種的進化方向與進化速度,它可能導致這樣一種結果,在自然進化狀態下也許要經歷漫長的時間才可能出現的新物種,在轉基因技術條件下短時間就可以出現;由此,它引發出轉基因技術的第三個特點,即它所可能導致的後果更加難以預測。轉基因技術和其他技術不同,它是一種生物技術即它是按照人的目的對生命存在的一種改造,創造出的是一些具有特殊性狀的生物新品種,它不像無機物的合成那樣,如果説無機物的合成品仍然是無機物,那麼轉基因技術的“作品”卻是有生命的,它能夠再生,而且其性狀可以遺傳給下一代。這些也許是“提前”到來的新物種會給整個生物界(包括人類)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實在難以預測,這也就更加加深了人們的憂慮。例如,人們已經憂慮轉基因技術的應用可能導致減少生物的多樣性,破壞生態平衡,增加某些疾病的人畜共患機率,等等。

正因為轉基因技術的上述特點,使得人們圍繞它所進行的倫理爭論一直就沒有停止過,可以説,所有圍繞轉基因技術進行的倫理論爭,都是基於轉基因技術的上述特點而展開的。

二、道德還是不道德:圍繞轉基因技術的倫理論爭及評析

圍繞轉基因技術的倫理論爭,表現在不同的學術流派中,這裏限於篇幅,主要分析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即倫理上的反對與倫理上的支持。

先來看看對轉基因技術在倫理上持反對立場的觀點。從轉基因技術誕生的那天起,認為轉基因技術違反倫理的觀點就一直沒有停止過,有相當多的學者甚至普通民眾都持這一立場。大致説來,這種反對立場又可以相對區分為兩個不同的層次:一是從根本上否定轉基因技術本身,有人把這一立場概括為“本質方面”反對;另一種是從轉基因技術的後果即其安全性和風險方面反對轉基因技術,這一立場則通常被概括為“非本質方面”反對。實質上,“非本質方面”的反對嚴格説來並不是一種倫理上的判斷,它潛藏的結論是:假如人類有足夠能力來規避轉基因技術應用中所導致的不安全性後果,那麼,是可以進行轉基因技術的研究和應用的,因此,對於非本質方面的反對立場,我們在這裏不打算作分析。

從本質上反對轉基因技術的最激烈的觀點,來自於自然中心主義的倫理觀。自然中心主義的倫理觀有如下幾個基本論點:首先,它把對生命的尊重作為倫理學的理論基石,認為無論是人、動物還是植物,凡是有生命的存在都應當得到道德上的同等尊重。泰勒指出:“採取尊重自然的態度,就是把地球自然生態系統中的野生動植物看作是具有固有價值的東西。”其次,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作為整體的生物共同體,承認構成共同體的每種動植物都具有內在價值。生命的、固有的、內在的價值就是因為生命本身自成目的。對於人和其他動植物生命個體來説,由於各自都具有一種內在目的性,並且其他生命的內在目的性勿需人的內在目的性來確證,所以人不具有高於其他生命的特質。因此,第三,應把保持自然的“完整、穩定和美麗”作為人類行為的終極目的和對人對自然的行為進行道德判斷的終極尺度。在人的倫理責任中應包含不干涉其他生命體的存在、不作惡、保持對其他生命的尊重,併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作出補償等內容。

基於以上理由,自然主義的倫理觀認為跨越雜交屏障的基因轉移是非自然的,是對自然不合理的干涉,因而是不道德的。他們認為,改造自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貼近自然或模仿自然的方式,另一種則是遠離自然或非自然的方式。雖然不能説轉基因是反自然的方式,但與傳統的更符合自然的方式相比,當然是更為遠離自然,是非自然的。第一,它是快速的,只用短短几年甚至幾個月或幾天時間就可以把一個外來物種的基因片斷(遺傳物質)轉移到另一個物種中,並表達這個外來基因的產物——蛋白質。第二,轉基因技術是激進的和大跨度的,可以把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物種的基因結合在一起。比如,將土壤微生物毒蛋白基因轉移到水稻身上,使後者抗蟲;把北極魚的基因轉移到西紅柿身上,使其抗寒。而在自然的進化方式中,當然也存在基因交流和融合,但一是不會產生這種狂飆突進式的基因轉移,二是不會產生這種大跨越式的遺傳物質融合。一種物質的某一性狀和特徵需要適應環境若干年才會形成和鞏固,它在進化上是緩慢的,也是非常安全的。迅速的基因轉移既可能讓一個物種內部難以適應外來基因全面而有機的融入,也會使得這一物種由於特殊外來基因表達後產生新的特性(如抗蟲)而與環境和其他物種的關係難以迅速磨合,造成一系列問題。因此,轉基因的方式違背了自然的內在規律,是非自然、反進化的。

與自然中心主義立場相接近的是宗教神學的立場,它認為自然界是上帝按照最完美的方式創造出來的,因此,自然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完美最和諧的存在,轉基因技術以人為的方式打破了自然完美與和諧,是對上帝的蔑視和玩弄,因而是不道德的。

以上是從倫理道德上反對轉基因技術的立場。另一方面,也有從倫理道德上支持轉基因技術的,這種立場主要來自於人類中心主義者。

人類中心主義也有幾個基本觀點:首先,它認為,人道原則應該成為倫理學深層的價值論基礎,人類整體的長遠生存利益應該成為人們行為的終極目的,以及人類對待自然的行為進行道德判斷的終極尺度,在人類與自然的相互作用中應將人類的利益置於首要地位。其次,人類實踐行為的目的不是為了實現自然規律,合乎自然的結果只是為了人類更好的生存。拋開人類利益,人類就沒有實現外部自然規律的義務和責任。再次,在自然界,基因的突變和交流是廣泛存在的,這是進化的動因,也是進化最主要的來源之一。很多的野生物種之間基因的交流就導致我們這樣一個多種多樣的世界。轉基因技術與傳統的以及新近發展的亞種間雜交技術相比,在基本原則上並無實質差別。它只不過是傳統的生物技術的延伸而已,是自然的。最後,為了滿足人類的各種需要,我們應該發展轉基因技術。

應該説,上述兩種相互對立的倫理立場都有一定的道理。自然中心主義者看到了自然界非人類生命存在具有自己的內在價值,這種內在價值並不需要人類來加以確證,因此,人類應對自然界中的生命存在保持應有的尊重,這一點,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看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事實上,如果我們不是狹義地理解價值這個範疇,即不再把價值僅僅理解為物對人的關係,而是把價值理解為相互作用與影響的存在之間的意義關係,那麼,在自然的演化系統中,任何一種存在都是有確定的價值與意義的,非人類生命存在的價值的確不需要人類來確證。因此,人類並沒有比其他生命存在更為優越的地位。在這個意義上,提出人類應尊重自然界中非人類生命存在的權利是有道理的。從實踐上看,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正是由於我們過分強調了人類對於非人類生命存在的優越地位,把自然中的非人類存在僅僅當作對於人類而言的工具性價值,才導致了人類對自然的瘋狂掠奪,導致了生態危機,也使人類的生存環境惡化。改變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轉化人類在處理自身與自然關係時的價值思維模式。否則,人類將永遠不可能實現與自然界中非人類的生命存在和諧相處,共生共榮。

但是,自然中心主義的倫理觀根本不考慮人類在自然中是一種特殊存在,即人類是迄今為止在自然界中惟一可以認識自然必然性、利用自然必然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自然必然性的存在這一客觀的、科學的事實,力圖把人的活動降低為動物活動的水平,則是錯誤的。在漫長的自然演化過程中,人類從生物世界中脱穎而出,獲得了超出其他生命存在的智慧,使人類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人可以以自己的需要、目的與願望為尺度,對自己置身其中的自然進行否定性的實踐活動,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這種對自然的否定性的實踐活動正是人類文化發生的最深刻的根源。可以説,人類在自然中的大多數活動都帶有否定性的特點,在某種意義上,即是對自然的“不尊重”。自然中心主義者無視這一點,並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如果説自然中心主義者無視人類活動的特殊性,而力圖把人類活動降低為動物的水平的話,那麼人類中心主義者則恰好相反,他們看到了人類和人類活動的特殊性,肯定人類的活動不可能是一種簡單地重複自然必然性的活動,而是從自己的需要、願望和目的出發,力圖把自己從自然必然性中提升出來的活動,因此,人類不可能不干預自然。要求人類的活動還原為其他生命存在的本能地適應自然的活動,是沒有道理的。應該説,人類中心主義的這一立場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人類中心主義者把人類的特殊性無限放大了,把人類的需要、目的與願望當作衡量其他生命存在的惟一尺度,非人類的生命存在只有在人類的需要、目的與願望面前去尋找自己存在的理由。因此,只要有需要,人類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任意去操縱自然。從理論上説,人類中心主義者的上述立場,是對“價值”這一範疇作了非常狹義的理解,即只把價值看作是物對人的需要滿足的關係,而不是把價值理解為相互作用的對象之間的意義關係,這是典型的人類的“狂妄”。從實踐上看,上述思維方式導致了人與自然之間的緊張,現代社會中人類生存環境的惡化與其有着密切的聯繫。

最後,還應該指出,儘管自然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存在着衝突與對立的一面,但是兩者又有共同的侷限,即它們都堅持一種自然與人類兩分的立場,把自然的演化過程和人類的活動對立起來,從而使得他們無論是對轉基因技術的倫理支持還是對轉基因技術的倫理否定,都沒有足夠的理由。擺脱這一困境的思路,就是要超越自然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在一個更高的基礎上去考察轉基因技術存在的倫理理由及其限度。

三、支持與限度:新自然觀視野中轉基因技術的倫理維度

如在對轉基因技術進行倫理判斷時,既不能堅持自然中心主義的立場,也不能堅持人類中心主義的立場,那麼,轉基因技術還能獲得倫理上的支持嗎?我們的回答是肯定的,即它是可以獲得倫理上的支持的。但是,我們同時又認為,這種倫理上的支持並不是至上的,而是相對的、有限度的。我們的觀點是,在對待轉基因技術的倫理立場上,必須要考慮兩個倫理維度:一方面,我們要考慮自然的權利,尊重自然;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考慮人類的利益,尊重人類活動的目的。一句話,要把自然的權利和人類的權利結合起來,在兩者之間保持必要的張力,從而使自然和人類實現和諧共生。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判斷,是基於對人類中心主義對自然權利和價值的漠視所帶來的生態環境惡化以及自然中心主義對人類權利和價值的漠視所導致人類無所作為的後果的判斷。我們認為,要給轉基因技術一種恰當的倫理理由,有必要突破傳統自然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的思維模式,在一個新的更高的基礎上來重新思考自然與人類的關係。在這裏,我們提出一種新的自然觀,以作為我們這一立場的理論基礎。這種新自然觀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從人的現實存在的特點出發,把人的活動納入自然演化的總體進程來加以考察,以此來進一步思考人類在自然演化進程中的權利、義務與責任,並以此來透視轉基因技術的倫理合理性及其限度。

把人類的活動納入自然演化的進程來思考,無論是從客觀事實存在上看還是從思想史上看,都是有依據的。從客觀事實存在上看,人類本身是自然界長期演化的結果,這意味着人類的出現既是自然界中增添了一個新的成員,同時,人類也就成為自然生態系統中的一個環節而參與自然的總體的演化過程。

從思想史的角度看,儘管有不少的思想家把人類的活動和自然的演化對立起來,或者強調人類活動對於自然演化的優先地位(如人類中心主義者),或者把自然的演化看作是既定完美與和諧的,人類的活動只會對這種完美與和諧的破壞(如自然中心主義者),但是把人類的活動納入自然演化過程進行思考的思想學説卻仍然是存在的,最典型的就是中國智慧中的儒家學説。儒家的主流思想是認為天人合一,人性與天地萬物之性相通,因此,人只要能儘自己的本性,就能盡天地萬物之本性,因而能夠參與天地萬物的演化過程。“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中庸》)雖然,這裏強調“能盡人之性”是“能盡物之性”的前提,但是,這決不是以人為尺度來輔量裁成萬物。因為,依儒家的立場,天地之性恰恰在於它能促成萬物自由地生長髮育,即所謂“生生之德”,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仁德。所以,盡人之性以參與天地萬物的演化過程,不是以犧牲非人類的生物存在的利益為前提的,從而它不表現為人類中心主義。但既然是人蔘與其中的演化過程,它也就必然地帶上人類的價值目的與追求,因此,它又不可能表現為對自然地消極服從,因而,它和自然中心主義也有着本質的區別。這一點,從儒家的仁者情懷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儒家認為,天地有自己演化的規律,但必然之中有偶然,在自然界中,經常會產生“離經叛道”的情形,使生命存在並不能按照自己的本性來伸張、發育自己,改變這種現狀的責任就落到了通天地之道的人的身上,所謂“儒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假使一物不得其所,便是吾仁未有盡處”。另外,儒家還認為,自然只是提供了萬物演化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向現實性的轉化,也需要通過人的活動,即所謂“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易傳·繫辭上》)。當然,“天地設位,聖人成能”的過程,同樣不是人的主觀隨意的過程,相反,它是一個充分考慮了人的生命理想和非人類存在的本性的過程,是“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過程,因而,也就是一個充分考慮了人的活動目的和自然界中其他生命存在的價值與意義的過程。總之,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確乎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這樣一種思維方式:即既把人的活動納入自然的演化過程,同時又充分注意到了人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而在自然演化中所起的特殊作用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正是我們今天超越自然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的重要思想資源。

即使從宗教神學的立場上看,我們也同樣可以把作為人的活動的具體形式的轉基因技術的應用看作是自然演化的重要環節。因為,作為造物主,上帝既然賦予了人類以智慧,那就意味着人類必然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從事自己的活動,這正是順從了造物主的意願。相反,如果人類不運用自己的智慧,反倒是對上帝的不尊重,是違反了上帝的旨意!

以上述立場來看待轉基因技術及其應用,我們就不會簡單地認為轉基因技術是反自然的,是對自然界中非人類存在的生命的不尊重。

更進一步,當我們考慮自然存在及其演化方式時,我們將更加清楚地看到轉基因技術及其應用的自然本性。我們知道,在自然界中,生物之間、生物和無機物之間,都在以不同的方式進行物質、信息和能量的轉化,人類和自然的其他存在之間同樣存在着以自己的方式進行的物質、能量、信息的轉化。這種轉化是自然存在和演化的方式,沒有它,就無所謂自然,因此,這裏並不存在從人類的視角來看的道德與不道德的問題。老虎吃羊或其他比自己弱小的動物,我們並不會對之進行道德評價,因為這是自然的演化方式。轉基因技術的應用同樣可以看作是人類與非人類之間進行的物質、信息和能量的轉化方式。既如此,我們又怎能簡單地對其進行倫理上的“是”或“否”的判斷呢?

上面的分析是不是意味着人類所有的針對自然的活動,都不需要進行倫理道德上的考慮?是不是都不需要受倫理道德的制約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我們在上面反覆提到,不能對轉基因技術進行“簡單的”倫理上的“是”或“否”的判斷,恰好意味着對轉基因技術進行倫理判斷的複雜性,這種複雜性來源於人類存在的特殊性:人類雖然是自然大家庭中的一員,但他卻是自然中最為特殊的成員——人是一種有智慧的、自由的存在。正是這樣一種特殊性,使人類的活動不同於非人類的其他生命存在的活動。如果説,非人類的生命存在的活動完全受着自然這個整體的必然性的制約,只能是一種被動地適應自然的活動,那麼,人類則完全有可能憑藉自己的智慧認識、利用並在一定程度上超越這種必然性。人類對自然必然性的超越,意味着自然的演化過程帶有了更多的“人類性”因素——人類總是力圖以自己的需要、願望和目的為尺度,使自然的演化朝着自己所欲求的方向發展。這就導致了在自然這個大家庭中,人類活動的自主自為性與非人類生命存在活動的被動適應性之間的衝突。這種衝突提供了我們對人類活動進行倫理考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轉基因技術論文 篇三

關鍵詞:西南石漠化區 晴隆模式 Logistic模型 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X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6(a)-0198-03

1 研究背景及問題緣起

1.1 研究背景

2011年6月國務院正式《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依據該規劃,我國西南石漠化區屬於典型的限制、禁止開發區。這裏集生態脆弱、極端貧困、民族矛盾交織為一體,農户原有生計難以持續,生計轉型迫在眉睫!2012年國務院出台了《滇桂黔石漠化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強調滇桂黔扶貧攻堅和區域發展。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繼2012年後再次鎖定農業科技,加大科技驅動力度,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科技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核心動力,如何運用現代農業科技促進石漠化區農户生計順利轉型,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重大的現實課題,研究石漠化區農民參加農技培訓的影響因素有助於為新一輪的扶貧攻堅有效提供科技支撐。

1.2 問題緣起

(1)西南石漠化區的發展問題是當今世界性難題。近幾年,我國石漠化治理工作取得可觀的成就,但高海拔極貧困的少數民族石漠化區治理仍面臨諸多挑戰。至2011年8月,貴州省石漠化面積達3.76萬平方公里,佔全省國土面積的21.34%,是全國石漠化面積最大、等級最齊、程度最深、危害最重的省份,高海拔極貧困的少數民族石漠化區治理也面臨着諸多挑戰。正如回良玉所説:“滇桂黔石漠化區集老、少、邊、窮於一體,貧困與石漠化交織是新一輪扶貧攻堅的‘硬骨頭’”。

(2)主體功能區戰略有序推進,區少數民族農户面臨艱難的生計轉型。隨着主體功能區戰略有序推進,西南石漠化區低效的、不適應環境保護的傳統農業生計難以持續,農户生計轉型迫在眉睫,但轉型難度大且風險高,特別是對於生態極端脆弱的連片特困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農户來説,生計轉型猶如更進一步靠近“絕境”。

(3)科技採納狀況事關農户生計能否順利轉型。Theodore Schultz(美·舒爾茨·西奧多)在人力資本論中認為,增加人力資本投入有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1]我國也越來越重視科技在農業方面的投入,2012年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科技創新大會頒佈《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連續9箇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業科技進步和創新作出重要部署。可見,科技的運用與否直接關係農户生計轉型的成敗,是生計轉型的核心支柱。

(4)晴隆模式:石漠化區科技扶貧的“希望之路”。該模式把石漠化治理、生態調節和反貧困扶持有機結合,成為西部地區治理石漠化的一面旗幟,吳邦國、曾慶紅、範小建和一些國外研究學者都給予了“晴隆模式”極高的評價。雖然“晴隆模式”走出了石漠化區科技扶貧的希望之路,但連片特困地區的石漠化治理與扶貧攻堅仍然面臨着農業科技供給和需求“雙向缺位”等嚴重的現實問題。為了能讓現代科技服務於石漠化治理與扶貧攻堅,對轉型農户參加現代農業技術培訓的意願及影響因素進行研究是重要而且緊迫的。

2 研究現狀與理論基礎

2.1 國內外研究現狀

國內外對農户技術採納影響因素的研究主要可以分為內因和外因。內因是指農户價值觀、性格特點、經營能力、認知水平等;外因主要指技術供給、技術價格、信貸條件、自然資源、商品市場價格、商品運銷條件、政策、科研、推廣和教育等因素等。[2]Khanna、Atanu Saha 以及Green、林毅夫、孔祥智等人認為,經營面積是影響農户採用農業技術的重要因素。[3~7]這就意味着種植面積、養殖規模越大的農户家庭,越有可能 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班。另外,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信息傳播途徑、家庭資源稟賦等也是影響農户採納農業技術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説不同性別、年齡,不同信息渠道等因素將會影響轉型農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8]

以上研究多是在常規農作物區進行的,主要涉及到水稻、棉花、蔬菜等種植區,或者常規的草場養殖區等。但在石漠化區,生態脆弱、資源稀缺、人口眾多、極端貧困,普通的科技支撐往往難以湊效,農户科技採納需要考慮災害風險、生計風險、環境保護、民族地區發展等多重因素,因此,本文便被賦予了研究意義。

2.2 本文研究的理論基礎

根據發展經濟學的觀點,農户作為相對獨立的農業經營主體,其行為可以用行為理論理論進行研究。關於農户科技採納行為的研究,主要的理論依據有兩種:一種是以舒爾茨為代表的“經濟小農學説”,認為農户採納農業技術的時候主要考慮到收益的最大化;[9]另一種是以蔡雅諾夫為代表的“自給小農學説”,認為農户在採用現代農業技術時組要以滿足自家生計為目標,不存在或者存在非常不明顯的“理性”行為,主要決策標準是“規避風險,安全第一”。[10]

本文基於這兩種觀點,假設農户是“相對理性”的,具有有限的理性,即很多時候為了實現消費平滑或者收入平滑,常常會選擇放棄最優決策,表現為:理性但缺乏效率。另外,本文還假設在政府主導的條件下,科技培訓市場是完全自由的;同時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完全;在短時間內,農户的行為是相對穩定的。最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本文也假設石漠化區農户首先考慮的應該是減少農業經營風險的現代農業技術。在這樣的理論基礎上,本文用實證研究的方式考察西南石漠化區“農轉牧”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影響因素。

3 實證分析

3.1 模型構建

轉型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是一個二元問題(0-1類型),因變量值為“參加培訓”或者“不參加培訓”。本文運行SPSS19.0軟件,使用經典的Logistic迴歸模型對“農轉牧”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分析,通過不斷踢出影響不顯著的因素,最終得出石漠化治理背景下影響轉型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因素。在此將“農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賦值為1,將“不參加農業技術培訓”賦值為0,作為二元因變量。將可能影響農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因素儘可能列舉定義為Xn,n為1、2、3···。具體的模型式子如下:

其中,P為“農轉牧”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可能性(即概率,在0~1之間取值);ei表示隨機擾動項;α表示迴歸截距;β表示影響因素的係數;X則表示影響因素(自變量);n表示自變量的個數,當n較大時,一般令Z=-(α+βnXn),n=1、2、3···,通過比較βn的大小以及符號,便可知道各種因素對石漠化區農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影響方向及程度。

3.2 數據來源及實證過程

根據統計學原理,本文將可能成為轉型户參加農業技術培訓影響因素的變量設置如表1。

通過比較各變量的Wald值,踢出影響程度不顯著的解釋變量,循環進行迴歸,直到所有的解釋變量均達到顯著水平為止,最後的模型估計結果如表2所示。

4 迴歸結果分析及所得結論

依據模型估計結果(表2),結合實地調查瞭解的實際情況對影響農户參加農技培訓的因素進行了分析,我們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户主個體特徵中性別與文化程度對農户是否參加農技培訓有較明顯的影響。分析發現,男性對現代農業技術的需求更為強烈,這跟農村中傳統的男女分工和男性心理、生理特徵等有關。户主的文化程度與參加農業技術培訓的情況呈正相關關係,説明文化程度較高的農户對科技需求更為迫切。通過調查發現,文化程度高的一般的村裏是有所作為的,他們屬於弱勢中的強勢羣體,在科技的採用上處於領先地位,般會考慮靠科技技術的潛在利益,就會考慮到相應的較為高層次的科技。

第二,村裏是否有中心示範點(典型户)對農户是否參加農技培訓有顯著影響。在調查中發現,參加培訓的養殖户有一定的比例,但是非養殖户幾乎沒有參加過培訓,這也可能是現代農業模式難以推廣的原因之一。農户通常都有害怕承擔風險的心理,因此不敢嘗試新的科技。中心示範點或典型户就起到了較好的示範和帶頭作用。農户在“看到他們成功了”的情況下,對科技的信賴度和採用度急劇上升。這説明示範點或典型户的示範效應越大,越能夠降低農户科技採用的“試錯成本”,農户對科技的需求也就越強烈。

第三,農户轉型運作模式是影響農户參加農技培訓的重要變量。在晴隆縣的種草養羊項目中有主要有五種不同的運作模式:基地帶動模式、滾動發展模式、集體轉產模式、小額信貸發展模式、自我發展模式。不同轉型運作模式對農户轉型中的科技需求及採納有不同的影響。調研結果顯示,基地帶動等四種模式均比自我發展模式更利於農户對科技的採用。作用最為明顯的應該是“基地+公司+農户”的運作模式,能夠有效帶動轉型農户對科技的採用,擴大農户的科技需求。

第四,政府資金扶持對農户是否參加農技培訓具有重要影響。依據結果分析,是否有小額信貸、是否有補貼及補貼的金額與農户各項科技需求均成正相關。這表明,資金的扶持對農户採用科技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農户在轉型中遇到很多困難,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資金不足。可見,資金不足是阻礙農户轉型中對科技的需求和採納的重要因素,農户往往對科技表現出強烈的需求意願,但購買力卻很有限。

第五,農業科技推廣機制與傳播途徑直接影響農户參與培訓的情況。實證結果顯示,科技的推廣機制和傳播途徑與農户對科技的需求及採納息息相關。調查發現,通過自己主動了解科技信息的農户往往主動採用科技,與此具有相同現象的是:技術專員的科技推廣對農户採用科技也有較大的影響。農户沒有采用自己有需求的科技,多數原因是對該技術不夠了解、不信任而不敢去嘗試。經調查發現,信息來源離自己越近、傳播的機構越權威,農户對該科技的需求也就越大。這可能是因為農户更相信專家、媒體或專業機構的權威信息。這一結果反映出了不同的科技推廣需要採用不同的適合的宣傳方式,科技需要更專業的推廣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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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池澤新。農户行為的影響因素、基本特點與制度啟示[J].農業現代化研究,2003,24(5).

[3] Khanna ential adoption of site-specific technolo-gies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nitrogen productivity[J]-ble selectivity J Agr Econ,20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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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林毅夫。制度、技術與中國農業發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7] 孔祥智,方鬆海,龐曉鵬,等。西部地區農户稟賦對農業技術採納的影響分析[J].經濟研究,2004(2).

[8] 韋志揚。我國農户技術採用行為研究概述[J].安徽農業科學,2007,35(30): 9714-9716.

轉基因技術論文 篇四

[基金項目]國家“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2009ZX09502-030)

[通信作者]*謝雁鳴,研究員,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中醫臨牀評價,Tel:(010)64014411-3302, E-mail:

[作者簡介]張雯,碩士研究生,Tel:18810465641,E-mail:

[摘要]目前在中醫藥研究方面已經形成了若干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科研勞動者辛勤勞動的結晶,是人類文明的寶貴財富。標準化是促進中醫藥國際傳播的重要途徑,對於推動我國科學技術進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促進國際貿易有重要意義,及時將具有向技術規範轉化潛質的科研成果轉化為技術規範不僅有利於提高標準的技術含量,而且有利於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該研究初步探索出適合具有向技術規範轉化潛質的中醫藥科研成果向技術規範轉化的路徑,旨在為今後中醫藥科研成果的轉化提供方法參考和借鑑,以促進我國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關鍵詞]中醫藥科研成果;技術規範;轉化;路徑探討

1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現狀

近年來,我國政府頒佈了一系列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政策法規,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各地的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加強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法規等,為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但是總體而言,我國科技向標準轉化的轉化率非常低,以2013年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統計數據為例,科技部當年共登記科技成果51 723項[1],與51 723項科技成果相對應的是2013年共計制修訂標準1 691項,其中指定1 211項,修訂480項[2]。從以上統計數據不難看出,我國科研成果產出多,但是轉化率低。

就中醫藥而言,隨着國家對中醫藥的重視,科研經費投入逐年增多。僅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為例,截至2012年,通過中醫藥學科資助的各類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達5 146個,資助經費約達15.080 7億元;其他資助還有來自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省部級科研項目等若干類別經費的支持[3]。反觀中醫藥標準化進展,截止到目前為止,中醫藥領域共制修訂國家標準27項,行業或行業組織標準471項。雖然中醫藥標準化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中醫藥相對於其他行業領域的標準化水平還存在很大差距。科研單位等相關研究機構,往往侷限於為了發明而發明,為研究而研究,並未對其科研成果進行大量的改進和轉化,為能充分考慮科研成果的“實用性”,科研成果往往停留於“實驗室”的初級階段,致使眾多本應對中醫藥推廣與傳播,推進中醫藥現代化,服務社會,造福國家和人民的中醫藥科研成果在很長一段時期都被束之高閣,難以實現其應用的自身價值,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

2亟需科研成果向技術規範轉化的路徑和方法

科學研究、標準和成果轉化三者既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又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成果轉化是技術知識和研究成果的具體轉移和應用於生產的實踐表現,不但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更可以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當今世界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的核心,是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同樣,各發達國家競爭的焦點,也集中在把當代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競爭上,因此科研成果只有經轉化和推廣,才能發揮科研成果的社會和經濟效益,才能轉變為現實生產力,為科研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動力的支持[4]。

當今社會,標準的競爭關係到一個企業乃至一個國家在全球市場競爭中的利益分配。總理指出,“標準是自主創新的制高點,誰掌握了標準制定的話語權,誰就掌握了市場競爭的主動權”。標準不僅滲透在現代科技發展的前沿,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形成新的生產力[5],而且能夠成為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經濟貿易中不可缺少的共同語言,成為推動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助推器。一項技術標準被國際標準採納,往往可以帶來極大的經濟效益,甚至能決定一個行業的興衰,標準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和所處的戰略地位日益突出[6-7]。標準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構成國家核心競爭力的基本要素,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8]。

隨着全球經濟的深入發展,現代科學計劃不斷革新以及人類健康觀念和醫學模式的深刻變革,中醫藥學得到了飛速的發展。通過中醫藥標準化,使中醫藥服務和產品達到國際技術交流合作與貿易條件的要求,符合國際慣例,促進中醫藥更好地走向世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資源轉化為產業,文化和經濟優勢,保持我國中醫藥在國際傳統醫學領域的話語權和應用地位。同時,標準也是國際貿易壁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國通過制定實施符合國際貿易規則的技術標準,來限制不符合本國標準服務和產品的進口,保護本國的利益。我國雖然加入了世貿組織,在國際貿易中的關税堡壘己不在,但是技術堡壘仍然存在,例如,2004年歐洲的《傳統藥品法》案的頒佈就是為了阻止中草藥進入歐洲市場設立的門檻。因此中醫藥標準化對於中醫藥現代化、國家化發揮着重要的支撐作用,是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工作,對引領和支撐中醫藥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9]。及時將具有向技術規範轉化潛質的科研成果轉化為技術規範不僅有利於提高標準的技術含量,而且有利於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因此只有吸收借鑑當今先進科學技術成果,用標準的形式再現中醫理論和醫療技術,中醫藥學才能與時俱進。

3中醫藥科研成果向技術規範轉化的路徑

3.1標準的涵義及分類

技術規範屬於標準的一種,國家標準GB2000.1-2002《標準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詞彙》中給出了標準的定義,標準是指“為了在一定的範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並由公認機構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複使用的一種規範性文件。”並註明:“標準宜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的共同效益為目的”。按照標準的要求程度分:規範標準、規程標準和指南標準[10]。規範:規定產品、過程或服務應滿足的技術要求的文件。適宜時,技術規範宜指明可以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滿足的程序。規程:為設備、構件或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維護或使用而推薦慣例或程序的文件。指南:給出某個主題的一般性、原則性、方向性的信息、指導或建議的文件。

3.2可以轉化為技術規範的科研成果界定

科研成果轉化為技術規範是指從科研成果的形成開始,到形成基於該成果的技術規範的一系列活動,其中跨越了2個系統即科研系統和標準化系統。從標準化的角度看,它包括了將科研成果納入到技術規範的所有標準化活動;從科研系統來看,它是將處於轉化中某個適當階段的科研成果將技術規範的形式固化,是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有力手段[11]。

然而不是所有的科研成果都可以轉化為技術規範,能夠符合轉化為技術規範的條件。從標準的概念不難看出,標準是在一定範圍內適用的規範性文件,因此每個標準都應當界定出其適用範圍;其次標準的實施是為了使有關的工作獲得最佳秩序或者效果,而且要取得各有關方的協商一致;而且標準是大家共同使用的並且重複使用的文件,某些一次性出現的事物由於其偶然性,不需要制定標準,某一方單獨使用的文件也不一定要制定標準;只有大家都希望共同遵守,而又反覆出現的事物,為了規範它,才需要制定成標準[12],因此可以轉化為技術規範的科研成果內容必須符合具備以下特性:①其內容必須具有適宜於制定為重複使用或者共同使用技術要求的性質,這種性質對於科研成果的產生和生存來講不是必須的,但對於科研成果的轉化和進一步的推廣時至關重要的。②同時應當具備向技術規範轉化的內在要求和外部條件。內在要求指的是科研成果需要符合一定的成熟度,先進性,應用價值及與政策的協調性等等,如果科研成果的實際狀態沒有達到一定的要求,其不具備可轉化性;外部條件指的是行業內或者領域內有制定該技術規範的需要,具有推廣的必要性,才需要將相關科研成果進行整合和梳理,轉化為技術規範。

3.3科研成果向技術規範轉化的具體步驟

3.3.1遴選科研成果

在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的現狀部分不難看出,目前在中醫藥領域,已經形成了大量的科研成果,然而標準的制定數量是有限的,追根溯源,在於哪些科研成果能夠轉化為標準以及如何轉化目前缺乏相關的方法[13],本研究通過檢索相關文獻,法規和政策,借鑑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承擔的“十一五”科技專項課題“國家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試點及研製”中“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潛力分析方法” [14],結合中醫藥的特點,初步擬定出適合於判斷中醫藥科研成果能否轉化為技術規範的準則和條目。

判斷一項中醫藥科研技成果是否可以轉化為技術規範,要考慮以下2個基本準則:第一,可行性,即該項科研技成果是否具有轉化為標準的基本屬性,例如是否具有推廣價值,能夠重複利用;是否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人員基礎;在該領域是否能夠達成一定範圍的共識,並確保該項技術規範與當前已經的或者正在研製的技術標準之間保持相互協調、沒有重複。第二,必要性,即通過對該項科研技成果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綜合評估,認為其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所需,這是確保技術規範制定完成之後能夠有效實施的重要前提。具體評價條目見表1。

在必要性的遴選條目中,技術水平的先進性和成熟度是判斷科研成果是否具備轉化潛質的先決性要素,主要表現為通過分析該科研成果應用推廣的時間、範圍大小、與相關技術的協調性,是否在中醫藥行業內達成一定的共識,設立該條目的原因是,因為標準是大家共同使用的並且重複使用的文件,標準的實施是為了使有關的工作獲得最佳秩序或者效果,而且要取得各有關方的協商一致,因此只有中醫藥領域內大家都希望共同遵守,並且在行業內達成一定的共識的科研成果才可以轉化為技術規範;能否解決中醫藥領域的技術難題或熱點問題是指該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之後可以解決行業領域內懸而未決的技術難題或熱點問題;科研成果的先進性主要體現在與同行業比較達到國內或國際的先進程度,並考察是否可以帶來共性問題的解決。

科研成果的經濟效益:體現科研成果價值的第2個特性即表現為經濟性,因此設立了經濟效益的評價指標,這一點對於評價應用及開發類科研成果尤其重要,所謂的經濟效益自然指科研成果可能帶來或者已經帶來的經濟價值,即科研成果轉化後將其應用於生產和服務帶來的間接和直接的經濟效益[15],對於中醫藥科研成果而言,主要表現在是否是中醫藥市場發展所亟需,該條目是通過分析該科研有利於行業的發展,可以創造更大的利益,則推廣的價值就大;科研成果是否可提高中醫藥市場的競爭力指的是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後對於中醫藥市場增收,增效的直接貢獻和對於國民經濟帶來的間接貢獻,預期的經濟效益越大,提高中醫藥市場競爭力越強,則越需要轉化。

科研成果的社會效益其一表現在科研成果是否符合人類的安全,文明和倫理道德準則,因為有些科研成果的先進性、成熟度和經濟價值很高,但是違背了人類安全、文明和倫理的原則,是需要被禁止轉化為技術規範的;其二表現為是否提高中醫藥醫療服務水平,中醫藥的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屬於中醫藥在衞生領域內應用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只有科研成果轉化為技術規範後,能夠切實提高中醫藥的醫療服務水平,實現其社會價值,該項科研成果才具備轉化的必要。

運用共識會議法對前期遴選出的科研成果進行專家論證。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在進行完多輪專家共識會議之後,根據專家共識會議的結果,確定技術規範的轉化方案。

在專家論證的基礎上,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中醫藥標準制定管理辦法(試行)》提出新工作項目提案建議書,填寫完成後交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標準化辦公室,履行報批程序,收到正式批覆後批准立項。

3.3.2確定技術規範制定主體

明確技術規範的制定主體,對於科研成果能否轉化為技術規範至關重要,技術規範的制定主體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需具備在中醫藥行業內,處於該領域領先並且具有較強影響力的資質,才能在科研成果轉化技術規範後起到推廣和應用的促進作用。

3.3.3組建技術規範制定工作組

遴選原則技術規範制定工作組由臨牀醫生、藥學學科的人員、臨牀方法學方面的專家、各級管理人員及標準制定人員等多學科人員組成。人員有資深老專家、專家、臨牀一線醫師、藥師、科研研究人員、方法學研究者等,分佈在老、中、青3個層次。負責起草的工作組積極收集、分析相關資料,吸納各國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既往標準化建設的經驗。

工作組組成由臨牀專家、藥學專家、方法學專家、統計學專家、中醫藥行業管理者及衞生行業管理者等資深專家組成,對技術規範的制定提出決策性的建議和總體督導。撰寫工作組又分為文獻檢索小組和起草小組。由具有臨牀、藥學、臨牀流行病學知識背景的人員執筆撰寫技術規範;由具有中醫學、臨牀流行病學知識背景及較好外語水平的人員進行文獻檢索與評價。

3.3.4系統收集相關材料

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補充相關材料,具體包括:廣泛收集與技術規範相關的專業文獻及相關科研成果,與技術規範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化的法律法規;編寫工具,《標準化工作導則》、標準編寫的相關規則與指南;從而節省技術規範編寫所需的時間。

3.3.5起草技術規範

撰寫技術規範討論稿基於文獻檢索小組檢索的所有相關材料,並且廣泛徵集技術規範制定完成之後的使用各方比如各級醫院、藥品生產企業和科學研究單位的建議和意見,形成技術規範的討論稿。

撰寫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根據標準化管理的要求,為了使技術規範更具公認性,召集技術規範指導委員會專家對技術規範討論稿進行專家論證,以期討論稿進行修正完善,撰寫工作組對指導委員會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細緻的推敲和反覆討論。

經反覆討論之後,運用由中國標準出版社,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白殿一教授主編的《標準的編寫》一書中附錄6中的“標準編寫模板TCS2009”及使用指南進行編制,使編寫的技術規範符合GB/T1.1規定的標準要求,形成徵求意見稿。

在標準編寫時應當注意,標準的條文應用詞準確,條理清楚,邏輯嚴謹。語言描述準確、規範是制定標準的最基本要求。標準是用語言文字來表達信息的,它對語言描述的要求特別苛刻,標準的語言和表達形式應儘可能的簡單,明瞭,易懂,還應注意避免使用口語化的措辭,一是要清楚的表達信息,一是不容許出現異議。標準文本的表述要有很強的邏輯性,用詞禁忌模稜兩可,防止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對標準內容產生不同的理解。具體可以參考GB/T1.6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達規則。

技術規範意見徵求在形成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之後,需進行必要的內部驗證,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公開,網絡,問卷調研等形式廣泛徵求意見。在完成技術規範的徵求意見之後需對徵求的意見進行歸納彙總和研究處理,形成意見彙總處理表,對於未採納意見的,應當説明理由,對於技術規範進行了重大修改的,應當再次徵求意見。

形成技術規範送審稿根據技術規範徵求意見,對意見進行逐一認真分析後,再進行意見的彙總處理,形成技術規範送審稿。

3.3.6審查、批准、出版、複審

由於技術規範的審查,批准,出版及使用和複審,均屬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行為,因此僅需按照其流程具體操作即可。

4討論

在中醫藥科研成果向技術規範轉化時,遴選具備技術規範轉化潛質的中醫藥科研成果對於技術規範的轉化至關重要,本研究通過檢索相關文獻,法規和政策,借鑑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承擔的“十一五”科技專項課題“國家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試點及研製”中“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潛力分析方法”,結合中醫藥的特點,初步擬定出適合於判斷中醫藥科研成果能否轉化為技術規範的原則和條目。然而在今後的相關研究中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和深入探討,迫切需要進行中醫藥科研成果向標準轉化評價系統的研究,建立適合中醫藥發展的相關評價指標體系,採用適當的評價方法,科學合理的做出評價,更好得確定應當重點進行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的項目。

然而大部分標準化的學術論文目前都還停留在對標準化工作的初級探討、經驗總結及具體標準的討論方面,對於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轉化路徑深入研究很少,使得中醫藥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的機制尚未完全建立。政府支持的中醫藥科研計劃從立項到科技成果產出,標準計劃立項到標準批准,是兩條互不相關、各自獨立的過程鏈,很多中醫藥技術成果中亟需形成標準的內容未能進入我國的標準的制定程序中來。科研院所的廣大科研工作者承擔着繁重的科研任務,根本就沒有時間和精力來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為標準,更缺乏這方面的有效經驗,造成了大學研發的科研成果得不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加之我國僵化的科研體制管理模式,立項專家往往忽視科研的應用性,容易導致高校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相脱節,從而無法實現科研成果的有效轉化。因此應當在今後的工作中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標準化管理體制,加強科研成果的利用和資源的整合,系統梳理科研進展及成果,建立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的機制,加大科研成果向中醫藥標準轉化的力度,真正體現科技創新對於中醫藥的支持和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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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技術論文 篇五

關 鍵 詞: 遠德玉;技術過程論;技術創新;過程創新

遠德玉教授是我國較早開展技術論研究的學者,在30年的技術論研究生涯中,率先提出“技術是一個過程”的觀點,在《論技術》、《技術選擇論》等著作中,同陳昌曙教授一起全面闡述了技術的動態過程論思想。在同日本學者進行比較技術研究的過程中,進一步發展了技術過程論思想,並結合國內技術創新實踐,拓展了技術過程論思想,開闢了技術創新哲學研究的新領域。今天,比較全面地回顧和評述遠德玉教授技術過程論思想的發展歷程、主要貢獻和理論特色,對於我們將來能在一個比較高的起點上從事技術論或技術哲學研究,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技術過程論的研究脈絡

遠德玉教授,1934年4月13日出生,遼寧省枱安縣人。1953年畢業於阜新煤礦學校,同年考入東北工學院(現東北大學)採礦專修科學習。大學畢業後,留校做院刊的當時,陳昌曙教授寫成的科學家故事經常在院刊刊登,“文化大革命”中遠德玉教授因此曾被指責為為資產階級學術權威樹碑立傳而受到批判。不過,也正是在這個時期,遠德玉教授開始接觸科技史,閲讀了一些科技史的書籍,並進一步對科技史產生了興趣。1970—1975年,遠德玉教授在採礦系教改組工作,其間對工程技術的一般規律進行了探討。

粉碎“四人幫”後,東北工學院成立了自然辯證法研究室,1978年春,遠德玉教授來到自然辯證法研究室工作。1979年4月,遠德玉教授參加了在華中工學院召開的第一屆全國技術史學術會議,並向會議提交了論文《科學技術史中幾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同年,遠德玉教授到北京圖書館查閲資料,在查閲日文雜誌時,發現了日本《技術與人間》雜誌刊登的關於技術論方面的文章。在自然科學史研究所資料室同志的幫助下,他詳細查閲了相關的日文書籍。回到學校後,遠德玉教授向自然辯證法研究室的老師彙報了關於日本技術論的研究動向。接着,他又同懂俄文和略懂英文的同志去北京,查閲並複印英文、俄文、法文資料,專門組織有關老師翻譯,後來結集出版,這便是1980年第5輯《科學與哲學》(研究資料)。該輯研究資料對國外有關技術論、技術科學、技術史與技術管理方面的文章進行了介紹,成為全國最早發表技術論的譯文集。後來,遠德玉教授還同自然辯證法研究室的其他老師編譯了1985年第2輯《科學與哲學》(研究資料),對國外技術哲學的發展概況、技術論的歷史爭論等進行了介紹。

1981年11月,遠德玉教授參加在蘇州舉行的第二屆全國技術史學術討論會,提交論文《技術是一個過程略論技術史與技術論研究》,首次提出了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的觀點。1982年,遠德玉教授在《技術是一個獨立的研究對象》的文章中認為,應該把技術作為一個獨立的對象,需要從不同角度開展技術論的研究[1]。1983年,遠德玉教授完成論文《關於技術本質屬性的探討》,該文從過程論的視角分析了技術的本質和屬性[2]。1984年10月,第三屆全國技術史會議在安徽黃山舉行,遠德玉教授向會議提交了題為《歷史中的技術》的論文,分析了不同時代技術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點,明確提出技術概念是一個歷史性的範疇[3]。

1986年,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了遠德玉教授與陳昌曙教授合著的《論技術》一書,該書進一步論證了技術是一個過程的觀點。在該書的後記部分,作者這樣寫道:“它雖然由我們執筆完成,但應該説這是東北工學院自然辯證法研究室集體智慧的結晶。……日本技術論學者的著作給了我們很大啟發。特別是日本帝京大學教授、東北工學院名譽教授星野芳郎先生的著作和思想給了我們很多教益”[4]323。在此,遠德玉教授明確表述了他的技術論思想的主要理論來源。也許是由於受到日本技術論影響較深的緣故,遠德玉教授比較主張用“技術論”而不是用“技術哲學”來表示自己的研究成果[3]。

1986—1989年,陳昌曙教授、遠德玉教授等同日本學者星野芳郎、林武等開展了“中日技術發展與遼寧技術改造戰略思想研究”,這是他們與國外學者合作研究的第一個課題,《中日企業技術創新比較》是中方研究報告,由日本文化交流基金資助,東北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星野芳郎則以“中日技術發展的政治經濟背景”為題完成了研究報告並在日本出版,1995年,日本文化交流基金資助出版了該書的中文版《技術發展的政治經濟背景》。中日雙方的比較技術研究,加快了中國學者對日本技術論的瞭解,同時也促進了遠德玉教授對中國現實問題的深入研究。此後,他陸續承擔遼寧省和瀋陽市關於企業技術創新的實證和對策研究,並開展校企之間的合作研究。

1990年4月,陳昌曙教授與遠德玉教授共同完成《技術選擇論》一書,由遼寧人民出版社於1991年出版,遠德玉教授執筆完成“企業在技術選擇中生存和發展”、“技術發展戰略的選擇”兩章的內容,在該書中,他初步區分了技術發明與技術創新,提出企業技術活動的中心環節,是如何把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並實現經濟增長,即做到技術創新[5]。

1991年,陳昌曙教授主持申報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我國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動力和能力研究”獲得批准,遠德玉教授是主要的完成人,1993年結題報告完成。但由此啟動的技術創新研究卻一直繼續下來,並不斷取得新的成果。1994年,遠德玉教授開始招收“技術論與企業技術創新”方向的博士生,在他的指導下,先後完成16篇“技術論與企業技術創新”方向的博士學位論文(到2007年9月,共有23名博士生畢業)。

2001年,遠德玉教授承擔國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九五規劃基金課題“技術創新與產業結構優化研究”,2004年8月結題。該課題對技術過程論思想進行了細緻的梳理,在技術過程論的基礎上分析了技術與產業的關係,從而把技術、產業技術、技術創新與產業聯繫起來。2005年末,遠德玉教授同丁雲龍、馬強共同完成國家“十五”出版重點選題《產業技術論》,對產業技術這一技術的最終狀態進行了整體的深入研究。

二、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

關於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的觀點,是遠德玉教授在1981年參加第二屆全國技術史學術討論會時提交的論文《技術是一個過程略論技術史與技術論研究》中首次提出來的。1982年,遠德玉教授在《技術是一個獨立的研究對象》的文章中提出,把技術列為科學的一個層次是不妥當的,需要從技術的角度來研究技術與社會、生產、經濟、哲學的關係,我國也應該像日本、蘇聯和美國技術界、哲學界對技術的整體研究一樣,把技術作為一個獨立的對象,從不同角度大力開展技術自身規律的探討,即開展技術論的研究,包括技術體系學的研究和技術社會學的研究兩個方面[1]。

技術是一個過程的思想,是理解技術本質屬性的關鍵。也許正是基於這樣的思考,這個命題提出後即受到了一些學者的批評。有的學者認為,説技術是一個過程不過是一種空泛的議論,難道一切事物不都是過程嗎?説技術是一個過程又有什麼確定的、特殊的意義呢?對此,遠德玉教授在許多場合都進行了回答。1984年10月,第三屆全國技術史會議在安徽黃山舉行,遠德玉教授向會議提交了題為《歷史中的技術》的論文,分析了原始時代、工匠時代和近代技術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點,提出技術概念是一個歷史性的範疇,它本身是在不斷髮展變化的,人們對技術的不同理解,是由於技術形態的不同引起的;不同時期人們側重於技術的某一形態,便產生了不同的技術理解。該文可以看做是對三年前提出的技術過程論的補充,也是對技術過程論批評者的回答。

遠德玉教授提出,技術是一個過程是在對既已存在的有關技術的定義分析基礎上作出的。既已存在的定義往往是從一個側面對技術作的“靜態分析”,通過對技術的靜態分析,認識構成技術的要素,對於理解什麼是技術是有益的,而且在實際生活中也可以着重從某一種要素來説明某種類型的技術活動。然而,這些説法只是指明瞭技術的某一個方面,而不是技術的全部,也不是技術的本質。技術乃是一個由諸多要素構成的、有內在聯繫的系統,而且是一個動態系統,是作為過程的技術[4]52-53。“技術作為一個系統,作為一個動態的過程,這是認識技術本質時的基本觀點,而且也是符合現代系統論的思想的。”按照系統論的觀點,任何一個系統都有輸入和輸出,輸出是輸入的結果。技術作為一個系統輸入的是物質、能量和信息,在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運動過程中,經過處理和控制,輸出的是經過加工改造了的物質、能量和信息。技術系統的基本功能就是在於實現從輸入到輸出的轉變。而物質、能量、信息的變化和運動都需要時間的積累,都要有一個演化過程,因此,“技術必然是一個動態系統”。只有把技術如實地看做一個系統或過程,才能揭示技術的本質和特徵,並且為技術論的研究打開新的局面[4]55。

在1992年全國科技成果產業化研討會上,遠德玉教授發表《技術創新的工藝性研究》一文,又對有關技術是一個過程的非議進行了公開回答。文章指出:“當科學技術成果商品化的問題日益受到重視,並廣泛開展技術創新研究之後,技術過程論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了。技術本來就是表現為多種形態的,知識形態的,物化形態的,有形的和無形的,潛在的和現實的,從發明到一品技術再到多品技術。技術形態的轉化就是它向生產力的轉化過程,也是技術本身的不斷完善化過程。……技術之所以需要和可能進行創新,就是因為技術本來就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技術創新實質上就是在技術原理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技術形態的轉化過程。”[6] 因此,“對技術作靜態的考察,只是關注技術的一種形態,或關注技術的一個要素,或關注技術的最後結果,因而是片面的。當然,這裏絕沒有否定靜態考察的價值。在特定條件下技術便有特定形態,對特定形態的技術作靜態考察是必須的,但它所考察的並不是技術的全部,技術的全部乃是多種技術形態的總和”[3]。

在《論技術》一書中,遠德玉教授對技術是一個動態過程的含義進行了三方面概括。①技術是指發明、設計本身就是一個從無形技術向有形技術轉化、從潛在技術向現實技術轉化的過程。全面理解技術,必須看到無形技術與有形技術、潛在技術與現實技術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無形技術與有形技術、潛在技術與現實技術只是技術過程的不同發展階段,它們各有其自己的特點,如果只對技術作靜態分析,就會引發關於技術本質的各種爭論。②技術是指技術軟件與技術硬件只有在動態過程中才能結合起來。技術軟件是在同硬件的結合過程中產生出來的,也只有在同硬件結合的過程中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技術系統。因此,技術是軟件與硬件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③技術是知識、能力、物質手段不斷更新的過程。在人和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人們有目的地使知識、能力、物質手段結合起來變革自然,創造出人工物;在人們創造人工物的過程中,又會總結前一階段的經驗,從而產生出新的知識,積累新的經驗,獲得新的能力。如此不斷反覆和反饋,技術就不斷進步,由低級發展到高級[4]62-65。在《技術過程論的再思考》一文中,遠德玉教授對技術是一個過程又增加了一條概括,即:技術是目的與手段在動態過程中的統一。技術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是人為所設定的目的尋求手段的過程,又是有了手段尋求新目的的過程。目的與手段的矛盾是技術實踐活動中的基本矛盾,二者的統一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統一,由此才有技術形態的不斷變化,並可以説明技術發展是一個無限的歷史過程[3]。

基於以上的分析,遠德玉教授在新近出版的《產業技術論》中進一步把技術的基本內涵概括為:技術存在於動態過程中,技術是一種過程性的存在。這樣的概括有助於把技術是過程性存在同技術是實體性存在、知識性存在和活動性存在區別開來[7]7。遠德玉教授曾經提出,關於技術的存在形態,人們往往只注意了技術的結果,並把技術的結果看成是技術本身。這樣的後果是把技術看做一種靜止的實體。正像人們只能從新陳代謝的過程中真正理解生命的本質一樣,人們也只能在主體因素與客體因素相結合的過程中瞭解技術的本質。必須把技術看做是人類從主觀到客觀的一種實踐活動,技術是一個人類實踐的動態過程,技術在人類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才體現出自己的面目[2]。總之,技術不僅存在於發明活動和過程中,還存在於技術創新活動和過程之中,更存在於生產與產業活動過程之中。如何把發明與創新、技術與生產統一起來理解技術,則是當代技術哲學與技術社會學研究的重大課題[7]5。

三、作為中日技術發展比較的引申與技術動態過程

的展開的技術創新關於技術創新的研究,是開展中日技術發展比較的結論,更是技術過程論的邏輯結果。

早在1983年7月,東北工學院技術與社會研究所就特別邀請日本帝京大學教授、技術評論家星野芳郎來華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講學,以便深入瞭解日本戰後技術發展的歷史經驗。1986—1989年,陳昌曙教授、遠德玉教授同日本學者星野芳郎、林武等開展了“中日技術發展與遼寧技術改造戰略思想研究”,中日雙方學者通過多次互訪與多次到中日企業生產現場的考察,較為深入地瞭解了中日技術發展的歷史和現實。在《中日企業技術創新比較》一書中,遠德玉教授介紹了研究得出的幾點基本結論:一是中國在技術、經濟上與日本以及其他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二是中國與日本以及其他發達國家在技術上的差距,主要地表現在批量生產技術的落後以及基礎技術的落後;三是技術存在着不同的類型,只有企業不斷地進行技術創新,依靠改良提高型技術,才能有力地促進經濟騰飛[8]3。根據日本學者森谷正規對技術水平和技術開發能力水平的界定[9],遠德玉教授把技術水平和技術開發能力水平的總和稱做技術實力,提出技術實力可以用發明的潛力和水平、樣品製造技術的潛力和水平、開發的潛力和水平、批量生產技術的潛力和水平來表徵,據此得出結論:中日之間技術實力上的差距是由技術開發的潛力和水平的不同而開始出現的,日本在技術開發的潛力和水平方面大大高於中國,而且在生產技術尤其是批量生產技術方面的水平更是強於中國。中國生產技術的落後突出地表現在基礎技術落後,而基礎技術是支持整個生產技術的基礎[8]17-23。遠德玉教授還描述了中日技術實力方面的現實狀況:中國在發明能力和水平方面略高於日本,樣品製造水平方面不相上下,中國在技術開發能力和水平(即發明成果商品化)方面要低於日本一個數量級,在生產技術水平方面則要相差兩個數量級[8]26。產品開發與樣品製造是技術創新的前期階段,其創新能力對後續創新的成功與否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的差異性是中日在生產技術方面出現差距的直接原因。因此,從中日技術發展的比較研究,必然會引向對技術創新的研究。

更為重要的是,技術創新是技術過程論展開的必然結論。在技術過程論看來,技術的形態包括:技術構想、技術發明、設計、試製或試驗、生產技術、產業技術等。由主觀技術構想、創意而產生的技術發明是技術的初始形態,必須經過設計、試製和試驗加以客觀化、物質化,才能納入到生產勞動過程中去,成為生產技術。然而,單一的生產技術仍不能實現技術的最終目的,因為它只能完成產品生產的一部分或一個環節,必須有許多與之相匹配的一系列生產技術才能形成產品和服務;只有多種生產技術的綜合,即完成生產技術的體系化或形成產業技術,才能實現技術的最終目的[10]。也就是説,技術發明只是技術的初始狀態,通過創新使其產業化變為產業技術,成為技術的最終狀態,才能真正發揮技術的功能和作用[7]6。由此必然會合乎邏輯地過渡到技術創新的研究,因為技術創新實質上就是在技術原理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技術形態的轉化過程。

從過程創新的角度,遠德玉教授把技術創新的內容理解為包括技術本身的、經濟的以及管理的創新的結合。技術創新首先是技術本身的過程創新,包括技術本身的不斷完善化過程,又包括該項技術同相關的一系列技術結合實現體系化的過程;其次是經濟的過程創新,包括一系列的經濟決策與經濟行為的創新;再次是管理的過程創新,它使得生產過程中技術的諸要素、生產力的諸要素得以完善地組織、協調、平衡和配置,實現生產經營系統在功能和結構上的整體優化。只有三者的有機結合,才能實現技術成果的商品化,使技術變為直接生產力[6]。由於技術創新是一種呈現為某些階段性的連續的漸進過程,因而研究不同階段的創新特徵、內容和方法,對於人們弄清技術創新的規律和規則,並按照這些規律和規則進行創新,從而縮短從發明到商業應用的時間,就是極為有益的。正因如此,遠德玉教授積極倡導進行技術創新的工藝性研究,並提出了創新工藝研究的課題,包括如何對技術的、經濟的、管理的三類過程創新的結合及其階段性的研究,如何認識創新的內容隨着創新階段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特點、規律,如何探求創新過程不同階段所採用的創新方法和手段。

在《技術創新的特質與功能》一文中,遠德玉教授提出,技術創新是一種創造自有知識產權包括創造出專有技術、專利技術、商標、商譽等等的技術經濟活動,能否創造出自有知識產權是技術創新與單純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相區別的根本標誌;技術創新過程是多種知識的組合,諸如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商標、企業商譽以及專有技術等,只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服務,才能獲得壟斷利潤,並從自有知識產權的轉讓中獲得收益,也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11]。

技術創新是發明成果在商業上的應用過程,是發明成果發生轉化的過程,是技術發明變為生產技術和產業技術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技術的目的性在變化,技術的各種要素在變化,該技術與其他技術之間的關係在變化,而不是固定不變的發明成果在商業上的簡單應用。當產業技術生成變為產業中的技術,併成為產業的一個要素之後,技術的生成與轉化過程便結束了,作為技術的創造活動結束了,但又開始了產業的創造過程[7]25。產業技術的系統化不僅要考慮技術本身的結構和功能系統,還要考慮生產要素的供給系統,更要考慮消費者的購買能力、喜好和習慣等多種要素[7]27。對此,遠德玉教授在《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田字型模式與動力機制》一文中,通過田字型轉化模型説明,科學原理轉化為生產技術需要經歷:①橫向的三個階段的轉化過程,即科學原理向技術原理的轉化,技術原理向技術發明的轉化,技術發明向生產技術的轉化;②縱向的三種形態的轉化過程,即科學形態從科學原理技術原理技術發明的轉化過程,技術形態從技術原理技術發明生產技術的轉化過程,人的目的性從抽象到具體的轉化過程。因此,從技術發明轉化為生產技術是技術的體系化和社會化的過程[12]。

在《產業技術論》一書中,遠德玉教授進一步討論了田字型轉化模型中的橫向轉化過程,認為該過程大致包括如下三個階段:自然因果性向技術原理的轉化,技術原理向技術發明的轉化,技術發明向產業技術的轉化。在這個過程中,只有達到功效性要求的發明,才有了轉化為產業技術的可能性;而產業技術才是技術的完善化形態,也是技術體系化的標誌[7]16-18。

遠德玉教授認為,產業技術是生產技術的體系化,是多種生產技術組成的系統。產業技術的基本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①產業技術是體系化了的技術;②產業技術是社會化了的技術;③產?業技術具有直接生產力功能;④與生產技術相比,產業技術是具有獨特性的技術。他提出,以為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技術就是產業化了,從而中止了創新過程,將使創新半途而廢;以為有了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生產技術,只要引進過來不經過生產條件的重新組合就可以完全應用,就不是真正理解技術創新[10]。因此,正確理解產業技術是完整準確地理解技術創新過程的關鍵。承認技術過程論,必須承認技術形態論。技術本來就有多種形態,產業技術是技術完善化的形態。只有產業技術,才能製造出產品和服務,並形成現實生產力,真正顯示出技術的社會功能。以技術作為整體來研究的技術論(包括技術哲學與技術社會學)如果不研究產業技術,便難以揭示技術的本質、屬性和功能價值[7]1。

總之,技術創新不僅是技術產業化的過程,而且是技術商業化和社會化的過程,是這三個過程的統一。技術創新既是按照合目的的自然規律性技術原理進行產業化的過程,又是按社會經濟規律的社會建構過程。把技術創新看做是科學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社會化過程、產業化過程和商品化過程,是技術創新研究視角改變和研究新範式得以確立的方法論基礎,也是技術創新的哲學研究同經濟學的和管理學的技術創新研究區別開來的標誌。

四、啟示

以上簡略地回顧了遠德玉教授從事技術論研究30年的歷程,並對其技術過程論思想進行了簡要的評析,從中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的啟示。

啟示一:堅持研究路徑的一貫性才能少走彎路並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遠德玉教授在談到《產業技術論》一書的撰寫經過時説,一個研究者不能既在東山養鳥,又想去西溝釣魚,總要有一個比較確定的研究方向,並形成自己的研究路徑。研究路徑的慣性使得研究既有階段性,又有連續性[7]1。遠德玉教授在30年的技術論研究歷程中正是這樣走過的。從20世紀80年代初提出“技術是一個過程”的觀點,到把技術看做一個獨立的研究對象並探討技術的本質屬性、技術的社會價值與技術觀,再到探究技術論的研究領域與性質;從戰後中日技術發展戰略思想的比較研究,到中日企業技術創新比較研究,再到產業技術論的研究;可以説,無論是對技術的宏觀思考,還是對技術的微觀分析,他都堅持了這一基本的研究路徑。

啟示二:努力追蹤國外學術研究前沿才能在一個高起點上展開研究。陳昌曙教授指出,如果不十分重視瞭解歐美技術哲學發展的動態,不盡力追蹤學科前沿,就不可能在前人和他人成就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有新意的見解,乃至幾乎不能從事這門學科的研究[13]。遠德玉教授的技術過程論思想是在借鑑和吸收日本技術論思想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由於所學外語為日語,因此他能夠直接閲讀的外文文獻便是日語資料。早在20世紀20年代,日本就有了“技術論”的名稱,40年代前後,圍繞技術的本質,日本開展了技術論的論戰,因而積累了較為豐富的技術論資料。通過與星野芳郎、林武等日本技術論學者開展中日技術的比較研究以及閲讀日語文獻,遠德玉教授較好地把握了日本技術論發展的前沿,從而為自己的技術過程論思想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啟示三:不斷夯實技術史的基礎才能拓寬技術論研究的視野。遠德玉教授對於技術論的研究是在技術史的基礎上展開的,“技術是一個過程”的觀點就是在全國第二屆技術史學術討論會上最先提出,並在全國第三屆技術史學術討論會上加以拓展和深化的。他在向中國科學技術史學會第二次代表大會(1983年10月)提交的《技術史與技術論》一文中提出,技術論既可以説是技術史的現代化部分,又有時論的特性。技術史和技術論是相互促進的兩個獨立學科,技術論要以技術史特別是近代技術史作為基礎,技術史的研究必將促進技術論的研究。同時,技術論的研究成果,也為明確技術史的研究對象,解決技術史的分期,探討技術發展的規律性,提供新的思想[14]。在《關於技術創新史研究的斷想》(未公開發表)一文中,他更提出不僅要研究發明應用的社會史,還要研究創新過程的社會史,即研究發明成果的產品化史、商品化史、產業化史。因此,只有紮根於技術史和技術創新史的沃土,認真研究歷史中的技術和歷史上的技術創新,理性地概括我國技術發展實踐和我國技術創新實際,才能找到適合於中國的技術發展理論和創新模式,也才能找到適合中國歷史發展的技術創新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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