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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論文(新版多篇)

欄目: 經濟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2.6W

經濟法論文(新版多篇)

經濟法論文 篇一

摘要:基於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和模式,瀋陽城市學院經管類專業在經濟法課程設置改革方面注重法律應用能力的培養,使學生具有從經濟法角度獨立思維的能力以及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經濟法問題的能力;課堂採用案例教學、分組彙報等教學模式,切實適應經濟法律型人才的需求。

關鍵詞: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案例教學

瀋陽城市學院作為一所瀋陽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注重以培養應用性人才為目標,貼合社會、實際的要求,開設經濟法課程作為經管類學生的必修課,有力地迎合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對應用型人才的需求。

一、經濟法課程設置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經濟法是對於法學和經濟學科有深遠意義的一門基礎課,它是法學理論知識如何在社會主義經濟下發展的一個分支。目前絕大部分高校將該課程定為專業必修課程,在教學過程中,經濟法課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課程設計不合理。我國大部分高校經管類專業的學生的經濟法課程由法學教師講授,但由於法學教師對於該類學生的培養方向瞭解不深,從而產生教學內容沒有針對特定的教學對象,難以適應社會發展對於專業人才需要。在這種形式下,鼓勵經管類專業老師講授本專業的學生,這樣更能從學生對於知識的結構和認知能力上做調整適用於本專業學生的經濟法課程,同時經管類專業老師能從經濟角度出發聯繫法學的基礎理論,進而使學生更好地理解經濟法相關內容。目前瀋陽城市學院基於課程改革安排經管類專業教師講授經濟法課程。

(二)學時分配不足。國內大部分高校經管類專業學生學習的經濟法內容相比較寬泛,包含章節多。經濟法相關教學書籍都在12章左右,開設48學時或64學時的經濟法課程,分配學時不夠。建議經管類專業教師在規定學時裏以經濟法的基礎理論等重要章節進行講授,實行精講精煉、理論聯繫實際,多配合案例教學,使學生們能夠做到充分理解所學理論並能夠進行實際應用。同時增加課外輔導答疑的方式來彌補經濟法學時不足的問題。

(三)教學方法單一。傳統的經濟法教學普遍沿襲“填鴨式”的教學模式,以講授為主要形式,內容比較枯燥,學生參與度不高,進而影響學生主動學、動手學的積極性。其次,在經濟法案例教學中,案例與實際貼合度不強,或是理論部分講授不充分,知識點難以理解,教師引導方式不恰當等問題,導致學生參與不積極。為培養經濟法律型人才,落實瀋陽城市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的目標,授課中融合經濟法真實案例,實現課堂上案例與講授相結合的模式。同時配合講練結合、分組討論等模式實現課堂上教學互動,增加學生學習積極性以及對知識點的理解程度。

二、經濟法教學的改革策略

針對經濟法課程現狀存在的問題,如何來進行解決就成為重中之重。

(一)合理規劃經濟法教學總學時,在一學期48或者64課時範圍內要完成經濟法全方位的授課,教學質量會受到一定影響。基於此,我認為應從兩方面着手:第一,參照教材減少相應的教學內容,刪減章節,主要集中在經濟法律的基礎理論部分進行講授,即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內容,使得在合理分配的學時內能夠充分達到讓學生們理解法律理論和相關的應用。

(二)利用課餘時間開展經濟法課外教學活動,比如課外輔導答疑、作業和小組討論活動,高校學生是具有較強的獨立自主學習能力的學習羣體,合理地設置課外作業或小組討論活動,對於在學習過程中發現疑難問題可以得到一個解決的途徑;或是可以通過老師當面指導或是網上溝通的方式去解決在課程中難以理解的知識點。總體上,開展課外教學活動以及老師課外指導可以彌補課內學時量不足帶來的弊端。

(三)改變傳統經濟法的教學理念,靈活教學過程中的形式。參照美國、英國、澳洲教學的理念,在課堂中,增加案例教學法,講練結合等互動模式,推行實踐性教學活動。隨着經濟法知識的應用領域的推廣,在教學模式中如何創新、改革,以適應當前的教學形勢成為經濟法教學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問題。1.以案例教學為重點,進一步優化教學方法。經濟法教學以培養着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具有理論與實踐雙重性。大力推廣案例教學,搭建“真實案例引導-聯繫法律理論-精講精練、師生互動”課堂平台,在教學的實施效果上要有淺入深,結合生活中易理解且與貼近的真實案例進行引導式教學,從而引導學生思考;再者,案例教學儘量採用多媒體、影像等形式,或是以講故事的模式引入,把學生帶入情景模式中;案例教學的目的是通過實際案例的引導,結合理論知識的運用,幫助同學們理解知識點在實際案例中的應用。2.注重學生應用能力的培養。多在課堂上增加在經濟法過程中實際判例的視頻,讓學生們從實際角度出發瞭解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挑戰,以及在實際案例中如何運用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去獨立思考以及分析和解決相關問題。3.改革考核形式建立在學生對於基本理論的掌握、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基礎上進行設置,瀋陽城市學院以考試考核形式佔總成績40%的比例進行。考試題型以案例分析為主,考查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分析、運用和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經濟法教學改革是一個堅持不懈、勢在必行的過程。需要不斷地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學習國外先進的教學理念,注重知識的應用和實用性,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使學生們在經濟法這門理論性較強的學科裏能夠真正做到學以致用。

經濟法論文 篇二

摘 要】經濟法的基本原則貫穿於經濟法的整個過程,是對經濟法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根本準則。當前學界對於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研究較為多元化,至今未能形成較為一致的意見。對於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提煉應當遵循一定的標準,必須立足於經濟法的特徵、本質以及價值理念,體現其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的根本任務和追求實質公平的價值觀,在表述上,應當符合經濟法的語境。根據這些標準,文章將經濟法

【關 鍵 詞】經濟法基本原則確定標準基本原則構成

一、經濟法基本原則概述

(一)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法的原則是法的要素之一,是由法所確立的在其調整一定社會關係時,在一定範圍內普遍適用的基本準則。經濟法的原則,則是指由經濟法所確立,在其調整特定的社會關係時所遵循的準則。法的原則有基本原則和局部性原則之分,經濟法的原則同樣分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和經濟法的局部性原則,我們探討的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涵蓋整個經濟法部門,該部門所有法律規範從其制定到實施全過程都要貫徹的經濟法原則。

(二)經濟法基本原則研究狀況評析

自改革開放以來,學界對於經濟法基本原則進行了諸多有益的探索,雖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未達成基本共識。對已有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主要有以下幾種代表性的觀點。

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資源優化配置原則、國家適度干預原則、社會本位原則、經濟民主原則、經濟公平原則、經濟效益原則、經濟安全原則以及可持續發展原則。

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平衡協調原則、維護公平競爭原則、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經濟法基本原則包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經濟民主原則、經濟公正原則、經濟安全原則。

二、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確定標準

在提煉經濟法基本原則時必須遵循一定的標準,否則基本原則的確立就會形成上述混亂的狀態,失去其應有的本原性和準則性。總體來講,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既要具備一般法律原則的規範性,又要反映經濟法的本質屬性。具體而言,應當有以下幾條標準。

法律規範性標準。所謂法律規範性標準,主要是針對當前一些學説把經濟學中的基本概念、原理照搬為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現象而提出。法的原則作為法的三大要素之一,本質上是法律規範,是法言法語。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也應如此,即首先必須先具備法的規範性,然後再反映其調整經濟領域的立法特性。

高度抽象性標準。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必須要有一定的高度性,要在經濟法的體系中起到一種提綱挈領的作用。法的基本原則往往體現着一個部門法的基本的精神、價值與本質,它不同於一般的法律規則,而是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與抽象性,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應該具有一定的高度。

特定性標準,即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應體現經濟法本質,經濟法本質上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確立,要能夠從理論上強調經濟法的這一本質屬性。這一方面表明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只適用於經濟法,另一方面也表明其他部門法的基本原則也不適用於經濟法。

三、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構成

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經濟法是一種能夠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協調的新制度,經濟法旗幟鮮明地以維護社會利益為己任,即所謂的“社會本位”。同時,鑑於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之法,經濟法對於社會利益的維護主要是指社會的經濟效益,而對於其他社會利益的維護則由社會法等其他法的部門承擔。國家適度干預原則經濟法本質上即為國家干預經濟之法,國家適度干預原則既強調國家應對進行干預,又強調國家的干預應當適度。國家的適度干預是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以及實現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的方法和手段,國家適度干預包含以下兩點。

首先,適度干預應當合法。任何類型的國家干預必須在主體、內容以及程序方面具有法律依據,具體來講,合法干預的內容包括:干預主體合法,即干預主體必須是法定的,除此之外,任何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不得為國家干預行為;干預行為合法,即干預主體必須依據憲法、法律規定或者授權為國家干預行為,不得與法律相牴觸,干預主體不得為自己或者特定機構創設無法律依據之干預行為;干預程序合法,即國家干預行為必須符合程序法規範的要求,使干預行為具有程序性,它是正確行使干預行為的根本保證。

其次,適度干預應當合理。所謂合理干預,是指國家干預行為必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凡是市場自身能夠調節的就無需進行干預,否則,必然會破壞市場經濟的基礎性作用。這是在合法干預基礎上更進一步的要求。合理干預主要包括干預範圍合理以及干預力度合理。干預範圍合理是指國家干預的範圍不應超出市場失靈的領域,包括信息失靈、壟斷、外部性、公共產品供應等問題。干預力度是決定干預績效的關鍵,力度不足必然導致預期的干預效果無法達到,力度過大則會影響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轉,這就需要政府根據市場失靈的程度,從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權衡考量。

(三)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原則

由於社會經濟總體由全部經濟主體即企業和個人構成,維護社會經濟總體效益必須注重維護而不是妨害廣大經濟主體的利益,否則維護社會總體效益便是一句空話。但是二者之間畢竟存在着矛盾衝突,因此經濟法的基本原則需要起到一種“衡平”的作用,在社會總體經濟效益和經濟法主體利益之間、在不同經濟法主體利益之間進行衡平,以最終實現經濟法主體利益的協調。因此,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原則的基本精神是,經濟法主體的依法作為或不作為對於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就應依法獲得相應的利益,即在增量利益的總和之中佔有一個相對合理的比例,以實現經濟法主體之間、經濟法主體與社會總體之間利益關係的配合適宜。

上述三條原則具有各自特定的內涵,相互之間也具有一定的邏輯關係。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原則體現了經濟法社會本位的理念,強調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是經濟法的根本任務。國家適度干預原則反映了經濟法為國家干預經濟之法的本質,認為國家適度干預是維護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和實現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的根本方法。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原則體現了經濟法實質公平的價值追求,在經濟法主體之間以及經濟法主體與社會整體之間尋求利益的平衡點,是經濟法的根本目的。

經濟法論文 篇三

摘要:在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經濟呈現了高速增長的趨勢,因而使得我國的經濟向全球發展。在世界經濟與科技飛速發展的條件下,在發展過程中,經濟全球化成為了主要的趨勢,所以發展趨勢有所轉變,經濟全球化對國際經濟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針對此情況,為了維護經濟的穩定與可持續發展,法律也發生了變動。因此,本文針對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問題進行了分析,為解決相關矛盾提供借鑑。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國際經濟法;問題

在國際經濟交往過程中,商品、服務和技術等在流通結算、税收和信貸等方面需要國際經濟法的約束與規範,那麼,在國際經濟活動以及關係中國際經濟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對國際經濟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隨之而來的就是一些矛盾與問題。基於此,必須對經濟全球化與國際法的問題加以思考,通過協調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之間的關係,不斷完善國際經濟法,從而為規範國際經濟活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實體規範

1、國際經濟法中國際法規範與國內法規範之間關係變化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趨勢下,需要對國際經濟法進行調整,使得國際經濟法更為規範。通常情況下,國際經濟法不但指的是國際經濟的關係,而且還包含了國內法規範以及國際法規範。在對國際經濟法進行調整使其更加規範時,必然造成國際經濟法當中的國內法規範和際法規範間的關係發生一定的變化。

第一,“WTO”組織的成立是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標誌[1]。WTO的建立原來屬於國內管理和控制的經濟活動,其在WTO管理的範疇內,所以國際經濟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第二,經濟全球化需要經濟發展和規範保持一致性。對於國際經濟法中國際法規範和國內法規範之間關係變化而言,體現了國內法規範要與國外法規範可以形成一體,確保全球經濟的目標與步調具有一致性,當全球的經濟發展能夠趨於同化,繼而使得經濟全球化處於良好的發展態勢。

第三,國際經濟法規範的範圍逐步擴大。當前,各個國家對經濟全球化予以了高度重視與關注。通過建立WTO,為經濟全球化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總之,在經濟全球化和WTO發展的過程中,使得國際經濟法規範的範圍逐漸擴大,國際經濟法也得到了廣泛的運用。

2、國際經濟法各部門間的聯繫十分密切目前,經濟全球化深受人們的支持和關注,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更為提倡經濟的自由化,為各國的各種經濟貿易和活動能夠相互促進與融合,繼而為刺激經濟的增長髮揮重要作用。由於經濟全球化為多種形式的經濟發展提供比較自由和寬泛的交流平台,基於此平台,國際經濟法要順應發展的趨勢,有關部門間能夠緊密的連續在一起,為不同經濟的發展和融合提供保障,具體表現如下:首先,投資和貿易措施的關係較為密切。一般來講,貿易和投資措施間的關係十分密切,投資是向市場提供服務和貨物的有效途徑,直接影響到貿易的規模和構成,也影響到貿易的發展方向。此外,貿易發展對投資的方向以及規模等也有深遠的影響。其次,投資貿易和環境間的關係比較密切。當前,環境是國際性的問題,人們在從事各種活動時,均考慮環境的問題,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之上,要充分考慮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環境問題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緊密的聯繫起來,WTO已經將環境問題納入到討論的範圍中,在發展貿易時,儘管有利於全球經濟的發展,然而,在發展期間,產生了資源濫用或者是開發過度等現象,造成生態環境受到破壞。投資貿易和環境問題的關係顯得尤為緊張,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面臨的主要問題。最後,投資和服務貿易、金融服務間的關係較為密切。在經濟發展中,金融業是發展的核心,金融服務是服務貿易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是金融業重點工作的方向與內容,因為金融服務所涉及的領域比較廣泛,包含了證券、銀行和保險等,諸多領域均和投資貿易緊密的聯繫在一起,金融服務採用的有伏案政策、措施等與投資貿易發展互相影響、作用[2]。

二、經濟全球化和國際法的執行機制

通常情況下,在實施經濟全球化以前,在國際經濟法中,由於國際法規範相對缺乏較為有力的執行機制,並且經濟全球化導致全球經濟的格局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使得國際經濟法的作用更加具有現實與實踐意義,所以對國際經濟法提出了嚴格的要求,特別是需要具備有關機制確保相關規則能夠順利實施。

1、WTO規則實施的方式通過組織和建立WTO,對協調國際經濟法和經濟全球化的問題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規定中的有關規則就顯得尤為重要,針對於WTO對規則的實施方式而言,WTO要求各國的經濟法措施不允許和其規則發生衝突,從而維護其他國家的根本利益。另外,WTO要求其遵循公正和統一等原則實施其規則。

2、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執行經濟全球化期間,如果想實現不同國家間的經濟相互交流比較困難,主要是國家間的信仰以及法律等有所區別,諸多差異性導致各國之間在經濟貿易時容易產生爭端。針對該情況,WTO通過構建比較有力的解決爭端機制,該機制是國際經濟法發展過程中重要的突破。當發揮瞭解決爭端機制的監督作用,一些違反國際經濟法的國家必然遭受國際社會的譴責,並且經濟發展也受到相應的影響,甚至是受到有關經濟的制裁[3]。總而言之,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對解決經濟全球化與國際經濟法之間的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由於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之間是相互作用的,而且相互影響,那麼,當世界經濟格局處於不斷的發展和轉變過程中,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間也隨之發生相應的變化,或者是存在一些問題。為了解決一系列的變化和問題,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充分利用各種執行機制,通過發揮執行機制的作用,有效的運用國際經濟法的規則,最終確保全球經濟可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奠定良好基礎,推動經濟全球化的順利發展

經濟法論文 篇四

在我國,消費者知情權被侵犯的案例屢見不鮮,很多消費者的基本權益難以得到保障,一些商家出於對利潤的貪婪,為獲取更大的利益,許多行為嚴重的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故而必須採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實現。只有在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基礎上,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律體系才會更加完善,更好的為消費者提供真實幫助,使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構建上升一個台階。

一、關於消費者知情權的概念釐清

消費者知情權是指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自然人、法人等享有的獲取信息的權利。簡而言之,消費者知情權是消費者的核心權利之一。在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時代科學技術的進步,消費者對於商品的差異化和個性化需求越來越高,產品和服務呈現出多樣性的發展趨勢。基於交易發生的主體不同,在不同的信息資源和處理技術水平下,產生的結果也會不同,所以就會產生信息不對稱現象。在當前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消費者的信息獲得來源比較單一,幾乎都是源於經營者的發佈,這樣就和產生很多問題。由於市場的激烈競爭和我國商品的的極大豐富,在信息不對稱下存在很大的商機和利潤空間,這時候商業經營者處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在不對稱的信息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潤,就產生了不會將商業信息全面而且真實的告訴消費者。

二、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經濟法意義

(一)維護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的商業氛圍

商業必然存在競爭,在競爭中就會出現淘汰,基於市場經濟的叢林法則,必然會出現優勝劣汰,經濟法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有着重要的意義。這樣做不僅可以維護社會公平,也可以營造良好的經濟氛圍,遵循市場發展規劃,維護經濟秩序。[1]如果消費者得不到有效的消費信息,無法再交易中佔據主動地位,進而在商事活動中忽略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部分情況下就出現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由此可以發現,只有加強對於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力度,弱化交易矛盾,才可以形成良好的交易環境。

(二)保護和發展生產力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目的

社會財富的創造離不開公民的勞動,如果市場經濟環境不公平,將對於弱勢羣體的勞動者來説將產生不公平交易,產生更多的花費,產生更多的勞動價值,降低勞動效益,進而勞動權利也的得不到有效保護。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有很多重要的意義,只有這樣才可以促進勞動能力和生產力的進步,保持一個穩定的經濟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三、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面臨的問題

綜上所述,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具有很多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但是目前在我國,受到長久以來形成的經濟模式影響和不良環境影響,在消費者知情權保障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

(一)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

在多年的經濟模式下,我國長期處於買方市場,在向市場經濟轉化的過程中一時間難以改變這些問題,這樣就造成了我國交易活動中經營者的強勢地位,不尊重消費者知情權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漠視這一消費者基本權利。[2]從另一個角度分析,在市場經濟完善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管理難以企及的地方,市場存在部門不正當競爭行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過程中,缺乏相關方面的法律機制和法規政策保障,同時也存在監管層監管不到位,造成了消費者知情權難以真正保護。

(二)商業祕密保護被濫用

隨着經濟的發展,商業祕密這一詞彙頻繁被經營者使用,成為某些拒絕行使知情權的藉口。我國早在1993就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在其中明確消費者知情權,但是在消費者現實生活中,對於商品的一般屬性和服務的基本性質都存在信息不明,信息不對稱現象發生。很多時候,商家和經營者都打着商業祕密的旗號,選擇性的無可奉告。但是有關商業祕密的界定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界定,可是經營者任然以此為藉口,不斷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在消費糾紛方而缺乏有效的解決方法

由於長久的消費習慣和社會風俗,我國的消費者大多不願意因為一些小事情與他人發生糾紛,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候,如果不是特別嚴重,也不會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有一些消費者文化程度低,對於法律不瞭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候,也不會維護自己合法權利。但是在市場經濟交易過程中,消費糾紛是難以避免的,所以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特別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害特別嚴重時候,必然會需要進行法律維權。[3]現行法律制度下,缺乏有效的解決方案,難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由於懲罰性賠償制度的不完善,法律後果比較輕薄,從側面也造成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

四、經濟法對消費者知情權有效保護的對策分析

(一)構建系統化的市場規制法

從經濟法的角度出發,我國的市場規制法還需要通過很多方面多角度進行完善。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作為市場交易的主體和只有參與者,必須對消費者權益加以重視,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但是,我國這一方面的條款還不夠完善,有必要增加有關法律條款已達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另一方面,生產經營者作為市場的強勢方,對於他們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應該加大懲戒力度,進而將他們肆無忌憚的侵害行為加以遏制,加強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工作。[4]簡而言之,在市場規則法律體系建設中,一方面明確懲罰性賠償的責任,另一方面,誇大適用範圍和處罰程度,以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二)強化政府職能,增強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力度

從政府角度出發,要釐清自己的職能和方向。當消費者知情權受到侵害時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投訴途徑暢通,反饋機制得當。政府應該加強對於此類行為的監管力度和懲處辦法,從質量抽查制度出發,加強對於不合格產品的處罰力度,將經營者和生產者定期進行等級評定和認證,鼓勵人民監督舉報,加強對於違法商家的曝光力度。

(三)支持消費者訴訟,開闢司法救濟途徑

對於消費者知情權訴訟,我國司法制度還不健全,比如對於消費者知情權訴訟方面的訴訟費用問題減免或者公益羣體訴訟的訴訟費用支出;從立法視角出發對於弱勢羣體消費者的保護出發制度構建,構建減免緩交訴訟費用制度;而且對於消費者權益訴訟中關於證據難舉證的問題,可以在法官同意下,消費者通過法律途徑加強證據證明力,進而加強維護自身合法權利不受侵害。[5]此外,還有必要加強司法救濟途徑,建立和完善消費者侵權案件的公益訴訟。通過多方面的途徑加強對消費者權利的保護,也是預防此類事件發生的重要途徑。綜上所述,在經濟法的視域下,我國消費者知情權保護方面還有很多問題和難點,但是針對這些現象,採取有效而且合理的措施十分重要。但是,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這是一項龐大而且系統工程,而且不可能只從保障知情權的角度出發,還涉及消費者的其他權利,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健全和修改。所以,在構建系統的市場規制法和有效的執法機構系統的過程中,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於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和訴訟問題的支撐。在這一基礎上,我國的消費者知情權將得到有效保護,為經濟法進一步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礎。

經濟法論文 篇五

摘要: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影響着世界各個國家對全球化進程的思考。近幾年來,全球經濟秩序一體化趨勢越來越明顯,為了保證各國權益以及和平合作,國際經濟法也必定會得到修改和完善。而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必然會對發展中國家產生影響。那麼,在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中,中國應當如何應對,關乎中國崛起的未來命運。本文對全球經濟秩序變革下國際經濟法發展的新趨向進行了研究。而中國對於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更應該認真研究相應對策,並修改相關法律,維護國家在世界中的主權地位和正當權益。中國應該如何爭取國際經濟新秩序也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關鍵詞:經濟秩序變革;國際經濟法;新趨向

一、引言

全球經濟秩序變革,是指為了使世界經濟整體進行有規律的發展變化、為了使世界各國公平地合作交易、為了使各國獲得正當的權益而建立的運行機制[1]。國際經濟法的出現,就是為了防止世界各國對於世界經濟貿易的干預,從而制定一系列的單邊國家、雙邊國家條例,或者多個國家之間的條例合約。國家在國際生活中,經濟之間的交往無處不在。為了加強在世界上的國際地位,對於世界經濟秩序改革和國際經濟法的新趨向的研究必不可少。經濟全球化給國際經濟關係帶來了緊迫感,國際經濟法的調整是必需的。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應該抓住經濟全球化變革的這一機遇。

二、全球經濟秩序變革的歷程

(一)全球經濟體系的調整

二十一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實力不斷地發展,而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發展並沒有那麼顯著,出現了長期以來經濟緩慢發展的現象。一戰以後,美國逐漸取代英國成為世界經濟霸主。英國實力大大減弱,而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由於戰爭的。影響,國家工業受到極大打擊。隨着這種形式不斷持續,推動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不可避免。20世紀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有所改善,但仍然有一些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到達危險邊緣。20世紀60年代以來,二戰以後,英美等發達國家進入了戰爭後修復時期,無暇顧及中國等亞洲國家,亞洲國家趁此空隙不斷髮展自己的經濟實力,使世界經濟格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亞洲的經濟發展得到快速發展,並在全世界產生不可小覷的影響力[2]。一些崛起的發展中國家對於世界經濟貿易法律秩序逐漸有了自己的話語權。特別是21世紀的中國,印度等國家,在近幾年大量引進外資,使國家的經濟能迅速融入國際市場。

(二)國際貨幣不斷演變

二戰以後,美國建立了世界經濟霸主地位並且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美元在國際上的地位等同於黃金。次貸危機爆發後,美國的主要經濟沒有減少,但是出現了少數人集中了社會的大部分財富。因此美國進行了相應的改革,但是受到波及的是海外在美投資人員,他們在美的一切投資即將受到貶值。這次危機沒有對美國的金融造成實質上的影響,卻徹底改變了美國金融體制,美元、日元、英鎊等貨幣受到了衝擊遭受貶值。在近幾年,隨着中國等發展中國家進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獲得相應的投票權,而以中國為主發展中國家的貨幣正在不斷往國際化方向發展,人民幣國際面臨着巨大機遇。

三、國際經濟法的新趨向

(一)增強影響力和約束力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依存關係變得更為重要,各國的經濟往來都是互利互助,。一個國家想要發展離不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互利雙贏”成為國際上一種新的形式。因此國際上需要制定大大小小的條約,用規範的法則來約束不良的行為。國際世貿組織的建立,使傳統的國際商貿關係範圍加大,並且擴展到多個領域中。比如服務貿易行業、金融貿易行業、技術貿易行業等領域[3]。隨着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之間的合作範圍變廣。國際經濟法也不斷地趨向具體化,形成了一個有效的運作規模。隨着全球一體化的加大,歐盟等貿易組織也不斷地影響國際經濟規則的制定。總而言之,國際經濟法將不斷地完善,它的影響力和約束力將不斷地增強,它將越來越具有權威性。

(二)加深各國相互合作關係

隨着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髮展,各國之間不斷加強合作關係。國際經濟法讓各國之間的聯繫更為緊密。也就是説一個國家的經濟受到了影響,那麼與它有經濟往來的同盟國家必定會受到大大小小的波及。國家之間緊密的合作關係有利於構建和諧的國際環境。每個對外開放的國家內的法律也都是不一樣的,但是為了加強市場化的改革,世界貿易組織國家同盟國之間應該對各自國內法律作出調整,以達到雙方合作的需要。

(三)國際經濟法和國內法律的滲透

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使得全球經濟法有了新的發展趨勢,國際經濟法的更新使其自身更具有權威性。各個國家為了實現國內市場和國際接軌,因此國內製定相關的法律要和國際經濟法接軌。國內的法律逐漸和國際經濟法聯繫越來越緊密。一個國家實力越強,在世界的地位越高,那麼相對應的它所制定的國內法律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國際經濟法的制定。如果有些成員國國內製定的法律和國際經濟法相沖突時,其必定會修改國內法律,使他們相互融合。

四、中國面臨的挑戰

我國經濟法深受經濟秩序變革的影響。在現實中,這種影響從表層上看是藉助經濟全球化提供的機會,中國經濟法可以通過吸收、借鑑其他經濟法實踐經驗來提升自己的內涵。從深層上看,則表現為中國經濟法通過迴應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對中國經濟安全的挑戰和對中國經濟主權的衝擊。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由於金融活動的趨利性和投機性,我國從事國際金融活動面臨巨大的風險

隨着全球經濟化發展,我國對外投資的金融公司必定會受到國外金融行業的衝擊,甚至會導致國外金融業進入我國金融市場。這樣一來,不僅導致我國國內金融市場被分割,還會導致較小的金融公司因為競爭不過外來的金融企業,而面臨倒閉。在全球化經濟秩序變革中,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壓力和衝擊較大。其中最大的問題和挑戰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地位上的國家主權受到衝擊。

(二)由於全球化時代各國經濟的關聯和依賴增強,我國必須面對全球化的經濟危機問題

跨國公司的進入,存在着控制我國某些產業產生威脅的可能。經濟全球化變革必然會導致國外企業湧入中國市場,這對我國企業來講形成了較大的威脅,加大了國內企業的競爭力和壓力。

(三)經濟全球化的變革,是我國面臨人才流失的威脅

人才的供應不足成為各個國家普遍存在的問題,在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外企業為了留住人才,提高優越的工作環境以及自身經濟實力。我國的根本性措施是依靠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和提高綜合國力來抵禦經濟風險的侵襲,而經濟法的積極迴應則是維護經濟安全不可缺少的制度性方案。

五、我國應當採取的措施

(一)使用法律解決貿易爭端

目前來説,我國的國際貿易糾紛解決機制仍然處於滯後狀態,遠遠落後於歐洲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在國際貿易爭端中應該敢於拿起國際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國對於世界貿易糾紛的法律建設工程應該投入大量精力是非常有必要的[4]。應該努力研究世界貿易各種規則並有效地利用國際貿易法解決世界貿易爭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減少損失,以此來維護我國國家主權。目前我國國內法律相對來説也是滯後的,必須加強對國內法律的修改和補充,以此來適應於全球經濟法的法律法規。我們國家還應該加強和周邊發展中國家的合作與交流,在國際法規的制定中應當積極參與和表現,做到真正公平合理地維護國際經濟秩序。

(二)積極參與國際經濟法的制定

在經濟全球化中,歐美等發達國家佔據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的地位還是比較低,影響較小。在傳統的世界經濟貿易體制中,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中沒有權利,要聽任強國的擺佈,發展中國家往往很難實現和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因此,我們要摒棄這種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發展中國家要想保證自身利益,就必須在國際經濟法的制定中積極主動,制定的國際經濟法要有利於自身的經濟發展,強調一切國家都有在國際經濟貿易中擁有平等的話語權和決策權。

(三)提高國家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

總的來説,我們國家科技還處於較低的水平。只有不斷加強國家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建設,國家在國際中的地位才不會受到影響。首先我們應該鼓勵科技的創新與發展,加大科技的投入力度以及加大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投入,只有如此才能保證國民經濟長期穩定地增長;大大引進海外科技人才,使他們為我們所用,為危機的發展重建積蓄力量;加強對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政府應該加強對企業的扶持,引導和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創新,鼓勵企業去競爭去發展;加強對教育的投入,我國教育事業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相對來説較大,國家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的貢獻,我們應該加大對專業性人才、技術性人才的培育,人才是國家核心競爭力。

六、結語

在面對全球經濟秩序的變革和世界經濟法的新趨向,市場競爭尤為激烈,但全球化經濟變革,也給國家的發展帶來了機遇,無論是以中國為主的發展中國家還是英美等資本主義國家,都能通過變革改變國家命運。身處變革浪潮中的中國,應該加大法律的建設,不斷擯棄陳舊的法律法規,不斷地更新法律、不斷地進行探索。另外,我國還應該不斷加強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合作關係,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國際經濟法的制定。在全球化經濟變革中,中國要抓住機遇,使全球經濟秩序變革朝着公平合理的方向發展。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應該抓住機遇,積極地參與到國際競爭與合作當中,不斷提高自身綜合國際實力,勇敢地迎接挑戰。

經濟法論文 篇六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伴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確立,越來越要求國家對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盲目★★與滯後進行調控,達到可持續發展目的,為此,如何完善及運用經濟法就成為了當下首要解決的問題。本文探討了經濟法的作用,就經濟法如何在宏觀調控中得以發揮進行分析與研究。

關鍵詞:宏觀調控;經濟法;市場經濟

新時期我國的經濟體制有了翻天覆地般變化,一方面要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完整性,突出體制作用,另一方面要確保市場環境符合經濟規律,利用法律加以完善和制約,因此,經濟法便隨之而來。當前,許多企業單位打法律的“擦邊球”,產品壟斷、惡意投標等現象十分常見,需要國家為此做出改變,以經濟法為準則,不斷髮揮宏觀調控的作用,力求打造一個良性競爭、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

一、經濟法對宏觀調控的影響

首先,經濟法為我國經濟帶來了監控作用。時代在變化,經濟在發展,越來越多的國家在符合自身經濟實際水平的情況下走出了國門,與他國之間進行貿易往來,經濟全球化成為了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對經濟全球化來説,利弊是共存的,各國的經濟聯繫已經成為了一個整體,也就意味着某國經濟隱患一旦爆發為經濟危機,其它國家難以獨善其身。因此如何有效把控經濟風險,是當前經濟形勢下不容忽視的問題。隨着經濟法的不斷成熟與完善,國家經濟存在的隱患與風險能夠有效避免甚至排除,從根本上保證了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特別是2008年的次貸危機對我國經濟的直接影響甚小,因此可以説,經濟法的作用十分顯著,使我國在全球化經濟的浪潮中穩如泰山。

其次,經濟法對市場經濟的影響。改革開放後,我國逐漸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從而使我國經濟結構產生了質的改變,一躍成為世界經濟大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成效固然可觀,但是其中存在的客觀問題也是需要我們進行了解的。當前我國市場環境並不樂觀,存在惡意競爭的現象,如企業只顧眼前利益,壟斷市場後降低生產成本並以高價賣出,這種變向獲取經濟利益的不良行為一方面使消費者蒙受不白之冤,另一方面打破了市場原有的經濟秩序,嚴重破壞了市場環境。經濟的存在能夠抵制不良商家的不法行為,政府在經濟法的引導下,利用宏觀調控職能保證了消費者的權益,使市場經濟得以良性發展。

最後,經濟法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體現。單就我國而言,要保證政治經濟穩步前進,體現社會主義理論的構造,需要確立一個與之對應的體系,法制建設正是該體系的重要內容。社會主義國家的發展離不開法律的援助,經濟法作為我國法制體系的重要一環從經濟方面對法律進行查缺補漏,不僅保證了政府宏觀調控職能得以發揮,也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

二、經濟法在宏觀調控中的有效運用

政府利用經濟法進行宏觀調控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

其一,宏觀調控法規需要符合現有的法律內容,除特別情況外一般參照憲法,相關法規不能與法律及憲法有所衝突,否則該法規將不予承認;

其二,相關部門監察政府收支情況,如某地政府需要投資企業、工程等項目一般先由政府人員進行科學實地認證,而後參照法定內容交予上級進行核實審批;

其三。針對企業上市、分化壟斷以及外企介入等經濟事件,要對企業一方在法律上給予支持並落實到具體行動中,以相關法律流程執行;

其四,政府對另一方進行處罰,處罰內容與方式要走法律程序,例如對被罰人給予法律允許範疇內的援助;

其五,風險分析要權衡雙方利弊,政府進行宏觀調控時,必須要在特定的經濟環境下采取相應措施,一方面要以維護公眾利益作為第一行事準則,另一方面還要儘量減少另一方的損失,力求做到雙贏;

其六,政府行使宏觀調控權力,相關部門要對其進行監督,避免宏觀調控出現不合常理、不法等現象。

此外,作為與政府對應的相對方來説,也應該具備一定的自主權利:

其一,政府給出調控方針及手段後,在執行政策的同時要保證方案符合實際發展需求,一般來講,相對方的贏損完全由自己掌握,擁有自選權與自行權,針對強行干預的現象允許以法律方式解決;

其二,宏觀調控説到底是對團體或個體進行調整與改革,相對方會因此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允許相對方將個體意願納入調控方案中,相關部門需要對合理建議進行採納;

其三,如宏觀調控存在不合理行為,相對方應勇於提出質疑要求政府再次核實,同時請求監督部門給予支持,如有必要可直接介入司法調查;

其四,宏觀調控造成損失情況,相對方與政府應就補償問題進行商討。

三、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對經濟法進行初步瞭解,研究了經濟法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及影響,並提出有關建議。除以上內容外,執法人員需要提高整體素質,堅決執行有關法律,做到不妥協、不動搖,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