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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社情民意:冷凍海鮮包冰過度現象屢禁不止亟待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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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社情民意:冷凍海鮮包冰過度現象屢禁不止亟待引起重視

據報道,買冷凍海鮮產品,拿回家後將冰化開,發現裹在裏面的海鮮少得可憐,少則縮水百分之二、三十,多則縮水一半以上,更有甚者縮水四分之三,令部分消費者戲稱“不知是花錢買了海鮮還是冰”,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工商部門作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要職能部門,應高度重視冷凍海鮮包冰過度現象並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進行監管。

一、冷凍海鮮包冰過度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

(一)制度缺失致屢禁不止。冷凍海鮮所包裹的冰層,其實質是水。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2004年聯合發佈的《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被核稱商品的含水量及含水量計算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但目前,除農業部2013年發佈的《凍熟對蝦行業標準》明確規定包冰重量不得超過20%外,其他尚無冷凍海鮮包冰量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正是由於這一制度上的缺失,讓很多冷凍海鮮商家可以鑽空子,也使工商部門在執法監管時無法可依。

(二)商家逐利致屢禁不止。據業內人士稱,用冰包裹海鮮產品可以防止海鮮在儲藏、運輸過程中水分流失及變質,但5%-10%的包冰量已完全足夠。而目前市場上大量存在的20-30%乃至60-70%的海鮮包冰,明顯商家不是為了給海鮮產品保鮮,而是為了通過過度包冰壓低價格佔領市場份額、欺騙消費者,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三)消費者防範意識薄弱致屢禁不止。一方面,過度包冰的海鮮,其價格往往低於無包冰或包冰較少的海鮮,消費者如果不仔細加以辨別,很容易受到低價誘惑,錯誤選擇過度包冰的海鮮。另一方面,消費者在購買冷凍海鮮時稱的都是“全重”,無從得知海鮮“淨重”,即使詢問商家也不會得到一個明確的答覆,一般僅會被告知“有一點點縮水”,但到底縮水多少,消費者只有買回家解凍後才清楚,但此刻為時已晚。

二、治理冷凍海鮮過度包冰現象的對策建議

一是完善法律法規。針對冷凍海鮮長期以來過度包冰損害消費者權益這一情況,工商部門應加強調研,並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建議,儘快出台對海鮮等需要包冰產品的包冰量強制性標準,以及超出國家標準應該給予的處罰標準和對消費者的賠償標準,力爭從源頭上控制過度包冰現象的發生,同時也讓工商部門在執法監管時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二是強化行政指導。工商部門可利用日常巡查、企業回訪、行政約談、代表座談等契機,向冷凍海鮮生產者、經銷商宣傳《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零售商品計量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指導督促其不要過度包冰並標明冷凍海鮮“淨重”,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工商部門、消委會應利用各類普法宣傳活動契機,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發佈消費警示等形式,向消費者曝光冷凍海鮮過度包裝現象,提醒消費者購買包冰海鮮時不要被所謂的“低價”所迷惑,務必擦亮眼睛看清“總重”、“淨重”等標識,仔細查清包冰厚度,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