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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防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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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防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實施意見》(***發〔2020〕196號)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實施方案》(合字〔2020〕79號)文件安排部署,***農業農村局、發改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財政局、金融服務中心,決定從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縣範圍內看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農民專業合作社防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掌握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資情況,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活動線索,依法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同時建立健全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財政、金融服務中心等部門或單位定期風險排查和信息上報的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域非法集資長效工作機制,加大非法集資風險處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我縣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排查範圍

此次風險排查對象為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進行排查,重點對羣眾舉報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認真調查核實。通過全面排查和重點調查,摸清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案件的數量、案件隱患、區域分佈、發案特點、主要方式、風險狀況、危害後果等,及時做好一線把關,力爭將非法集資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工作原則

堅持統籌領導。縣人民政府牽頭統籌指揮,領導聯席會議推動、協調督導,部門協同配合、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發動廣大羣眾參與到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來。結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活動中發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風險線索及時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堅持穩步推進。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更要做好防範預警,儘可能使非法集資不發生、少發生,一旦發生要打早打小,在苗頭時期、涉眾範圍較小時解決問題。依法持續嚴厲打擊,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贓挽損,防範好處置風險的風險,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堅持疏堵結合。依法將打擊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與保護合法投融資、鼓勵正規創新活動相結合,對合法合規行為予以保護支持,對非法集資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在積極遏制高發蔓延態勢的同時,要注意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完善制度和措施,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和宣傳教育,全力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風險防控和處置長效機制建設,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非法集資風險。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摸清底數。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協同鎮街摸排農民專業合作社,特別是涉農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形成全覆蓋、無疏漏的排查網絡,確保不留死角。重點對以下行為進行排查:

1.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備案,無辦公場所、無辦公人員或與註冊登記不符,未經許可開展或超範圍開展吸收和發放資金業務。

2.農民專業合作社未進行資金存管,違規設立使用賬户,通過各種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員以外無特定羣體存款並承諾對其還本付息或給與高額回報的行為;

3.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傳單、手機短信等方式發佈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諮訊等。

(二)強化監測預警。全面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預警監測,建立社會化、信息化、立體化的預警監測體系,加強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通過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異動線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資違法行為,發動羣眾廣泛參與、統籌整合人員信息、經營信息、資金信息、輿情信息、線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聯動、線上線下結合,集合情況採集分析和疑點識別,處理全流程的預警監測體系。鎮街履行屬地管理、行政審批局履行行業一線把關、農業部門嚴格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建立統計報告制度、建立監測台賬,定期彙總本轄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風險情況,形成監測報告,及時上報。

(三)穩妥處置風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要加強會商研判,充分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意、資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資金損失及信訪維穩等因素,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分類處置,平穩有序化解風險,最大限度維護投資人權益。有違規集資現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得領用專用收據、不得參選評比各級示範社評定、不得享受各類財政項目資金支持。

(四)依法打擊犯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犯罪,堅持統一指揮協調、統一辦案要求、統一資產處置、分別偵查訴訟、分別落實維穩的工作原則。公安部門落實牽頭責任,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地制定統一處置方案,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配合,嚴厲打擊、妥善處置,防止風險蔓延擴散,實現執法效果與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五)規範行業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嚴格堅持對內不對外,入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的原則,限於合作社內部成員開展信用合作和資金互助,並規範財務管理,加強開展互助資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化指導和審計監督。

(六)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法治宣傳週、普法教育、風險提示、廣告諮詢等媒體手段,持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淨化地方金融生態環境。正確引導投資人合理合法反映訴求,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用好身邊發生的典型案例和慘痛教訓,教育農民羣眾提高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名義非法集資的風險防範意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經縣政府同意,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席會議,農業農村局負責人擔任召集人,邀請縣政府主管領導參加,聯席會議由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員會、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金融服務中心、農經站等單位組成。農業農村局負責統籌協調,並配合市場監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排查;行政審批局負責把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業務範圍;市場監管局做好超範圍經營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排查處理;公安機關負責非法集資活動犯罪線索的偵辦和查處;金融服務中心、人民銀行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各類賬户監測管理;財政局負責享受各類財政項目資金的審查並提供經費保障;農經站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運行。

(二)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季度調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對發現的非法集資線索進行重點調查查,糾正違法行為,並實行動態監測;每半年對合作社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發現合作運行過程中的問題,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將發現的信息列入異常名錄,建立工作台賬。年度核查,結合合作社年報,對合作進行全方位核查,對“空殼社”“殭屍社”、涉嫌非法集資的責令其停止營業,依法進行取締。

(三)及時信息報送。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內農民專業合作社非法集資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的彙總分析,包括基本情況、發現的風險問題及處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報送要求每月15日前報送至農業農村局郵箱。由農業農村局彙總後報告縣委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局。