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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自然保護地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工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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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自然保護地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工作建議 

基層反映自然保護地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工作建議

近年來,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指引下,各地將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作擺在壓倒性位置,築實築牢綠色基柱,確保可持續發展。為更好地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抓好生態保護,基層正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全面開展自然保護地大檢查大整治工作,但在實施過程中,凸顯出一些問題亟需引起重視並加以解決。

一、主要問題

(一)範圍劃定欠科學,規劃調整審批難。初始劃定設立自然保護區時,考量人口、產業、經濟發展等必要論證工作不夠細緻,將一些村莊、公路、景點等劃入核心區、緩衝區或實驗區範圍內。按照自然保護區管理相關規定,自批准建立或調整自然保護區之日起,原則上5年內不得進行調整,如確有符合要求的可申請調規,但申報材料較多、程序複雜、歷時較長。如奉節縣小寨天坑、天井峽地縫、迷宮河、旱夔門等核心旅遊資源區域被劃入自然保護核心區,區域內長期生活的羣眾多達6833户2.1萬餘人,加之省級旅遊主幹道S201(奉節至恩施)被劃入緩衝區,導致部分符合條件的自然保護區調規受到影響,區域開發利用嚴重受限。武隆區為實施車盤水庫等民生項目,特申請開展白馬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規劃修編,從《白馬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規劃修編》編制完成後提交申請,經原市環保局、市林業局組織專家評審等程序已歷時近2年,目前仍未獲得批覆。該區域內修建的約20公里鄉村路、8處通訊塔等民生和扶貧項目,被市環保督察納入違規整改範圍,掣肘地方發展。

(二)多重區劃重疊,屬地監管難度大。自然保護區與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總體規劃重疊現象突出,存在同一區域重疊面積大、界限不明,且部分區域一跨多界,出現重複規劃、多頭管理、跨區域管理難等問題。梁平區百里竹海被確認為“市級風景名勝區”,大部分區域被劃入“四山管制區”和“生態保護紅線”內,“市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由市林業局負責、“四山管制區”規劃管制由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一區域出現多頭管理。武隆區芙蓉江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被同時納入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地、巖溶國家地質公園、黑葉猴自然保護區,各保護區之間重疊面積超過2160公頃,且該名勝區跨武隆區4個鄉鎮和彭水縣2個鄉鎮,由於在跨區域管理上協同不足,導致區內的珠子溪景點一直未能開發。

(三)生態補償機制缺失,生態保護較被動。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發佈《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6〕31號),對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提出要求,鼓勵各地先行試點。但地方政府因財力問題投入力度參差不齊,生態補償渠道主要依靠國家財政轉移支付,導致生態保護補償的範圍小、標準低,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機制尚不完善,社會資本參與不足,影響生態保護成果。目前,我市的生態補償機制尚處於探索階段,自然保護區、自然遺產地等多種類型的保護地未建立專門、系統的生態補償機制,生態補償缺乏資金來源。梁平、武隆、奉節等區縣現擁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巖溶國家地質公園、國家森林公園、自然遺產地等多種類型保護地,保護地內居住着大量原住民,根據保護地的相關規定,保護地內的建設活動受限,村民生產生活環境很難得到改善,但要實施搬遷又無明確的生態補償資金來源,陷入村民環境改善難和搬遷實施難的“兩難”窘境。

二、工作建議

(一)合理調整生態紅線。建議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政策規劃,在確保必要的生態保護空間的前提下,充分滿足區縣發展實際需要,消除“重疊區”,留足必備的建設空間,允許按規定程序調整保護範圍、保護性開發。

(二)因地制宜調規修編。建議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在保持相對集中連片且總體面積不減、不破壞生態系統、不損害生物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對“四山管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市級風景名勝區”禁止建設開發等有關範圍進行適當調規修編,將生態服務功能價值較低的重點城鎮、交通幹線、重要發展區域調出保護地範圍,將跨區縣的保護地範圍作適當調整。同時,精簡調規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支持和滿足地方經濟發展需要。

(三)加大生態補償力度。綜合考慮保護區管理要求和解決民生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建議市林業局研究出台保護地內原住居民退出補償方案,加大對生態保護區轉移支付力度,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與緩衝區內的居民實施生態移民,給予資金補償,逐步遷出保護地,重點在移民養老保險政策、搬遷補償資金等方面予以支持,減少人類活動干擾,降低保護地管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